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设施施工合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临时设施施工合同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遵循 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双方就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 订立本合同。

一、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南京市鼓楼河西公共服务中心项目

2、 工程地点: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与清凉门大街交界东南角

3、 工程内容:临时设施()

二、 工程总价:本工程为一次性包干价(含:人工、材料、机械设备及运输费用、税收、利 润等)均由乙方负责。合计人民币 ,小写(元)。

三、 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四、 合同工期

1、 开始工作日期:2015年4月28日,结束工作日期:2015年6月31日,总日历工作 天数为:

2、 如乙方在工程进度、质量等方面不能满足要求时, 视为乙方违约,违约金为合同总价的

2 %。 甲方并有权调整乙方的工程量。

五、 质量要求

1、 乙方施工应严格按甲方的要求进行,不得私自修改,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甲方满意。

2、 工程项目无地平起砂、砂浆掉块、粉刷脱落、排水不畅等现象。如发生上述等质量问题, 乙方应 在限期内完成返工、翻修工作,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3、 建筑物要求美观、牢固、耐用,保证在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总承包合同期限(即乙方缺陷 责任期) 内正常使用。

六、 计量支付及工程结算

工程全部完工前所有费用由乙方垫资,工程全部完工后,由甲方工程部会同有关部门进 行工程数量 确认和质量验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付清。 发包人(全

称)

中国广厦鼓楼河西公共服务中心项目部 南京贯发劳务

七、甲方的义务协助乙方协调施工关系;按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

八、乙方的义务

1、乙方在合同缺陷责任期内,无偿对房屋等设施进行维护、保修(自然灾害损害除外)

2、乙方在施工期间的水、电、食、宿等费用已经包含在承包单价中,不再另行支付。

3、加强安全管理。如乙方在施工期间发生安全事故,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乙方须服从甲方及现场工程师的指令。

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合同经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有效期至乙方工程款结算止。

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十八一、争议解决:履行本合同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愿意提交当

地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的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发包人:

法定代表人:承包人:

法定代表人: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