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胜天镇人大代表履职监督工作的调研报告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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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胜天镇人大代表履职监督工作的调研报告
为全面深入地了解人大代表履职监督情况,促进人大工作的开展,对县、镇人大代表履职情况进行了调查了解,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高县胜天镇位于高县东北部,宜长路中段,距宜宾市32公里,长宁县20公里,全镇幅员面积89.8平方公里,辖18个村,2个社区,127个村民小组,11个居民小组。总人口28693人。产业支柱为农业和旅游业。
全镇有县人大代表11名(其中4名为县级部门领导),镇人大代表57名,县人大代表小组1个,镇人大代表小组5个。
二、主要做法
(一)代表行权坚持依法。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是人大代表的使命和根本工作目标。近年来,胜天镇人大主席团在涉及该镇改革发展稳定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上,坚持依法行权,人大代表履职作用进一步得到了发挥。一是扎实开展执行检查,主席团组织代表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四川省饮用水源管理保护条例》、《义务教育法》等多部法律实施的执法检查。二是扎实开展监督。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坚持依法开展工作监督。针对红岩山林业资源
保护与胜天旅游发展、场镇污染对人民群众的影响等重大问题,组织县镇人大代表开展专题视察,2014年参加县人大组织对红岩山林业资源保护与利用专题视察等活动,督促了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整改。现已形成红岩山林业资源保护共建机制、红岩山以桫椤海为重点区域可望调整为公益林,推进了胜天生态建设和旅游发展。场镇污染企业如屠宰场已搬迁出场镇,湿地处理系统工程全面竣工并已投入使用,标志着代表视察取得了明显成效。三是依法产生政府组成人员。本届代表任期以来,代表通过代表大会,共选举产生镇长1名,副镇长3名,人大主席1名,副主席1名。四是依法决定重大事项。通过了场镇和新村规定决议。
(二)代表活动突出重点。代表活动是履行代表职责的重要途径,有利于增强代表履职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一是深入开展县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活动。代表将自己履行职务的情况向选民全面汇报,接受选民评议。2015年,组织4名县代表、20名镇代表向选民述职,平均满意率达90%开。二是深入开展县镇人大代表走访选民的“三访”活动。每年3-5月和9-10月,开展代表“三访”活动,走访联系选民,收集各种建议、批评和意见,了解民情,反映民意,进一步密切了代表和选民关系。三是开展代表联系选民活动。以群众路线为平台,开展全域帮扶,即每名主席团成员联系贫困户15名,每名县人大代表联系贫困户5名,每名镇人大代表联系贫困户3名,同时坚持了五必访五必问五为民要求,镇人大代表对辖区内的五保户、低保户、困难党员和困难群
众以及产业户进行了专门走访,广泛了解选民对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改进和增强人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增强了代表的责任意识和履职意识。
三、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一)代表履职不到位。一是审议权“过场化”。不论是审议《政府工作报告》还是其他专项工作报告,多数代表是看作法定程序,走走过场,有的审议时说几句,有的干脆不说,等着会议快快结束。二是建议权“懒惰化”少数代表会议期间“泛泛建议”,多数代表会议期间“沉醉”于大会的热闹中,不建不议。绝大多数代表在闭会期间无一建议可提。三是询问、质询权“静止化”。在实践中,没有询问、质询案,形同虚设。四是监督权“抽屉化”。有的代表会上不说,会后才说,有的代表想到行使监督权,则怕得罪领导,当了几年代表,没有发过言。五是选举权“感情化”。在选举时,有的代表带着偏见,带着情绪,不是用负责精神庄严行权。
(二)代表履职自觉性差。在实践中,代表履行职权不是主动的、自觉的,而是被动的。其非自觉性表现在三方面:一是不识代表职务,有很大部分代表对代表的权力和义务不清楚,只知自己是一名代表,是一种光荣和称号。二是不愿执行代表职务,有的得到代表身份后开会不到,活动不来,个别认为代表职务是强加给他的,有种负担感,而缺乏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有付人民重托。三是不敢执行代表职务,“好人主义”“好好先生”,
不求有功,但求无过的代表不在少数,审议不说,建议不提。
(三)联系选民不紧密。一是部分代表不向选民宣传贯彻大会的决议,决定和会议的重大事项,使群众知之甚少。二是部分代表不深入基层,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呼声,群众的批评、建议和意见不能及时得到反馈。三是述职报告简而化之,应付了事。四是走访选民意识不强,有的代表工作中走访泛泛而谈,有的就工作而工作不问不谈,有的代表根本就没有走访意识。
四、人大代表履职的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代表知识培训。代表意识和素质的提高,最基本方法在于加强对代表知识的培训。在培训形式上,要以一年一次集中培训向集中、分散,以小组为主的方式转变;在培训内容上,以法律法规特别是《代表法》、《组织法》、《选举法》为主,辅之以专题法律、经济政策知识讲座等,还要加强廉政教育。总之,要把代表培训工作经常化、多样化,不断提高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能力。
(二)明确代表年度目标任务。代表除要模范的遵守执行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外,还应以量化的方式完成以下目标任务:参加培训学习及工作情况,宣传法律法规决议、决定的内容及工作情况;参加视察、执法检查、述职评议、“三访”等活动的工作情况;提出建议和批评和意见,反映社情民意、热点、难点问题的情况;帮助贫困户,办实事好事的情况,协助本级政府和所在单位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的情况,带头作用发挥的典型事例等。在制
定目标任务时,还要考虑有职和无职代表区别,要考虑城乡代表区别。
(三)实行代表身份公示。要使代表置身于人民群众中,接受监督,又方便搜集社情民意,更好地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对代表需实行必要的身份公示。一是制作代表身份公示牌,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务、联系方式、照片等基本情况,在选区集中地进行挂牌公示,接受监督;二是制作代表身份证,正面有代表的基本情况和制作单位,背面有代表职责和使用注意事项,时刻提醒代表谨记身份和职责。
(四)推进制度建设。健全保障制度,提高经费保障,在县级财政已预算乡镇人大代表工作经费外,镇财政可再配套必要经费,保证代表工作和活动开展。健全组织网络,完善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小组、代表小组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保证民主渠道畅通。健全监督激励机制,加强对代表监督和对代表工作的奖惩。要广泛开展代表述职评议、开展代表履职年度评比、代表建言献策信息评比等活动,增加代表压力,增强履职意识,激发代表履职的自觉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五)认真办理建议、批评和意见。一要认真办理,调动代表履职积极性;二要对办理情况进行评比,充分肯定代表劳动成果,不断提高代表提出议案、建议、意见和批评的质量,切实提高代表履职质量和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