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审查要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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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省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
审查要点
(试行)
陕西省建设厅
2005年9月
目录
一、总则……………………………………………………
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要点……………………………
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要点……………………………
四、公共建筑电气节能设计审查要点………………………
一、总则
1.1 为规省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明确审查容,使建筑节能施工图设计文件的质量符合工程建设标准(含国家标准、省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地方政府文件的规定,特制定本要点。
1.2 本要点适用于省一般民用建筑工程节能设计文件的审查。
1.3 为方便施工图审查部门使用,本要点将强制性条文也逐条列入。
1.4 本要点所涉及的容主要从以下标准和规及政府文件中摘录,在本要点颁布之后,如下述标准和规及政府文件有修订(或补充)时,应以修订(或补充)后的容为准。
1.《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省实施细则》陕DBJ24-8-97;
2.《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GB50019-2003;
3.《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26-95;
4.《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134-2001;
5.《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50189-2005;
6.《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
7.《供配电系统设计规》GB50052-95;
8.《省住宅采暖实行分户控制分户计量暂行规定》陕建发[2005]49号
1.5 本要点所列审查容是保证工程建筑节能设计质量的基本要求,并不是节能设计的全部容。设计单位应全面执行工程建设标准、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的规定、无论是否属于审查容,均应承担设计责任。
1.6 审查机构和审查人员应根据本要点的规定进行审查,否则应承
担失察责任。
1.7 对于审查中发现的违反强制性条文、法律、法规和政府文件规定的问题必须修改,否则不予通过。
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要求
三、公共建筑节能设计审查要点
四、公共建筑电气节能设计审查要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