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邗江区“十一五”环境保护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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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邗江区“十一五”环境保护发展规划
扬州市邗江区环境保护局
二00六年一月
扬州市邗江区“十一五”环境保护规划
领导小组及编制技术小组
一、领导小组
组长:朱万国
副组长:温凡平
成员:许吉定、张宏毕、张渔侪、黄西凤、赵明山、冯景森二、技术小组
组长:温凡平
副组长:黄辉
成员:王祥薇、金霏、秦春艳、王兵、曹坚、田燕、吴晓芳
1、总则
1.1规划目的
根据《扬州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意见》和《江苏省“十一五”环境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要求进行编制。
本规划纲要,以邗江实现争做扬州“两个率先”先行区,保护辖区内环境质量,加强环境保护统一监督管理,巩固生态建设成果为总体目标,在全面调查和综合分析扬州市邗江区社会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现状的基础上,围绕扬州市“富民强市、建设名城”的总要求,提出“十一五”期间邗江区环境保护主要目标及相关保障政策措施,为邗江区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实现社会、经济与环境的和谐统一、协调发展提供指导性。
1.2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00年4月29日);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1996年5月15日);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1996年10月29日);
5、《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1995年10月30日);
6、《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03年9月1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2004年6月19日);
8、《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53号令);
9、《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
10、《江苏省排放污染物总量控制暂行规定》(1993年省政府38号令);
11、《江苏省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2003年3月);
12、《江苏省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
13、《扬州市城市总体建设规划》;
14、《扬州生态市建设规划》;
15、《扬州市邗江区生态示范区建设规划》;
16、《扬州市邗江区环境质量报告》(2000~2004年);
17、《国家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国家环保总局2004年10月29日)
18、《江苏生态省建设规划》(2004年);
19、《江苏省长江污染防治条例》。
1.3规划范围
本规划范围为邗江区行政辖区内11个镇:头桥镇、李典镇、沙头镇、杭集镇、泰安镇、瓜洲镇、杨庙镇、甘泉镇、槐泗镇、方巷镇、公道镇,3个街办:汊河街道办事处、蒋王街道办事处、邗上街道办事处。
总面积749.28平方公里。
1.4规划年限
本规划侧重于中远期规划,现状数据以2004年数据为基准。
“十一五”规划期:2006年-2010年
远期:2011年-2020年
2 社会经济发展现状
2.1 人口和行政区划
2004年底邗江区总人口491372人,其中非农业人口165005人,人口自然增长率为0.6‰,人口密度656人/KM2。
2004年邗江区总面积749.28KM2,共辖11个镇和3个街办。
2.2 经济发展概况
2004年邗江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国内生产总值115.94亿元,其中:第一产业8.5亿元、第二产业67.86亿元、第三产业39.58亿元。
工农业总产值2951943万元,其中农业总产值197413万元。
2004年工业经济快速增长,实现工业总产值2754530万元。
3 “十五”环保计划执行情况概述
3.1“十五”环保计划执行情况
“十五”期间,邗江区环境保护工作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始终把环境保护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保证了环保目标的顺利完成。
1、环境质量目标
(1)空气环境质量
通过努力,目前全区空气环境质量主要指标基本符合二级标准,建成区大气环境质量稳定达到二级标准,2004年全年监测数据的362天中,API小于100的有291天,占有效数据日的80.4%,空气质量为良。
(2)水环境质量
“十五”期间,我区水环境质量基本保持稳定,境内夹江、公道
河、杨寿涧、方巷小运河、槐泗河、仪扬河、古运河(邗江段)、廖家沟、太平河等九条主要河流基本达到规划功能标准。
到目前为至,各镇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仍保持在98.4%以上。
(3)声环境质量
邗江区环境监测站监测数据表明,“十五”期间我区建设区区域环境噪声基本符合《扬州市区环境噪声标准适用区域划分规定》。
2004年新建成噪声达标区3.35平方公里,实现了邗江建设区噪声达标区覆盖率100%的目标。
2、总量控制目标
2004年全区污染物排放总量分别为:二氧化硫(不含生活)3736吨、烟尘(不含生活)1705吨、工业粉尘929吨、COD(不含生活)1557吨、石油类0.0256吨、挥发酚0.0758吨、氨氮(不含生活)138吨、悬浮物275.吨、氰化物0.1133吨、六价铬0.6737吨。
预计,在“十五”期末,通过有计划的削减,我区列入总量控制的各项污染物总量可达到省、市规定的阶段排放总量要求。
3、污染控制目标
在“九五”末基本实现工业污染源达标排放的基础上,我区进一步加快城乡综合整治步伐,加大环境保护执法力度,推行清洁生产和强化污染防治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五”期末,全区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88.15%,工业废气处理率95.93%,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率99.98%,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率100%,“三同时”执行合格率100%。
危险废物处置率100%;建成区生活垃圾处理率100%。
4、生态建设目标
“十五”期间,我区创建并顺利通过全国生态示范区验收,共实施43项生态项目,成为本区重点生态建设的基础工程。
先后创成公道河西村、红桥福成村等37个市级生态村和1个绿色小区。
在生态农业方面,考虑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及保护环境三个方面结合的效益,已建成了优质无公害稻米、蔬菜、特水产品生产基地及规模产业化辐射项目,建设无公害稻米基地22.5万亩,申报51个无公害产品。
加大生态旅游景区、景点的恢复建设与生态品位的提高项目的支持力度。
到目前为至,全区森林覆盖率达15.33%,建设区绿化覆盖率38%,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11.6平方米。
3.2主要问题
1、全面深入推进生态建设力度不大。
我区作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虽然经过几年的生态示范区建设,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未建立起环境、生态与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及制约机制。
生态镇创建是生态示范区建设的一个节点,加快生态镇建有助于从镇级领导层面上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推动生态建设。
2、环境保护规划、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滞后。
我区处于南水北调的源头区,区内河流多受闸坝控制,且关闸时间长,开闸时间短,导致水体不活,流量小,流速慢,水体自净能量差,环境容量小。
而建设区和邗江工业园的污水管网与市开发区污水处理场的接管以及杭集工业园的污水处理工作严重滞后,必然会影响区域水环境质量的改善。
全区集镇建设和工业集中区规划中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滞后。
3、农村环境保护未能得到高度重视。
农业自身污染需要解决,自然资源需得到充分利用,农业生产还是以粗放型和利用传统农业生产技术为主,导致农业生产增效不高,化肥、农药流失量偏大,农村生活垃圾未能集中处理,河道淤塞,蓄水排涝能力下降,河内水质有富营养化趋势,农村生态环境脆弱。
农村多数高物耗、低效益的手烧锅炉未被淘汰,制约了区域大气环境质量的改善。
4、城市经济建设中环境保护矛盾较为突出。
城市化进展的加快,带动了我区“第三产业”和房地产开发业的迅速升温。
在“三产”业中,由于楼盘的规划功能定位而引发的“三产”业扰民纠纷越来越突出。
同时随着工业化的加快,部分企业仍然存在粗放型、分散型、高投入、低产出的生产方式,小企业未集中规划,造成资源的浪费和流失。
5、环保投入严重不足。
环境保护投入占GDP的比例较低,与当前的环境保护形势不相适应,对环境功能的修复不容乐观,形势严峻。
由于环保投入不足,医疗废弃物、危险废弃物等固废管理以及为环境管理服务的基础数据的采集统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还是我区环境管理的弱项。
6、环境保护宣传及环境意识急待加强。
部分领域和公众的环境意识和环保法制意识不强,未形成自觉遵守环境法规、保护环境的良好风尚,可持续消费、绿色文明生活方式未得到广泛的推广。
部分企业对办理环保审批、执行排污许可证等制度认识不深。
4“十一五”环境保护发展规划
4.1规划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十一五”时期是邗江实现“两个率先”目标的战略机遇期,也是我区工业化和基础设施建设的快速发展时期,同时良好的人居环境作为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基本要素,未来几年生态环境保护和投资发展战略目标、步骤及措施,必须适应与满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
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一个重要内容之一,可持续发展的核心内容是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损害今后人类发展的能力,也就是要在发展的过程当中协调人与自然的关系,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因此,可持续发展本身应该作为我区未来几年发展的一个基本战略。
4.2规划的总体目标
4.2.1规划期目标(2006年-2010年)
坚持城乡统筹同步推进,保持生态环境良好,着力环境质量提高,加强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促进经济、社会、环境协调持续发展。
至2010年,建立小康社会人民普遍需求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环境污染得到控制,环境质量状况稳定。
4.2.2实现目标的标志
全区空气环境质量稳定达到二级标准,区内主要集镇建成区声环境符合功能区划环境噪声标准。
境内主要河流控制断面水质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各镇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稳定在97%以上。
各项指标达到上级部门指标控制要求。
生态示范区的建设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城乡环境质量和生态环境进一步提高。
污染物排放总量符合扬州市总量控制计划要求。
全区环境管理能力和体系,能适应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
4.3 环境保护指标规划
4.3.1大气环境保护规划目标
到2010年,全区空气环境质量稳定达到二级标准。
其中城市全
年空气环境质量达二级标准的天数大于292天,农村空气质量保持在2005年的水平并有所提高。
(表4-1)
4.3.2水环境保护目标
境内主要河流水质达到功能区划标准(表4-2),CODMn、溶解氧、氨氮、总氮、氰化物、六价铬、石油类、总磷等指标的达标率均达80%以上,地表水水质达标率达60%以上。
各集镇饮用水源水质达类Ⅲ标准,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大于97%。
4.3.3声环境保护目标
到2010年,各集镇建成区声环境质量按功能区划达标率为100%。
建设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小于55dB(A),昼间交通干
线噪声平均值小于70dB(A)。
4.3.4总量控制目标
列入总量控制的主要污染物排总量控制在计划以内,力争在2005年实绩的基础上按比例削减(表4-3),污染物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
同时加强对镇域总量控制考核(表4-4)。
表4-3“十一五”期间邗江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注:其中二氧化硫、烟尘、化学需氧量、氨氮不含生活。
表4-4“十一五”期间邗江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注:其中二氧化硫、烟尘、化学需氧量、氨氮不含生活。
邗上街办的总量列入区属以上统计。
续表4-4“十一五”期间邗江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
注:其中二氧化硫、烟尘、化学需氧量、氨氮不含生活。
4.3.5工业污染控制目标
加强新老污染源的治理,积极推行清洁生产,到2010年工业废水处理率100%,工业废气处理率100%,工业固废处理率100%;建设项目环保审批率100%,“三同时”执行率100%;工业废水达标排放率大于90%,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大于90%(表4-5)。
到2010年,全区工业排污单位排污口规范化整治率100%。
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推广流量计、污染源COD在线监测仪的安装,确保重点污染源流量计安装率、重点污染源COD在线监测仪安装率、流量计远程控制率达到上级规定,适应总量控制和总量收费的要求。
4.3.6第三产业污染源控制目标
对建设区所有餐饮业产生油烟和餐饮废水进行治理,并达标排放。
到2010年市区重点集镇80%以上餐饮废水和油烟经处理排放。
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的地区,三产废水90%以上接管排放。
旅游区的第三产业产生的油烟和污水都要净化处理达标排放。
建设区第三产业扰民噪声基本得到控制。
强化建筑施工噪声和社会生活噪声管理。
4.3.7农(业)村污染控制目标
化肥农药使用递减率达到5%;规模型畜牧业畜禽粪便处理率达到95%;秸杆露天焚烧现象在交通干线两侧、居民密集地区要基本控制,逐步推广秸杆气化、返田、生产板材等资源化利用。
大力推广可降解农用地膜。
4.3.8污染控制其他目标
加强烟控区复查,巩固烟控区建设成果。
全面实施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制度,排放许可证推广率大于90%。
基本消除白色污染,非降解塑料品的回收率大于90%,可降解餐
具、包装得到广泛应用。
建设区燃气普及率大于95%,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率40%以上,全区生活污水处理率大于40%。
4.4生态环境保护目标
“十一五”期间”,主要以促进城乡生态环境向绿化、净化、美化的可持续的生态系统演变,为社会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生态基础;促进传统农业经济向资源型、知识型和网络型高效持续生态经济的转型,以生态产业为龙头,带动邗江经济的腾飞;促进城乡居民传统生产、生活方式及价值观念向环境友好、资源高效、系统和谐、社会融洽的生态文化转型,培育一代有文化、有理想、高素质的生态社会建设者。
生态示范区建设走上健康发展的轨道。
(1)开展以保护农业生态和发展农村经济为主要内容的优美乡镇、生态村建设,形成农、林、牧、副、渔多种组合的生态经济模式。
(2)开展以农副产品深加工为主要内容的农、工、贸一体化建设,带动区域农业、工业、城镇建设和生态良性循环的发展。
(3)开展以小流域治理,小土窑拆除后复垦复绿、主要河流整治及江、湖、河岸边湿地保护等内容综合整治工程。
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增加土壤有机质投入,培植地力,合理开发和保护土地资源。
(4)开展以邗江、杭集两个工业园区合理布局、污染防治、产业结构优化调整及传统工业向生态工业转型为主要内容的园区规划,建设工业污染防治示范工程,通过集中发展,促进集中治理。
(5)开展以江、湖、湿地合理开发利用和保护为主要内容的湿地综合开发建设,发展特种水产养殖、无公害蔬菜,做到开发利用与生态保护相结合。
(6)开展以防治污染、改善和美化环境为主要内容的生态住宅建设,搞好小城镇园林、绿化、草坪和自然、人文景观建设与邗江自然景观、文化氛围相适应和面向本世纪的方便、舒适、和谐、经济的生态住宅、绿色社区,提高人居环境质量。
(7)开展以水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为主要内容的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增强防洪抗旱能力,提高水资源利用率,改善水环境质量,保持和发挥“水乡”特色。
(8)开展以生物多样性、发展生态旅游为主要内容的自然保护区和风景旅游区建设,促进生态旅游和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实现扬
州“大旅游”的发展战略目标。
4.5环境管理机构目标
(1)环境保护行政主管机构建设目标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区环保局为政府一级局,人员、编制、经费按照文件要求落实到位。
进一步提高人员综合素质,到2010年人员比例力争达到研究生人数占10%,大专以上人数占75%。
加大镇级环保机构建设,到2010年,全区所有镇都有环保机构,配备专职人员。
(2)环境监察机构目标
到2010年,全区环境监察机构按规范要求建设,设立1个区环境监察大队、3个环境监察中队,监察人员全部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大专以上学历的人数占在编人员总数90%以上,监察人员持证上岗率95%以上,区环境监察大队和环境监察中队人员合计编制数达20-40人,其中每个环境监察中队人员数不少于3人。
监察机构的正常经费全额纳入财政预算。
以环境监察机构一级标准落实到位。
(3)环境监测建设目标
加大环境监测投入,全面提高环境监测能力,适应环境管理现代化的要求,使环境监测准确、及时、高效地为环境监督管理服务。
提高生物监测、有机物监测、自动监测和应急监测能力。
2010年前基本实现环境监测现代化。
区环境监测站在岗人数不少于34人,其中从事环境监测、分析以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的总数不低于全站人数的80%,高级、中级、初级技术人员的比例为1:4:5,监测站按现代化站建设要求配置相应仪器设备,工作用房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人,开展126个项目的监测。
对一些重点水质控制断面进行布点。
区监测站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至2010年,全区基本形成环境监测基层网络,各重点污染源企业初步具有环境监测能力,逐步实行重点污染源排污月报制。
(4)环境信息建设目标
加强环境信息与预警系统建设,开展电子政务和办公自动化,提升局系统现代化建设,提高环境信息传输能力,实现与省、市信息中心连网,具备数据的远程传输及资源利用能力。
至2010年初步建立网上办公系统,实现办公自动化。
并建立与远程重点污染源监控设备和远程自动监测站的连接,实时掌控环境状况,初步实施环境污染事故的预警系统。
4.6环境科技和环保产业目标
加强环境科研,积极推动环保产业发展,鼓励企业研究开发环保技术和产品,支持环保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
“十一五”期间,鼓励研究开发和推广下列环保技术和设备:
(1)重点污染行业清洁生产审计实用方法和清洁生产技术设备。
(2)清洁能源的运用技术和设备。
(3)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技术与设备。
(4)餐饮业废水控制技术、设备。
(5)白色污染的控制和替代产品的开发、引进和推广。
(6)农作物秸杆综合利用技术。
4.7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目标
实施并力争完成杭集工业园污水处理工程,并解决好尾水排放问题。
完成邗江工业园区各阶段污水管网配套建设,实现雨污分流,园区污水接管率大于90%。
规划建设集镇污水处理工程。
各集镇建设配套生活垃圾处理相应设施。
开始规划建设沿河(运河)地区和沿江地区污水排污工程,完成前期准备工作。
5“十一五”发展重点工作
5.1解决水环境污染
以南水北调源头水质保护和水环境功能为目标,实施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工程,调整产业结构,合理全局,搬迁和关停对水质产生影响的工业排污大户。
通过科学施肥等措施减少化肥、农药流失量。
加大执法力度,严格控制水污染,使水环境质量符合南水北调水质和功能区划要求。
5.2解决空气环境污染
加强空气环境污染控制,严格执行扬州市烟尘控制管理办法,并结合国家西气东输项目,优化全区工业、三产燃料结构,推广使用工业固硫型煤和清洁能源,关停和搬迁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且治理无望的企业。
加强对建筑施工环境管理,推广运用施工新技术减少扬尘;提高城镇气化率和绿化率,使空气环境质量符合功能区标准。
5.3加强生态环境监察
以巩固生态示范区建设成果和协调生态环境建设与社会经济发展为关键,对实现社会经济发展规划提供生态导向与支持,加强生态环境监察,在全区域整体上求得生态、经济、社会的协调统一发展,实现可持续发展目标。
6“十一五”期间的重点工程项目规划
6.1环保重点类型项目
1)南水北调东线、淮河及长江流域水污染治理工程
2)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工业及生活废弃物处置工程
3)沿江生态功能保护建设工程
4)辐射环境保护建设工程
5)环境信息与预警系统建设工程
6.2生态示范区建设类型项目
1)生态农业工程
2)生态产业与生态工业社区工程
3)城镇污水、生活垃圾处理工程
4)城镇河道生态功能保护工程
5)城镇生态社区建设工程
6)城镇环保能力建设工程
7)城镇环境服务建设工程
8)生态旅游资源开发建设工程
9)低湿滩地开发建设工程
10)北洲、沿湖排污建设工程
11)城镇能源结构调整工程
12)沿河沿湖湿地保护工程
13)沿河沿湖绿化建设工程
14)沿河沿湖小城镇污水处理工程
15)沿湖生态旅游工程
16)绿色产品基地建设工程
17)循环经济、ISO14000、清洁生产审计推广示范项目
6.3项目投资
总规划16个项目,总投资约为17亿元(见表6-3)。
7实施“十一五”规划的主要政策和措施
7.1主要政策
(1)加大环境保护工作力度,建立健全环境发展综合决策机制
既定的环境规划目标和措施能否顺利实施,实现可持续发展战略,关键在于各级决策者,在于各级政府的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
在于决策层对环保工作的重视程度。
因此,区、镇政府都要力争“两个率先”,把创造一个好的人居环境初步实现小康社会的目标,列入政府的主要议事日程,建立社会经济与环境的综合决策机制。
同时,将环境保护规划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证环保规划目标落实、项目落实、措施落实、资金落实,确保环保目标与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同时实现。
建立与完善行政首长的政绩考核与监督机制。
(2)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环保投入
加大政府投入,建立区污染防治基金,每年不少于50万元。
利用市场手段筹集资金增加环保投入,建立多渠道环境保护投入机制。
企业通过严格执行环境标准增加环保投入;个人将通过交纳污水处理费和垃圾处理费购买环境服务和产品,支持城镇污水处理厂和垃圾处理厂的建设与运行。
“十一五”期间,多渠道增加环保投入,确保每年环保投入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例不少于2%
(3)加大执法力度,依法保护环境
对全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法办事,提高执法效果,加强环境监察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实行环境执法的行政效能监察制度,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监察,加强环保机构队伍的现代化建设,提高现场执法的快速反应能力。
(4)推行科技进步,发展环保产业
“十一五”期间,通过建设一批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示范工程,推广最佳实用技术,引进环境科学技术与环保产品。
结合产业结构战略调整,在推行清洁生产技术的同时,支持环保产业发展,并大力扶持区环保产业,使之成为我区新的经济增长点。
(5)加强环境宣传教育,引导绿色消费,推动公众参与
积极培育“绿色学校”,创建生态社区,采用多种宣传形式加强对各阶层人士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大力发挥新闻媒介舆论监督和导向作用,不断提高决策者和公众的环境意识和法制观念,在全社会形成遵守环境法规、自觉保护环境的良好风尚。
提倡可持续消费,推行绿色文明生活方式,宣传适度消费观念,试点和推行绿色营销制度,减少一次性消费品用量,控制“白色”污染,完善和扩大废旧物资回收系统,推广环境标志产品和绿色食品,树立旅游和生态保护并重的思想,发展绿色生态旅游。
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机制,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强化社会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