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路基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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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路基施工前的准备工作
2.1准备工作的内容
施工前的工作包括组织准备、物质准备和技术准备三方面的内容。

组织准备工作包括建立健全施工组织管理机构,制定施工管理制度,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组织准备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

技术准备工作包括施工前的现场核对和调查,全面熟悉设计文件,根据核实的工程数量、工地特点、工期要求及设备准备情况等编制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

物质准备工作,应做到材料、设备工具、劳动力、临时工程、生活供应等全面落实,还须服从与保证上述施工组织计划的顺利实施。

施工组织设计是整个工程施工的指导性文件,亦是其他各项工作的依据。

它包括选择施工方案,确定施工方法,布置施工现
场(施工总平面布置),编织施工进度计划,调节劳动力分布密度,安排材料机具供应,控制施工设备进场情况,拟定关键工程的技术措施等。

抓住施工组织设计这一环节,对加强施工管理和保证工程质量均有重要意义。

踏勘和调查。

开工前根据设计图纸和资料进行沿线踏勘和调查,将发现的问题和意见逐一标明,会同设计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商解决,并做出会议纪要(或会审意见)。

踏勘和调查的主要内容有:
核实工程范围。

明确对工程有影响和需征购的土地、拆迁的各种建筑物或构筑物的确要位置、结构和数量,以及相关公用设施的杆线、管道和附属设施的情况,并了解上述设施与场地有无可能供施工临时使用。

解沿线填土、挖土、借土的地价和数量,以及平衡调度土方。

摸清沿线附近可资利用的排水沟渠、河道,以及该地区下水
道的管径、流向和以往暴雨后的积水情况等,以便考虑施工期间的排水措施。

对施工范围内的地下管线及地面设施,还须认真核实,并取得可靠资料,在地面标出明显标志,以正确估计在路基的施工、碾压时,对地下管线影响的程度。

改建工程。

必须核实两侧原有建筑物进出口的标高及原有道路和人行道的结构类型。

需翻挖的部分,应开挖样洞,并核实原工程结构。

2.2施工测量
2.2.1中线的恢复和标定
从路线勘测施工进场一般要经过一段时间,在这段时间内原钉的标志可能有部分散失或现场发生了移动。

因此,在施工前必须首先进行恢复中线测量,核对设计路线,补桩或加桩,使各项中线桩完整无缺,以便准确地进行施工放样。

恢复路线的中线,要依据路线平面图,直线、曲线及转角点一览表、护桩记录等进行核对查找。

丢失的桩位应及时采取补测措施。

补测转角点桩时,可用延长切线法,交出丢失的转角点桩,并打钉护桩保护。

补测转点桩时,可用正倒镜延长直线法重新补测。

对施工时难以保留的桩,如加桩、曲线上各点桩,应加钉护桩予以保护。

护桩上应标出相应的桩号和量出的距离,同时还须绘制草图并记入记录簿内,以备查用。

2.2.2水准点的复查与加设
中线复测后,应进行标平和中平测量,复核水准点一览表中原设水准点标高和中桩地面标高,并根据工程情况在桥涵,其他较大人工构造附近、工程集中和地形复杂地段等处增设临时水准基点,以满足施工需要。

水准基点应设在施工范围以外,便于观测和寻找的岩石或永久建筑物上,或设在埋入土中至少1m的木桩或混凝土桩上,其
标高应与原水准基点相闭合,符合精度要求。

2.2.3横断面的检查与补测
现场核对原测横断面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应特别注意位于曲线部分的桩号的横断面方向,如有不符应予重测。

加桩处,应进行横断面的补测与设计。

此外,应检查路基边坡设计是否恰当,与有关结构物(如涵洞、挡土墙等)的设计是否配合协调。

取土坑、弃土堆的位置与现场是否一致,若设计考虑不同,应重新设计安排。

对弃土堆和取土坑的路线应做出规划。

2.2.4预留桥涵位置
一般施工程序是先小桥、涵洞,后路基施工。

但往往由于路基工程数量很大,施工周期较长,施工需要集中较多的人力和设备进行全线路基施工,所以需要预留小桥涵位置。

预留桥涵位置时,应先确定桥涵中心桩及起讫桩,然后根据桥涵台的型式,按照设计图中规定的尺寸,并考虑施工范围,测定台后应留出的长
度和宽度,依此设上木桩。

2.2.5施工中的测量
在施工过程中,应对各断面的开挖和填筑情况,经常进行检查,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注意对中桩标高和断面边坡度的观测,以便及时指导修正。

通过对施工断面的核对也可估算土石方完成的数量,以控制施工。

当路基开挖遇到地质变化而需修改断面边坡或增设人工构筑物时,应及时测量以利继续施工。

2.2.6施工测量中的其他事项
注意复查土石方成分,按其开挖难易程度分类是否恰当,否则应予以纠正。

地下水、地表水状况以及由此决定的土基干湿状态与设计文件是否一致。

对筑路材料的产地、蕴藏数量、运距应实地进行复查。

对原设计文件中不合理部分,及时提出修改方案,进行补充
测量,提高变更设计文件,报送上级审批,以便按修改方案施工。

2.3路基放样
路基放样就是按照施工详图和路线中桩,在地面上确定路基横断面的各主要特征点,标定出路基的轮廓,作为施工的依据。

2.3.1放样的工作内容
放样的主要工作内容有:
标定出路中心线各桩点的填挖高度;
确定出横断面的方向,通常用方向架(也称十字架)或经纬仪进行;
按设计图纸定出横断面上各主要点位置,如路基中心点、边缘点、路堤坡脚、路堑坡顶以及边沟沟底、取土坑等;
边坡的放样,按设计的路基边坡率,把边坡的位置标出来;
移桩移点,将施工中难以保留的桩位,沿横断面方向移设于施工范围以外,并加以保护。

2.3.2放样的方法
路基放样的方法随路基类型、路槽形状、地形起伏变化情况及施工方法而有所不同。

现将一般方法简述如下:
2.3.2.1路基边桩放样
图解法。

在路基横断面设计施工图中,根据施工图中的设计尺寸或横断面上明显的地形特殊点,直接在地面上沿横断面方向量出路肩、坡脚、排水沟等各特征点距中桩的距离,定出边桩。

在丈量距离时尺子一定要拉平,在每一个横断面都放出路基宽度(路堑加边沟宽度)的边桩后,再分别将中线两侧的路堤坡脚(或路堑坡顶)用灰线连接起来,即路基填挖边界。

用这种方法简单易行,但精度稍差。

计算法。

在地势平坦的地面横向坡度均匀一致时,可用计算放样路基
边桩。

计算法放样过程简单。

可先将方向架安设在路线中桩位置上,以固定出与道路中线成垂直的路基横断面方向。

然后按公式计算出中心桩至坡脚点的距离,并向两侧直接丈量,便可定出两侧边桩。

平地上边桩放样,其计算公式如下:
路堤坡脚至中桩的距离:l=(b/2)+m·H。

路堑坡顶至中桩的距离:l=(b1/2)+m·H。

式中b—路基设计宽度m;
b1—路基与两侧边沟宽度之和m;
m—边坡设计坡率;
H—路基中心设计填挖高度m。

坡地上边桩放样,路堤坡脚至中桩的距离为:
上侧坡脚:l1=(b/2)+m(H-h1)
下侧坡脚:l2=(b/2)+m(H+h2)
路堑坡顶至中桩的距离为:
上侧坡顶:l1=(b1/2)+m(H+h1)
下侧坡顶:l2=(b1/2)+m(H-h2)
式中h1—上侧坡脚(坡顶)与中桩的高差m;
h2—下侧坡脚(坡顶)与中桩的高差m;
其余符合号前。

应当指出,上列各式中的h1与h2均为未知数,因此还不能计算出路基边桩至中桩的距离。

在放样时,就应先测得地面横坡度为l:s,s为地面横坡率。

因为l1= h1s,代入上式:l1= h1s=(b/2)+m(H-h1);
整理简化,得h1=[(b/2)+mH][1/(s+m)];
将h1代入上式:
上坡脚至中桩距离l1=[(b/2)+m·H][s/(s+m)]
同理可求得:
下坡脚至中桩距离l2=[(b/2)+m·H][s/(s-m)];
路堑坡顶至中桩的距离为:
l1=[(b1/2)+m·H] [s/(s-m)];
l2=[(b1/2)+m·H] [s/(s+m)]。

渐近法。

当地形复杂,路在中心填挖高度较大,而地面横向坡度变化较大时,单纯依赖图解法或计算法得出的距离设置边桩是不够精确的,还须在两坡脚处(或坡顶)做水平测量验证,如有不符,就逐步移动边桩,直到达到正确位置,这就是渐近法。

渐近法的基本原理是:先分段丈量水平距离,用手水准或其他方法测出该段地面两点的高程差,用公式验证其水平距离是否正确,最后便能较准确的定出边桩位置。

2.3.2.2边坡放样
用麻绳竹竿。

当路堤高度不大,填土高度<3m,可用挂线法放边坡,用竹竿或木杆标记填土高度,坡脚处可设边桩样板,或用细麻绳扎结于竹竿上。

当路堤高度≥3m时,宜先填筑一定高度后,再按上法进行(每次挂线前,应当穿中线并用手水准抄平,一定把线挂好)。

用坡度样板放边坡。

先按照边坡坡度做好边坡样板,样板的式样有活动边坡样板和固定边坡样板。

再按施工样板进行开挖。

2.4场地整理
2.4.1标定用地范围
城市道路的用地范围的红线宽度划定。

2.4.2清理场地
道路用地范围内一切障碍物,如原有房屋、道路、沟渠、通讯
电力设施、给排水管、坟墓等,均应会同有关部门事先协商,妥善拆迁或改造。

因路基施工影响沿线附近建筑物稳固时,应予适当加固。

在道路建设用的范围内,凡妨碍路基施工的树木、灌木原则上应予清除;但对于个别古老大树,在不影响行车视线,且位于人行道上或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分隔线上时,宜尽可能保留。

考虑到绿化的重要性,需清除的树木应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一般能移植的尽量移植,不要随意大量砍伐。

砍伐树木应征得当地园林部门许可。

2.4.3场地排水
场地排水是指疏干、排除场地上的积水和地下水,为施工提供正常条件。

通常根据现场情况,设置纵横排水沟,形成排水系统,将水引入附近河渠、低洼处排除。

一般场地排水所有开挖的排水沟(管)与所设计的路基排水系统协调布置,避免返工或重
复施工浪费,以降低工程造价。

2.5临时工程
2.5.1临时道路
如在道路施工期内,为了维持交通,满足施工材料、机具、土方运输需要,往往要局部修建简单的临时道路。

原则应尽量利用现状道路条件来解决运输问题;有时在工程条件许可的情况下,可采取分段或分两半幅来施工,必要时方可设置并修建临时道路。

临时道路的宽度,路面部分至少应为4.5m,一般宜为5.5m,路面可铺简易砂石层,并注意必要的临时排水设施。

2.5.2临时房屋
为保证施工人员在住宿、器材存放,以及木工、钢筋工在室内作业,需要修建临时房屋和工棚。

在可能条件下,应尽量利用沿线民房。

临时房屋可参考以下指标进行安排。

临时房屋计算指标表
2.5.3临时水、电
为了保证工程用水、电及生活用水、照明需要,在充分利用旧设施的前提下,宜就近分段敷设必要临时供水、供电线路。

对郊区或缺水地区,也可能根据水质要求采取打井及运输的方式来解决。

常用施工机械用电定额参考资料见下表。

施工机械用电定额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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