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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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标准是按照Q/ZSD02 00102—2014《标准编写规范》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安全监管部归口。

本标准起草部门:安全监管部。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立云。

本标准主要审查人:李志斌、张欣东、应小军、罗维成。

本标准2014年5月首次发布。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标准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中国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职责、管理内容和要求、报告和记录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管理工作。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中国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应急预案

针对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为迅速、有序的开展救援行动,防止事故发生而预先制定的行动方案。

应急演练

指生产经营单位相关应急人员与群众,针对待定的突发事件假想情景,按照应急预案所规定的职责和程序,在特定的时间和地域,执行应急响应任务的训练活动。

应急准备

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而预先进行的组织准备和应急保障。

应急响应

事故发生后,有关组织或人员采取的应急行动。

应急救援

在应急响应过程中,为消除、减少事故危害,防止事故扩大或恶化,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造成的损失或危害而采取的救援措施或行动。

恢复

事故的影响得到初步控制后,为使生产、工作、生活和生态环境尽快恢复到正常状态而采取的措施或行动。

职责

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负责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和保障体系。

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安全监管部

贯彻执行国家、集团有关政策、方针、法规。负责制定安全生产与自然灾害应急救援预案。

监督指导项目部编制应急预案。

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指导各区域管理部、项目部应急管理的统计台帐,并实施综合协调管理。

监督各区域管理部、项目部贯彻执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负责向上级部门备案工作。

区域管理部

负责本区域施工项目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负责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组织体系和保障体系。

组织、监督本区域项目部贯彻执行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定期应急演练、突发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负责向上级部门备案工作。

项目经理部(厂)

贯彻执行国家、集团有关政策、方针、法规和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结合项目实际,组织编制、评审、修订各种应急预案。

保证应急设施、装备、物资足额配置和储备;

负责应急设施、装备、物资日常管理和维护。

定期对应急预案进行演练和评审,并及时反馈演练及评审信息。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负责现场救援工作。

负责向公司、区域管理部及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备案工作。

应急管理内容与方法

总则

管理目标:强化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项目部编制、实施各项应急预案水平,为迅速、有序的开展应急救援行动提供保障。保护公司从业人员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证在出现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够及时进行应急救援,最大限度地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给公司和公司人员所造成的损失。

公司应急管理按照以人为本,关爱生命,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的原则。

应急管理工作流程

应急管理工作流程见附录A

应急管理工作内容

项目部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应急组织机构的建立和施工现场应急救援具体实施工作。

项目部应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及危险性分析情况,编制安全事故和自然灾害应急救援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保证各预案之间的相互衔接。

项目部安全管理人员每季度在企业运营软件中填报应急管理情况统计表。(见附录D)

应急预案由项目部技术人员负责编写,技术负责人负责审核,项目经理审批。(见附录E、F)

项目部应结合事故预防重点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或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根据对重大危险因素分析结果,每年不定期的组织开展重要工序、部位、重点设备的现场处置方案应急演练。在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组织有关人员对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对预案的修改意见,记录应急演练过程,填写应急演练记录。(见附录G)

监督检查,公司安全监管部抽查、区域管理部每半年检查一次、项目安全总监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填写工作检查表。(见附录H)

根据生产实际和组织机构、演练情况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

安全生产事故和自然灾害事故发生后,项目部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控制事态扩大或升级,同时按程序向上级单位报告。当应急救援措施使事故和灾害现场得到有效控制,导致次生、衍生的隐患消除后,应急响应结束。

事故发生项目部应按照“四不放过”原则,分析安全事故或自然灾害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并对应急救援工作进行总结,改进应急管理工作方法。

事故发生项目部应做好善后处理工作,稳定员工情绪。同时全面开展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报告与记录

表1给出了执行本标准形成的报告和记录。

(规范性附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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