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项目土地征用与拆迁安置实施协议,附成本测算增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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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d项目土地征用与拆迁安置实施协议
甲方:城的市天桥区人民政府
乙方:西方的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甲乙双方签订的《cfd项目合作开发框架协议》(以下称“《框架协议》”)。为加快区域内土地征用、拆迁安置工作,保证恶女绿地项目顺利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项目征地规模及拆迁安置范围
1、所征土地共约22亩。其中农用地约224亩,建设用地约2187 亩,未利用土地约23亩。具体征地计划见附表一《恶女绿地项目征地计划表》。
2、需收购国有土地约678亩。
3、拆迁安置村居26个,以上村居需整体拆迁安置补偿。涉及人口数约2万人。
4、土地征用及拆迁安置费用规模见附件《恶女绿地项目土地征用与拆迁安置费用估算表》。
第二条项目征用土地拆迁安置的政策依据与办法
根据2003年城的市人民政府令第(204)号《城的市统一征用土地暂行办法》、城的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项目用地征用手续,对项目涉及村居进行拆迁安置。
甲方负责组织拆迁安置及征地工作,乙方负责涉及拆迁安置、征地的相关费用。
甲乙双方组织编写拆迁安置、征地方案,双方同意后报有关部门审批。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负责协调涉及的村庄、街道或乡镇,做好被征地单位的组织工作,保障征地工作的顺利进行。
2、负责发布拆迁和冻结公告、对被拆迁人进行调查摸底和宣传动员等工作,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安置协议;负责拆除旧房。
3、根据相关法规、政策,甲方以招标方式确定委托拆除队伍,对拆除队伍拆除行为进行监督,并验收拆除工程。
4、甲方负责协调村(居)民、村(居)民委员会、租户及机关企事业等单位的关系,负责处理与征地、拆迁、安置、补偿等工作有关的接待和解释,因上述工作产生的问题、纠纷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相关协调费用经双方确认后,由乙方支付。
5、甲方保证按进度节点要求拆除规划范围内所有建(构)筑物。
6、甲方力争在项目区域外选址安置村民,所需费用乙方承担,总额、单价原则上不超过《恶女绿地项目土地征用与拆迁安置费用估算表》的约定。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派遣现场代表监督、审核拆迁工作;有权督促按本合同进度完成拆迁;有权采取措施确保拆迁进度。
2、有权邀请第三方查看调查摸底工作的关键环节数据。
3、负责拆迁补偿费及时到位,确保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工程进度。
4、对项目拆迁工作进行现场跟踪审计。
5、因特殊原因,需在项目区内安置的,由乙方负责在项目区内规划选址。
第五条费用支付与结算
1、征地、拆迁补偿安置进度款的支付
乙方按照征地、拆迁安置方案确定的数额支付进度款,拆迁补偿安置进度款按已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的户数及累计金额逐次支付,乙方在收到甲方和跟踪审计单位确认的支付申请并审查合格后15日内,办理完成进度款支付。
2、完工结算
被拆迁对象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拆迁完毕后30日内,双方结算价款。待审计部门对拆迁工作和合同结算审计并认可后15 日内,乙方支付余款。
第六条交付土地
甲方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已完成土地征用及拆迁安置补偿的土地(含现状水面、湿地等)交付乙方,并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地,交付标准为:
(1)村(居)民全部搬迁完毕;
(2)村(居)民房屋拆除完毕;
(3)青苗、树木等地上附着物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除确定保留的,应清除完毕。
第七条违约责任
甲方不能按时交付土地和完成拆迁的,应赔偿乙方损失;乙方建设期可相应顺延。乙方未能及时提供征地、拆迁安置补偿资金的,应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八条其他约定
1、在土地一级开发期间,因非乙方原因(不可抗力除外)导致乙方不再承担本项目的,甲方应返还乙方实际支出的资金及利息。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盖章并经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附表1、《恶女绿地项目征地计划表》。
附表2、《恶女绿地项目土地征用与拆迁安置费用估算表》。
甲方: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附件1、恶女绿地项目征地计划表
附件2、恶女绿地项目土地征用与拆迁安置费用估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