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务公开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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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务公开是什么
《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意见》指出,提高对深化狱务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狱务公开是刑罚执行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监狱依法履行职责、接受监督的具体体现。根据中央关于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部署,司法部印发了《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意见》。为你整理了以下关于狱务公开的基本知识。
一、狱务改革的历史历程
1、自2001年10月司法部决定推行狱务公开以来,全国监狱系统公开监狱执法的依据、过程和结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使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监狱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执法形象,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但是,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推进,狱务公开整体工作水平,特别在公开的内容、机制、方式方法等方面与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还存在一定差距,亟需予以完善。
2、2014年10月20日-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推进狱务公开,依法及时公开执法依据、程序、流程、结果和生效法律文书,杜绝暗箱操作”的要求。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社会体制改革的意见》也将推进狱务公开列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
3、2015年4月7日司法部根据中央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部署要求,结合狱务公开工作实际,在深入调研、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
研究制定了《司法部关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的意见》。意见的颁布实施,是司法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实现依法治监、推动法治中国建设、平安中国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深化狱务公开工作,保障罪犯合法权益,规范监狱执法行为,提升监狱执法公信力,预防司法腐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狱务公开意见所涉及的内容
意见全文共六个部分十八条。第一部分进一步明确了深化狱务公开的重要意义;第二部分进一步提出了深化狱务公开的指导思想及原则;第三部分进一步深化了狱务公开的对象和内容;第四部分进一步创新了狱务公开的方式方法;第五部分进一步完善了狱务公开的工作制度;第六部分进一步强化了狱务公开的组织领导。
三、最新狱务公开的特点
1、狱务公开的内容更深入更明确。意见围绕罪犯及其近亲属、社会公众关注度较高的、监狱执法领域的重点和热点问题,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要求,结合监狱工作实际,提出了根据社会公众、罪犯近亲属和罪犯等公开对象的不同需求分类公开的要求,并细化了公开的具体内容。
2、狱务公开的方法更多样更便捷。为切实增强狱务公开的实际效果,意见在总结近年来各地狱务公开创新经验的基础上,提出要突出利用现代信息手段,进一步丰富和创新公开的方式方法,拓宽公开的渠道,使罪犯近亲属和社会公众能够更加方便、快捷地获得公开信息。
3、狱务公开的工作制度更系统更完备。狱务公开涉及监狱工作的方方面面,一些关于狱务公开的要求常散见于与监狱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意见对近年来出台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梳理,把与狱务公开工作相关的规定、要求补充进来,进一步健全完善了狱务公开工作制度。
四、狱务公开的法律规定
1、明确了应当根据社会公众、罪犯近亲属和罪犯等公开对象的不同需求,继续深化狱务公开的内容,并采取了分类公开、逐步扩大公开内容的方法。即:对社会公众,主要公开监狱执法、管理过程中的条件和程序,以及监狱罪犯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结果等22项社会关注度较高的、监狱执法领域的重点、热点内容。
2、对罪犯近亲属,除向社会公众公开的内容外,还应依法公开监狱对罪犯实行分级处遇、考评、奖惩等10项具体涉及罪犯权利义务的个人服刑信息。对罪犯,除向社会公众和罪犯近亲属公开的内容外,还应以监区或分监区为单位,向罪犯依法公开监狱执行刑罚和管理过程中的法律依据、程序、结果,以及对结果不服或者有异议的处理方式等执法、管理信息。
3、意见还强调要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向社会公众、罪犯及其近亲属公开相关执法信息。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信息,以及可能妨害正常执法活动或者影响社会稳定的执法信息。
五、狱务公开的方式方法
1、对罪犯一方面可以通过狱务公开专栏、监狱报刊、狱内广播、闭路电视、电子显示屏、罪犯教育网等方式,在罪犯学习、生活、劳动区域及时公布狱务公开的相关信息;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在狱内设置狱务公开信息查询终端,实现罪犯对计分考评、分级处遇、行政奖惩、刑罚变更执行等重要服刑信息的自助查询。
2、对罪犯近亲属,一方面可以通过在会见场所设置电子显示屏、信息查询终端,设立狱务公开服务热线,为其提供信息查询服务还可以通过运用手机短信、微信等现代信息手段,向罪犯近亲属及时发布罪犯个人服刑改造的相关信息。
3、对社会公众,可以通过召开执法情况通报会等方式,主动介绍监狱执法管理及保障罪犯合法权益的情况;还可以通过门户网站、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兴媒体,使人民群众足不出户就能了解到狱务公开的相关信息。
在创新狱务公开的方式方法上,意见坚持积极稳妥、实事求是、循序渐进的思路,既与时俱进地创新狱务公开的方式方法,又充分考虑监狱工作规律、特点,不搞“一刀切”,不超越现阶段实际提出过高要求。各地可根据本地区实际,选择适合的方式方法,逐步拓宽公开的渠道,提高公开的实际效果。
六、狱务公开的考评机制
为确保深化狱务公开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意见提出以下几个方面要求:
1、做好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各地要按照意见要求,结合本地
区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路线图”和“时间表”,积极稳妥推进深化狱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
2、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各省级监狱管理机关、监狱要分别成立专门机构,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深化狱务公开的各项工作,进一步明确工作流程和岗位职责,建立健全狱务公开工作的考评机制,加强专项督导检查,把狱务公开工作实际效果作为评价各级领导班子和个人工作绩效的重要标准。
3、总结推广经验,加强宣传。要及时归纳总结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深化狱务公开工作。要加强对深化狱务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公众、罪犯近亲属及罪犯的广泛参与、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