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logo及视觉形象识别系统设计方案征集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LOGO

及视觉形象识别系统设计方案征集

项目名称: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LOGO及视觉形象识别系统设计征集单位: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日期:2012年9月28日

应征方须知

一、概述:1、征集方式为公开报名参加;2、发起方案征集的单位简称征集方;3、报名参与设计方案征集的设计单位简称应征方。

二、征集单位: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三、项目名称: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Logo及视觉形象识别系统设计

四、合格条件与资格要求

1、本次征集方案采取公开报名的方式参加。

2、应征方必须是在中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取得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被征集方认为有实力的企业。

3、应征方必须具备相关专业资质证明。

4、所有应征方均须提交经过年检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资格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人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携原件备考)。应征文件应按要求注有公司公章。

5、有为本项目成立专案小组的能力。

6、提交作品原创保证书。

注: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征集方所有,应征方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

7、提供应征方机构简介(包括注册资金、员工人数、主要人员简历、本项目专案小组成员简历、成功案例)

五、评审方式:

1、组成评审专家小组,评定中选方案。

(1)评审小组由征集方自行组织。

(2)评审小组阅读应征技术要求,审核相关图纸、资料。

(3)评审小组评议,决定三个初选方案。

2、全体职工投票确定最终入选方案。

(1)在眼科中心内公开3个初选方案,由职工进行投票。

(2)确定入选方案的最终名次。

六、征集技术要求

A)征集技术要求包括以下内容:1、应征方须知;2、应征方提交文件、项目的要求:

B)应征方应仔细检查征集技术要求是否齐全,并认真、全面阅读,充分理解征集技术要求的全部内容。

C)所有应征方均须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泄漏征集技术要求的内容。

D)应征方不得转让征集技术要求和应征文件。

七、征集技术要求补遗

1、征集方如需修改征集技术要求的内容或答复应征方提出的问题,将以征集技术要求补遗的方式通知所有应征方;应征方如有疑问在开标前10天可发送邮件到邮箱。

联系人:梁晓松联系电话:,

2、征集技术要求补遗与征集技术要求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内容有矛盾时,以征集技术要求补遗的内容为准。

八、应征方的认可及承诺

1、若应征方对征集技术要求的个别内容不能接受,允许在应征文件中加以说明,征集方在评审时将以此为前提决定取舍。若应征文件中未对征集技术要求另作说明,视为应征方已经完全接受征集技术要求的内容。

2、应征方的应征文件一旦提交,便具有了法律效力。应征方与征集方任何个人的口头协议均不能影响应征文件的任何内容。但征集方有权对应征方的应征文件提出咨询,与应征方讨论、商谈应征文件。征集方有权决定是否确定应征方为中选单位,无论征集方是否确定应

征方为中选单位,应征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征集方承担任何责任或做出任何补偿。

3、应征方在应征文件开启前或后,如要求撤消应征文件均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加盖公章。

4、征集方对不可抗力因素所引起的应征文件的损坏和遗失概不负责。

九、应征文件的编制

应征方按征集技术要求的规定编制应征文件,于截止日期前对应征文件袋密封、盖章。

A)应征文件对征集技术要求的全部内容均须作出响应。

B)所有应征方均须提交带有准确的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等相关资料和符合应征文件要求的综合文本说明、图纸,且应征文件及封袋加盖公司印章。

十、应征文件的提交

1、应征文件提交的时间和地点:2012年9月29日17时前交到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3号楼6楼中心办公室。如有改变,由征集方另行通知。

2、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征文件无效:(1)应征文件提交的时间超过规定的时间;(2)应征文件袋未密封;(3)应征文件未按规定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公章;(4)开启后发现应征文件内容有虚假材料或信息。

3、在设计方案征集工程中,不允许应征方人员与评审小组成员接触。如果应征方试图在应征文件审查、澄清、比较时向征集方施加不良影响,其应征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或直接被取消应征资格。

4、为保证设计方案征集活动能自始至终高质量完成,每家应征方在开标前需交纳应征保证金三千元整。待确定中选单位后二周内返还(无利息)。

十一、中选与签订设计合同

1、提交应征文件审核通过后即进入中山眼科中心LOGO及视觉形象识别系统设计阶段,设计方案提交终止时间:2012年10月26日17时。

2、设计方案提交后,经评审小组评议确定的前3名中选单位设计成果知识产权均属于征集方所有,在评审小组确定前3名方案后,7个工作日内,经全体职工投票和评审小组评议综合确定最终中选名次。

3、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和职工投票评议各占50%。其中评审专家小组的占分比为:

4、最终中选名次确定后,经过公示阶段,由征集单位向中选单位发出中选通知书,中选通知书是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法律效力。

5、接到中选通知书的单位,应在2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答复征集单位,表示已接受其授权。并必须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派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到指定地点与征集单位签订合同。中选单位如果未按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日期与征集单位签订合同,则征集单位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另定中选单位。

6、征集单位的所有答疑、澄清、补遗均以书面函复为准(统发)。十二、成交(评标)服务费

供应商应在确定成交后,须向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成交(评标)服务费,并领取《中选通知书》。

1、以《中选通知书》中规定的成交总金额作为收费的计算基数。

2、收到《中选通知书》的前3名中选单位均需交纳成交(评标)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