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授权管理规定

医院授权管理规定
医院授权管理规定

医院授权管理规定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医院授权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为完善医院的管理结构,强化医院对各部门、各科室的统一管理,达到集中决策与适当分权的合理平衡,以满足医院管理及经营的需要,依据医院章程及相关决议等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的授权,是指由医院院长代表医院向各部门和科室授权,部门和科室负责人代表其部门接受授权,部门和科室必须在医院授权范围内依法进行经营管理活动。

各部门行使授权权限时,必须接受医院的统一领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授权的范围、类别和形式

医院授权分为基本授权及特别授权两个类别:

1、基本授权是指对各部门基本业务、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的授权,经基本授权产生被授权部门的基本权限。基本授权的期限为1年。

2、特别授权是指对超出基本授权范围的某一特定事项或某项特殊业务的临时性授权。经特别授权产生被授权部门的特别权限。特别授权的期限在特别授权书中注明,也可为不定期,但无论定期与否最长不得超过1年。

医院院长根据经营需要向各部门进行基本授权,除非对该部门和科室的授权管理规定有特殊规定,接受医院基本授权的部门不得再向其所辖机构或个人转授权。医院院长根据经营需要可向各部门和科室进行特别授权,接受特别授权的部门不得再向其所辖机构或其他个人转授权。

(一)授权的基本形式

1、基本授权:由医院负责人向各部门和科室签发《医院对部门授权管理规定》,被授权人为各部门负责人。

2、部门特别授权:由医院负责人向该部门签发《医院对部门特别授权书》,被授权人为各部门负责人。

3、专项事务授权:其规定详见本制度的规定。

(二)基本授权的制订、管理和变更程序

医院基本授权的范围包括:人事授权、财务授权和业务授权,分别产生被授权部门的人事权限、财务权限和业务权限。

1、人事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1)人事任免(财务部长除外);

(2)人员考评、奖惩;

(3)组织架构及定岗定编;

(4)员工薪酬、福利的确定;

(5)人事管理制度的制订;

(6)支出费用审核。

2、财务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1)预算编制及调整;

(2)预算外支出的审批;

(3)投融资业务;

(4)合同付款计划的制订及审批;

(5)财务管理制度的制订。

3、业务授权的具体内容包括:

(1)主要经营业务相关经营决策的制订;

(2)对外合同的签订。

《医院授权管理规定》应在基本授权定稿后5日内完成,经医院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被授权部门负责人应在授权书正本上签字确认,授权书正本由院办公会负责存档保管。

医院对各部门的基本授权应与医院各部门的定岗定编相一致。

(三)当被授权部门发生下列情况时,医院可变更对该部门的基本授权:

(1)部门与授权有关的工作岗位设置发生变更;

(2)被授权人发生重大越权行为;

(3)因被授权人未能正确履行授权程序造成重大经营风险;

(4)其他需要变更的情况。

基本授权的变更程序是:

由医院有关部门(工作岗位设置发生变更时为医院人事科,其他情况下为监审科)根据具体情况提出对授权的变更方案,重大变更方案报医院办公会批准,一般变更方案报医院负责人批准。变更方案批准后由医院人事科据此制作出《医院授权变更通知书》,经医院负责人签字后加盖公章,将授权变更通知书复印本下发被授权部门。授权变更通知书作为原授权管理规定的附属文件,与原授权管理规定具有同等效力,随原授权管理规定的终止而终止。

(四)特别授权的制订、管理和变更程序

当医院出现以下情况时,医院负责人可以向各部门签发特别授权:

(1)在医院员工需超出基本授权对外开展业务或订立合同、协议时,经医院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申请,医院负责人可向办理该事务的医院员工等相关人员出具专项事务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为处理前述事宜的医院经办人。

(2)在医院发生诉讼或非诉讼纠纷时,为妥善处理纠纷,经医院医务部申请,医院负责人可向处理该纠纷的医院员工等人员出具专项事务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为处理前述事宜的医院经办人或医院聘请的处理纠纷的律师。

(3)其他需要特别授权的事项由医院负责人在授权范围内决定。

(4)办理本条上述授权时,经办部门应当依照医院制定的《医院印章管理办法》履行会签程序。

医院负责人有权根据情况变化变更已签发的特别授权。医院办公室应将授权变更通知书下发被授权部门。授权变更通知书作为原授权书的附属文件,与原授权书具有同等效力,随原授权书的终止而终止。

在特别授权相关事项处理结束后,被授权部门负责人应立即向医院负责人汇报授权的使用情况,该特别授权即行终止。

(五)授权的终止

授权因发生下列情况终止:

1、授权书中规定期限届满,如果医院负责人没有发出授权延期的通知,则授权终止;

2、授权被撤销;

3、被授权机构被撤销;

4、在授权期限内,因变更事项需要重新制发授权书的,自变更后的授权书生效之日起,原授权书终止;

5、其他需要终止的情况。

(六)授权制度的检查与监督

医院监审科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被授权部门行使授权权限的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被授权部门负责人有责任定期向医院监审科汇报该部门管理人员行使授权权限的实际情况。

医院监审科在审查中发现被授权部门有一般越权行为的,应督促该部门限期改正;有重大越权行为的,应上报医院负责人决定对其作出处分决定,该重大越权行为给医院造成严重损失的,医院有权追究其相应的经济责任。

前条所称“一般越权行为”是指被授权人超越授权书中的授权权限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重大越权行为”指被授权人实施了授权书中授权人声明禁止转授权的权限,或超越授权权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

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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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钟吾医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一、麻醉与镇痛病人的分类 1、参照美国麻醉医师协会(ASA)病情分级标准:I~V级ASA分级标准: 第一级:病人心、肺、肝、肾、脑、内分泌等重要器官无器质性病变;第二级:有轻度系统性疾病,但处于功用代偿阶段;第三级:有明显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早期失代偿阶段;第四级:有严重系统性疾病,功用处于失代偿阶段;第五级:无论手术与否,均难以挽救病人的生命。 2、特殊手术麻醉及操作技术 心脏、大血管手术麻醉,颅内动脉瘤手术麻醉、巨大脑膜瘤手术麻醉,脑干手术麻醉,肾上腺手术麻醉,多发严重创伤手术麻醉,休克病人麻醉,高位颈髓手术麻醉,器官移植手术麻醉,高龄病人麻醉,新生儿麻醉,控制性降压,低温麻醉,有创血管穿刺术,心肺脑复苏等。 3、新展开项目、科研手术。 4、参考手术分级标准。 二、麻醉与镇痛医师级别 依据其卫生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等,规范麻醉医师的级别。所有麻醉医师均应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 1、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硕士学位、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住院医师:从事住院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硕士学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曾从事住院医师岗位任务2年以上者。 2、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内,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内者。 (2)高年资主治医师: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3年以上,或获得临床博士学位、从事主治医师岗位工作2年以上者。 3、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从事副主任医师岗位任务3年以上者。

医院合同管理制度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医院合同管理制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相关法律或行政法规,保证合同的公平,避免医院的利益受到损失。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根据医院的特殊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另医院管理制度可参照本制度附3的流程)。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河北***医院对外签订的所有合同。 三、负责人:法务部主任 四、合同的管理的职责与分工 1、医院的合同管理部门为法务部,法务部具体职责可参照***医院法务管理制 度。 2、合同经办人的管理与职责: ①根据医院的授权对外签订、变更与解除涉外合同。 ②对涉外合同的前期审查,经办人接收到对方当事人的合同应预先审核合同与 所谈论事宜是否相符,合同标的额与合同履行期限是否一致,并提交简要的书面文件。 ③合同签订日前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交由法务部门审核。 ④经办人应认真履行合同,并督促医院其他部门配合履行合同。 ⑤合同发生纠纷时,合同经办人应积极配合法务部门参与到和解、调解、仲裁 及诉讼的解决方式。 3、对方当事人采用支票、电汇方式付款时,财务部应当在款项到账后立即通 知相关业务部门,以做好合同履行工作,避免出现违约现象。医院采用支票、电汇向对方付款时,财务部门应及时支付款项,避免医院违约。 五、合同的签订 1、本制度所指的合同是指医院在经营范围中对外签订的各种合同(包括 但不限于具有合同性质的协议、订单等)。

2、经办人于合同签订前,应当预先审核对方当事人的资质,确认其主体资格,审 查对方当事人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经办人应将对方的资质,经营状况形成书面文件(参照附1),作为合同附件一并交由法务部门。 3、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经办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2、在合同履行期内变更合同必须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不可单方变更书面合同。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补充协议未生效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3、医院的其他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变更或解除与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合同,若确需解除合同时,应经合同经办人知悉,并经部门领导及医院副院长同意。由合同经办人变更及解除。 4、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医院方因特殊情况中止履行合同,应及时采取措施以减少对方当事人的损失。医院方特殊情况消灭时,应及时告知对方当事人,并赔偿因医院方中止履行合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因对方当事人中止履行合同,医院应及时收集对方中止履行的相关证据,以减少己方损失。 5、合同未履行完毕,但确需终止履行时,经办人应及时协调,并及时告知法务部。 七、合同纠纷处理 1、医院方与对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和解、调解。 2、医院方与对方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15个工作日内)确认不能和解、调解解决时,合同经办人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汇报,并及时告知法务部,共同协商拟处理意见。

医院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医院收支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医疗卫生事业发展的需要,加强医院财务管理和监督,规范医院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及国家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院是公益性事业单位,不以营利为目的 第三条医院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厉行节约、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正确处理国家、单位和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保持医院的公益性。 第四条医院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科学合理编制预算,真实反映财务状况;依法组织收入,努力节约支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经济管理,实行成本核算,强化成本控制,实施绩效考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维护国有资产权益;加强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五条医院应设立专门的财务机构,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专职人员,会计人员须持证上岗。 第六条医院实行“统一领导、集中管理”的财务管理体制。医院的财务活动在医院负责人及总会计师领导下,由医院财务部门集中管理。 第二章单位预算管理 第七条预算是指医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计划和目标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医院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医院所有收支应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第九条医院严格执行国家“核定收支、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余按规定 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第十条医院要实行全面预算管理,建立健全预算管理制度,包括预算编制、审批、执行、调整、决算、分析和考核等制度。 第十一条医院应按照国家有关预算编制的规定,对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根据年度事业发展计划以及预算年度收入的增减因素,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业务活动需要和可能,编制支出预算,包括基本支出预算和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收支预算必须坚持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 点的原则。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二条医院预算应经医院决策机构审议通过后上报主管部,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根据行业发展规划,对医院预算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科 学性、稳妥性等进行认真审核,汇总并综合平衡。财政部门根据宏观经济政策 和预算管理的有关要求,对主管部门 (或举办单位)申报的医院预算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审核批复。 第十三条医院要严格执行批复的预算,经批复的医院预算是控制医院日常业务、经济活动的依据和衡量其合理性的标准,医院要严格执行,并将预算逐 级分解,落实到具体的责任单位或责任人。医院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应定期将执 行情况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偏差、查找原因,采取必要措施,保证 预算整体目标的顺利完成。 第十四条医院应按照规定调整预算,财政部门核定的财政补助等资金预算及其他项目预算执行中一般不予调整。当事业发展计划有较大调整,或者根据国家有关政策需要增加或减少支出、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时,医院应当按照规 定程序提出调整预算建议,交由主管部门 (或举办单位)审核后报财政部门按规定程序调整预算。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调减支出预算。 第十五条年度终了,医院应按照财政部门决算编制要求,真实、完整、准确、及时编制决算。医院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汇总报财政部门审 核批复。对财政部门批复调整的事项,医院应及时调整相关数据。

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五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收的例外。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七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八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九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十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手术授权管理制度(20200515185103)

手术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与为确保手术及有创操作安全和质量,加强我院各级医师的手术和有创操作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手术分级 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根据风险性和难易程度不同,手术分为四级: 1、一级手术是指风险较低、过程简单、技术难度低的普通手术。 2、二级手术是指有一定风险、过程复杂程度一般、有一定技术难度的手术。 3、三级手术是指风险较高、过程较复杂、难度较大的手术。 4、四级手术是指风险高、过程复杂、难度大的重大手术。 二、手术医师分级 独立开展手术的医师应当为持有《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本院执业医师,经特别审批的除外。各级医师按照其技术职称和行医年限分为如下级别: (一)住院医师 1、低年资住院医师:担任住院医师3年以内。 2、高年资住院医师:担任住院医师3年以上。 (二)主治医师 1、低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3年以内。 2、高年资主治医师:担任主治医师3年以上。 (三)副主任医师 1、低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内。 2、高年资副主任医师:担任副主任医师3年以上。 (四)主任医师,受聘主任医师岗位者。 三、各级医师手术权限 1、低年资住院医师: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并熟练掌握一级手术。 2、高年资住院医师:在熟练掌握一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二级手术。

3、低年资主治医师:熟练掌握二级手术,并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三 级手术。 4、高年资主治医师:掌握三级手术,有条件者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适当开 展一些四级手术。 5、低年资副主任医师:熟练掌握三级手术,在上级医师指导下,逐步开展四 级手术。 6、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在主任医师指导下,开展四级手术,亦可根据实际情 况单独完部分四级手术、新开展的手术和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临床 试验、研究性手 术。 7、主任医师:熟练完成四级手术,开展新的手术,或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 重大临床试验、研究性手术。 8、对于卫生行政部门有特殊资格准入规定的手术,除符合上述规定外,手术 医师还必须是已获得相应专项手术的准入资格者。 9、任何级别手术医师的手术权限均不可超出医院的手术权限。 四、手术审批权限 手术审批权限是指对拟实行不同级别手术以及不同情况、不同类别手术的审批 权限。 (一)常规手术: 1、四级手术:科主任主持进行术前讨论,需填写《手术审批单》签署意见后 报医务科审核,分管副院长审批,医务科备案,由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医 师签发手术通知单。 2、三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副主任医师及以上医师签发手术通知单。 3、二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高年资主治医师及以上医师签发手术通知单。 4、一级手术:科主任审批,由低年资主治医师及以上医师签发手术通知单。 各级医师在实施手术过程中遇到未预测的特殊情况,需实行的手术超出自己的 手术权限时,应立即口头上报请示,由具备实施手术的相应级别的医师主持手术;紧急抢救生命的手术,按照急诊手术规定处理。术后24小时内完善相应的手术审批手续。

医院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医院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根据经济合同法、《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及《福建省公立医院总会计师管理暂行办法》规定,为加强经济往来业务监督与管理,保证正确地订立与履行经济合同,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对经济合同管理制度进行如下修订: 一、总则 1、医院经济合同是医院与自然人、法人及其他单位等平等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主要包括采购合同、工程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财产保险合同以及其他经济合同。 2、医院经济合同由职能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实行归口管理,并对合同的履行负责。合同档案由院办按国家档案法相关规定统一保管。 二、合同订立 3、医院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严禁违规签订担保、投资和借贷合同。 4、经济合同文本一般由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起草,重大合同或法律关系复杂的特殊合同应邀请法律顾问参与起草,保证合同内容和条款的完整准确。由签约对方起草的合同,相关部门应当认真审查,确保合同内容准确反映单位诉求和谈判达成的一致意见。 5、经济合同必须具备的内容:合同标的;数量和质量要求;价格及付款方式;履行时间、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其他条款根据业务要求,由管理部门与合同对方商定后报主管院长审批,方可生效。 6、医院应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宜的洽谈方式,一般情况下合同谈判应实行集体会审制。谈判团队除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与分管领导外,还应包括技术、财会、审计、法律等方面的人员参与谈判。涉及重大经济合同,医院总会计师应参与研究。

7、职能部门对外签订经济合同时应经过授权,各类经济合同由归口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分管院领导及总会计师审查,院长或授权相关人员签订。其他个人或未经指定为代理人者,不得与外单位签订经济合同或提供医院账户,否则无效,并报院领导追究私自签订合同者的经济责任。 8、签订经济合同前,归口职能部门应对合同对方主体资格进行充分调查,确保对方具有履约资格和能力,减少合同违约风险。 9、签订经济合同时,应征求法律顾问意见,同时应有财务人员参与或经财务部门审核,确保单位具有履约的财力保证。涉及财务收支的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等须经总会计师会签。涉及经济合同标的金额超过100万元或影响重大以及法律关系复杂的经济合同,还须法律顾问会签。 10、经济合同必须具有法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才有效。经济合同院方留存至少一式叁份,归口管理部门和院办留档一份,报送财务一份,作为账务处理与合同履约监督的依据。 三、合同履行 11、归口管理部门应对合同对方的合同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管理,因对方或单位自身原因导致可能无法按时履行的,应当及时向分管领导和院长汇报,并立即采取应对措施将合同损失降到最低。 12、财务部门必须遵守经济合同法和医院财务管理制度。坚持原则,维护国家和医院利益,严格审核和监督经济合同的正确履行。违背经济合同管理规定的,不予办理银行承付、汇款等手续。 13、经济合同所涉及的相关部门或人员,应遵守经济合同保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合同订立与履行过程中涉及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商业秘密。 四、合同纠纷处理

精编【管理制度】医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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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医院行政管理制度 院长办公会议制度 一、院长办公会由院长主持,竖月的第一个周一下午4:00开始召开。 二、医院所有部门领导及大科室主任、护士长等参加会议,可根据会议内容,由主持人确定其它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三、院长办公会主要内容:传达董事会及总院领导指示精神,由部门主任简要总结上月工作,代表医院布置下月工作要点,院长加以点评确定。 四、院办公室主任负责会议记录,并整理成纪要,由院长审定后印发至部门领导。 五、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工作,由部门主任负责组织相关科室实施,院长办公室负责督查落实情况,及时向院长汇报。 医院周会制度 一、医院周会由院长或院长委托有关职能部门主任主持,每周一上午10:00—12:00召开。 二、医院周会由各部门正副主任参加,可根据会议内容,由主持人确定其它有关人员参加。 三、周会主要内容:传达董事会及总院指示精神;总结本周工作;布置下周任务。 四、院办主任做记录,负责整理,必要时打印,呈院长审定后下发。 五、周会研究决定的工作,由各主管部门负责与相关科室组织实施。院办公室负责督查落实情况,并及时向院长汇报。

院管会会议制度 一、院管会会议由院管会召集人主持,原则上每周一上午8:30—10:00召开。 二、院管会会议由院管会成员参加,可根据会议内容,由召集人指定其他相关人员参加。 三、院管会会议主要内容:传达董事会及总院指示精神,总结本周主要工作,确定下周全院工作要点。 四、院办主任做记录,负责整理,呈院长审定后下发院管会成员。 医院总值班制度 一、院总值班在非办公时间代替院长行使职权,负责处理医务、行政和临时事宜,及时传达、处理上级指示和紧急通知、签收文件等。 二、现场解决值班期间发生的问题,遇重大问题无法解决时,要立即向分管院长汇报。 三、坚守岗位,手机随身携带,保证接听及时,做好值班记录,于次日上午在早会上交班,简要通报值班情况,做好交接工作(包括值班记录,手机、值班钥匙等值班用品)。 四、院总值班在保安陪同下,每班至少对全院进行巡视二次,重点是病房、急诊、全院电源、供氧中心、药库、医技科室重要设备、消防等,保障医院安全。检查值班人员在岗情况,跟进危急重症的救治,遇有问题,及时抽调人员组织解决。 五、总值班每晚23:00前值班地点以急诊科为主,无特殊情况不能离开急诊科。 六、总值班有权组织人员集中力量解决临时发生的问题,有权调用医院机动车辆。 七、院总值班表由院办负责排班打印,参加值班人员注意值班时间,按时接班。总值班

bzovxc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秋风清,秋月明,落叶聚还散,寒鸦栖复惊。 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1) 企业经营与管理2006-11-10 16:40:32 阅读45评论0字号:大中小订阅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2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3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 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4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5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 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收的例外。 第6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 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7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8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9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10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馐、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

医院医师授权管理规定

医院医师授权管理规定 (一)总则 1.从事临床医疗工作的医师应首先获得医院授权。医师授权范围应在其执业范围内,在医院工作的医师必须在其授权范围内从事诊疗工作超越授权权限进行操作视为违规。 2.医疗管理部门负责各级医师执业资质授权包括处方权、抗生素使用权限、医师工作站使用权和分级手术授权、单独出门诊工作授权。 3.须授权人员 (1)获得《医师资格证书》的正式入职医师,医院按其资格类别给予执业注册。 (2)获得《医师执业证书》的进修医师,按其执业范围进行授权。 (3)未获得《医师资格证书》的医师,不具备独立诊疗资格,必须在上级医师指导下工作。 4、授权类型 (1)医嘱、处方权:获得《医师资格证书》并在医院注册的医师(包括多点执业医师)。 (2)抗生素使用权限:执行《抗生素使用管理规定》。 (3)精麻类药品权限:执行《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处方管理规定》。 (4)分级手术权限:执行《手术分级分类管理制度》。 (二)处方权管理

1.医疗管理部门负责全院医师处方权管理和处方权医师库动态维护。 (1)医院建立处方权医师库和计算机监控系统对医师处方权行使情况进行审核监控。 (2)根据医院现行各类医疗文件对各级医师职责权利的规定相应确定各级医师处方权范围,并根据医师专业技术职务变动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3)享有处方权的医师可在注册执业范围内独立从事相应医疗工作。未授予处方权的医师,不能独立从事医疗工作,必须在执业医师指导下进行。 (4)各级各类医师应严格按照权限范围行使处方权,不得滥用处方权。 2.依法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简称“两证”下同)的下列人员授予院处方权。 (1)医院各级各类在职医师。 (2)经批准从事临床工作的本院研究系列人员。 (3)经批准返聘的本院离退休医师。 (4)从事临床工作的进修医师、研究生。 (5)已办理来院多点执业医师。 实习医师和尚未获得“两证”的新毕业医师、研究生等人员不授予处方权。 3.根据医师执业范围,将医院医师处方权分为临床类别处方权、

医院合同管理制度

医院合同管理制度 总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由相关部门负责人组织,经总经理或受权副总经理批审。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产品合同应注明产品名称、技术标准和质量、数量、包装、运输方式及运费负担、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价格、违约责任等;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原则上不使用公章,严禁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医院合同管理制度医院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公司相关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总经理授权职责人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合同金额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医院合同管理制度文章医院合同管理制度出自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十五、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六、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医院管理制度

医院管理制度 永州华伟医院管理制度与人员岗位职责 一、医院领导干部深入科室制度 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 1、医院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所分管的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坚持持续改进。 2、深入科室,围绕患者安全,重点了解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患者生活等工作。征求科室及各类人员对医院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3 、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患者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医院领导干部行政查房制度 1、医院院长至少每月主持一次行政查房,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参加,深入到一线科室,重点检查医疗、护理、科技、教学、后勤保障及科室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听取患者和临床科室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行政查房前,相关职能科室要到基层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反映,作好准备。每次查房要确定主题,围绕主题展开。 3、认真做好行政查房记录,相关科室必须限期给予答复和反馈,并在下一次查房时作汇报。 领导班子集体专题研究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工作 1、医院领导班子集体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专题会议,评估在保持医院的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指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与措施,并有反馈记录文件。 2、紧密围绕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的重点与目标,对存在的不良事件与缺陷,要从管理的体系、运行机制与制度程序中提出有针对性的整改意见,形成良好的医院质量与安全文化氛围。 3、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有医院领导班子集体参加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全院专题工作会议,以及不同层次多种形式的工作会议。 二、会议制度 1、院务会:由院长主持,院党政领导班子、院务会成员和有关人员参加。每二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研究和安排工作。 2、院周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护士长及各科负责人参加。每二周一次,传达上级指示,小结上周工作,布置本周工作。 3、科主任会:由正,副院长主持,科主任或负责人参加,汇报研究及交流医疗,管理,科研,教学等工作情况。

《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1条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 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2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 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3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 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 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4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5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 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 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收的例外。 第6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 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

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7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8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 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9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 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10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 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 生产、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 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億、运输方式及运费 负责应具体明确;交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 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 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 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医务人员资质授权管理制度

**医院医务人员资质授权管理制度 一、医务人员资质授权管理范围包括: 1.处方授权(含普通处方、急诊处方、抗菌药物处方、麻醉和精神类药物处方); 2.手术授权; 3.麻醉授权; 4.输血授权; 5.腔镜授权; 6.介入授权; 7.特殊检查授权:超声影像科(B超检查)、影像放射科(CT检查、核磁共振检查、X片、造影、DR片等)、内镜室(消化内镜室、气管镜、喉镜、宫腔镜等)、介入室(血管造影检查)、病理科、检验科、核医学科等; 8.危重病人高风险诊疗操作授权。 二、各级医师的授权必须在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前提下,根据医师的技术资质(住院医师、主治医师、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及其实际能力水平,确定该医师所能实施和承担相应治疗手段的范围与类别。至少每二年对医师(特殊专业操作人员)进行一次技术能力再评价与再授权,再授权是依实际能力提升而变,不随职称晋升而变动。 三、医院设立由院领导、医疗职能部门和专家组成的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根据卫计委有关要求,负责制定和定期更新

医务人员资质权限目录,审核并授予各级医务人员资质和权限,定期对各级医务人员进行能力评价及再授权。 四、医务科是医师资格与分级授权的院级监管部门和委员会的秘书科室。依据本人申请、科室意见,组织医院委员会受理和审批各级医务人员资质和分级授权。同时医务科负责各科相关资料备案并协助委员会担负授权管理的监管职责。 五、科室是医务人员资质、分级授权的执行部门。科室建立医务人员资质、授权管理档案,做好各级专业医师和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定期开展相关知识培训,并建立第二类、第三类和高风险医疗技术档案,定期对医务人员业务技能、工作质量、本职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评价、考核,并根据相关资料对医务人员执业能力进行再评价,同时定期将相关资料上报备案。 六、科室医技人员可以根据自身能力和执业范围申请相关技术授权,并按照法律法规和医院规章制度的相关要求开展医疗服务。各医技人员有义务积极配合科室、医院对医疗技术授权准入相关监管工作的开展。 七、资质授权程序: 1.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科室依据申请人专业技术资格、受聘技术职务及从事相应技术岗位工作的年限、以往专业技术开展情况、医德医风及外出进修学习等情况,讨论通过申请人所申请的权限→填写《**医院医师(技)资格与授权申报表》→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医院质量管理委员会审批、授权,医务科备案。

医院合同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医院制定或即将签署的各项合同,保证医院的合同符合国家 相关法律或行政法规,保证合同的公平,避免医院的利益受到损失。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政策的相关规定,根据医院的特殊情况,特制定本制度(另医院管理制度可参照本制度附3的流程)。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河北***医院对外签订的所有合同。 三、负责人:法务部主任 四、合同的管理的职责与分工 1、医院的合同管理部门为法务部,法务部具体职责可参照***医院法务管 理制度。 2、合同经办人的管理与职责: ①根据医院的授权对外签订、变更与解除涉外合同。 ②对涉外合同的前期审查,经办人接收到对方当事人的合同应预先审核 合同与所谈论事宜是否相符,合同标的额与合同履行期限是否一致,并提交简要的书面文件。 ③合同签订日前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交由法务部门审核。 ④经办人应认真履行合同,并督促医院其他部门配合履行合同。 ⑤合同发生纠纷时,合同经办人应积极配合法务部门参与到和解、调解、 仲裁及诉讼的解决方式。 3、对方当事人采用支票、电汇方式付款时,财务部应当在款项到账后立即 通知相关业务部门,以做好合同履行工作,避免出现违约现象。医院采用支票、电汇向对方付款时,财务部门应及时支付款项,避免医院违约。 五、合同的签订 1、本制度所指的合同是指医院在经营范围中对外签订的各种合同(包括 但不限于具有合同性质的协议、订单等)。 2、经办人于合同签订前,应当预先审核对方当事人的资质,确认其主体 资格,审查对方当事人提供资料的合法性。经办人应将对方的资质,经 营状况形成书面文件(参照附1),作为合同附件一并交由法务部门。

3、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经办人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 六、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合同的变更与解除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 2、在合同履行期内变更合同必须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不可单方变更书面合同。与对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方可生效,补充协议未生效前,原合同继续有效。 3、医院的其他任何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变更或解除与对方当事人的书面合同,若确需解除合同时,应经合同经办人知悉,并经部门领导及医院副院长同意。由合同经办人变更及解除。 4、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医院方因特殊情况中止履行合同,应及时采取措施以减少对方当事人的损失。医院方特殊情况消灭时,应及时告知对方当事人,并赔偿因医院方中止履行合同给对方当事人造成的损失。因对方当事人中止履行合同,医院应及时收集对方中止履行的相关证据,以减少己方损失。 5、合同未履行完毕,但确需终止履行时,经办人应及时协调,并及时告知法务部。 七、合同纠纷处理 1、医院方与对方当事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时,应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积极和解、调解。 2、医院方与对方当事人在一定期限内(15个工作日内)确认不能和解、调解解决时,合同经办人应及时向部门主管汇报,并及时告知法务部,共同协商拟处理意见。 3、医院确需采取仲裁或诉讼措施时,经办人员应将合同签订、履行及解除合同中的相关事宜,整理成书面材料,报给法务部门。由法务部门或委托专职律师处理。 八、合同的考核 1、合同经办人员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给医院造成损失的,医院可以向经办人员追究损失: ①合同经办人越权与对方当事人签订合同,且法务部门及其领导未知悉的。

医院行政管理制度

医院行政管理制度 一、医院领导工作制度 (一)值周院长工作制度 由院级领导轮流值周,值周院长工作职责如下: 1. 值周院长协助院长处理医院日常事务,接待群众来访工作等。 2. 值周院长如无特殊情况应坚守岗位,协助其他分管院长处理相关工作。 3. 值周院长负责带领相关部门工作人员对劳动纪律、环境卫生、安全生产、无烟医院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检查。相关部门接到通知后,应安排专人参加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进行解决并向值周院长进行反馈。 4. 由党办负责值周院长排班及行政查房的组织和记录。 5. 所属值周院长名字在门诊大厅显示屏上标注,每周一进行更换。 (二)医院领导经常深入科室调查研究制度 1. 医院领导要经常深入所分管的科室,调查研究,直接掌握情况,抓好典型,协助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2. 深入科室,围绕患者安全,重点抓医疗、护理、教学、科研、后勤保证以及服务质量、病人生活等工作。征求科室及各类人员对医院管理工作(包括医院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的意见和建议,表扬好人好事,改进工作。 3. 医院领导要参加部分业务实践,如查房、重大手术、疑难病例的会诊、危重病员的抢救及其他有关业务活动等。 (三)医院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纪律 为了规范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行为,始终保持领导班子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先进性,保证医院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促进医院各项事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制定了医院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纪律。要求各位班子成员按照工作纪律的要求积极开展工作。具体工作纪律如下: 1. 领导班子成员要严以律己,带头遵守和执行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工作中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要勇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反对自由主义,工作中有问题要摆到桌面上来,大家集体讨论解决。 3. 反对小帮派活动,反对阳奉阴违。不允许会上不说,会后乱说的不负责任的行为出现。 4. 对会议集体形成的决定要在工作中无条件的贯彻、落实,要保持工作的一致性。对于会议集体决定的事情,在贯彻落实中发现问题要及时提交院长办公会议研究解决。不准私自散布不满情绪和言论,影响工作的进行。 5. 积极努力、认真负责的做好分管工作。各位院职领导要深入科室了解工作,认真督查落实工作,及时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分管领导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参加科室早会,并要有工作记录。 6. 值周院长要负责日常问题的处理,对疑难问题要及时沟通、协调,以求得问题的妥善解决。检查工作要深入实际,不能走马观花。要善于发现问题,主动解决问题,敢于承担工作责任。 7. 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管理协调好各自分管科室的工作。要站在全院的高度俯瞰全院工作。工作要有理、有利、有据,公平、公正的处理解决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8. 抓好系统业务学习,提高科室的业务能力,抓好特色科室、特色品牌和特色名医的创建。每个系统每年要创建一个特色科室,一个特色品牌,一到三名特色名医。 9. 要识大体、顾大局,工作中要互相支持,互相协调,互相配合。工作要分工不分家,把各自分管的局部工作从全院整体的工作角度来抓好落实。 10. 全院工作要掌握一个标准,一个原则,一个目标和一个共同的任务。共同努力,互相帮助,齐抓共管,完成最终的工作目标。 (四)医院领导班子学习制度 加强领导班子学习制度,提升医院领导班子的管理水平,是当前医院管理中的一项重要途径。现结合实际,制订下列几项学习制度: 1. 领导班子成员应自觉地参加上级卫生部门、政府举行的各种政治学习,在学习中要做好会议记录、笔记。 2. 领导班子各个成员必须坚持参加定期的业务、政治学习,提高

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提高风险意识,控制企业经营风险,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明确合同管理职责,规范合同管理流程,确保公司各项经济活动正常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规定所称经济合同是指公司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签订的各类合同或协议,主要包括工程承包合同、购销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货物运输合同、仓储保管合同、租赁合同、借款合同、技术合同、委托合同等。 融资合同、保险合同、担保合同、销售合同、劳动合同适用于公司另行制定的相关管理办法。 3基本原则 公司有关经济合同的签订、履行与管理,必须遵守如下原则: 3.1 合理审慎原则 公司各部门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必须对合同涉及到的项目、当事人的资信、合同生效的条件进行认真调查,同时按照法律的规定,对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可行性、严密性及经济性进行审查。 3.2 统一管理原则 合同必须由公司统一对外签订,同时公司建立各项制度,对各部门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进行统一管理。 4.基本制度 公司统一对经济合同进行管理,建立如下各项制度: 4.1合同印鉴统一规范制度 公司对外签订经济合同必须使用公司统一的合同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由财务部保管。 4.2合同档案制度 本管理办法中公司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由综合部统一编号建立档案进行管理。 4.3责任追究制度 公司具体负责人在对外签订经济合同过程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及本规定。如果违反法律、法规及本规定,必须追究相应的经济、行政、法律责任;触犯刑法的,交司法

机关依法处理。 5.合同管理职责 5.1 公司财务部负责对本规定的实施与管理。 5.2 经办部门对外洽谈拟订合同的经办人为第一责任人,对合同的真实性、合理性、可行性负有完全的责任,并负责签约对方资信资格、履约能力的审查。相关隶属部门的负责人为第一审核人,负有直接责任。 5.3公司的法务人员为第二责任人,对合同的内容、形式、文字表述合法性、有效性以及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负有主要责任。 5.4公司综合部及财务部合同管理员同为第三责任人,对合同的流转、审批程序、流转时效、各款修改定稿、用印记录、合同资料的分发、归档等负有直接责任。 5.5公司财务部经理为第四责任人,对合同的履约收支、付款方式、单据回笼等情况的监督审核负有直接责任。 5.6在权限范围内,公司总经理或由其代理人负责合同的最后审签,对该合同的最后确认负有领导责任。 5.7在权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负责合同的最后审签,对该合同的最后确认负有领导责任。 6. 签订书面合同的情形 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6.1 单笔业务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0元的(含10000元); 6.2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6.3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例如,预付款或款到发货); 6.4有封样要求的; 6.5必须明确双方的权利与义务的; 6.6 频繁采购的物品,应签订一个总合同并注明估计金额,日常采购时可以以采购订单的形式确认每次采购量,采购金额等; 6.7在下列情形下,需要在事后按照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并形成最终的书面合同: 6.7.1因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未能及时签订书面合同。 6.7.2通过电话、电子邮件形式确认的合同。 当事人双方协商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传真、函件和图表等书面文件,以及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投标文件,材料、设备等报价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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