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车险产品相关知识介绍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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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 含港、澳、台地区)以动力装 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 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 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 式车辆或履带式车辆,但不包 括摩托车和拖拉机。
机动车商业险条款框架

车 辆

损 失


玻 自车

璃 燃身 单 损划

独 失痕 破 险损

碎 险
失 险
商 业 第 三 者 责
交强险的赔偿限额
赔偿项目 死亡伤残 医疗费用 财产损失
赔偿限额(元)
承担责任
无责任
110000
11000
10000
1000
2000
100
交强险的免除责任
(一)因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交通事故的损失; (二)被保险人所有的财产及被保险机动车上的财产遭受的损失; (三)被保险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受害人停业、停驶、停电、 停水、停气、停产、通讯或者网络中断、数据丢失、电压变化等造成的损 失以及受害人财产因市场价格变动造成的贬值、修理后因价值降低造成的 损失等其他各种间接损失; (四)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
保险责任
一、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 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本公司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一)碰撞、倾覆; (二)火灾、爆炸 (三)外界物体倒塌或坠落、保险车辆行驶中平行坠落; (四)雷击、暴风、龙卷风、暴雨、洪水、海啸、地陷、冰陷、崖崩、雪崩、雹灾、泥 石流、滑坡; (五)载运保险车辆的渡船遭受本条第(四)项所列自然灾害(只限于有驾驶人随船照 料者)。
6座(含)--10座
1100 1130 1070
车船税如何计算
核定载客数≤9人客车年缴费
类型
排量1.0以下(含)
排量1.0以上
新车
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12) 应纳税额=(年应纳税额
×应纳税月份数
/12)×应纳税月份数
=300/12*应纳税月份数
=480/12*应纳税月份数
旧车
300
480
➢ 购置新车的车船税应纳税额自纳税义务发生的当月起按月计算.
交强险的适用范围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指由保险 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 的受害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 任保险。
第四十三条 机动车在道路以外的地方通行时发生事故,造成人 身伤亡、财产损失的赔偿,比照适用本条例。
交强险标志
——是指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保险公司向投保人 核发的,证明其已经投保强制保险的标识。
内 置 型
保险标志式样全国统一。被保险人需将其贴在车内挡风玻璃右上角。
目录
机动车辆保险简介 交强险介绍 商业险介绍 平安特色服务
什么是机动车商业险
机动车的定义? 本保险条款所称机动车是
平安车险产品介绍
1.6亿
目录
机动车辆保险简介 交强险介绍 商业险介绍 平安特色服务
平安车险产品体系一览
车险产品
交强险
商业险
商业第三者 责任险
车辆损失险
全车盗抢险
车上人员责任 险
附加险
玻璃单独破碎险 车身划痕险
自燃险
基本险不计免赔 特约条款
目录
机动车辆保险简介 交强险介绍 商业险介绍 平安特色服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 管理人,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投保机动 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交强险相关内容及投保须知
➢ 适用范围、赔偿限额 ➢ 免除责任 ➢ 费率机制 ➢ 交强险保费 ➢ 车船税 ➢ 保险标志
什么是交强险
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 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的人身 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进行赔偿的强制 性责任保险。
交强险实施背景及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十七条 国家实行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制度,设立道路交 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交强险的费率机制
➢ 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准费率 ➢ 续保保费实行浮动费率机制,与被保险机动车道路交通 安全违法行为、交通事故及索赔记录相联系
交强险最终保险费 =基础保险费×(1+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道路交通事故相联系的 浮动比率)
交强险常见保费
类型
私家车 企业车 机关车
6座以下Βιβλιοθήκη Baidu
950 1000 950
基本险条款介绍(二)
2、商业第三者责任险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 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和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 经济赔偿责任,本公司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
各分项赔偿限额以上的部分,按照本保险合同的规定负责赔偿 。
在保险期间内,因下列原因造成保险车辆的损失或发生的合理费用,本公司按照 本保险合同的规定在保险金额内负责赔偿:
(一)保险车辆全车被盗窃、抢劫、抢夺,经县级以上公安部门立案侦查,自立 案之日起满两个月未查明下落的;
车 上 人 员 责 任
全 车 盗 抢 险



基本险不计免赔特约条款
机动车商业险条款结构
总则
基本险
➢ 保险责任 ➢ 责任免除 ➢ 保险金额(赔偿限额) ➢ 赔偿处理
通用条款
➢ 保险期间 ➢ 保险人义务 ➢ 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 ➢ 其他事项 ➢ 争议处理
附加险
释义
基本险条款介绍(一)
1、车辆损失险
责任免除
无行驶证、号牌或检车未通过 驾驶人无证驾驶、驾驶车型不符、酒后驾车、肇事逃逸、全车盗抢 应由交强险赔偿的部分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发生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车上人员发生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赔偿限额
分为5万、10万、15万、20万、30万、50万、100万
基本险条款介绍(三)
3、全车盗抢险
保险责任
二、为减少保险车辆的损失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
责任免除
地震、自燃(私家车)、无行驶证、号牌或检车未通过
驾驶人无证驾驶、驾驶车型不符、酒后驾车、肇事逃逸
车辆损失应由交强险赔偿的部分
基本险条款介绍(一)
1、车辆损失险(续)
保险金额
三种确定方式: (1)按投保时与保险车辆同种车型的新车购置价; (2)按投保时与保险车辆同种车型的新车购置价扣减折旧 部分; (3)投保人与本公司协商确定。 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投保时同类车辆新车购置价,超过部 分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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