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侯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社会保险业务办理指南(一)

武侯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社会保险业务办理指南(一)
武侯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社会保险业务办理指南(一)

武侯区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社会保险业务

办理指南(一)

一、个人业务

1、个人参保登记:

所需资料:个体参保人员银行代扣缴纳社保费申请单,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建设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符合降低缴费基数条件的需提供证明材料。如需他人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办理地点: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注意事项:每月15日后新办理登记参保手续且需缴纳当月社保费的,只能刷卡缴费,次月开始银行代扣。

2、征地农转非人员续保登记:

所需资料:征地农转非公证书原件,个体参保人员银行代扣缴纳社保费申请单,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建设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如需他人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办理地点: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或社区社保服务点。

注意事项:每月15日后办理续保登记手续且需缴纳当月社保费的,只能刷卡缴费,次月开始银行代扣。

3、个人参保基础信息修改(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

电话、地址,邮政编码):

所需资料:个体参保人员社保费银行代扣缴纳信息变更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银行代扣协议。如身份证换代后和他人的身份证号码重复的需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证明。如需他人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办理地点: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或社区社保服务点。

4、个人银行代扣帐务数据核对:

所需资料:银行代扣协议书,身份证原件,社保卡,建设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建设银行出具的查询清单。如需他人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办理地点: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或社区社保服务点。

注意事项:因缴费重复等原因需退费的到区社保服务大厅办理。

5、银行代扣协议信息修改:

所需资料:个体参保人员社保费银行代扣缴纳信息变更登记表,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银行代扣协议。更改银行账号的,还需提供本人建设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如需他人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间:每月1-15日(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或社区社保服务点。

6、个人缴费基数申报更改:

所需资料:银行代扣协议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需调低缴费基数的还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1)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提供《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2)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员提供《成都市城镇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和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3)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提供再就业优惠证原件及复印件和身份证;(4)残疾人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亲家庭人员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5)其他生活困难人员提供社区、街道证明)。如需他人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间:每月1-15日(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或社区社保服务点。

7、个人中止参保(暂停缴费):

所需资料:个体参保人员社保费银行代扣缴纳信息变更登记表,银行代扣协议,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社保卡。如需他人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间:每月1-15日(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或社区社保服务点。

8、社保卡登记制作、加磁、挂失登记,领取社保卡:

所需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需加磁还需带社保

卡)。如需他人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办理地点: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社保卡挂失也可以在社区社保服务点办理)。

注意事项:社保卡应在登记制作的业务经办点领取。

9、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建行POS机刷卡缴费):

所需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成都市社会保险费缴款通知单》,本人建设银行借记卡。

办理时间:每月23日前(综合社会保险20日前),12月为15日前。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10、个人基本养老金计发(有国家认可工龄的除外):

所需资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本人建设银行借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可以使用银行代扣协议账户)。

办理时间:每月1-5日生成养老金台帐,不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手续(节假日顺延),其余法定工作日办理。

办理地点: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或区社保服务大厅。

注意事项:(1)申请办理退休领取养老金手续的当月养老、医疗保险已缴费;

(2)领取养老金人员若银行帐号变更,须及时到区社保就业服务大厅退管窗口申报修改;

(3)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前,须先办理退休养老金计发申请手续,暂不计发养老金,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再计发养老金。

(4)每月10-15日养老金划入个人银行帐户;

(5)申请人“联系电话”、“永久性联系地址”须真实准确。

11、提供个人参保证明:

所需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如他人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办理地点: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12、个人参保信息查询:

所需资料:身份证原件或社保卡原件。如他人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办理地点: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或社区社保服务点。

二、单位业务

1、单位社会保险登记(在武侯区初次参保):

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员工花名册,劳动合同,参保员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财务部门提供的最近一个月工资表(财务记帐凭证复印件加盖财务专用

章),公章,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开户行小额借记系统专用行号(12位)。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办理地点: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2、参保单位基础信息修改:

所需资料: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工商局核名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办理地点: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3、单位缴费方式变更:

所需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基本资料修改申报表》,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开户行小额借记系统专用行号(12位)。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办理地点: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4、单位缴费基数申报更改:

所需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成都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工资申报表》。单位人员缴费基数修改次月生效。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办理地点: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5、参保单位缴费情况查询、核对(需办理退费的除外):

所需资料:单位当月缴费收据或单位经办人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办理地点: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注意事项:因重复缴费等原因需退费的到区社保服务大厅办理。

6、单位基本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变动:

所需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增加或减少人员超过5人的,须按统一格式报数据盘。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办理地点: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注意事项:(1)当月减少当月须缴费;

(2)《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减少表》需填写一式两份,由社保经办人员办理完毕后签字盖章后生效,并返回一份由单位留存。

7、单位综合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变动:

所需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成都市综合社会保险及失业保险人员增加表》以及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成都市综合社会保险及失业保险人员减少表》。增加或减少人员超过5人的,须按统一格式报数据盘。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办理地点: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注意事项:(1)当月减少当月须缴费;

(2)《成都市综合社会保险及失业保险人员增加表》,《成都市综合社会保险及失业保险人员减少表》需填写一式两份,由社保经办人员办理完毕后签字盖章后生效,并返回一份由单位留存。

8、建筑行业单位综合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变动:

所需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成都市建筑行业综合保险人员增加表》以及参保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或加盖单位公章的《成都市建筑行业综合保险人员减少表》。需按统一格式报数据盘。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办理地点: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注意事项:(1)当月减少当月须缴费;

(2)《成都市建筑行业综合保险人员增加表》,《成都市建筑行业综合保险人员减少表》需填写一式两份,由社保经办人员办理完毕后签字盖章后生效,并返回一份由单位留存。

9、打印社会保险费缴款通知单(核定单位缴费金额):

所需资料:单位社保编码。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办理地点: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或区社保服务大厅。

注意事项:(1)单位现金缴费:基本社会保险每月1-23日;综合社会保险每月1-20日,到区社保服务大厅缴费(节假日除外),缴费期每天4点以后不收费。12月为15日前。

(2)单位银行转账缴费:银行下账5日后,到区社保服务大厅换取缴费收据,26日以后不再办理。12月为15日前。

10、单位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费补缴申报:

所需资料:法院判决书或劳动仲裁文书;单位工资表和劳动合同。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办理地点: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或区社保服务大厅。

11、提供单位月缴费信息:

所需资料: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或单位当月缴费收据和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以及移动存储设备(U 盘)。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办理地点: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或区社保服务大厅。

12、提供单位参保人员名册:

所需资料: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或单位当月缴费收据和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以及移动存储设备(U 盘)。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办理地点: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或区社保服务大厅。

13、提供单位参保证明:

所需资料: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或单位当月缴费收据和经办人员身份证原件。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办理地点: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或区社保服务大厅。

14、单位参保人员社保卡登记制作、加磁、挂失登记,领取社保卡:

所需资料:社保卡登记制作凭《成都市社会保险人员增加表》或《成都市综合社会保险及失业保险人员增加表》填写《社保卡登记制作单》。加磁须持社保卡及本人身份证,如代办还需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挂失登记持本人身份证,如代办还需持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单位经办人领取社保卡持《社保卡登记制作单》及单位经办人身份证;职工个人领取持本人身份证。

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

办理地点:街道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注意事项:2009年7月1日前登记制作的社保卡在区社保服务大厅领取,7月1日后登记制作的社保卡,在登记地领取。

如皋社会保险业务指南

如皋社会保险业务指南 一、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一)、需要的资料; 1、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一份; 4、下列资料之一: ①《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企业);②有权部门批准成立的证件或文件复印件一份(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宗教活动场所等);③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批文复印件一份(机关、事业单位);④《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个体工商户)。 (二)填写的表格: 填制《社会保险登记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 二、如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一)需要的资料: 1、《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 2、修改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法人或负责人、主管部门或总机构、单位地址等项目,需要提供有关批准批准机关同意变更的证明材料。 3、修改组织机构代码,需提供新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4、社会保险险种增加、邮政编码、联系人、联系电话发生变化,可直接办理基本信息调整。(二)、填写的表格: 单位填写《社会保险登记变更表》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各留存一份。 三、参保人员如何办理首次参保? (一)、需要的资料: 1、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2、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参加医保的另备一张,工本费15元/人); 3、下列资料之一: ①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新增参保职工须提供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经劳动部门鉴证的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②个体工商户以个人新增须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有效期内);③新增到机关事业单位的人员须提供组织人保部门的分配介绍信(或调令、或人保部门增人计划卡)及人保部门审批的工资表复印件一份,是公务员性质的还须经组织或人保部门认定的书面资料复印件一份。 (二)、填写的表格; 填写《社会保险(增员)花名册》一式两份(有新办医保的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三)注意的事项: 1、新参保人员不得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男满60 岁,女干部满55岁,女工人满50岁); 2、企业单位新增参保人员除农民工可以工伤保险单险种先行参保以为,其余应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项社会保险同步。 3、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新增参保人员应同时参加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五项社会保险; 4、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自由职业者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5、以单位批量增员(10人以上)的,还应将增员名册制成电子表格(Excel)。 四、已参保人员如何办理续保增员? (一)、需要的资料: 1、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对已参保职工办理续保增员时,须提供用人单位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或经人保部门鉴定的劳动合同备案花名册; 2、首次参加养老、医疗保险的须备两张近期一寸免冠照片。 (二)、填写表格: 根据参保对象在社会保险系统中的社会保险编号填写《社会保险(增员)花名册》一式两份

绥阳县社会保险事业局

绥阳县社会保险事业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 2018年8月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及人员构成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1表) 二、收入决算表(公开02表) 三、支出决算表(公开03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公开04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公开05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按经济分类公开〉(公开06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公开07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08表) 九、政府采购情况表(公开09表) 十、资产情况表(公开10表) 十一、非财政拨款财政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开11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2018年度非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按三定方案分条表述) (一)宗旨:为维护我县社会稳定提供社会保障 (二)业务范围:全县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失业保险、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单位有12个内设机构。本单位内设机构如下表: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工作的自我总结报告

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工作的自我总结报 告 按照市局《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为做好我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保障基金运行的安全,提高监督工作质量,在市局的指导与支持下和局机关的正确领导下,以规范业务操作行为为基础,以健全基金监督制度为保障,以强化内部审计为手段,通过现场监督与非现场监督相结合,保障了劳动保险各项基金的安全平稳运行。现将我们的工作作自我总结如下: 一、提高认识,健全组织机构 社会保障基金监督管理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技术性都很强的工作,为加强我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了社会保险基金监督领导工作小组。经局党组研究决定,我局基金监督工作设在工资保险科,主管局长担任小组长,全面主抓基金监督,牵头开展各项监督审查工作;由多年从事过社保业务工作的专业人员任行政总监督员,负责主持现场监督和非现场监督工作,从政策和业务方面指导基金监督工作;局财务会计师任财务监督员,从财务专业方面提供业务保障;办公室负责协调相关事务。 各方面责任明确、分工到人、相互配合、协调一致,围绕市局基金监督处的要求展开工作,对我区社会保险基金从征缴、管理、运营和支付方面定期、不定期的展开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机构的健全和职

能的落实保证了我局基金监督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基金监督采取的措施 (一)明确工作目标 基金监管的目标责任制作为我局“xx”规划当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在我局起草的《**区“xx”时期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规划及2020年远景目标》中强调:“一是强化征收管理,实现依法征收,应收尽收,确保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到位。二是完善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制度。完善行政监督、专门监督、社会监督和社保经办机构内部监督相结合的社会保障基金监督体系,实现对社会保险基金征缴、支付和管理运营各个环节的全程监督,切实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安全。”为切实保证基金的安全运行,各相关部门必须步调一致全力配合,层层落实,层层考核。要求所有审批岗、财务岗、基金业务岗工作人员从眼前工作着手,统一思想,统一认识,人人树立基金安全意识,为基金安全运行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规范行政监督行为 今年以来,我局基金监督检查工作抓住全局各个部门全面推行了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试点工作和“三险合一”管理模式的变化为契机,针对去年对养老保险收缴、支付基金运行操作自查过程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制定了涉及到行政审批、审核和经办机构在基金运行操作过程中的近35个内部工作规范,规范了基金管理过程中的基金运作行为和强化了基金运行过程中各个环节的监管力度。形成了社会保险行政管理、业务经办和监督检查三方面密切配合、相互制约、相互促

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苏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苏州市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苏州市劳动监察支队 苏社基〔2012〕23号 关于做好用工登记备案与职工社会保险申报业务 统一经办联动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用人单位: 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实行用工登记备案与职工社会保险申报业务统一经办联动管理的意见》(苏人保规〔2012〕16号,以下简称《意见》),我市市区用人单位用工登记备案(含劳动合同书面报告,下同)与职工社会保险申报业务实行统一经办、联动管理,并开展“一站式”服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苏州市区社会保险统筹范围内(包括平江区、沧浪区、金阊区、高新区,以下简称市区)的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按照《社会保险法》、《劳动合同法》规定,在登记注册地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以下称职工,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为其办理用工登记备案和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参保手续。 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意见》及本通知规定,到社保关系所在地市、区社保经办机构“三合一”经办窗口,办理用工登记备案、社会保险参保申报(以下称用工参保)和退工登记备案、社会保险停保申报(以下称退工停保)手续。 三、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办理用工参保手续。办理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苏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就业参保登记表》或《苏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就业参保申报花名册》。 其中,对在市区首次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市区户籍人员,应填报《苏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就业参保登记表》,并提供其有效身份证件(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同时办理个人基本信息登记手续;对其余人员,应填报《苏州市区用人单位职工就业参保申报花名册》(对户籍在市区、尚未进行个人基本信息登记的人员,应先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办理基本信息登记手续)。

社会保险征缴业务服务指南

社会保险征缴业务服务指南

社会保险征缴业务服务指南 一、人员增加 (一)单位收取参保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 收取参保人员填写的《参加社会保险人员情况登记表》,及参保人员18位公民身份号码的证件复印件二份和两张1寸近期免冠白底彩色照片(身份证件复印件和照片单位留存一份,以备办理社会保障卡使用,照片具体要求如下) 照片具体要求: ①符合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要求,照片一定要清晰; ②要求照片必须是正规照相馆(部)拍摄冲洗的,不能扫描打印、不能人工修片,相纸表面光滑无纹路; ③应为近期免冠、正面、有肩部、白底、标准彩色1寸照片,服装与背景色反差要大,不着制式服装或白色上衣,常戴眼镜的参保人应配戴眼镜,长头发的参保人员要把头发梳到头后、露出两个耳朵和眉毛; ④要求背景无边框,人像清晰,层次丰富,神态自然,无明显畸变;

⑤要求照片上无划痕、斑点、瑕疵、钢印、印墨和胶水缺陷,脸部无局部亮度,照片背面不要书写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以免造成凸起; ⑥照片尺寸:26mm(宽)×32mm(高),头像不能超大,脸部宽度(两耳根之间)为15±1mm; (二)提交的材料: 1、未在本市参加社会保险的本市城镇、本市农村、外埠农村人员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外埠城镇职工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和户口簿复印件一份(其中户口簿复印件包括首页、本人页); 2、存有增加人员信息的U盘。 (三)应填写的表单: 1、《北京市社会保险参保人员增加表》一式二份〔全体参保人员填写〕 2、《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首次在本市参加保险的人填写、需参保人签字确认〕 (四)定点医院的选择: 按照“就近就医、方便管理”的原则,参保人员原则上可在单位和居住地所在区、县的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范围内选择四家个人就医的定点医疗机构。其中必须有一家基层医疗机构,如:

在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会议上的发言材料

完善监督体系维护基金安全 ——在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监督工作会议上的发言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同志们: 大家好! 2009年,我县基金监督工作紧紧围绕专项治理这个中心任务,认真地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确保了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安全有效运行,全县基金规范运作率、基金安全完整率均达到100%。 一、2009年的工作情况 (一)初步建立了基金监督体系。 去年年初,我县根据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人员职位变化,重新调整了成员名单,重点吸纳审计、财务方面的专业人才为委员,并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委员会章程,决定每季度召开一次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切实履行社会监督职能。三月份,经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在机关内部单独设立了基金监督股,并明确了一名专职人员负责具体工作,同时也安排了独立的办公室,挂了牌子,添置了办公桌椅、资料柜、电脑、电话等办公设施设备。四月份,我局根据经办机构人少事多的现实情况,从务实的角度出发,在局系统明确了内控工作分管负责人和经办人,负责开展内部控制和稽核工作,接受县基金监督部门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在建立以上三

级监督体系的基础上,我们还在县电视台开辟了一个专题栏目,常年宣传劳动保障方针政策、业务操作、基金运行等方面的信息,充分调动社会舆论来监督本部门的工作行为,从而达到基金安全运行的目的。 (二)逐步完善了基金监督制度。 首先,建立了月报制度。根据基金运行的特点,经过深入调研,设计了基金运行情况统计表,由经办机构在报告期后8日内按要求上报基金监督股,所报数字包括业务和财务数字,全面反映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状况及存在的问题。其次,建立了季审制度。每个季度的首月,由基金监督股组织审计、财务方面的专业人员成立现场监督小组,对经办机构上季度的工作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查找存在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确保基金运行安全。第三,建立了内部操作规程。根据业务运行特点,结合“一事两岗两审”制度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各经办机构业务流程,使经办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做到事前监督。同时,为督促经办机构主动开展内控工作,加强自身管理,出台了内控工作考核办法,考核结果将与工作经费挂钩。 (三)分步开展了专项治理活动。 根据全市社会保险基金专项治理工作的统一部署,我县结合实际情况,先后认真开展了专项治理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组织经办机构开展了自查自纠工作,迎接了省市的专项

社会保险基金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xxx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 社会保险基金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为保障社会保险工作的顺利开展,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根据国家财务会计法规和上级有关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规定,结台我区社保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遵守《会计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认真执行国家财经政策、财经纪律和养老、失业、医疗保险财务会计制度,管号社会保险基金,加强保险基金活动的会计核算和监管。 二,严格遵守社会保险基金“专款专用,专户储存”的原则。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挪用。基金的筹集不得任意扩大或减少统筹项目收缴比例和金额,要及时收缴、储存、登记,单独建帐、建卡。准确建立、核算职工个人帐户。 三、正确使用基金会计项目。未经批准,不得任意增设或删改总帐科目,不得删改指定设置的明细科目;按省上的统一要求,正确设置会计帐簿和组织业务核算、如强帐目、帐实的核对和审查、防止错帐、漏帐、重帐或违犯财经纪律等现象的发生;正确填制报表,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报送。 四、各项社会保险基金的核定、收缴、支付、上解、下拨、储存、调剂及管理服务费和其它专项经费的提取、使用、上解和下拨必须按规定严格执行,不准任意扩大或减少提取和解缴比例。 五、往来款项的结算和清理,不得长期拖欠和无偿占用对方或缴纳单位的资金。不得向统筹单位收缴任何与基金无关的费用,各项规定解缴款均必须及时足额上缴,不得拖延或截留。

六、建立健全凭证、收付款委托书和收据的管理制度,凭证、委托书要规定领用手续和限制份数,防止遗失或被盗。收据必须按规定从财政或税务部门购买和使用。凡开具的每项内客,须与批准的业务范围和项目一致,收据的内容,必须合法。 七、严禁出租、出借银行帐号或收据。不得接受各种来历不明,非本业务范围内的款项,不得替外单位或个人转移、寄存资金。 八、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对基金会计和出纳岗位应分别设置严格帐务处理手续和凭证传递程序。会计、出纳业务不得一人兼管,严格执行钱、帐分管原则。 九、建立健全财务档案管理制度。财务工作的文件、帐卡、凭单、报表等必须妥善保管,及时归档,专人负责,防止遗失或盗窃。会计人员工作移交,必须造具清册,有专人监交,内容、手续清楚、完备。 十、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基金存款和其它应保密的数据,不扩大财务报表的报送范围。 十一、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工作均受同级财政、审计、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审查和监督。 xxx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三年三月十二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分解到各直属事业单位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能分解到各直属事业单位, 就是人社局的具体工作了 1.市就业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促进就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收集、发布职业供求信息;为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和劳动者求职提供职业介绍服务;负责街道、社区和乡镇、村就业平台的业务指导与管理;指导协调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流动,组织开展境外劳务输出工作;开展小额贷款担保服务和创业指导工作;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就业再就业优惠政策;负责全市城镇失业登记及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待遇的发放工作;负责劳动保障事务代理及规范指导劳务派遣工作。 2.市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养老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养老金的发放工作;审核、发放死亡离退休人员的丧葬抚恤费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承办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承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 3.市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管理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国家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全市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

险待遇审核及支付;负责对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费用结算;负责对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职工工伤和生育保险定点单位服务行为的监督、检查。 4.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工作;负责参保单位及个人缴费的申报、审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扩面工作;负责社会保险费的征缴、清欠工作;负责社会保险稽核工作;负责社会保险个人帐户的建帐、管理工作;负责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参保工作。 5.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宣传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监督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案件,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负责对区、县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指导与监督。 6.市劳动保障局计算机信息管理中心 负责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信息系统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工作;负责社会保障卡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12333劳动保障电话咨询服务工作。 7.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负责全市因工及因病、非因工负伤职工的伤残鉴定工作。 8.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

社会保险网上办事操作指南(个人)

武汉市社会保险网上办事操作指南 (个人篇) 一、业务操作流程概述 本系统业务属于任务流程控制

本系统业务操作步骤是:录入信息—保存—提交审批—查看业务状态。在确认录入信息后,保存只是将信息提交到了代办任务列表,并没有真正提交到后台系统审核,因此在信息保存之后,还可以在代办任务列表中对信息进行修改,重新确认再保存。只有在提交审批以后,系统审核通过的业务进已办任务列表,审批结果为?结束?,审核不通过的业务进代办任务列表,业务状态为?未提交?。业务一经系统审核后立即生效,不能再做信息的修改。 系统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选择你要操作的业务模块,进入界面录入基本信息, 红色字段为必录项。 2、确认录入基本信息无误后,点击保存按钮,保存其录 入的基本信息。 3、保存信息将进入提交审批界面,如果要取消此业务可 直接进行退单操作,若信息正确无误则直接提交审核。 4、点击提交审批后,出现查看审批结果的界面,审批结 果分为1.进行中2.结束3.回退三种业务状态。一般业务在审核状态进行中,通常要等候3-5分钟,业务审核才会完成,返回业务结束或业务回退。 查看业务状态时,请先点击【首页】按钮,如图所示:

为进行中;如审批通过,则显示为结束。 如审核不通过,则在待办任务列表中的回退标志显示为‘是’,业务状态为‘未提交’,并可查看‘回退原因’或点击【操作按钮】重新对此业务进行操作(仅点击了【保存】按钮,未点击【提交审批】按钮的业务也可在此处查询和进 行操作,但回退标志显示为【否】,且无回退原因。)

二、个人业务办理 (一)网上办理灵活就业人员险种的新参保及续保业务第1步:登录武汉市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系统,点击‘个人网上业务’目录中‘个人业务办理’子目录下的‘增员(续保)’,如下图:

年度社保基金监督工作总结

2014年,财务和基金监督科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在局领导的关心领导下,得到 了正常有序的开展。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现将2014年1-10月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2014年工作总结: (一)积极推动社会保险基金的非现场监督工作。 1、按照上级要求,年初完成了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管软件的联网应用测试工作。 每月按时提取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管软件预警信息,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批意见后,提交市社保局、医保局、就业局对预警信息进行逐一核查,并书面报告核查情况。社会 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管软件启动至今,共处理预警信息2847条,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涉 及895条;失业保险涉及1322条;医疗保险涉及329条;工伤保险涉及300条;生育保险涉及1条。 对涉及同时领取多份养老金(在成都重复参保并享受待遇)的1人已暂停发放养老金并通知其前来办理相关手续。对于监督软件提出的15日内二次住院、欠费且享受医疗待遇的 人员、享受供养人员供养待遇大于规定标准、职工所在单位在其生育日期上月没缴费、缴费月数不满一年而享受失业待遇、实际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月数超过应领取月数和金额等问题进 行了认真核查,上述预警问题均不属实,其经办业务符合相关政策依据。通过各经办机构的认真核查,对经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已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在网络监督系统中,对预警信息 逐一进行处理,有效避免了重复领取待遇、不符合条件领取待遇、超标准待遇等情况的发生。 2、督促各经办机构按时间要求,报送2014年基金预算、2013年基金决算报表、基金统计报表等。通过报表分析,对基金的运行进行全面、动态的监控,掌握基金运行状况,化 解可能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风险。 (二)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 根据XX市人社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德人社办[2014]120号)要求,为切实掌握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一步促进资金规 范管理,更好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我局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检查了我市范围内所涉及的2012年、2013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 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包括财政补助资金分配管理制度建立情况; 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划拨进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情况;财政补助 资金专款专用情况,不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补助资金、改变资金用途等现象。

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服务指南

社会保险登记业务服务指南 第一部分单位新参保业务 第一步:请您先与本单位开户银行签订无合同号的《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 收款人全称:北京市海淀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 简称:海淀社保中心 第二步: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一、提交的材料: 1、与开户银行签订的《北京市同城特约委托收款付款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企业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事业单位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另:个体工商户雇主(或经营者)若为本市城镇户口,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雇主(或经营者)的户口簿复印件(包括户口簿首页及本人页)。 二、应填写的表单: 《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一式二份 三、注意事项: 1、每月5至25日之间受理此项业务。 2、非海淀区注册的企业请到工商注册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单位新参保业务; 3、提交以上材料后,我中心予以办理社保登记,并返还一张打印的《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单位同时将取得社会保险登记证号码。 第三步:办理社会保险单位新参保及五险人员参保手续 一、企业版软件操作 1、下载软件:可通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或首信公司网站下载北京市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企业管理子系统(普通单位版)及最新升级补丁,或携带512M以上内存的U盘到海淀社保中心单位五险登记岗现场拷贝。 网址:或或 企业版软件登陆用户名:密码:1 2、录入单位信息:(在录入单位信息时,需按照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时社保中心打印并返还的一张《北京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上的内容如实录入填写) 基本信息管理→单位信息录入→保存并再打印出《北京市社会保险单位信息登记表》两张。 3、录入个人信息: 基本信息管理→个人信息录入→保存→不打印报表。 注意事项: (1)单位在录入“新参保人员”信息时以本人填写的《北京市社会保险个人信息登记表》为准; (2)单位在录入“调入人员”信息时以本人的北京市医疗保险手册为准; (3)“个人身份”指标项必须录入,只能选择“工人”或“干部”。 4、增员操作 个人变更登记→增员→确定增员单位→查询→在增员标识处勾选需增加人员→分别设置四险、医疗个人缴费原因→单击设置→增员→不打印报表 注意事项: 分别设置医疗及四险个人缴费原因: (1)新参保人员的个人缴费原因选择“新参统”; (2)曾在本市参加过基本医疗保险或四险的人员,个人缴费原因应选择“本区调(转)入”或“外区调(转)入”。 5、信息报盘 数据交换→信息报盘→选择单位名称→查询→四个页签分别核对需报盘的信息[单位基本信息、个人基本信息(新参统)、

事业单位社会保险

事业单位社会保险 2009-02-04 12:55 固定资产牛牛| 分类:保险| 浏览9855次 我是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据我所知事业单位定工资是按照工龄来定的,由于我在以前的单位给我缴纳的是小城镇保险,而现在的单位说事业单位工龄不包括小城镇的,所以我的工龄要扣掉这部分的时间, 请问1:我能否通过其他途径补缴以前的社会保险。包括以前年段未缴纳的。 2:如果工龄短的话,29年工龄退休和30年工龄退休有区别吗。 3:如果补缴以后事业单位会承认你以前补缴的工龄吗。 4:如果缴纳按照最低的标准缴纳是多少标准。(2000-2007年) 如果现在不补缴,我每个月的工资要比同龄同级别的少(基本工资、薪级工资都要少几十),这是每个月的,如一年下来直至到我退休,听说事业单位的退休工资也是按照基本工资的基数核定的,那这样算下来就不止几十元一个小数了。还有带薪年休的天数也要少。 分享到: 2009-02-04 21:37 提问者采纳 这是社保的一些规定你自己看看吧 三险是最基本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三险属于社会保险,现在通常说的是"五险一金",具体五险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即:住房公积金。 缴纳三险是国家社保政策规定的,任何用人单位都应该为员工投保。只要你与所在单位签署了正是劳动合同,它就应该为你投保。 但是这三险并不是完全由你的单位缴纳,而是由你本人和单位共同缴纳。按照职工工资,单位和个人的承担比例一般是:养老保险单位承担20%,个人承担8%;医疗保险单位承担6%,个人2%;失业保险单位承担2%,个人1%。 养老保险主要是未来退休之后领取养老金的,以防晚年生活惨淡。 医疗保险主要是你生病住院时,单位可以报销50%左右的费用,也很重要。工伤保险就更明白了。 还有五险一金,企业如何给员工上保险 关于五险一金: 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五险一金”的缴费比例是什么? 目前北京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20%(其中17%划入统筹基金,3%划入个人帐户),个人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10%,个人2%+3元;

社保卡社会保险基金试题及答案

社保卡社会保险基金试题及答案 一、必答题(18题) (一)判断题(18题) 1、听取政府的专项工作报告是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社会保险监督权的一种重要方式。()依据:《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七十六条。 2、按照《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户月末无余额。() 依据:《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第十六条(财社字[1999]60号)。 3、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机构实施现场监督时,可以由一名监督人员进行。() 依据:《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2号)第八条。应有两名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人员进行。 4、社会保险基金举报奖励所需资金由同级财政预算专项安排,专款专用,并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 依据:《河南省社会保险基金举报奖励办法》(豫劳社基金[2008]1号)第十五条。 5、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遵守社会保险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依据:《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七十七条。 6、财政部门、审计机关按照各自职责,对社会保险基金的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情况实施监督。() 依据:《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七十八条。 7、社会保险基金财政专户是财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基金专用计息账户,在同级财政和劳动保障部门共同认定的国有商业银行开设。() 依据:《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的通知》第二十九条(财社字[1999]60号)。 8、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依法为用人单位和个人的信息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 依据:《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八十一条。 9、违反社会保险法规定,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可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追回。() 依据:《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九十一条。 10、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是指涉及基金金额10万以下的。() 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3号)第六条。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是指涉及基金金额50万元以下的。 11、社会保险基金重大要情是指涉及基金金额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或性质严重并造成恶劣影响的。() 依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基金要情报告制度的通知》(劳社部发[2006]43号)第六条。 1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实施监督检查时,被检查的用人单位和个人应当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有关的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谎报、瞒报。() 依据:《社会保险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第七十七条。 13、《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适用于全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所有从事社会保险工作的人员,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行政人员和经办人员,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人员,信息管理系统相关人员等。() 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社会保险工作人员纪律规定的通知》(人社部发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

1.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是指为保障劳动者的基本生活,根据国家和个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而开展的基金筹集、待遇支付、基金保值增值的行为和过程。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基金收支管理、社会保障基金预算和决算管理、社会保障基金投资营运管理、社会保障基金稽核和监督等。 2.社会保障基金决算是社会保障经办机构根据有关要求对全年社会保障基金的收入、支出和结余情况编制的年度基金财务报告。报告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基金收支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社会福利基金:是指国家为了实施社会福利制度,满足人们的福利需求,通过各种渠道所建立起来的法定的、专款专用的货币资金。 4.社会救助基金:是指国家为实施社会救助制度,通过各种渠道所建立起来的、法定的、专款专用的货币资金。 5.社会保障预算:是指国家为保证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权利而提供救助和补给,以便实现国家社会保障职能、建立社会保障制度而编制的预算。由社会保障预算收入和社会保障预算支出组成。 6.社会保障基金监管方式:是指为履行基金监督职能,完成或达到基金监督任务或目的而采取的措施、方法,主要包括现场监管和非现场监管。 7.负所得税:是一项对那些收入低于一定水平的人们提供自动支付的计划,是政府转移支付的一种方式。 8.社会保险水平:指在一定时期内一国或地区的社会成员享受社会保险的高低程度。计算公式:社会保险水平=社会保险支出总额/国内生产总值*100% 9.社会保险水平超度:是指社会保险支出增长过快,超过国民经济能承受的水平,从而超过了应有的适度水平。 10.现收现付筹资原则:是近期横向收付平衡,要求先做出当年或近几年内某项社会保障措施所需支付的费用预算,然后按照一定比例分摊到参加社会保险的单位和个人,当年提取当年支付,一般不留余额,但在实际执行时会有一定余额。11.完全积累筹资原则:是远期纵向收支平衡,实质是个体一生中的代内收入再分配制度。首先由政府基金管理部门对有关人口寿命、经济发展状况等做宏观预测,然后预测劳动者退休之后所需的保险费用支出,将其平均分摊到劳动者的整个就业期间和投保期间。 12.社会保障基金支付是指社会保障基金的经办机构在遵守政府对社会保险支付管理原则和制度的前提下,将筹集的社会保障基金发给履行了社会保险缴费义务的个人的过程。 13.公平是社会保险的本质和核心。效率是社会保险制度正常运行的物质保障。 14.社会救助是指当社会成员陷入生存危机或不能维持最低限度的生活水平时,有国际和社会按照法定的程序和标准,向其提供满足最低生活需求的物质援助。15.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的含义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或委托的机构用社会保障基金购买国家政策和法律许可的金融资产或实际资产,以使社会保障基金在一定时期内获取预期收益的基金运营行为。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目标:(1)确保基金的完整和安全(2)防止基金贬值,实现基金保值,争取基金增值(3)满足给付的需要,避免支付危机发生(4)保持高效率 社会保障基金管理原则:(1)依法管理,规范运行(2)坚持收支两条线,征收和支出适当分离(3)实行预算管理,根据社会保障目标编制社会保障基金的年度与中长期收支预算(4)严格监督,杜绝漏洞

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网上服务系统 操作指南

社会保险个人网上服务系统 操作指引 版本 <1.0> https://www.360docs.net/doc/c82949222.html,/siservice/

目录 1简介 (3) 2新用户注册 (4) 2.1注册 (4) 2.2登陆 (5) 2.3找回密码 (6) 3注册信息修改 (7) 3.1修改密码 (7) 3.2注册信息修改 (8) 3.3注销个人注册信息 (8) 4社保证明 (9) 4.1供他人查阅社保信息授权码生成 (9) 4.2供他人查阅社保信息(可作参保凭证) (9) 5社保信息查询 (11) 5.1参保基本情况 (11) 5.2个人账户余额 (11) 5.3养老保险查询 (11) 5.3.1养老缴交明细(92年8月后) (11) 5.3.2养老金发放明细(待建) (12) 5.3.3养老缴交明细(92年8月前)(待建) (12) 5.4医疗保险查询 (12) 5.4.1医疗缴交明细 (12) 5.4.2医疗消费明细(待建) (12) 5.5工伤保险查询 (12) 5.5.1工伤缴交明细(待建) (12) 5.5.2工伤待遇享受(待建) (13) 5.6失业保险查询 (13) 5.6.1失业缴交明细(待建) (13) 5.6.2失业金领取(待建) (13) 5.7异地转入数据查询 (13) 5.7.1养老保险(待建) (13) 5.7.2医疗保险(待建) (13) 5.7.3失业保险(待建) (13) 5.8打印转移凭证 (13) 5.8.1养老保险(待建) (13) 5.8.2医疗保险(待建) (13)

6社保业务办理 (13) 6.1申请个人缴费自助业务 (13) 6.2个人缴费自助业务 (14) 6.2.1修改通讯地址 (14) 6.2.2修改缴费工资 (15) 6.2.3身份证号码升位 (15) 6.2.4个人停止参保(待建) (15) 6.2.5个人重新参保(待建) (16) 6.3社会保障卡自助服务 (16) 6.3.1社会保障卡挂失 (16) 6.3.2社会保障卡取消挂失 (16) 6.4医疗业务办理 (16) 6.4.1变更绑定社康点 (16) 6.4.2个人账户家庭共享(待建) (17) 6.5失业业务办理 (17) 6.5.1申请领取失业救济金(待建) (17) 6.5.2停止领取失业救济金 (17) 6.6缴费基数核对(待建) (17) 7通知/提醒/咨询 (18) 7.1通知与提醒服务(待建) (18) 7.2社保业务办理须知 (18) 7.3社保常见问题咨询 (18)

《社会保险基本知识全集》

一、综合 1 、什么是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包括哪些具体险种?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目的在于使劳动者因为年老、患病、生育、伤残、失业、死亡等原因而暂时中断劳动,或者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不能获得劳动报酬,本人和供养的家属失去生活来源时,能够从社会(国家)获得物质帮助。具体险种有: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五项。 2 、为什么要参加社会保险? 国家举办社会保险事业,是国家对劳动者履行的社会责任,也是劳动者应该享受的基本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3 、到什么部门、如何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 用人单位领取营业执照或成立30 天内、招用员工30 天内,应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各用人单位按照工商行政管理关系,分别到省、市或各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参加社会保险手续,含社会保险登记、申报缴费基数和核定应缴社会保险费额。 申请登记时应填写《社会保险登记表》和《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一式二份, 并提供以下证件和资料(壹份):(1)《营业执照》副本(或批准成立文件、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复印件;(2)《基本存款帐户许可证》及复印件;(3 )《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副本复印件;(4)《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5)如有《广州市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手册》或《广州市职工劳动手册》的一并提供;(6)非国有企业、个体工商户还需提供《验 资报告》及复印件。 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审核后,予以登记并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 4 、《社会保险登记证》的作用? 《社会保险登记证》是用人单位依法参加了社会保险的证明,用人单位前往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各项社会保险业务时,必须出示《社会保险登记证》原件。《社会保险登记证》每年必须进行年检。 5 、什么是社会保险的缴费年度? 每年7 月至次年6 月为一个社会保险缴费年度。 6 、什么是社会保险的缴费基数?如何申报缴费基数?职工在一个社保年度的缴费基数是按上年1-12 月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的月平均额进行确定。申报个人所得税的工资、薪金税项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不得扣除住房公积金、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医疗保险金。社会保险费实行各险种同基数核定。 缴费基数有上下限的规定,最低不能低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 (私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雇工和非本市城镇户口职工不得低于50% ,私营企业法人、股东、个体工商户业主不得低于100% );最高不能高于上年度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0% 。本市职工平均工资每年由市统计局公布。 缴费基数在同一缴费年度内一年一定,中途不作变更。每年4-6 月,用人单位应根据我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通知,申报本单位职工新一年度的缴费基数。 7 、重新就业的职工,缴费基数怎样确定?当年缴费基数按重新就业后领取的第一个月工资收入计算。 8 、新参加工作的职工,缴费基数怎样确定?从领取工资之月起缴纳养老保险费,当年缴费基数按领取的第一个月工资收入计算。 9 、如何核定应缴社会保险费额? 用人单位新参保或参保后有人员变动,应填写《社会保险增减人员申报表》,到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新参保或停保的职工名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该名册核定用人单位次月的应缴社会保险费额。 10 、社会保险费如何征收?社会保险费由地税部门通过银行按月从单位账户上划扣,个人缴费部分由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

年度社保基金监督工作总结

年度社保基金监督工作总结 XX年,财务和基金监督科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在局领导的关心领导下,得到了正常有序的开展。为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现将XX年1-10月工作总结和XX 年工作打算汇报如下。 一、XX年工作总结: (一)积极推动社会保险基金的非现场监督工作。 1、按照上级要求,年初完成了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管软件的联网应用测试工作。 每月按时提取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管软件预警信息,经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签批意见后,提交市社保局、医保局、就业局对预警信息进行逐一核查,并书面报告核查情况。社会保险基金非现场监管软件启动至今,共处理预警信息2847条,其中: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涉及895条;失业保险涉及1322条;医疗保险涉及329条;工伤保险涉及300条;生育保险涉及1条。 对涉及同时领取多份养老金(在成都重复参保并享受待遇)的1人已暂停发放养老金并通知其前来办理相关手续。对于监督软件提出的15日内二次住院、欠费且享受医疗待遇的人员、享受供养人员供养待遇大于规定标准、职工所在单位在其生育日期上月没缴费、缴费月数不满一年而享受失

业待遇、实际领取失业保险待遇月数超过应领取月数和金额等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上述预警问题均不属实,其经办业务符合相关政策依据。通过各经办机构的认真核查,对经办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已及时进行了整改,并在网络监督系统中,对预警信息逐一进行处理,有效避免了重复领取待遇、不符合条件领取待遇、超标准待遇等情况的发生。 2、督促各经办机构按时间要求,报送XX年基金预算、XX年基金决算报表、基金统计报表等。通过报表分析,对基金的运行进行全面、动态的监控,掌握基金运行状况,化解可能存在的问题和潜在的风险。 (二)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 根据XX市人社局《关于开展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德人社办[XX]120号)要求,为切实掌握社会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一步促进资金规范管理,更好地发挥资金使用效益,我局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检查了我市范围内所涉及的XX年、XX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财政补助资金的分配、使用和管理情况,包括财政补助资金分配管理制度建立情况;中央、省、市、县各级财政补助资金按时、足额划拨进入社保基金财政专户情况;财政补助资金专款专用情况,不存在虚报冒领、挤占挪用补助资金、改变资金用途等现象。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社会保险基金管理情况自查报告 篇一:社会保障基金自查情况汇报 乾安县人民政府关于 社会保障基金自查情况的报告 省社会保障监督委员会: 自吉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社会保障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工作通知》下发以后,我县高度重视,立即召开专题会议进行了安排部署,责成由县监察局牵头,组织财政局、劳动、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对全县医保、低保、医疗救助资金及信息网络建设情况进行了全面自查,现就自查情况总结报告如下:一、社会保障基金运行情况 近年来,我县高度重视社会保障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对其实行高位操作,多次召开会议进行研究,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监管体制与机制的建立,全力确保基金安全规范运行。几年来,我县未发生一起挤占、挪用社会保障资金现象。2009年,我县被民政厅评为“全省社会救助先进单位”、“全省低保工作先进单位”我县低保工作经验做法在全省做经验交流,被省劳动厅评为“医疗保险先进单位”。 (一)医保基金运行情况:截止6月末,我县城镇职工参保人数为35350人,基金收入为2240万元,支出472万元,累计结余

结1520万元;城镇居民参保人数为60023人,基金收入9.2万元,支出11.9万元,累计结余708万元;工伤保险参保人数 为2377人,基金收入44万元,支出10.8万元,累计结余81万元;生育保险参保人数为12672人,基金收入39万元,支出3.3万元,累计结余67万元。 (二)低保资金运行情况:截止6月末,我县共有城乡低保户11535户24875人,共发低保金1921.6万元,其中城镇低保户6822户15111人,保障标准为城镇每人每月平均170.5元,月发低保金257.6万元;农村低保户4713户9764人,保障标准农村每人每年平均764.8元,季发低保金186.963万元。2010年上半年,省里共拨城乡低保金和各项补助资金共2729万元,支出1921.6万元,其中,城市低保拨入2254万元,支出1538.9万元;农村低保拨入475万元,支出382.7万元。 (三)医疗救助资金运行情况:我县于2009年全部启动城乡大病医疗救助,分别以住院救助、门诊救助、日常救助和临时救助四种形式进行救助,2009年度城乡医疗救助1088人,支出医疗救助资金81.7421万元。其中:住院救助311人,支出救助资金51.7021万元;日常救助742人,支出救助资金21.98万元;临时救助35人,支出救助资金8.06万元。结余347.2579万元。2010年上半年医疗救助135人,支出救助资金24.011万元。其中:住院救助115人,支出救助资金19.723万元;临时救助20人,支出救助资金4.288万元。结余102.989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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