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如何抓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防腐倡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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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从深层次上做好标本兼治拒腐防变工作

在改革的重大历史关头和关键发展阶段,我们党把反腐倡廉工作摆在非常重要的位臵

反腐倡廉必须坚持标本兼治。治标,就是对已发生的腐败问题进行检查和处理,遏制腐败现象的发展和蔓延的势头;治本就是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倡导廉洁政治,使腐败问题减少到可能的最低限度。不从治标入手,治本就没有针对性,就不能找到切实可行的办法;相反,光治标不治本,治标的成果就不能巩固和深化,就不能使问题得以根本解决。所以,在当前和今后的一个时期,我们都要坚持从治标入手,同时提出治本的要求,逐步解决引发腐败现象的源头和深层次的问题,达到标本兼治。现就如何从深层次上做好标本兼治、拒腐防变工作本人提出如下一些粗浅的建议。

一、强调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为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的价值取向

(一)是通过采取多种教育形式,深入学习领会、认真贯彻执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和第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要通过举办反腐倡廉建设知识竞赛、反腐倡廉宣教刊物的评选与展示等多种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进一步引导党员干部、职工准确把握党的十七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总体要求,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价值取向,深刻认识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指导思

想、基本要求、工作原则和主要任务,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二)是围绕廉政文化开展丰富多彩的廉政文化活动。积极营造节日廉洁氛围,充分利用部门网络的优势,继续发送廉政贺卡、廉政对联、廉政短信和廉政书画。积极探索党政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新形式。

二,重视制度建设,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贯彻落实

要针对反腐倡廉建设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重点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找准权力运行中腐败的易发高发点,从制度上堵塞滋生腐败的漏洞。

首先要明确责任的主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的主体,领导班子首当其冲,但在实际操作中应以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为重点。反腐败斗争要取得成效,因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关键取决于各级党委、政府和企业领导人、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对反腐败斗争的认识、决心和重视程度。因此,在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时,除了要明确领导班子的责任外,应把重点放在领导干部个人的责任上。应根据职权和任务的不同,规定不同的责任。特别是要对“一把手”的责任提出明确的要求。中央明确规定,“一把手”要生产经营和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肩挑”。“一把手”能否把“两付担子”一起挑起来,做到“两手抓”、“两手都硬”,对本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上级党委、政府和主管部门,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

所管辖的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象下达生产经营任务那样,对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也要提出明确的任务和要求。“软任务”也要有必要的“硬指标”。使“两副担子”、“两个责任”在形式和内容上充分地体现出来,增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两个责任”意识。

此外,要着重抓好管理人、财、物的部门和负责基建工程、财务管理等重点、热点部门的领导的责任制建立。近年来的情况表明,腐败现象的多发点亦是经济建设的热点和权力监督制约的“空白点”。这些部门如果管理薄弱,很容易导致问题的发生。明确规定这些部门的领导和职工的廉政责任,加强对这些部门的监督制约,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要明确责任的具体内容。不仅要明确党风廉政责任的重点人员和重点部门,更为重要的是,要明确“应该做什么,不准做什么,违反了要怎么样”。应根据各单位的工作实际,按照每个领导、部门的职责、权利和任务特点,以及在廉政方面容易出现的问题,制定出针对性较强的责任条款,力戒“大而空”,力求具体实在。总之,凡是可能出现问题的方面,都要有具体的责任条款、制约措施和违规应受到的处罚规定。这些措施经过一定程序讨论决定后,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的方式,按干管权限,由上级党政主要领导、纪委书记与下级签订。

这里要特别强调的是,违规也要受到处罚。违规是违法违纪的必经之路,这条路不堵死,违法违纪的问题迟早要发

生。现在的规章制度已经不少了,但是许多制度和措施往往得不到落实,从而导致了许多违法违纪问题的发生。

三、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大力抓好防腐倡廉工作的考核

有好的责任制度,这只是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严格、科学地进行考核,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另一关键环节。考核工作决不能走过场、搞形式。责任制的考核工作对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具有重要的双重作用。(一)准确地评价一个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考核、评价不准确,奖惩也就谈不上准确,就会失去考核的本来意义,有害而无利。(二)科学、严格的考核工作,能使干部职工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一种严肃感和信任感。有了这种严肃感和信任感,廉政建设工作才能有效地推进。如果走过场、搞形式,或者虎头蛇尾,就会使善良的人们“看破红尘”,使贪赃枉法者胆子更大。因此,党风廉政建设的考核工作,一定要认真严肃,一定要严格准确,一定要善始善终。切勿走过场、搞形式。只有这样,才能达到考核的目的。

考核工作要改变思路,“只报忧不报喜”或“多报忧少报喜”。传统的考核方法往往“以肯定成绩为主”。其实,许多“成绩”是一些共性的工作过程,肯定成绩往往有许多是客套话。这样做的结果,不仅浪费时间和精力,更主要的是淡化了对存在问题重视,使被考核单位容易产生“自我感觉良好”,不利于对问题的重视和整改。因此,考核、检查工作应该改变思路,以发现问题为主,“只报忧不报喜”或

“多报忧少报喜”。考核要走群众路线。腐败最怕群众,群众的监督最有力,应加大群众的监督力度。考核工作除应坚持原有的一些好的做法外,应把民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方法,引入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应召开被考核单位的党员、中层干部、职工代表、党代表参加民主测评大会,专门对企业领导班子和每个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进行民

主测评。测评前,每个领导作一年来党风廉政情况的专题述职,然后进行测评。测评分为“很满意、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或“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档,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测评的结果作为考核评价这个单位和每个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重要依据。这种方法比小范围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评价的准确性和监督效果都会好得多。试想,如果一个单位或一名干部在党风廉政问题上,被群众评为“不满意”或“不合格”的时候,会产生多大的监督效应呢。

四、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赏罚分明,敢于动真格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是一项具有强制性、威慑性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措施。能否执行好这一制度,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又一关键环节。对考核结果能否做到赏罚分明,敢不敢对分管的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能否真正得到加强的问题。如果有规不行,违规不究,或者是重违轻罚,势必造成制度荒废,法纪松弛,问题更多。现在有许多问题屡禁不止,一个重要原因,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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