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创建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园的实施意见(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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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创建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园的实施意见(2020)

产业扶贫是实现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的根本途径和长久之策,为切实提升农业产业对贫困户增收和对村集体经济发展的带动能力,增强新型经营主体扶贫带贫能力,构建可持续长效脱贫机制,实现乡村振兴筑牢产业基础。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创建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园(以下简称示范园)。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统领,以持续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重点,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立足贫困村现有资源,充分挖掘贫困村发展特色产业潜能,坚持连片开发与重点推进相结合,通过发展产业、示范带动,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带动贫困群众实现稳定脱贫。

(二)基本原则。通过创建示范园,为贫困户提供示范带动实训基地,进一步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调动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的积极性;通过辐射带动,为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打造一定规模的种养基地;促进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扩大种养规模,提高特色种养业的科技含量,增强我县特色种养业的市场竞争力,形成较为稳定的订单农业。

(三)总体目标。各乡镇在发展马铃薯、优质谷子、向日葵、甜糯玉米、蔬菜、中药材、经济林种植和母肉驴、母肉牛养殖上下功夫,根据区域特色、种养优势,每类品种至少建成1个示范园,全县范围内建成100个示范园。示范园既是特色产业发展基础,也是致富带头人的实训基地,农业农村部门、各乡镇根据种养发展需求,组织种植示范户观摩学习,引导贫困户发展特色种植业。通过创建100个扶贫示范园,培养1000个种植示范户,带动10000户贫困户发展特色产业,创建我县农业产业扶贫“百千万”工程。

二、实施步骤

(一)建设方式。各乡镇根据村域种养特色,确定核心示范区;在建设核心示范区的基础上,通过大村带小村、强村带弱村的建设模式,辐射周边贫困户,形成示范园。增加特色产业种养规模,促进全县产业发展。

1.种植业核心示范区。从马铃薯、优质谷子、向日葵、甜糯玉米、蔬菜、中药材、经济林种植和母肉驴、母肉牛养殖等9类特色种养业中进行选择。建设马铃薯、优质谷子、向日葵、甜糯玉米核心示范区,面积不少于50亩;建设蔬菜核心示范区,面积不少于20亩;建设经济林核心示范区,面积不少于100亩;建设中药材核心示范区,面积不少于10亩。

2.养殖业核心示范区。原则上以合作社或龙头企业为示范区。

3.补贴标准。示范园建成后,对特色产业示范园所涉贫困户的补贴,依照《怀安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支持特色产业发展助力脱贫攻坚的实施细则》(怀扶字〔2019〕65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建设模式。各乡镇根据区域产业发展情况,具体确定一村独建或多村联建模式;

所创建的示范园,经所在乡镇审核后,报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批复。确定了示范园后,积极引导贫困户与所委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签订订单,示范园根据工作性质开展科技指导、技术培训等服务。种植业示范园的建设,应当集中连片,产业规模应当达到基本规模要求,以便于进行规模化管理。可以通过村集体经济合作社或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办,也可通过龙头企业(一般为养殖业)创办。

(三)建设进度

1.谋划实施(2020年2月至3月)

各乡镇要认真进行调查研究,在3月底前完成乡镇的示范园建设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申报(2020年4月)

各乡镇按照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园创建要求,在4月底前完成乡镇示范园的建设申报工作。

3.组织认定(2020年5月至6月)

对示范园建设成果进行认定:对核心示范区进行核实,对示范园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三、政策支持

(一)加大产业基础建设

支持完善示范园区生产所需的路网、农业用电系统、灌排系统、用水管网、水肥一体化、采后商品化处理、加工、预冷贮藏、集约化育苗、种植大棚、养殖栏舍、标准化加工厂等设施建设。

(二)促进产业融合发展

支持加快建设农村电子商务服务点,拓展农产品流通渠道,解决农产品销售难问题;推动旅游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开辟新渠道,通过景区及旅游活动助推贫困地区农产品销售;大力发展产地加工,延伸农业产业链,增加农产品附加值,尽可能把原料“红利”留在产地,为促进特色产业示范园一二三产融合创造条件。

(三)加强扶贫科技支撑

进一步加大对贫困劳动力的产业技术技能培训力度,围绕示范园建设需求,因地制宜,因势利导开展特色培训,多渠道、多层次、多形式组织开展农民培训工作。

(四)壮大村级集体经济

充分发挥示范园的载体和保障的作用,推动村集体经济合作社、贫困户与企业建立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通过合作经营、自主经营、委托经营等模式形成利益共同体,增强贫困村

持续稳定脱贫能力。

四、保障措施

(一)明确责任主体

各乡镇是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园建设的责任主体,负责谋划、制定本乡镇示范园规划、申报、建设等工作,负责示范园辐射带动的地点、面积、贫困户数和贫困人口的核实工作。要切实加大示范园建设的组织推动力度,及时研究解决示范园建设中遇到的问题或困难,明确专人负责示范园建设,积极开展示范园建设的申报和认定工作。加大对建设示范园宣传力度,营造关心与支持示范园建设的良好氛围,吸引调动更多社会资源、社会资本、社会力量积极参与产业扶贫。

(二)加强技术指导

县财政局负责筹措资金并及时下达,加强资金管理;县教体科局负责推进科技扶贫和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县工信局负责指导推进农产品深加工产业、电子商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草)负责经济林技术指导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种养业技术指导工作。

(三)搞好核实认定

县产业扶贫工作专班组织农业农村、扶贫、林草等部门以及所涉乡镇组成核实认定组,对核心示范区进行核实,对示范园实施效果是否达到申报条件进行确认,达到规定示范带动目标的,由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予以认定。

附件:1.怀安县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园申报表(样表)

2.怀安县特色产业扶贫示范园认定表(样表)

怀安县扶贫开发和脱贫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29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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