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质量发展的背景及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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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质量发展战略“十三
五”规划
丽水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二0一六年七月
目录
前言 (1)
一、质量发展现状 (2)
(一)现实基础 (2)
1. 质量水平持续上升 (2)
2. 质量工作体系不断完善 (5)
(二)发展前景 (7)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战略目标 (9)
(一)指导思想 (9)
(二)基本原则 (9)
(三)战略目标 (10)
三、以“三强”建设为统领,持续提升质量效益 (13)
(一)标准强市建设 (13)
(二)质量强市建设 (17)
(三)品牌强市建设 (21)
四、以“六大工程”为核心,稳步推进质量创新 (25)
(一)质量共治推进工程 (25)
(二)质量技术支撑工程 (26)
(三)质量诚信建设工程 (30)
(四)生态质量示范工程 (31)
(五)农村电商创新工程 (32)
(六)质量文化营造工程 (34)
五、强化规划实施保障 (35)
(一)加强组织领导 (35)
(二)完善工作机制 (36)
(三)加大财政投入 (36)
(四)强化人才培养 (37)
前言
质量是发展的基石,是生态的根本,是绿色的源泉。
质量兴则经济兴,质量强则社会强。
“十三五”时期,是实现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的关键时期,是我市建设质量强市、实现生态发展的重要时期。
编制《丽水市质量发展十三五规划》,对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与效益、促进社会治理现代化、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获得感与满意度、打造“两山”样板、争创“两区”示范,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3.《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
4.《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质量强省的若干意见》;
5.《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建设标准强省的意见》;
6.《丽水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7.《浙江省质量强省标准强省品牌强省建设“十三五”规划》。
本规划是指导丽水市质量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规划基年为2015年,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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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质量发展现状
“十二五”期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我市积极贯彻《浙江省“十二五”质量发展规划》和《丽水市质量强市建设“十二五”规划》,全面实施标准强市、质量强市、品牌强市战略,将质量工作贯彻融入到生态文明和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中,质量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拉动力和贡献率显著提升,质量工作摆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取得了积极成效。
(一)现实基础
1. 质量水平持续上升
“十二五”以来,全市积极实施“质量强市”战略,社会质量意识得以提升,质量基础得以强化,质量安全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食品、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保持稳定,生产许可证产品、强制性认证产品取证率不断提高,没有发生重、特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工程质量安全状况明显改善。
质量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取得初步成效,质量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我市实现创新转型发展、建设美丽幸福新丽水奠定了坚实基础。
与“十一五”相比,质量建设主要指标均获得了明显提升(见表1)。
其中,工业产品省级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达到93.9%,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平均抽检合格率达95.9%;参与制修订国家和行业标准64项,农业标准化生产程度达56.0%,新增浙江名牌产品31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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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产品质量平稳上升
“十二五”期间,工业产品、食品、农产品、水产品、林产品抽检合格率都达到较高水平,整体处于稳定上升趋势(见表2、表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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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工程质量保持稳定
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积极完善工程质量监督体系建设,工程质量维持在较高水平。
全市防洪排涝、危旧房改造、安居保障等新开工建筑工程质量监督覆盖率均达到100%。
2011年-2015年,建筑工程、交通工程、水利工程合格率均达到100%。
共有10个项目获得“钱江杯”。
(3)服务质量平稳发展
服务质量平稳发展。
医疗质量方面,截止2015年末,全市共有医疗卫生机构1725家,共有病床位11957张,三级甲等综合性医院2家,三级甲等中医医院1家,三级甲等精神病专科医院1家,病床周转次数从2011年的26.5次/年增长到2015年的27.4次/年。
交通运输服务质量方面,截止2015年末,全市公交车628辆、公交专用道划线15.6公里、公交线路139条、公共自行车9090辆,丽水在全省率先推出办理公交公务卡,首推公交自行车IC卡系统“1+9”模式;全市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处于AAA等级,行政村班车通达率为87.3%。
旅游服务质量方面,全市旅游安全形势良好,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遂昌县为全国首批旅游标准化试点县;经省级监测,旅游服务质量满意度2011-2015年分别为70.5%、71.5%、73.8%、71.3%和74.9%。
教育质量方面,2011-2015年期间,全市共完成教育基础设施投资37.2亿元,实施学校新建、改(扩)建项目873个;普通4
中小学教师持证率达到95%以上。
(4)环境质量保持领先
环境生态质量保持全省领先。
2011-2015年间,丽水市生态环境状况指数保持全省第一;丽水成为省政府命名的第一批省级生态市,遂昌、云和、庆元与缙云相继创成国家级生态县。
生态环境公众满意度连续8年位居全省首位。
全市90%以上行政村创建为洁净村庄,新打造10条美丽乡村风景线,新建20个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
莲都碧湖镇等9个镇入选新一批全国重点镇,青田洞背村、缙云鼎湖村入选“中国最美村镇”20强。
全面消除垃圾河、黑臭河,完成“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目标。
生态文明建设评价总指数跃居全省第一,打响了“秀山丽水、养生福地、长寿之乡”区域品牌。
2. 质量工作体系不断完善
“十二五”期间,我市不断夯实工作基础,努力促进“制造向创造转变、速度向质量转变、产品向品牌转变”。
以质量为核心,以标准作引领,以品牌促带动,质量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和体系化的目标迈进。
(1)质量基础不断夯实
“十二五”期间,我市各级政府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推进,完善扶持政策、加大质量投入,健全考核体系、落实工作责任,质量工作基础不断夯实。
市、县两级政府先后成立了由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质量强市(县)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了分别由发改、建设、环保、质监等部门为组长单位的四大实体质量建设工作组。
市政府陆续出台了《贯彻落实国务院质量发展纲要(2011-2020)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品牌创建与质量建设的若干意见》、《丽水市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丽水市创建质量品牌示范乡镇(街道)实施办法》、《关于加强“浙江制造”品牌创建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快建设标准强市促进绿色生态发展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质量强县工作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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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年度综合考核体系,并作为县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
(2)标准引领持续增强
充分发挥标准化对生态产业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各个领域的引领作用,助推产业转型升级、生态发展和社会管理水平提升。
“十二五”以来,我市主导和参与制修订41项国家标准,43 项行业标准;全国造纸工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技术用纸分标委、浙江省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光源分标委、浙江省汽车空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落户我市;在8个块状产业制定了13个联盟标准,联盟标准实施后产品质量明显提升;全市采标率大幅提升,2015年末达到52%;企业标准体系逐步建立,“十二”五期间,全市市县二级共受理企业产品标准备案2263项。
至2015年,全市主导和参与制修订县级以上现行有效的农业标准163个,其中国家级2个,省级15个,市级36个,县级110个。
建立各类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示范项目、基地)169 个,其中国家级14个、省级105个、市级50个。
“十二五”期间,立项并实施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2个,省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10个,市县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36个。
遂昌县成功入选全国首批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为全省三个试点县之一。
发布实施《生态休闲养生(养老)基地建设规范》、《食养》等“五养”市级地方标准规范,填补国内在该领域标准研究的空白。
初步建立以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为主体、地方标准及规范为补充的生态产业标准体系。
(3)品牌带动作用显著
“十二五”期间,我市加大名企、名家、名品的培育力度,积极探索市场化的品牌培育机制,制定颁发了《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品牌创建与质量建设的若干意见》、《丽水市品牌培育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丽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浙江制造”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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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创建工作的意见》。
建立品牌培育定点联系制度,结合“三名”工程建设,推进品牌强市工作。
在高端装备、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日用化工、羽绒制品、鞋业等特色行业开展“浙江制造”品牌培育试点。
至2015年,我市共有中国驰名商标13件(行政认定),证明商标、集体商标共计32件(其中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4件),浙江省著名商标172件,丽水市著名商标283件,注册商标累计达到26421件,分别比“十一五”末累计数增加了225.0%、166.7%、57.3 % 、52.2%和125.4%。
农产品地理标志产品5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24件;浙江名牌产品92个,丽水名牌产品202个,浙江名牌农产品26个,区域名牌农产品2个;“浙江省出口名牌”10件;较之十一五,均有显著增长。
(4)创新驱动成效显现
“十二五”期间,全市共申请专利23536件,获得授权专利17553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695件。
至2015年,全市共有省级重点企业研究院4家,省级企业研究院14家,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研发中心97家;全市共有国家重点支持高新技术企业210家,省级科技型中小企业322家,市级高新技术企业59家;国家火炬特色产业基地2个,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1个,省级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5个;省级创新服务平台6家,市级创新服务平台8家。
我市申报的“东部绿色生态屏障地区节能减排关键技术与区域示范”项目获得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立项,实现了我市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零的突破”;丽水市科技大市场被列为我省第一批科技大市场试点单位。
(二)存在的问题
尽管“十二五”期间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是仍然需要看到,我市的质量发展还有不少差距:质量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标准引领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品牌效应有待进一步提升;质量基础建设有待进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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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夯实;基于大数据的质量监测体系还有待建设;质量诚信体系建设不够完善;生态质量优势有待进一步显现;全社会崇尚质量的氛围还不够浓厚。
(三)面临的形势与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丽水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也是转型发展的攻坚期,必须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和中国质量大会精神,以“标准强市”、“质量强市”、“品牌强市”建设为指引,率先走出标准引领、质量提升、品牌带动的转型升级之路。
“十三五”期间,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经济增长由高速向中高速转变,产业层次由中低端加快向中高端迈进。
推动“三强”建设,是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贯彻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以质取胜,坚持高品质扩大内需,坚持创新驱动,加快实现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的改革创新,不断提高我市综合实力的战略选择。
“十三五”时期,国家实施“一带一路”、国家东部生态文明旅游区、长江经济带等战略,我市将实施更加主动的国际化和区域合作战略,努力发展更高层级的开放新经济,建立健全标准化工作体系,加快与国际标准的接轨,为全市企业和产品走向国际市场提供“通行证”。
我市“十三五“将以与全省同步高水平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幸福新丽水,提升生态经济发展水平,实现科学赶超,拉高标杆,抢抓战略机遇为发展路径,要求质量发展有效补短板、扬优势,通过加快推进“三强”建设,生态休闲养生(养老)、民宿、便民服务中心、农村改革以及新型城镇化等一系列标准化建设,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我市“十三五”将以“绿色发展、科学赶超、生态惠民”为主线,要求破解资源要素制约瓶颈,以绿色引领速度换档,将原有“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和低效率”为特征的粗放型增长格局转变为发展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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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充分发挥标准、质量、品牌在“生态+”模式中的积极作用,实现生态引领,绿色发展和生态富民。
综合研判形势,既要看到新常态下中央及我省更加注重经济增长质量和生态文明建设,实现“绿富美”已成为我市发展的新使命;又要看到在新常态下丽水发展面临具有“三期叠加”(生态保护修复期、生态产业培育期、加快发展与结构调整交叉集中期)的阶段性特点以及“高铁时代”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
必须通过努力抢抓机遇、充分应对挑战,实现标准引领、质量为本和品牌带动作用,在“质量时代”加快推动丽水的发展动力转向,促进“快速度”和“好质量”协调发展。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省委“八八战略”为总纲,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战略指导思想,按照“打造两山样板、争创两区示范”要求,坚持质量为先、标准引领、品牌带动,深入推进质量强市、标准强市、品牌强市建设,着力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为加快建设美丽幸福新丽水、与全省同步建成高水平小康社会提供坚实的质量保障。
(二)基本原则
1.生态发展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生态发展战略指导思想,以生态保护为底线,发挥生态优势为主线,发展生态经济为目标,从我市经济转型升级的现实需求出发, 加快建立健全与“3+3”、“1+9+5”生态产业体系、“151”绿色发展行动计划相适应的质量发展机制,全力支撑我市创建全国生态保护和生态经济双“示范区“。
2.创新驱动
推进标准创新、质量创新、品牌创新和机制创新,加强质量技术攻关,推进先进质量技术和质量管理方法在各领域的深度运用,在产品质量、服务质量、工程质量、环境质量等领域分别树立一批质量新标杆,带动质量水平的整体提升和突破,把经济社会发展推向质量时代。
3.市场主导
充分发挥市场调节作用和导向作用,强化企业主体地位,提升企业主体质量与诚信意识、质量管理水平,激发企业追求质量的内在动力,逐步推进企业产品与服务质量自我声明,推动企业质量承诺,帮助企业增强质量创新的能力。
4.文化引领
深入宣传“质量是企业的生命、质量决定发展效益和价值”的理念,全面提升公众质量意识和抵制劣质产品的理性消费理念,引导与鼓励企业建立质量文化和质量战略,在全社会形成“人人重视质量、人人创造质量、人人享受质量”的社会氛围,提升质量惠民效果,提高人民群众的质量幸福感。
5.多元共治
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以实现“放、管、治”三位一体的质量发展路径为主线,建立政府、市场、企业、社团、舆论、公众等多元参与的大质量工作机制,形成质量共治合力。
(三)战略目标
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质量意识大幅度提高,质量理念深入推广,质量诚信体系进一步完善,放管治三位一体、三大主体联动、多元参与的现代质量治理体系基本建立,形成质量共治新局面。
全市产品质量整体达到浙江省平均水平;环境质量指标达到国内
领先水平,“秀山丽水”在国内形成较强的影响力;特色生态农产品和生态休闲养生(养老)服务国际知名国内著名;在产品、服务、工程等领域树立一批质量标杆,“1+9+5”产业以生态优势为基础形成质量优势,引领产业发展。
三、以“三强”建设为主线,持续提升质量效益
“十三五”期间,以标准强市、质量强市、品牌强市建设为主线,坚持标准创新、质量创新和品牌创新,开创质量发展新局面。
(一)标准强市建设
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全面落实“统一管理、分工负责”要求,形成政府引导、市场驱动、社会参与、协同推进的标准化工作格局。
全面推进实施国家标准化综合改革试点省中相关的各项目标任务。
发挥“标准化+”效应,提高“丽水标准”的先进性,力求在标准供给上取得新突破,推动丽水经济迈向中高端水平。
以标准推进生态农业发展。
重点推进生态农产品品质提升、产品质量分等分级、品种改良、种植养殖、精深加工、贮藏保鲜、现代农业公共服务等重要地方标准研制。
鼓励产学研各方联合开展农业标准研制,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成果与标准的紧密结合,加快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
开展农业标准化推广示范区(示范园)、示范乡镇、示范县创建,培育一批标准化生态精品现代农业产业带、产业群。
以标准引领生态工业发展。
加强我市龙头骨干企业实质性参与国内外标准化活动能力,大幅提升高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成果标准转化率,显著提升重点产业采用国际先进标准比率。
建设一批
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开展标准创新贡献奖评选,积极推进“浙江制造”标准制订及对标提升行动。
以标准提升生态服务业发展。
围绕信息服务、金融服务、现代物流、旅游、商贸流通等支柱产业和休闲养生、电子商务、文化创意、民宿经济等新兴产业,制定完善服务基础设施、内容提供、质量管理、效益评价、安全保障等标准,建立健全具有丽水特色的生态服务业标准体系。
在重点服务业集聚区,探索开展综合服务标准化试点示范,推进服务业与工业、农业在更高水平上融合,全面提升服务质量和效益。
以标准促进生态文明建设。
立足产业发展、资源利用、生态文化、生态环境、机制建设等关键领域,加快我市生态文明标准体系建设。
组织开展对能耗限额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强制性标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重点围绕园区循环化改造、废弃物资源化回收利用等领域,组织开展循环经济标准化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态文明建设标准化成果。
以标准提升社会治理水平。
重点围绕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实施中小学校(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工程;推进县医院\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等医疗机构的建设和营运标准化建设,健全劳动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低收入群体等重点领域服务标准体系,用标准助推政府职能转变,提升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和谐社会建设。
(二)质量强市建设
质量创新是实现我市经济向中高端迈进的保障。
以支撑实现《中国制造2025》战略目标和浙江省产业升级为重点,大幅提升质量技术水平和质量管理水平,并逐步推广到服务、工程、环境等领域的质量提升。
“十三五”期间,深入推进质量技术在强化工业基础能力建设中的应用,在“四基”(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领域攻克一批长期困扰产品质量提升的关键共性技术,突破质量瓶颈,支撑高端装备制造、节能环保、健康、文化、生物医药、新材料、绿色能源、生态精品农业、信息经济等九大百亿级产业做大做强,促进“工业强基”工程和《中国制造2025丽水实施方案》目标的实现。
深入研究和推广质量技术和质量管理方法在创新设计能力提升、绿色制造、“互联网+”中的应用,尤其要深入研究全市在“两化”融合、智能制造背景下的质量关键问题,支撑青田县省级“两化”深度融合试点区、“两化”深度融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依托机器人与智能装备特色产业基地和机器人产业创业园,大力推进传统工业产品(装备)智能化和重点行业绿色制造,打造智能生产线、智能车间、智能工厂、智能制造系统,推动生产制造环节网络化;进一步普及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物联网、3D打印等技术在全市机械、电机、木制玩具、鞋革羽绒、竹木制品、青瓷、宝剑、石雕等行业中的融合与应用,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不断提高生产装备数字化、智能化、网络化程度,增强产品创新能力,提高生产效率。
加大对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等方面的研究和投入,建设一批质量创新示范基地、产业集群和企业。
在产品、服务、工程、环境等领域推广卓越绩效模式、六西格玛、精益生产、精细化管理等先进质量管理方法的应用,在百家企业开展各级质量奖培育创建活动,大幅度提升质量效益。
加强对中小微企业的质量技术和质量管理方法应用指导,提升整体质量水平。
(三)品牌强市建设
着力培育创建“浙江制造”品牌、行业或产业公共品牌、生态农业、工业、服务业单体品牌,以“三轮驱动”方式推进全市的品牌建设。
通过积极参与“浙江制造”区域品牌的打造,构建我市制造业的高端品牌群体。
以县级以上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省市级名牌产品生产企业、龙头骨干企业、在全国细分行业中的“单打冠军”或“隐形冠军”产品生产企业为主体,梳理出重点培育的行业、企业和产品。
积极落实“浙江制造”品牌培育各项举措,推动培育企业对照《企业导入卓越
绩效模式操作指南》丽水市地方标准,不断进行技术创新、工艺革新,强化质量控制,定期与国际先进水平的标准要求比对,保证批量生产产品品质达到“浙江制造”标准要求。
培育、保护和发展一批在国内外有较大影响力的品牌产品、品牌工程、品牌企业和区域品牌,努力创建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际知名品牌。
在生态农业、生态工业、生态服务业、生态旅游业、养生(养老)业、文化产业构成的“3+3”产业格局中打造若干全国知名品牌。
生态农业坚持规模化、标准化、精品化、电商化,通过建立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质量可追溯体系和农产品身份证机制,加强公共农产品品牌建设,着力打造中国生态精品农业之都。
生态工业坚持绿色环保、高效低耗、高端优质导向,以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节能环保为重点培育战略新兴产业,打造绿色制造品牌。
生态服务业坚持以生态旅游业为龙头,养生(养老)业、电子商务、文化产业为特色,现代商贸、物流、金融和信息科技、总部经济为补充,推进生态旅游业和养生(养老)业与会展、节庆、文化、商业、房产、信息、交通、运输、金融等领域高度融合,大力发展健康服务业,促进形成一批国内外著名的“食养”、“药养”、“水养”、“体养”、“文养”特色品牌。
健全文化产业发展机制,扶持文化公司发展,加大摄影、青瓷宝剑、石雕等文化产品推广和品牌创建力度。
通过媒体发布等形式,扩大丽水品牌影响力,提升丽水品牌竞争力水平;利用各种国内外媒体采用多种形式宣传“生态丽水”、“绿色制造”,引导更多的海外媒体报道,提升丽水品牌的影响力。
推进品牌专业人才培养工作,通过质量课堂、品牌训练营等形式,举办《品牌培育管理体系实施指南》、《品牌培育管理体系评价指南》、《品牌战略规划》、《品牌运营管理》等品牌专业课程培训,广泛培养企业品牌专业人才。
品牌强市重点工作及目标见专栏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