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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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工作计划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办好特殊教育”的要求,落实国家《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7-2020年)》和《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加快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健康、协调发展,大力提升特殊教育水平,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提升计划。

一、发展现状

市高度重视特殊教育。几年来,特殊教育迅速发展,在稳步发展九年义务教育同时,积极开展儿童康复教育,被省残联认定为听力语言、人工耳蜗、智力障碍定点康复机构。全面实现残疾学生公用经费生均6000元,市财政每年通过专项(生活老师工资补助、特困学生生活补助、职业技术培训专项补助)资金用于支持补助特殊教育学校健康正常运转。每年为特殊教育学校引进教师2-3名,特教津贴按要求发放。截至2017年秋季,共有残疾学

生365名,其中特教学校112名(含康复学生19名)。已基本实现“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教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

但从总体来看,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相对正常儿童少年来说仍然较低,学前和高中阶段教育发展整体相对滞后,特殊教育条件保障机制还不

够完善,教师队伍数量仍有不足、待遇偏低、专业化水平有待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校园由大学学生公寓改建而成,尚不够标准且存有不安全因素。

二、工作原则

坚持普特结合,推进融合。以普通学校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和远程教育为补充,全面推进全纳教育。普通学校与特教学校责任共担、资源共享、相互支撑。

坚持尊重差异,多元发展。尊重残疾学生的个体差异,注重潜能开发、缺陷补偿和扬长教育,提高特殊教育的针对性,促进残疾学生的个性化发展,提升残疾学生的学习成就感,为他们适应社会、融入社会、幸福生活奠定基础。

坚持普惠加特惠,特教特办。普惠性教育政策和工程项目优先支持特殊教育。针对特殊教育实际,专门制定特殊的政策措施,加大支持力度。坚持政府主导,各方参与。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发展特殊教育的责任,充分发挥社会力量的作用,学校、家庭和社会相互配合,共同推进特殊教育发展。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在市药都小学附近预留的初中园区内划出20亩土地,建设一所标准化的特殊教育学校校园。完善从学前到高中整体衔接的特殊教育体系。建立财政为主、社会支持、全面覆盖、通畅便利的特殊教育服务保障机制,全面改善特殊教育办学条件。加强特殊教育教师队伍建设,全面提升特殊教育质量。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各方参与的特殊教育工作格局。建设形成“特殊教育资源中心+重点资源教室+普通资源教室”的三级资源体系,全面实现“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教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发展格局。到2020年,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达到95%以上,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规模显著扩大,残疾学生普遍获得适宜的教育。

(二)年度目标

2017年(政策规划出台年)

筹建标准化的特教校园,建设市特殊教育资源中心,成立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出台《残疾儿童入学评估机制》、《残疾人教育安置办法》、《促进随班就读(融合教育)工作意见》、《送教上门工作办法》。实现教育、卫计、民政、残联等部门的信息共享,对未入学适龄儿童少年进行彻底的全面摸底筛查。对本辖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安置做出规划,对本年度可安排入学的适龄残疾儿童作出安置意见。对非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人教育安置作出初步规划(学前、高中、青壮年扫盲)。

组织特殊教育教师进行新课标新教材培训和参加各级各类培训,将特殊教育学校纳入评估范围。2018年依托特教资源中心,对普通学校随班教师进行

全员培训,切实提高随班就读教学质量。在人数超过10个残疾学生的乡镇(街

道)中心小学建设重点资源教室1个,在人数超过5个残疾学生的学校建立普通资源教室1个,建设资源教室的学校配备资源教师。探索融合教育模式。

推动送教上门全覆盖。对多重残疾或重度残疾青少年采取形式多样的送教上门服务,如送教上门、送教进机构福利院、家长定期将学生送到学校接受教育等等。

组织特殊教育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依托特殊教育学校对随班就读、送教上门、资源教师进行培训。

2019年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和社会力量建设残障儿童幼儿园。

组织特殊教育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依托特殊教育学校对随班就读、送教上门、资源教师进行培训。

2020年完善特殊教育监测制度,对各乡镇(街道)随班就读工作、送教上门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最终实现适龄残疾学生入学率达95%以上,实现国家、省里全部目标。

四、主要措施

(一)提高义务教育普及水平

扩大普通学校随班就读规模。加强特殊教育资源教室、无障碍设施等建设,为残疾学生提供必要的学习和生活便利。

提高特殊教育学校招生能力。支持特殊教育学校扩大招生规模、增加招生类别。

在组织开展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为确实不能到校就读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每月提供不少于两次的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等服务,并将其纳入学籍管理。

(二)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

支持普通幼儿园创造条件接收残疾儿童;支持在特教学校普遍建立附属幼儿园(学前教育部)接收残疾儿童;支持各类康复教育机构为残疾儿童提供半日制、小时制、亲子同训等多种形式的早期康复教育服务。大力推进残障学生在各类安置点接受免费康复教育训练。

支持普通高中和职业高中学校扩大规模招收残疾学生,支持校企合作,使完成义务教育且有意愿的残疾学生都能接受适宜的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为残疾学生参加中考提供合理便利。

支持各种职业教育培训机构加强残疾人的职业技能培训,拓宽和完善残疾人终身学习通道。加强就业指导,做好残疾人教育与就业衔接工作。

多种形式开展残疾青壮年文盲扫盲工作。

(三)健全特殊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在落实义务教育阶段特教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6000元基

础上,到2020年增加至8000元,根据学校招收重度、多重残疾学生的比例,逐年增加年度预算;学前阶段的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按4000元/年执行,以后逐年增加至8000元/年。乡镇学校随班就读、民办特教康复机构以及送教上门的残障学生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特教学校执行。继续加大残疾学生资助力度。义务教育阶段在“两免一补”的基础上,继续对特困学生进行生活费兜底补助。对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实行高中阶段免费教育。

继续执行拨付5%残保金用于支持特殊教育学校开展劳动技能教育与职业教育,并在教育附加中设立特殊教育专项补助款并逐步提高,加强特殊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改善办学条件。

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公民个人捐资助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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