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湄洲湾氯碱工业有限公司BD项目监督检查自查报告(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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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湄洲湾氯碱工业有限公司
关于3万吨/年1,4-丁二醇项目
监督检查自查情况报告
湄洲湾氯碱公司1,4-丁二醇(以下简称:BDO)该项目引进INVISTA(英威达,原杜邦公司)改良Reppe法(炔醛法)国际先进生产工艺技术。项目通过“三废”的有效综合利用,在企业内部实现循环经济,并依托公司现有的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充分体现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
根椐工信部办公厅、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关于开展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项目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规〔2010〕169号)文件精神,结合2009年底以来公司开展的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现就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根椐上级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公司纪检监察室牵头,逐项细化、组织落实排查工作方案,各相关责任部门认真、负责地开展自查工作。现将项目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程项目决策
BDO项目决策根椐福建石化集团公司十五规划、十一规划。先后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环境影响评价、安全预评价等程序。委托进行项目可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于2006年6月15日由省经贸委以“闽经贸发展〔2006〕K019
号”文批准备案;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于2006年7月27日由省环境保护局以“闽环保监〔2006〕71号”文批准通过;项目《安全预评价报告》于2007年2月9日由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以“闽安监管三函〔2007〕20号”文批准通过;项目工程设计采用邀请招标方式,于2007年4月25日由省经贸委以“闽经贸发展〔2007〕275号”文件批准执行;项目各装置均在厂区现有装置处改造和在预留空地上建设,无需新征用地,土地使用证批号为“泉港国用〔2008〕第0095号”。项目工程概算于2009年6月15日省经贸委函发展〔2009〕368号批准备案。
项目决策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和有关政策规定,符合《福建省湄洲湾石化基地发展规划》的要求(“闽政〔2007〕28号”文件)和福建省石化产业“十一五”规划(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设计院)。项目建设满足国家发改委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类项目中第九条第19款“采用先进工艺技术的大型基本有机化工原料生产”条件,符合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符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石化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要求,充分适应循环经济与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要求。项目自2006年起被列入福建省工业内涵深化技改提升工程重点项目,2009年被列入中央工业国债资金项目。
二、环境影响评价
本项目根据《福建省环保局关于福建湄洲湾氯碱工业有
限公司3万吨/年1,4-丁二醇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函》闽环保监〔2006〕70号文的意见,严格把关,确保各环保设施与BDO项目生产装置同时建设、同时完工,并投入生产使用。“三同时”环保建设主要设施有:
1.综合利用各类废液和废渣。其中,一是项目建设电石渣浆输送和浓缩系统,乙炔装置产生的电石渣浆等作为环氧丙烷装置的皂化剂;二是BDO合成过程,回收了我公司烧碱装置长期排放的氢气资源;三是锅炉灰渣外售;四是一般的酸、碱性废液分别作为污水处理装置中和剂。
2.项目投资新建二台75t/h循环流化床锅炉,采用投加石灰石炉内固硫工艺,并配置低温燃烧装置,烟气采用高效四维静电除尘装置及100m高烟囱;同时安装SO2在线监测与泉州环保局联网;蒸汽排放口处安装了消音器10台,以确保消除扰民因素。污染物排放浓度均达到《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03)第三时段最高允许排放标准。
3.项目建设电石输送布袋除尘器,含炔尾气火炬燃烧装置、甲醛尾气废热锅炉燃烧装置等环保系统。这些设施用于防治生产工艺废气或粉尘。
4.新增所有的成品罐区、中间罐区均符合消防规范,设置足够高的围堰和围堤,提高公司环保安全保障,并按规范安装了易燃易爆可燃气体报警装置,确保本质安全。
5.新增设置3000m3事故缓冲池一座,为清净下水事故应急处理增加一道环保安全屏障。
对照闽环保监〔2006〕70号文自查存在的问题有:由于近年来《氯碱厂(电解法制碱)卫生防护距离标准》(GB 18071-2000)对安全防护距离的提出新的更高要求,使得我公司原氯气处理厂房与周边村居民宅卫生防护距离不足。(注:1996年一期项目2万吨/年环氧丙烷和4万吨/年离子膜烧碱建成投产,项目建设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时,公司周边防护距离未出现不符合规范要求的状况),BDO装置本身不存在卫生防护距离问题。针对这个问题,公司在安全环保工作中采取以下的防治对策:
1.持续夯实企业环境防治体系。公司专门成立以副总经理为组长的环保督查和整改工作小组,全面充实各生产单位专、兼职环保员,具体负责各辖区内的环保各项工作,全力强化环保防治工体系。
公司以“清洁生产审核”和“安全标准化达标”活动为载体,落实各责任单位的双基工作,夯实企业环境防治基础。主要内容包括:一是企业安全、清洁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程标准贯彻执行及责任制建立与落实情况;二是重要设施、装备和关键设备、装置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劳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三是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
及检测检验情况;四是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装置以及其重点环节、部位的重大危险源、污染源的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防治措施落实情况;五是事故报告、处理及对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追究情况;六是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安全环保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临时工、外来施工人员)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七是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情况;八是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和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
2.邀请专家组开展安全、环保现状评价。
2008年4月7日,省劳保所一行专家对我公司进行了全面的安全现状评价、“4+2”扩建工程安全验收评价以及储运公司的专用线、码头的安全现状评价。本次安评工作历时4天,由安全科牵头组织、各部门安全员密切配合完成,通过安全现状评价,企业内安全生产基础管理的强化、基本设施的补充完善均得到了专家们的认同。
3.完善保障,强化和提升应急能力。2007年,根据福建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达的《转发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指挥中心关于做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和报送工作的通知》(闽安监办〔2007〕244号文)的有关要求,公司结合了企业特点,持续完善应急管理体系,专题建立了由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分工负责的应急管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