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调研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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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调研报告
收到市纪委干部室《关于开展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调研的通知》后,我县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张英辉高度重视,迅速做出批示,要求连夜加班,围绕《通知》要求,立即展开调研活动。现将对我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加强监督管理的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基本情况
我县共有纪检监察干部109名。其中,县级纪检监察机关1个,纪检监察干部40人;乡镇纪委9个,纪检监察干部26人;县直单位设有纪检组、监察室等纪检监察组织15个,纪检组长、纪委书记、监察室主任等纪检监察干部43人。
二、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的做法和取得的成绩
近年来,我县按照对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教育、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要求,高度重视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树立和塑造了良好的社会形象,群众满意度较高。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监督机构。为加强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我县成立了以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为组长,以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
长和有关县纪委常委为副组长的县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的谋划和安排部署。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纪委办公室,负责加强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工作的督导、推进、落实。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约束干部行为。由于制度具有根本性、稳定性、长期性和全局性,为进一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约束纪检监察干部行为,近年来,我县先后制定出台了请销假制度、学习制度、工作纪律、日常工作督查制度、保密制度、值班制度、车辆管理制度、卫生制度等十几项规章制度,并以文件形式印发到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手中,切实提高了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树立了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廉洁自律、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三是加强学习教育,提高综合素质。我们委局机关多年来始终坚持周一学习“雷打不动”,每周一利用2个小时的时间组织机关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上级重要会议精神、领导讲话、文件规定、业务知识、党纪政纪法规等内容,同时,每次安排委局机关一名副科级以上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轮流登台讲课,不断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另外,还分期、分批抽调乡镇、县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
到县纪委监察局以干代训、以干代学,快速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三年来,先后共抽调乡镇、县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8批40人次到县纪委监察局机关跟班学习培训,收到较好效果。
四是创新监督方法,提高监管水平。为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针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采取了突击检查机制、问卷测评机制、回访评价机制。突击检查机制就是由县纪委办公室同志不定期对机关内部各室、纪工委、乡镇纪委、县直纪检监察组织进行突击检查,看是否存在迟到早退缺勤、工作日中午饮酒、在岗不在状态等问题。问卷测评机制就是请单位主要领导、一般干部、支部书记、农民群众等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作风、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测评。回访评价机制就是由县纪委办公室同志对受到党政纪处分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进行不定期走访,询问他们对办案人员工作态度、遵守办案纪律等方面情况,有效提高了纪检监察干部的自律意识。
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在刚刚结束的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思想作风纪律整顿、实施自我净化”活动中,我们查找到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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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精神状态不佳,存在得过且过、萎靡不振,因循守旧、惯性思维等问题;二是思想解放不够,存在思路不开阔,服务中心意识欠缺、融入大局意识不强等问题;三是工作标准不高,难以适应当前形势的需要,工作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存在敷衍塞责、无过即功等问题;四是创新意识不强,拘泥于一些传统的理论和观点,把过去的一些做法当做固定不变的模式,存在经验主义、照抄照搬等问题;五是自律意识不严,存在一定的特权思想,自以为高人一等,存在自以为是、我行我素,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等问题。
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工作上存在的薄弱环节主要有两点:一是监督制约不到位。由于是对本系统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大家彼此非常熟悉,在执行纪律规定时存在监督制约不到位的现象。二是监督管理不给力。由于受领导体制、工作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对乡镇和县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管理存在效力不大的现象。
经过认真研讨,我们认为造成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在于以下六个方面:一是敬业意识不强。有些纪检干部没有把主要精力放到工作上,能推则推、能拖则拖,能应付则应付,没有争先创优的想法和目标。二是学习意识弱化。部分纪检干部把学习当作软指标,
没有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新学科、新知识、新技能不懂、不会,导致思想僵化、墨守陈规,工作方法陈旧,业务能力停滞不前。三是大局意识较差。考虑问题局限于纪检工作范围,认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是县委政府领导的事,不能够主动将自身工作融入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四是创新意识滞后。有的同志认为从事纪检工作时间长,经验丰富,考虑工作跳不出原来的思维,开展工作摆脱不了原来的定式,谋划、开创特色和亮点工作能力不强。五是追究力度不大。因为经常在一起共事、工作,致使对自律意识不严的纪检监察干部追究不到位。六是“双重管理”因素的影响。乡镇和县直单位纪检监察干部的升降、去留主要是受该单位的影响,县纪委监察局对其监督管理乏力。
近三年来,我县纪委监察局没有收到一起反映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的信访举报件,没有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受到调查和处理。
四、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的对策和意见建议
为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监督管理,努力做到“打铁还需自身硬”,切实塑造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建议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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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对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各室主任、纪工委书记负责人岗位,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逐步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差额考察、任前公示、任职试用期等制度。对各乡镇纪委书记、县直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负责人岗位,实行县纪委常委会提名推荐、县委或垂直部门上级单位考察、任命等办法。
二是进一步把好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和选拔任用关。进入纪检监察系统应严格执行省纪委监察厅制定的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制度,用人单位上报名额和应具备的条件,经省统一组织的公务员考试、择优录取。
三是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双重管理”体制。建议县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领导的任免由上级纪委提名、上级党委决定,其他领导班子成员的任免由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决定而不是同级党委决定,以便于更好地实施内部监督。
四是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一方面由纪检监察干部、特别是执纪办案纪检监察干部每天利用3分钟时间上报前一天的生活、社交情况;另一方面向社会公开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监督的办法和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促进纪检监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