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最新地要求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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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5 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就是根据工程要求、结构形式和施工条件来确定各组成材料数量之间的比例关系。常用的表示方法有两种:

一种是以1m3混凝土中各项材料的质量表示,如某配合比:水泥240kg,水180kg,砂630kg,石子1280kg,矿物掺合料160kg,该混凝土1m3总质量为2490kg;

另一种是以各项材料相互间的质量比来表示(以水泥质量为1),将上例换算成质量比为:水泥∶砂∶石∶掺合料=1∶2.63∶5.33∶0.67,水胶比=0.45。

1.混凝土配合比的设计基本要求

市政工程中所使用的混凝土须满足以下五项基本要求:

(1)满足施工规定所需的和易性要求;

(2)满足设计的强度要求;

(3)满足与使用环境相适应的耐久性要求;

(4)满足业主或施工单位渴望的经济性要求;

(5)满足可持续发展所必需的生态性要求。

2.混凝土配合比设计的三个参数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实质上就是确定胶凝材料、水、砂和石子这四种组成材料用量之间的三个比例关

系:

(1)水与胶凝材料之间的比例关系,常用水胶比表示;

(2)砂与石子之间的比例关系,常用砂率表示;

(3)胶凝材料与集料之间的比例关系,常用单位用水量(1m3混凝土的用水量)来表示。

3.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步骤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步骤包括配合比计算、试配和调整、施工配合比的确定等。

(1)初步配合比计算

1)计算配制强度(f cu,o)。根据《普通混凝土配合比设计规程》(JGJ 55—2011)规定,混凝土配制强度应按下列规定确定:

①当混凝土的设计强度小于C60时,配制强度应按下式确定:

f cu,o≥f cu,k+1.645σ

式中f cu,o——混凝土配制强度,MPa;

f cu,k——混凝土立方体抗压强度标准值,这里取混凝土的设计强度等级值,MPa;

σ——混凝土强度标准差,MPa。

②当混凝土的设计强度不小于C60时,配制强度应按下式确定:

f cu ,o ≥1.15f cu ,k

混凝土强度标准差σ应根据同类混凝土统计资料计算确定,其计算公式如下:

n

2

2

cu i cu

i 1

n n 1

f

mf σ=-=

-∑,

式中 f cu ,i ——统计周期内同一品种混凝土第i 组试件

的强度值,MPa ;

mf cu ——统计周期内同一品种混凝土n 组试件的强度平均值,MPa ;

n ——统计周期内同品种混凝土试件的总组

数。

当具有近1个月~3个月的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混凝土的强度资料,且试件组数不小于30时,其混凝土强度标准差σ应按上式进行计算。

对于强度等级不大于C 30的混凝土,当混凝土强度标准差计算值不小于3.0MPa 时,应按混凝土强度标准差计算公式计算结果取值;当混凝土强度标准差计算值小于3.0MPa 时,应取3.0MPa 。

对于强度等级大于C 30且小于C 60的混凝土,当混凝土强度标准差计算值不小于4.0MPa 时,应按混凝土强度标准差计算公式计算结果取值;当混凝土强度标准差计算值小于4.0MPa 时,应取4.0MPa 。

当没有近期的同一品种、同一强度等级混凝土强度资料时,其强度标准差σ可按表6-3取值。

混凝土强

度标准差σ值 表6-3 混凝土强度等级 ≤C 20

C 25~C 45

C 50~C 55

σ(MPa )

4.0

5.0

6.0

2)计算水胶比(W /B )。混凝土强度等级小于C 60时,混凝土水胶比应按下式计算:

a b

cu o a b b

+W f B f f ααα=

式中 αa 、αb ——回归系数,回归系数可由表6-4采用;

f b ——胶凝材料28d 胶砂抗压强度,可实

测,MPa 。

回归系数αa

和αb 选用表 表6-4

系 数 碎 石 卵 石 αa 0.53 0.49 αb

0.20

0.13

当胶凝材料28d 抗压强度(f b )无实测值时,其

值可按下式确定:

f b=γf·γs·f ce

式中γf、γs——粉煤灰影响系数和粒化高炉矿渣粉影响系数,按表6-5选用;

f ce ——水泥28d胶砂抗压强度,可实测,MPa。

粉煤灰影响系数γf和粒化高炉矿渣粉影响系数γs表6-5

掺量(%)粉煤灰影响系数

(γf)

粒化高炉矿渣粉影响

系数(γs)

0 1.00 1.00

10 0.85~0.95 1.00

200.75~0.85 0.95~1.00

300.65~0.75 0.90~1.00

400.55~0.65 0.80~0.90

50—0.70~0.85

注: 1.采用Ⅰ级、Ⅱ级粉煤灰宜取上限值;

2.采用S75级粒化高炉矿渣粉宜取下限值,采用

S95级粒化高炉矿渣粉宜取上限值,采用S105

级粒化高炉矿渣粉宜取上限值加0.05;

3.当超出表中的掺量时,粉煤灰和粒化高炉矿渣粉影响系数应经试验测定。

在确定f ce值时,f ce值可根据3d强度或快测强度推定28d强度关系式得出。当无水泥28d抗压强度实测值时,其值可按下式确定:

f ce=γc·f ce,g

式中γc——水泥强度等级值的富余系数(可按实际统计资料确定);当缺乏实际统计资料时,可按表6-6选用;

f ce,g——水泥强度等级值,MPa。

水泥强度等级值的富余系数(γc)表6-6

32.5 42.5 52.5

水泥强度等

级值

富余系数 1.12 1.16 1.10 3)每立方米混凝土用水量的确定。

①干硬性和塑性混凝土用水量的确定。

水胶比在0.40~0.80范围内时,根据粗集料的品种、粒径及施工要求的混凝土拌合物稠度,其用水量可按表6-7、表6-8选取。

干硬性混凝土的用水量(单位:kg/m3)表6-7

拌合物稠度卵石最大粒径碎石最大粒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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