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述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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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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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史亦称口碑史学。口述史在国际上是一门专门学科,即以搜集和使用口头史料来研究历史的一种方法,或由此形成的一种历史研究方法学科分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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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义
口述史亦称口碑史学。口述史在国际上是一门专门学科,即以搜
口述史现场
集和使用口头史料来研究历史的一种方法,或由此形成的一种历史研究方法学科分支。
广义
地说,它始现于远古时期历史文献大量出现之前,人们通过口头转述将历史流传下来,如古希腊的《荷马史诗》,中国藏族的《格萨尔王传》等即是,后由于文献的日益丰富和后代史学家重视文献而衰落。
狭义
地说,口述史出现于 20 世纪40 年代的美国,当时建立了哥伦比亚大学口述史研究室和森林史协会,是最早的两个口述史研究中心。国内也有不少学者因研究需要做部分口述史收集工作,但很少有学者和机构专门做口述史收集、整理工作,许多历史亲历者因为年龄过高离开人世。
编辑本段简介
口述史作为史学研究的一种方法,近年来得到了较快发展。从本世纪初开始,
口述史现场
中央党史研究室及各省党史研究室也较为普遍地采用这一方法来征集党史资料。但是,迄今为止,关于口述历史的概念、操作方法,以及法律与道德等问题在国内都未形成共识,在党史系统也没有统一的规范。尽管这方面的成果已经不少,但由于缺少科学的方法,一些已经发表的口述史料,还不能让史学工作者放心地利用。
编辑本段题材的确定
埃罗省文献馆收藏有1500小时的口述资料,一般不自定选题去做口述史,而是将历史学家、社会学家等从事研究工作过程中采撷口述史料所形成的文献加以收藏。政府也参与和推动着这一工作的开展,主要是将民间可能失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之类课题,作为口述工作的内容,或围绕一些
历史学家未必感兴趣但重要的题材,如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对犹太人的迫害等问题,来主持或组织开展口述史料的收集。并对口述文件进行记录、整理,公布于众,由专业人士和公众进行评判与利用。
编辑本段对象的选择
口述史料与其他历史文献不一样的是,前期准备工作较长,一是划定历史时期,二是
口述史现场
确定课题。选择口述人很讲究,一般有两种方法:一种方法是就某一阶段、某一课题寻找亲历者,对能找到的、有表达愿望的,进行口述调查记录。其中对距现实远一些的时期,由于相关人群已不多,那么不管是重要不重要的人物,旁观者还是亲历者,统统都做口述记录。而对距现实比较近、相关人较多的情况,就要对人群进行筛选,选择有代表性的进行口述记录。另一种方法是,历史事件发生在某一地区,见证人也集中在该地区,可以通过当地媒体或发布广告来征集口述人。在口述采访中往往会不断发现新的人选确定为口述对象。这种人选的记忆往往更中性,其价值更大。
编辑本段保管利用
口述文献的使用涉及被采访人、采访人、出资人三方利益。欧洲范围内采用《知识产权法》保护各方利益。口述采录前,省文献馆授权采录者与口述者签署一份合同,请口述者放弃其对口述材料的拥有权。同时采录者与省文献馆也要签署一份合同,放弃对采录来的口述史料的著作权。在文献馆保存的供查询的目录中,口述史或者是按题材、或者是按时间段编排目录,每个文件中前面要有简短的说明,即采访人和受访人的基本信息和问题清单,也有的把几小时的录音切割成几段,每段前起个名字,以便于查询和视听。
编辑本段启示与建议
第一在法国
口述史不是历史学家的专利,作为一种史学方法,它被普遍地运用于各个学科,如政治、历史、军事、艺术、社会史等等。口述史的一些重大选题,不仅是历史学家的选择,而更是一种政府的行为。政府非常重视用这种方法来抢救和记录民族的历史,特别是用来抢救那些濒于失传的藏于民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每年在这方面都有相当比例的预算,并由政府部门直接来组织和采集口述历史资料。
第二作为史学的一种教育功能
不仅史学家对历史规律的发现和对历史经验的总结,可以给人以深刻的启迪,而口述史料同样能达到这一目的。有时纵使千言万语的文字记录,也抵不上简短的一刻种录音,短短的一小段录像。法国政府非常重视口述史的教育功能,其采集的目的就是为了传播,不仅给研究者提供利用,而且也是对国民、特别是对青少年进行教育的一种重要手段。
第三法国的口述史做得比较规范
他们对口述史有自己的理解,即记录历史事件当事人或目击者等相关人的
这不是口述史现场,庭审现场
回忆而保存的口述凭证。他们并不认为口述史料一定要整理成文字和出版,而是收藏在档案馆或图书馆,供人们利用。因此,法国的口述史学会称为“音像拥有者协会”。他们拥有一整套的操作规范和各种符合法律条文的合同书,非常注重有效地保护采访人、受访人、出资人三方的合法权益。
同时,他们也十分强调口述史的客观、真实和中立性。主张不诱导、不加工、不修改,原汁原味。
法国口述史的规范和富有成效
主要是基于两个方面,
一是政府高度重视发挥史学的教育功能,政府通过档案等相关部门把口述史作为日常工作加以组织,并在经费上给以充分保证。即口述史在法国不仅是学者的一种研究方法,而且是政府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
二是法国的口述工作者具有良好的史学功底和文化素养,并经过严格的操作训练。
目前在国内党史界,对口述历史的了解还十分薄弱,尽管口述成果出版了不少,但并不规范,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口述史。因此,今后的征集工作要加强对口述历史的研究,特别是加强对口述史规范的培训工作,制定全面系统的征集选题规划,制定口述史操作的具体规则,如访谈、资料的整理和编辑、保存和传播,以及法律合同书的样本等,以推动口述征集工作的标准化,并不断取得新成果。
编辑本段特点
口述史没有统一的命题;它以多数的观点讲述,而历史学家所谓的公正的传统,也都被叙事者的偏好所取代。“偏好”在这里既代表着“不牢靠”也代表着“偏袒”:既然“双方”共存于讲述之内,那么没有对一方的偏袒,也就没有口述史。而且,无论他们的个人历史和信仰可能是什么,历史学家和“材料”也决不可能都站在同一“方”。当他们之间因偏好的不同而交锋时,无论是以“冲突”的形式,还是以“寻求一致”的形式,都会使口述史变得饶有趣味。
口述史料包含的内容要远远多过文献,文献经常带有一些机构的非个人气味,也是靠他们才出版的,当然,即使他们是由许多个人组成的,我们对他们也往往知之甚少或者根本不知,口述材料却包括了全部他们自己的主观性说明。在第一个被访问的叙事者旁边,站着第一个作为个人的历史学家,没有他们,访谈就不存在。受访者与历史学家双方的话语都以叙事的形式存在,在档案文献中这种情况是极少的。甚至可以勉强说,受访者就是历史学家,而历史学家在某种程度上,则是史料的一部分。
口述材料并不是客观的,其实所有的史料都不是客观的,只是文字的神圣性常常使我们忘记这一点。但口述史料与生俱来的非客观性则出于它独特的内在特点,最重要的就是,它们是人为的、可变的和不完整的。
口头的陈述决不会重复两次。这固然是所有口头交流的特征,但在没有相关的社会组织的状态下尤其如此,就象访谈中的那种自传或对历史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