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组织调研报告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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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情况调研报告
XX区民政局深入全区六个街道、喇镇、牧场开展民间组织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总结经验、发掘典型、查摆问题,取得了宝贵的第一手资料,为进一步培育发展民间组织提供了比较可靠的工作依据和决策依据。
一、区民间组织培育发展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我区把培育发展民间组织作为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加强民主自治建设、增强综合服务功能、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来抓,坚持以培育发展为主线,在培育发展中提升质量、在培育发展中规范管理、在培育发展中优化结构,民间组织数量快速增长,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至今年3月底,我区共有145个民间组织,约占全市民间组织总数的20%,居全市首位。具体做法:
(一)高度重视,健全组织,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几年来,我区高度重视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健全领导组织,完善工作制度,把它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抓好抓实。
一是高度重视。多年来,我区一直把民间组织登记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高度重视,摆上日程,充分发挥民间组织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并根据民间组织自身特点,定期召开由
各相关部门主管领导参加的联席会议,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齐抓共管,充分发挥了各相关部门的积极作用。
二是健全组织。为了确保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我们成立了由主管副区长任组长,区民政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喇嘛甸镇、六个街道、人事局、卫生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司法局、科学技术局、地税分局、工商分局、安全生产监督局、物价检查所等单位的主要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的建立为民间组织的管理打下了坚定的基础,并形成了各部门互相配合,互相支持,共同管理的工作局面。
三是加强宣传。为使民间组织管理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化,我区注重对国家、省、市关于民间组织管理条例规定的宣传,并充分利用闭路台、板报、宣传单等宣传手段在全区范围内进行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宣传,强化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同时,要求民间组织工作人员深入街道、社区、学校进行普法宣传,扩大影响。两年来,利用电视黄金时间播出各种宣传教育节目时间累计50余个小时,下发宣传手册2万份。通过广泛宣传,有30多家组织主动到我局进行登记。
二、明确责任,全面检查,扎实推进民间组织管理工作
我们始终认为,要加强民间组织管理工作,必须明确责任分工,全面动员广泛普查,大力推进,这样才能使民间组织管理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轨道。
一是详细调查了解。为全面了解全区民间组织的基本情况,
我们组织各街道民政办对辖区内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的了解摸底,对调查的结果登记造册,并逐户下发登记通知单,要求其按通知单要求,准备基础资料,由各单位民政办统一报送区民政局审批。
二是明确责任分工。针对有些民间组织存在发展不完善、行为不规范、作用功能不强,给登记和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等情况,我们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制订下发了《XXX区社区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做到“四个明确”,即:明确规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为社区民间组织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街(镇)社区民间组织的发展规划和协调管理;明确了街道、社区干部在检查、督促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中的工作范围和工作职责;明确了民间组织办理登记管理所具备的条件和办理登记的程序;明确了民间组织一般可按照服务性、群众性和专业性原则设立,也可以社区为单位综合设立。《XXX区社区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制订,为规范社区民间组织登记,加强社区民间组织的培育,促进社区民间组织的健康发展,充分发挥其推进社区自治、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与发展的积极作用创造了条件。
三是全面检查登记。为进一步规范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我们每年都要协调街道、公安局、教育局、劳动局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执法组,对全区的民间组织进行定期的全面的大规模检查。不仅规范了民间组织的管理,同时也对部分违法经营的民间组织起到震慑和教育作用,受到很好的效果。截至目前,注册登
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共有157个,社团组织20个。
四是提高管理水平。实践使我们认识到,法律法规是严肃的至高无上的,执法人员在执行法律时要秉公执法,严格执法,决不能够徇私枉法。但在秉公执法的前提下,要以人为本,根据社会需求,扶持和发展群众需要民间组织,使全区民间组织管理更加合理。因此,工作中,一方面大力宣传、扶持托老所、敬老院。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发展,空巢家庭的增多,社会对敬老院和托老所有了需求,不少个人开办敬老院或托老所,针对部分业主不知道开办敬老院、托老所应具备的条件以及如何办理登记手续的现象,我们进行详细讲解,现场指导,让业主感到了政府的温暖,增强了办好托老所、敬老院的信心。另一方面强化管理,规范教育市场。由于对各类教育、教学的需求,社会上出现大量不同种类的培训和辅导学校等民办非企业学校,为了规范教育类民间组织,我们主要在“疏”、“导”上下功夫,即督促检查其办理登记管理手续,而不以处罚为目的。通过我们的行为感动了许多未办理登记手续的民办非企业学校,积极主动配合我们工作,仅2008年上半年就有50余家民办非企业学校办理了登记手续。
三、理顺程序,严格执法,努力提高民间组织执法水平
为进一步规范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我区理顺工作程序,在实际工作中严格进行执法,从而使民间组织管理工作提档升级。
一是理顺执法程序。坚持三项工作制度,即:坚持审核制度。由其相应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成立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要向区民政
局提供登记申请书、业务主管部门批准文件、场所使用权证明、验资报告、章程草案和安全防火证等有关材料。坚持审批制度。民政局对其活动场所进行现场检查,对符合条件的单位上局务会研究,经班子讨论通过方可发给《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坚持公式制度。我区对办理登记的民间组织要及时发布公告。对于手续不全或未经任何部门批准的民办非企业单位坚决不予发证,并明令停业、整改或者予以取缔。
二是建立执法队伍。为进一步加强执法力度,规范执法程序,我们成立由街道、公安局、教育局、劳动局等相关部门组成的联合执法队,各街道安排专人成立执法小组,细化分工,明确责任,形成了一支组织严密、执法严格的执法队伍。
三是强化执法培训。在理顺执法程序,组织执法队伍的同时,还在推升执法水平上下功夫。我们采取集中培训与分别辅导相结合的方法,组织街道、社区干部学习《民间组织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51号令)、《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几年来,先后共培训21次,通过执法培训进一步提高了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强化民间组织管理力度。
几年来,经过我们的不懈努力,XXX区的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我们深知,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多差距,我们决心再接再励,奋力拼搏,使XXX区的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