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公立医院精细化的合同管理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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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立医院精细化的合同管理方案
摘要:合同是公立医院对外经济活动和内部管理行为的重要载体,合
同管理是公立医院内部控制体系的关键环节,关系到公立医院职能的
发挥、风险的管控和国有资产的安全。因此,合同管理是公立医院管
理和内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合同从预算、采购、拟定、审核、签订、履行、监督、终止等环节的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在提出传统
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介绍精细化合同管理模式及其成效。
根据2014年1月1日起实施的财政部《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
(试行)》规定,内控体系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单位经济活动合法
合规、资产安全和使用有效、财务信息真实完整,有效防范舞弊和预
防腐败,提高公共服务的效率和效果。”公立医院合同管理作为内控
体系的重要内容,其目标与内控体系的整体目标是一致的,将合同管
理作为重要抓手,完善医院内部控制体系,驱动管理体制变革,建立
规范化管理格局,使医院具备强大的生命力[1]。
一、公立医院传统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
1.缺乏归口管理。公立医院各部门根据需要组织采购和签订合同,没
有归口管理部门会导致合同分布零散、编号不统一、登记不全面、无
专人负责等混乱现象,使合同管理工作缺乏统一的指导,医院不能及
时发现其中的风险和问题,一旦出现纠纷容易陷入被动。
2.采购行为不规范。公立医院采购方式有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谈判
采购、询价等,要根据采购的种类、金额、资金属性等因素确定。有
些部门未经严格的采购程序便确认了合作方,甚至当合作事项正在进
行或已完成后才开始着手合同事宜,严重违反了相关采购规定,而且
由于缺乏合同条款的约束,部门对合作事项的把控力度不强,难以全
面实现工作目标、维护医院利益。
3.财务预算、付款等功能难以实现。预算管理是医院财务管理的重要
手段,付款功能是财务执行出纳和监督职能的关键环节,医院财务部
门如未充分参与合同管理工作,会导致全面预算管理落实乏力、经营
情况难以监控、资金使用缺乏计划。
4.院内审核流程长。虽然多数医院有内部合同审核流程,但涉及的管
理部门较多,从采购到最终签订合同,经办人员需要将合同资料分别
送达多个管理部门审核签字,大量的时间消耗在审核环节。
5.无制式合同。在没有符合医院特点的制式合同文本可供参考的情况下,科室在采购和合同谈判过程中容易被对方单位的思路影响,甚至
直接使用对方单位的合同模板,导致合同条款不能有效维护医院权益。
6.缺乏法律专业支持。医院合同种类多样,要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府政策规定的框架下签订执行,需要专业性强、知识面广的法务人员对合同条款进行全面把关、及时解决相关纠纷。
二、公立医院精细化合同管理模式的建立
1.组织结构。
(1)三级管理、内外联动。一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理事会负责决策医院重大事项,医院领导分管各职能管理部门,医院管理研究室为合同的归口管理部门。二是聘请知名医疗行业律师事务所高管作为理事会外部理事,参与医院的重大管理决策。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聘请律师团队担任常年法律顾问,从事具体的法务工作。这样,医院内部明确了职责,外部可以获得多层次、团队式的法律服务,从源头上规避了法律风险,可以及时评估风险并制定应对预案,使防控和解决风险成为医院的常规工作。
(2)各部门分工明确、专岗专责。在医院领导总负责下,形成了医院管理研究室为合同管理中心,纪检、审计处和财务处为监督机构,其他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合同事项的权责架构。医院管理
研究室设合同管理专员,对接各部门和律师;合同主管部门及会审部
门设合同经办人或审核专员,实行“经办人—主任”二级审核制。这样,将责任落实到专部专岗,有利于各部门有效配合、相互牵制,提
高相关人员工作责任心。
2.制度建设。
(1)医院内部规章制度。根据国家法律和厦门市相关规定,出台了医
院《采购管理办法》《经济合同管理办法》和相关解释文件,并适时
修订。《采购管理办法》详细规定了采购流程、预算管理、采购方式
的选用、标准采购程序、监督检查等相关事项;《经济合同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补充、解除、法律责任等事项;解释文件对采购和合同经办涉及的具体名词、程序和工作方法等内容
进行详细的解读和政策提示。
(2)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议。通过招标的方式聘请常年法律顾问,双
方签订《常年法律顾问服务协议》,约定常年法律顾问对医院提供合
同和规章审改、出具律师意见、参与项目会议和商务谈判、纠纷及诉
讼处理、出具律师函、员工法律培训等服务。
3.合同审核流程。
建立“对外经济合同审批流程”,将合同发起、会审、流转、审批、修改报批、签订、执行等环节纳入流程管理,尤其对风险分值最高的“合同审核”环节进行重点把控。
(1)医院管理研究室作为合同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四个重要节点的审核:采购程序符合规定、会审部门按制度审核、律师按约定审改、合同主管部门按会审意见执行。通过关键节点的把控,确保了审批流程满足医院的要求,实现合同管理的目标,即提高合同质量、把控医院风险、促进医院发展、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和提高管理水平。
(2)财务处、审计处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如有必要)承担了院内会审合同的重要职责,保证了审核的专业性、合理性,使具体的合同条款符合医院实际发展需要。
(3)将合同审核与签订流程合并,缩短流程线路,减少合同签订前的不必要环节,提高了管理效率。
(4)审计处、纪检监察办公室全面监督采购、合同审核和签订流程,并根据需要组织专题审计,保障合同管理工作满足合规性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