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第五章 船舶理货业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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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Hale Waihona Puke Baidu舶理货业务管理
一、理货的演变 二、理货的业务范围 三、理货的工作程序 四、理货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的处理 五、主要的理货单证
一、理货的演变
理货是随着水上贸易运输的出现 而产生的,最早的理货工作仅是计数而 已。首先是由货方随船自行理货,后改 为委托船方理货,到现在演变为委托专 门的理货机构代理理货。 货方 船方 理货公司
(2)如发现货物残损、标志不符 货物残损、 货物残损 以及数量溢短时,应及时通知发货人 以及数量溢短 处理,或者编制现场记录后向船长汇 报,由船长进行处理;
(3)如发现工残 工残时,应编制工残 工残 记录,经装卸工组责任方签字。
2、翻舱 、
由于船方的原因造成舱内货物翻舱时, 如果是出舱翻舱,理货员应在现场记录上写 明翻舱货物单号、件数等内容,如果是舱内 翻舱,则在现场记录上写明“舱内翻舱”字 样和作业起止时间,并经船方签字。
5、工班结束时,与收发货人办理交接签 证手续,并将全部理货单证交单船理货长。
6、全船装卸结束后,编制理货证明 书及其它相关单证,办理货物交接和签 证手续。
7、结束工作。填写单船报告表,做 好单船理货小结和单证资料归档工作。
四、理货过程中相关问题的处理 1、对残损的处理 、
(1)如发现货物原残 货物原残时,应在上面 货物原残 表明原残符号,编制现场记录,经由 船方签字;
3、隔票 、
在理货过程中,如发现货物装舱 混乱,隔票不清时,理货员应通知值班 工头验看确认,并编制现场记录,写明 “全部混装”、“部分混装”或“隔票 不清”等字样,以及混票的单号、货名、 件数等,并经船方签字。
4、待工时间 、
由于船方原因造成理货员停工待时,理货 员应在计数单备注栏“待时”后面写明待时原 因和起讫时间。理货长应按工班汇总编制待时 记录一式三份,提供船方一份并请船方签字。
三、理货的工作程序
1、理货前的准备工作。单船理货长了解货物资 料,并与船方确定验残方法、卸货港顺序装货要求 等,分派理货员,发放理货资料等。 2、货物装卸中,理货员开始理货。 3、单船理货长指导、监督理货员的理货工作, 处理解决各种特殊问题。
4、每票货物装船后,在装货单上批注实 际装船日期、件数和装舱部位。
五、主要的理货单证
1、理货委托书(Application for Tally) 、理货委托书( ) 理货委托书是委托方委托理货机构办理理货 业务的书面凭证。
2、计数单(Tally Sheet) 、计数单( ) 计数单是理货计数的原始证明。内容包括: 票号、件数、货物溢短、残损、工班作业时间、 作业舱口、节假日和夜班工作时间、分标志情况、 非一般货舱、待工时间、海事货物、融化、冻结、 凝固、粘连货物等。
5、待时记录(stand-by time record) 、待时记录( ) 待时记录记载由于船方原因造成的理货人 员停工待时的证明。
6、理货证明书(tally certificate)。 、理货证明书( )。 船方/委托方确认理货工作的证明。
7、货物溢短单(overlanded / shortlanded 、货物溢短单( cargo list) ) 记载进口货物数字溢出或短少的证明。 8、货物残损单(damaged cargo list) 、货物残损单( ) 记载进口货物原残情况的证明。
3、现场记录(on-the-spot record) 、现场记录( ) 现场记录是记载货物异常状态和现场情 况的原始凭证,它记录货物的原残、混票、 隔票不清、船方原因造成的待工或困难作业 等情况。
4、日报单(daily report) 、日报单( ) 单船理货长向委托方及船方报告 货物、集装箱每天的装卸进度的单证。 每24小时提供一次或者根据委托方的 要求。
二、理货的业务范围
1、根据进口舱单和出口装货单,核对货物标志, 办理货物交接手续。 2、指导监督货物装舱积载,分清货物工残、原残。 3、出具进出口货物相关证明,提供原始理货单证。
4、办理散装货物装卸船的单证手续业务。 5、集装箱装卸船的理箱和装拆箱的理货业务。 6、丈量货物尺码,计算货物容积。 7、港区外理货,随船理货,出国理货。
一、理货的演变 二、理货的业务范围 三、理货的工作程序 四、理货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的处理 五、主要的理货单证
一、理货的演变
理货是随着水上贸易运输的出现 而产生的,最早的理货工作仅是计数而 已。首先是由货方随船自行理货,后改 为委托船方理货,到现在演变为委托专 门的理货机构代理理货。 货方 船方 理货公司
(2)如发现货物残损、标志不符 货物残损、 货物残损 以及数量溢短时,应及时通知发货人 以及数量溢短 处理,或者编制现场记录后向船长汇 报,由船长进行处理;
(3)如发现工残 工残时,应编制工残 工残 记录,经装卸工组责任方签字。
2、翻舱 、
由于船方的原因造成舱内货物翻舱时, 如果是出舱翻舱,理货员应在现场记录上写 明翻舱货物单号、件数等内容,如果是舱内 翻舱,则在现场记录上写明“舱内翻舱”字 样和作业起止时间,并经船方签字。
5、工班结束时,与收发货人办理交接签 证手续,并将全部理货单证交单船理货长。
6、全船装卸结束后,编制理货证明 书及其它相关单证,办理货物交接和签 证手续。
7、结束工作。填写单船报告表,做 好单船理货小结和单证资料归档工作。
四、理货过程中相关问题的处理 1、对残损的处理 、
(1)如发现货物原残 货物原残时,应在上面 货物原残 表明原残符号,编制现场记录,经由 船方签字;
3、隔票 、
在理货过程中,如发现货物装舱 混乱,隔票不清时,理货员应通知值班 工头验看确认,并编制现场记录,写明 “全部混装”、“部分混装”或“隔票 不清”等字样,以及混票的单号、货名、 件数等,并经船方签字。
4、待工时间 、
由于船方原因造成理货员停工待时,理货 员应在计数单备注栏“待时”后面写明待时原 因和起讫时间。理货长应按工班汇总编制待时 记录一式三份,提供船方一份并请船方签字。
三、理货的工作程序
1、理货前的准备工作。单船理货长了解货物资 料,并与船方确定验残方法、卸货港顺序装货要求 等,分派理货员,发放理货资料等。 2、货物装卸中,理货员开始理货。 3、单船理货长指导、监督理货员的理货工作, 处理解决各种特殊问题。
4、每票货物装船后,在装货单上批注实 际装船日期、件数和装舱部位。
五、主要的理货单证
1、理货委托书(Application for Tally) 、理货委托书( ) 理货委托书是委托方委托理货机构办理理货 业务的书面凭证。
2、计数单(Tally Sheet) 、计数单( ) 计数单是理货计数的原始证明。内容包括: 票号、件数、货物溢短、残损、工班作业时间、 作业舱口、节假日和夜班工作时间、分标志情况、 非一般货舱、待工时间、海事货物、融化、冻结、 凝固、粘连货物等。
5、待时记录(stand-by time record) 、待时记录( ) 待时记录记载由于船方原因造成的理货人 员停工待时的证明。
6、理货证明书(tally certificate)。 、理货证明书( )。 船方/委托方确认理货工作的证明。
7、货物溢短单(overlanded / shortlanded 、货物溢短单( cargo list) ) 记载进口货物数字溢出或短少的证明。 8、货物残损单(damaged cargo list) 、货物残损单( ) 记载进口货物原残情况的证明。
3、现场记录(on-the-spot record) 、现场记录( ) 现场记录是记载货物异常状态和现场情 况的原始凭证,它记录货物的原残、混票、 隔票不清、船方原因造成的待工或困难作业 等情况。
4、日报单(daily report) 、日报单( ) 单船理货长向委托方及船方报告 货物、集装箱每天的装卸进度的单证。 每24小时提供一次或者根据委托方的 要求。
二、理货的业务范围
1、根据进口舱单和出口装货单,核对货物标志, 办理货物交接手续。 2、指导监督货物装舱积载,分清货物工残、原残。 3、出具进出口货物相关证明,提供原始理货单证。
4、办理散装货物装卸船的单证手续业务。 5、集装箱装卸船的理箱和装拆箱的理货业务。 6、丈量货物尺码,计算货物容积。 7、港区外理货,随船理货,出国理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