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改革后全省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上网运行工作调整方案(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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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后全省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上网运行工作调整方案(2019)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市司法局:

现将《机构改革后全省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上网运行工作调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山东省司法厅

2019年4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机构改革后全省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

事项上网运行工作调整方案

为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根据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数字山东建设,高标准建设数字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全省机构改革后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上网运行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数字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19-2022年)》(鲁政办发〔2019〕8号)和《数字山东2019行动方案》(鲁政办字〔2019〕45号),加快构建数字“法治山东”体系,依托我省政务信息基础设施,坚持需求导向,按照顶层设计、统一标准、分级实施、同步推进的原则,高质量开发建设山东省执法监督主题库,推广应用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进一步优化山东省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络运行系统(以下简称权力运行系统)和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系统(以下简称执法监督系统),加快推进行政权力事项上网运行。2019年9月底前,全省各级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全面上网运行,全省互联互通,实现行政执法信息网上公示、执法全过程网上记录和网上跟踪监督,推动行政执法信息化、规范化、标准化,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

二、重点任务

(一)梳理规范行政权力事项上网信息数据

1.全面梳理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及其上网运行要素。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根据机构改革后“三定”规定和部门权责清单,对本机关行使的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及其依据、网上运行流程、裁量基准和行政执法人员名单等上网运行要素进行全面梳理,编制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上网运行要素清单,满足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上网运行工作需要。

2.规范行政权力事项上网运行程序。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权力事项网上运行、网上

公示、全过程记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程序,优化执法流程,统一执法文书,确保网上执法办案合法、透明、高效。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化和行政执法工作的实际情况,及时补充、修订和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确保行政权力公正、合理行使。严格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审查,不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一律不得上网执法办案。

3.审核报送上网信息数据。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加强对上网信息数据的审核,对上网信息数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上网信息数据经本机关研究确定后,通过山东省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管理系统报送。(责任单位: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二)部署应用权力运行系统和执法监督系统

1.完善优化系统功能。按照全国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标准和省政府有关要求,对权力运行系统和执法监督系统进行升级改造,完善省、市、县、乡执法职权、执法过程和执法结果等数据的汇集、分析和研判等功能,实现对全省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人员、行政执法事项、行政执法案件等执法信息数据资源的统一汇集、综合管理。(责任单位:省司法厅。完成时限:2019年5月底前)

2.加大权力运行系统部署应用力度。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应当部署应用全省统一的权力运行系统。应用国家部委部署系统或者部门自建系统的,按照“迁移为原则、对接为例外”的原则,推进国家部委部署系统或者部门自建系统向全省统一的权力运行系统迁移。暂时无法迁移的,应当进行对接。建立跨层级执法运行协同机制,凡是涉及跨层级执法的事项,应当明确层级运转程序,制定层级运转流程,实现行政执法信息数据跨层级协同共享。

(责任单位:各级行政执法机关。完成时限:2019年6月底前)

3.实现系统互联互通。各市负责部署搭建市级权力运行系统和执法监督系统,做好系统互联互通接口开发、功能测试和数据验证等工作,确保本地区行政执法信息数据向省级推送。(责任单位:省司法厅,各市司法局。完成时限:2019年5月底前)

4.制定系统标准。以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为目标,围绕建立完善权力运行系统以及与山东政务服务网、山东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的对接共享,制定全省统一的权力运行系统工程建设标准和信息数据运行标准,推动各级权力运行系统规范化、标准化。(责任单位:省司法厅。完成时限:2019年5月底前)(三)强化权力运行系统和执法监督系统应用

1.推动行政权力事项上网运行。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按照应上尽上的原则,将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涉密的除外)全部纳入权力运行系统办理,不得“系统外循环”。2019年7月底前,全省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上网试运行,9月底前正式运行。

2.强化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建立线上线下执法办案衔接制度,确保线上线下执法程序完整统一,信息内容准确一致,不得在行政执法决定作出后进行补录或者集中补录,增强行政权力事项上网运行信息数据的准确性、时效性。

3.加强对权力运行系统的监督管理。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执法监督系统作用,通过执法关键环节警示、电子案卷抽查等方式,对行政执法机关应用权力运行系统执法办案进行实时监督管理,对发现的执法不作为、不规范、不公正以及“系统外循环”等问题及时进行督促整改,提高网上办案的能力和水平。要加强对权力运行系统信息数据的统计分析,及时掌握执法情况,有效防范执法风险,切实提高执法效能。

(四)加快建设山东执法监督主题库

按照全省一体化政务信息资源体系建设规划部署,依托权力运行系统和执法监督系统,开发建设全省统一的执法监督主题库,实现全省行政执法信息资源的汇总、统计和大数据分析,为全省行政执法信息开放共享、业务协同和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责任单位:省司法厅。完成时限:2019年10月底前)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对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上网运行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计划,落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倒排工期,抓好落实。

(二)开展人员培训。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开展权力运行系统操作培训,确保每一位行政执法人员全面掌握系统运行的全过程、各环节运行标准和要求,熟练运用权力运行系统执法办案。

(三)加强督导检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建立定期检查通报机制,重点检查权力运行系统整合对接、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事项上网办理和规范运行等情况,对工作落实不力的进行通报并督促整改,确保行政权力事项上网运行工作取得实效。

(本资料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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