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患病 母亲为得保费跪求婆婆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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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患病母亲为得保费跪求婆婆自杀现居住在永吉县黄榆乡的小凤,因为11岁的儿子小东患有先天性风湿心脏病,却没钱医治,为给儿子治病,小凤便向其婆婆“索命”,想要得到婆婆死后的保险费3万元。2月28日,记者来到黄榆乡全程采访了此事。为儿子留后路老母亲买保险今年61岁的刘丽华(化名)家住九台市,13年前,丈夫离家出走后没了音讯,她便带着两个儿子一个女儿生活。后来子女各自成家,她便与小儿子小材和小凤夫妇俩在一起生活。 1998年4月份,刘丽华买了一份保险,每年交1700元钱,交费期限为10年,可获得保险金3万元。刘丽华想给小儿子留点钱,便在保险单受益人处写上了小儿子小材的名字。从那以后,刘丽华每年都做点小生意,自行将保险费交上。孩子突患重病全家陷入绝境2002年10月份,刘丽华突然患有脑出血,因为抢救及时,刘丽华只落下了左脚不好使的后遗症。此后,刘丽华的保费便由儿媳小凤交付。 2003年7月份,刘丽华11岁的孙子小东被诊断为先天性心脏病。小材和小凤带着儿子四处求医看病,半年多,就欠了近2万元的外债,所有的亲属、朋友都躲着他们,有的还经常找一些借口上门讨债。2004年6月份,小材去南方打工,想挣些钱给儿子治病。儿媳下跪求婆婆自杀刘丽华说,2004年10月的一个晚上,小凤突然跪在她面前哭着说:“妈,现在只有你能救小东了。”刘丽华忙把儿媳扶起来说:“我一个废人,能有啥能力,如果我能救不早就救了吗?”小凤说:“妈,你不是买保险了吗,如果你死了,你儿子就可获得3万元的保险金吗?我们就可以拿3万元病给小东看病,也许小东有了这3万元治病,将来病会治好的。”刘丽华听到了儿媳的话,流着泪对小凤说:“自打你与小材结婚后,我就拿你当自己的亲生女儿待呀!小东是我的亲孙子,他有病我也心疼,但你也不能想这种办法呀!”见婆婆不同意,小凤起身摔门而去。一连数日,小凤都不同刘丽华说半句话,也不给刘丽华做饭吃。是否违法暂无定论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吉林分公司的负责人,他告诉记者:“根据《保险法》第64条规定、伤残或者疾病,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而且保险公司会慎重调查每个保险人的死亡原因及其它情况,才会按《保险法》履行给付责任。绝不会给那些想偷机取巧、以欺诈行为来骗取保险费的人以可乘之机。希望投保者不要做违法乱纪的事情。”吉林市公安局法制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如果这件事经过有关部门核实,小凤有具体的措施或行为是促使刘丽华自杀的主要原因,应追究她的刑事责任。但此类事情要根据具体情况才能定下来。目前,警方还没有接到刘丽华的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