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第五章 船舶理货业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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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Hale Waihona Puke Baidu舶理货业务管理
一、理货的演变 二、理货的业务范围 三、理货的工作程序 四、理货过程中的相关问题的处理 五、主要的理货单证
一、理货的演变
理货是随着水上贸易运输的出现 而产生的,最早的理货工作仅是计数而 已。首先是由货方随船自行理货,后改 为委托船方理货,到现在演变为委托专 门的理货机构代理理货。 货方 船方 理货公司
(2)如发现货物残损、标志不符 货物残损、 货物残损 以及数量溢短时,应及时通知发货人 以及数量溢短 处理,或者编制现场记录后向船长汇 报,由船长进行处理;
(3)如发现工残 工残时,应编制工残 工残 记录,经装卸工组责任方签字。
2、翻舱 、
由于船方的原因造成舱内货物翻舱时, 如果是出舱翻舱,理货员应在现场记录上写 明翻舱货物单号、件数等内容,如果是舱内 翻舱,则在现场记录上写明“舱内翻舱”字 样和作业起止时间,并经船方签字。
5、工班结束时,与收发货人办理交接签 证手续,并将全部理货单证交单船理货长。
6、全船装卸结束后,编制理货证明 书及其它相关单证,办理货物交接和签 证手续。
7、结束工作。填写单船报告表,做 好单船理货小结和单证资料归档工作。
四、理货过程中相关问题的处理 1、对残损的处理 、
(1)如发现货物原残 货物原残时,应在上面 货物原残 表明原残符号,编制现场记录,经由 船方签字;
3、隔票 、
在理货过程中,如发现货物装舱 混乱,隔票不清时,理货员应通知值班 工头验看确认,并编制现场记录,写明 “全部混装”、“部分混装”或“隔票 不清”等字样,以及混票的单号、货名、 件数等,并经船方签字。
4、待工时间 、
由于船方原因造成理货员停工待时,理货 员应在计数单备注栏“待时”后面写明待时原 因和起讫时间。理货长应按工班汇总编制待时 记录一式三份,提供船方一份并请船方签字。
三、理货的工作程序
1、理货前的准备工作。单船理货长了解货物资 料,并与船方确定验残方法、卸货港顺序装货要求 等,分派理货员,发放理货资料等。 2、货物装卸中,理货员开始理货。 3、单船理货长指导、监督理货员的理货工作, 处理解决各种特殊问题。
4、每票货物装船后,在装货单上批注实 际装船日期、件数和装舱部位。
五、主要的理货单证
1、理货委托书(Application for Tally) 、理货委托书( ) 理货委托书是委托方委托理货机构办理理货 业务的书面凭证。
2、计数单(Tally Sheet) 、计数单( ) 计数单是理货计数的原始证明。内容包括: 票号、件数、货物溢短、残损、工班作业时间、 作业舱口、节假日和夜班工作时间、分标志情况、 非一般货舱、待工时间、海事货物、融化、冻结、 凝固、粘连货物等。
5、待时记录(stand-by time record) 、待时记录( ) 待时记录记载由于船方原因造成的理货人 员停工待时的证明。
6、理货证明书(tally certificate)。 、理货证明书( )。 船方/委托方确认理货工作的证明。
7、货物溢短单(overlanded / shortlanded 、货物溢短单( cargo list) ) 记载进口货物数字溢出或短少的证明。 8、货物残损单(damaged cargo list) 、货物残损单( ) 记载进口货物原残情况的证明。
3、现场记录(on-the-spot record) 、现场记录( ) 现场记录是记载货物异常状态和现场情 况的原始凭证,它记录货物的原残、混票、 隔票不清、船方原因造成的待工或困难作业 等情况。
4、日报单(daily report) 、日报单( ) 单船理货长向委托方及船方报告 货物、集装箱每天的装卸进度的单证。 每24小时提供一次或者根据委托方的 要求。
二、理货的业务范围
1、根据进口舱单和出口装货单,核对货物标志, 办理货物交接手续。 2、指导监督货物装舱积载,分清货物工残、原残。 3、出具进出口货物相关证明,提供原始理货单证。
4、办理散装货物装卸船的单证手续业务。 5、集装箱装卸船的理箱和装拆箱的理货业务。 6、丈量货物尺码,计算货物容积。 7、港区外理货,随船理货,出国理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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