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水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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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防治水管理体系二0一二年三月

目录

1 总则

1.1 管理体系编制目的

加强我矿水害防治工作,提升我矿防治水工作质量,有效防范矿井水害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生命及财产安全。

1.2 管理体系编制指导思想

以集团公司“22255”发展目标为导向,以“1458”工作思路为总体要求,围绕集团公司安全发展、科学发展战略,建立以“健全的管理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严密的管理流程、严格的考核制度、专业化的防治水队伍”来强化我矿防治水管理工作。

1.3 管理体系编制原则

按照“重技术、强管理、提标准、抓落实”的理念和思路,加快我矿防治水体系建设,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强化技术管理,提升矿井标准,杜绝水害事故。

(1)重技术:建立健全以企业和煤矿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总工程师为技术责任人的防治水管理体系;加大地质、水文地质投入,加强水文地质补勘和防治水工作;加强地测防治水队伍建设与培训,提升地测防治水人员的整体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切实加强矿井防治水技术管理工作。

(2)强管理:建立并完善矿井防治水岗位责任制,明确防治水岗位职责;健全矿井防治水各项管理制度;管理上移、落实下移,所有防治水管理工作上升一级,达到提高各级管理人员水害防治意识的

目的;严格各级审批、考核管理,强化各项设计、措施在现场的兑现。

(3)提标准:严格执行《安全高效现代化矿井技术标准》,对矿井优化整改、对标升级。矿井防治水技术手段、工作标准、管理流程均要做到源于国标、高于国标。

(4)抓落实:严格落实中煤集团公司和中煤进出口公司关于防治水的文件精神及相关规定,切实做到岗位责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落实,质量标准化达标落实。

(5)防治水体系做到系统化、规范化、标准化、流程化,并具有可操作性。

1.4 管理体系建设编制依据

(1)《煤矿安全规程》(2011年)

(2)《煤矿防治水规定》(2009年)

(3)《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切实加强煤矿地质及防治水工作的通知》(中煤生【2010】463号文)

(4)《安全高效现代化矿井技术标准(试行)》(2011年)

(5)《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煤炭生产技术管理规定(试行)》(中煤生【2009】269号)

(6)《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矿井采空区探测及管理办法(试行)》(2011年)

(7)《关于印发〈关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特别规定〉的通知》(中煤安【2011】810号)

(8)《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2010】23号)

(9)《中煤集团矿井防治水管理体系》(讨论稿)

(10)《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探放水规定》(中煤进生【2011】448号文)

2杨涧煤矿防治水组织机构及岗位职责

2.1杨涧煤矿防治水组织机构

领导组组长:郭池(负责防治水全面工作)

副组长:张有前(负责防治水技术体系工作)

白官祥(负责防治水安全和生产协调工作)

陈利明(负责防治水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张万永(负责防治水材料设备的购置检查工作)

李书平(负责防治水机电使用和维护工作)

邓少璞(负责防治水日常检查与管理工作)

石华威(负责防治水资金落实)

成员:王海文赵立昌王正赵伟朱文

杜高张国荣仝华谢靖国邱爱民杨涧煤矿防治水工作领导组下设矿井防治水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地质测量部。

主任:邓少璞

成员:张国荣郭万昌刘佳杨和平张海东刘永成黄润平唐云强张海光闫自果王东齐雄

林治华

2.2杨涧煤矿防治水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岗位职责

(1)总经理:总经理是我矿防治水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防治水工程在人力、物力、资金等方面给予保证,当发生重大水害事故时,立即组织指挥救援。

(2)总工程师: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我矿防治水的技术管理工作。组织有关技术人员研究、解决防治水工作中的问题,检查防治水工程进展情况。加强我矿职工水害防治知识的教育培训工作,提高职工自救互救能力。加大防治水工作的科技投入,提高防灾抗灾能力。

(3)生产副总经理:负责我矿井下防治水工程按设计进行施工管理。安排采掘工程计划时必须考虑探放水的影响因素。

(4)安全副总经理:负责我矿防治水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是防治水安全监管负责人。

(5)机电副总经理:负责安排我矿排水系统维护、设备安装工作。

(6)财务总监:负责防治水工程的资金落实。

2.3地测副总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1)在总经理、总工程师领导下负责矿井地质、测量、防治水及资源储量管理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对总经理、总工程师负责。

(2)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矿井地质、测量、防治水及资源储量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规程、规范、规定及技术标准,建立健全我矿地测防治水各项管理制度。

(3)参与组织编制、审查我矿生产规划、计划及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

(4)组织编制、审查我矿井中长期防治水规划及年度防治水工作计划与措施,并组织实施。

(5)负责各种地测资料提交审查,组织编制、审核地测防治水工程设计及技术措施,并监督实施。

(6)监督我矿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提高资源回采率。

(7)经常深入现场,调查掌握地测防治水工作情况,组织召开我矿地质、测量、防治水专业会议及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解决生产中出现的地测防治水方面技术问题。

(8)参与组织编制、审核水害、防汛等应急预案和测量大型贯通设计。

(9)负责我矿地测防治水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10)积极推广应用地测防治水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等。

2.4地测部岗位职责

(1)在总工程师及地测副总的领导下,负责矿井地质、测量、防治水、储量管理等方面的技术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地质、测量、防治水、储量管理等技术政策、规程、规定和有关技术标准。

(3)负责查明矿井地质构造、煤层赋存状态、水文地质条件、顶底板工程地质及其它开采技术条件。

(4)坚持“预报预测、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开展水害隐患排查。负责各种探放水设计及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监督探放水工作现场落实兑现。

(5)负责我矿资源储量管理和回采率考核工作。

(6)负责我矿采掘工程测量,确保安全贯通。

(7)参与编制我矿生产计划、灾害预防和处理计划,参与采掘设计及采掘作业规程会审。

(8)推广应用地测防治水方面的先进技术和经验。

(9)负责提供我矿生产需要的地测防治水资料。

(10)负责职工教育培训,提高地测防治水业务水平。

2.5地测部主要防治水岗位责任制

2.5.1地测部长岗位责任制

(1) 在总工程师及地测副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我矿地质、测量、防治水、资源储量管理等技术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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