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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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位置
吉林省简称“吉”,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东北地区的中部,地处北温带,在东经121°38~131°19、北纬40°52~46°18之间。

全境东西最长约750公里,南北最宽约600公里,总面积18.74万平方公里,约占全国总面积的2%,居全国第14位。

吉林省处于日本、俄罗斯、朝鲜、韩国、蒙古与中国东北部组成的东北亚的腹心地带,东部与俄罗斯接壤,东南部以图们江、鸭绿江为界,与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相望,边境线总长1438.7公里。

其中中俄边境线232.7公里,中朝边境线1206公里。

南连辽宁省,西接内蒙古自治区,北邻黑龙江省。

东部珲春市处于东北亚地理位置的几何中心,距日本海15公里,距俄罗斯的波谢特湾仅4公里。

省会长春市位于东北亚十字交通线的交汇点上。

气候特征
气候特征。

吉林省处于北半球的中纬地带,欧亚大陆的东部,相当于我国温带的最北部,接近亚寒带。

东部距黄海、日本海较近,气候湿润多雨;西部远离海洋而接近干燥的蒙古高原,气候干燥,全省形成了显著的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特点,四季分明,雨热同季。

有明显的四季更替,春季干燥风大,夏季高温多雨,秋季天高气爽,冬季寒冷漫长。

全省大部分地区年平均气温为2—6℃,全年日照2200—3000小时,年活动积温平均在2700—3200℃,可以满足一季作物生长的需要。

全省年降水量一般在400—900毫米,自东部向西部有明显的湿润、半湿润和半干旱的差异。

全省无霜期中部以西150天左右,东部山区130天左右。

初霜期一般在9月下旬,终霜在4月下旬至5月中旬。

气候特点。

吉林省气温四季变化显著。

冬季(1月),是最冷月份,全省平均气温在-11℃以下。

春季(4月),中西部平原区平均气温为6~8℃,东部山地在6℃以下。

夏季(7月),平原平均气温在23℃以上,东部山地在20℃以下,长白山天池一带为8℃。

秋季(9月),西部平原降至6~8℃,东部山地多在6℃以下。

全省气温年较差为35~42℃,日较差一般为10~14℃,夏季最小,春秋季最大,全省极端最高气温在34~38℃间,最高(1965年)的白城市为40.6℃。

年极端最低气温,中部的长春为-36.5℃, 1970年桦甸最低为-45℃。

吉林省的霜期东部山区早,西部平原晚。

长白山天池一带初霜出现在8月末至9月初,平原地区出现在9月下旬。

西部平原终霜在4月下旬,中部和东部在5月上、中旬。

全年无霜期一般为110~160天。

全省多年平均日照时数为2259~3016小时,夏季最多、冬季最少,西部较多、东部较少。

吉林省各地年降水量一般在400~1300mm,东南部降水多,西部平原降水少。

长白山天池的年降水量最多,为1349mm,镇赉年降水量最少,为389mm。

这种空间分布造成省中西部地区干旱频繁发生,东南部地区经常出现洪涝灾害。

受季风气候影响,吉林省四季降水量以夏季最多,占全年降水量的60%以上,对作物生长
十分有利。

4~5月降水量仅占全年的13%。

因此吉林省春旱发生频率很高,尤其西部地区有“十年九春旱”之说。

吉林省自然灾害以低温冷害、干旱、洪涝、霜冻为主,其次有冰雹及风灾。

由于全球性的气候变暖和西部草原的破坏,土地的盐碱化和沙化逐年加重,东部地区的森林采育失调,生态失去平衡以及河流水域遭受污染等原因,吉林省自然灾害频率增加。

地形地貌
吉林省地貌形态差异明显。

地势由东南向西北倾斜,呈现明显的东南高、西北低的特征。

以中部大黑山为界,可分为东部山地和中西部平原两大地貌区。

东部山地分为长白山中山低山区和低山丘陵区,中西部平原分为中部台地平原区和西部草甸、湖泊、湿地、沙地区。

地貌类型种类主要由火山地貌、侵蚀剥蚀地貌、冲洪积地貌和冲积平原地貌构成。

主要山脉有大黑山、张广才岭、吉林哈达岭、老岭、牡丹岭等。

主要平原以松辽分水岭为界,以北为松嫩平原,以南为辽河平原。

吉林省地貌形成的外应力以冰川、流水、风和其他气候气象因素的作用为主。

第四纪冰川在长白山的冰川剥蚀遗迹至今仍然可见。

现代流水侵蚀作用对地貌的影响很广泛,山地、丘陵、台地、平原、盆地、谷地多受侵蚀、剥蚀、堆积、冲积等综合作用,形成了各种流水地貌,如河漫滩、冲积洪积平原、冲沟等。

火山地貌占吉林省总面积的8.6%,流水地貌占83.5%,湖成地貌占2.6%,风沙地貌约占5.2% 。

民族与分布
吉林省共有49个民族。

除汉族外,48个少数民族人口为245.34万人, 占全省总人口的9.15%,主要有朝鲜族、满族、蒙古族、回族和锡伯族。

由于历史上的不断互相交往,形成了各民族既杂居、又聚居的状况。

吉林省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有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伊通满族自治县、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以及33个民族乡(镇)。

改革开放以来,吉林省少数民族自治地方经济和社会事业得到较快发展。

2004年,民族自治地方生产总值达到315.59亿元。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在全国30个少数民族自治州中唯一连续3次被国务院授予“民族团结进步模范自治州”称号。

民族区域自治
根据党的民族政策,吉林省在少数民族聚居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

建立了1个自治州和3个自治县,即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伊通满族自治县。

全省还有33个民族乡(镇)。

民风民俗
朝鲜族
朝鲜族有自己的语言文字,具有吃苦耐劳、坚强勇敢的光荣传统。

在抗日战争、解放战争、抗美援朝战争中,为中华民族的解放和新中国的建立与巩固,付出了巨大牺牲,做出了重要贡献。

朝鲜族爱穿素白服,注重礼仪,尊老爱幼,能歌善舞,重视教育。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成立于1952年9月3日,素以“歌舞之乡”、“足球之乡”著称于世。

满族
满族是一个历史悠久、勤劳勇敢和具有革命传统的民族。

满族有自己的语言文字,现已通用汉语文。

满族妇女喜爱穿着旗袍,样式美观大方,具有鲜明的民族特点,已成为中国传统女装,并深受青睐。

满族传统的礼俗、祭俗、婚俗、葬俗、居住习俗、育儿习俗等,现在还影响很多地区。

其绘画、剪纸、歌舞、曲艺、民间故事、民族体育传承久远,至今流行。

满族饮食独具特色,“满汉全席”闻名遐迩。

蒙古族
蒙古族,有自己的语言文字,其服饰、饮食、住行、建筑、婚俗、丧葬、禁忌和礼节等具有鲜明的民族特色。

每逢自治县、民族乡成立纪念日和蒙古族的传统节日,都举办那达慕(娱乐)大会,开展赛马、叼羊、摔跤等民族体育活动和歌舞表演。

各少数民族的民风民俗,随着历史的演进、社会的发展、时代的变迁以及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等诸种因素的影响而不断变化和发展。

三大战略
作为吉林省经济发展战略,1998年中共省委七届二次会议确定“科教兴省、开放带动、县域突破”为吉林省面向新世纪发展的“三大战略”。

“科教兴省”是对经济全球化、新科技革命迅猛发展的积极回应。

省委七届二次全会确定,要把科技教育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地位,增强对科技教育的投入,积极扶民营科技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开放带动”,顺应了经济全球化发展的趋势。

要解决吉林省经济运行中的一些关键性、深层次矛盾,只有进一步扩大开放,才能较大规模、较高速地把国有企业改组、改造启动起来,才能把先进的技术、人才和管理经验更多地吸收进来,才能有效地把吉林省的发展与国内市场广泛地连接起来。

“县域突破”,抓住了吉林省经济发展的一个重要环节。

县域突破是县域经济总量的扩张、产业结构的升级、经济效益的提高;是经济体制、增长方式、发展环境、生产力布局、所有制结构、产业特色等全方位的创新;是全省各县(市)经济效益、党的建设、民主与法制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多项事业整体水平的提高。

2002年,在中共吉林省委第八次代表大会上,适应新的形势任务,在“三大战略”基础上,又增加了“人才兴业”战略。

现在,“科教兴省、开放带动、县域突破、人才兴业”战略正在深入实施,并已收到初步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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