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汀县历史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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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汀县历史街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来源:龙岩市城乡规划局日期:2012-10-08 【字号:大中小】

一、规划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

2、《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03)

3、《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建规[2005]146号)

4、《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实施细则》(建规[1995]333号)

5、《城市紫线管理办法》(2004)

6、《福建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1996)

7、《长汀县总体规划》(2000)

8、《长汀县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2004)

二、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包括位于长汀古城范围内的东大街和乌石巷历史街区、建设街和五通街历史街区、南大街历史街区以及古城范围外的水东街历史街区。东大街、乌石巷历史街区东至汀江,南至新街巷,西至横岗岭路,北到卧龙山山麓,规划区面积为22.91公顷;建设街、五通街历史街区北至“古郡南门”牌坊,西至南区小学,南至惠吉门,东至汀江,规划区面积12.09公顷;南大街历史街区东至汀州县医院,西至水门巷,南到西河,北达兆征路,规划区面积为13.49公顷;水东街历史街区北起北环路,南至司前路,东以金沙河为界,西至汀江沿岸,规划区面积为17.85公顷。本次规划历史街区总面积为66.34公顷。

三、历史街区功能定位

1、东大街、乌石巷历史街区:环境宜人的居住社区,景色优美的旅游胜地,繁荣的商业和文教中心。

2、建设街、五通街历史街区:典型木质沿街店面的传统商业街区,客家宗祠家庙传统文化旅游区。

3、南大街历史街区:浓郁客家风味的传统居住风貌区,体验纯朴客家风情的旅游街区,展现长汀历史发展的中轴线。

4、水东街历史街区:骑楼式建筑风格的传统商业街区,满载革命文化的红色旅游区,为周边地区服务的商贸集市。

四、用地布局结构

1、东大街、乌石巷历史街区:

形成“两轴、三片、四心”的空间结构。两轴:东大街商业步行街和古城墙风光带;三片:朝天门东的天后宫居住组团、由东大街分隔朝天门西片区为南北两个居住组团;四心:龙潭公园绿心、天后宫宗教活动和商业休闲中心、福音医院文化教育中心、厦大旧址行政教育中心四个社区服务中心。

2、建设街、五通街历史街区:

形成“四心、三带、二片”的空间结构。四心:建设街入口古郡南门牌坊、建设街与五通街交叉口、张宅小洋楼、五通楼四处空间景观节点;三带:建设街商业带、五通街传统文化游览带、古城墙自然人文观光带;两片:以建设街为轴纵分东西二片,东侧为宗祠家庙特色的历史片区,西侧是传统民居集中的历史片区。

3、南大街历史街区:

呈现“两心、一带、三片”空间格局。两心:三元阁城楼、宝珠门城楼;一带:南大街沿街两侧中原府第式建筑景观轴线;三片:方格网状的道路体系将南大街整个街区划分为水门巷商业旅游片区、和平路传统民居风情片区和紫云花园现代生活气息活跃片区。

4、水东街历史街区:

形成“两心、两轴、三片”的总体布局结构。两心:原大关庙市场社区服务休闲中心、如意宫居委会社区行政中心;两轴:沿水东街骑楼商业步行街、沿河路商业街;三片:由水东街和新丰巷将历史街区分为三个片区。

五、用地性质划分

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 137-90)划分至中类,部分划分至小类。

1、东大街、乌石巷历史街区

(1)居住用地面积为10.67公顷,占总用地46.63%,全部规划为一类居住用地,增加社区内的卫生设施和服务设施。

(2)公共设施用地4.95,占总用地21.52%。

①行政办公用地面积为0.44公顷,占总用地1.93%,保留东大街居委会和县公安局两处行政办公用地;

②商业商务金融用地为1.11公顷,占总用地4.85%,分布在东大街两侧,形成商业中轴线,改造为以旅游开发产品为主的商业步行街;

③文化娱乐用地0.33公顷,占总用地1.41%,保留紫阳公祠,搬迁福音医院旁的福利工厂,作为社区文化娱乐活动场所,搬迁天后宫北面电厂职工宿舍,改为与天后宫配套的文化休闲用地;

④医疗卫生用地0.03公顷,占总用地0.15%。保留现状医疗门市部;

⑤教育科研用地0.81公顷,占总用地3.52%。保留两所小学、一所党校、一所特殊教育学校;

⑥文物古迹用地2.13公顷,占总用地9.27%。除对原有的文保单位和文保点外,新增12处拟升文物保护单位;

⑦宗教设施用地0.09公顷,占总用地0.39%。搬迁报恩寺内的雨伞厂,恢复其宗教活动用途;

(3)绿化用地2.26公顷,占总用地9.82%。

①公共绿地1.38公顷,占总用地6.0%,沿城墙15米宽的公共绿带,龙潭公园附近的自来水厂改为公共绿地,白沤亭旁行政办公用地形成中心公园;

②街坊绿地0.03公顷,占总用地0.13%,街区空闲用地设置街坊小型绿地;

③生态绿地0.85公顷,占总用地3.7%,搬迁地震局,用地纳入卧龙山森林公园的范围;

2、建设街、五通街历史街区

(1)居住用地面积为7.25公顷,占总用地51.69%,全部规划为一类居住用地;(2)公共设施用地3.03公顷,占总用地25.06%;

①商业金融用地1.37公顷,占总用地的11.33 %,建设街两侧传统商业,民居文化商铺及民居形式客栈;

②医疗卫生用地0.01公顷,占0.08%。保留建设街小型医务室;

③文物古迹用地1.65公顷,占13.65%。除对原有的文保单位和文保点外,新增12处拟升文物保护单位,修复保护古城墙,复建五通门古城门;

(3)绿化用地0.22公顷,占总用地1.82%;

(4)水域用地1.39公顷,占总用地的11.50%;

3、南大街历史街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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