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食品生产企业生产检验及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18食品生产企业生产检验及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18食品生产企业生产检验及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过程检验及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证食品质量安全,确保出厂食品质量合格,如实记录出厂食品检验合格证和质量安全状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单位质检部对生产过程的物料及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控制工作。

三、内容

(一)产品过程检验

产品过程检验是指对进厂原辅材料、半成品和成品及实现过程进行检验,及时发现不合格并采取措施,保证产品质量。

1、基本要求

(1)检验室负责质量检验工作并实施。

(2)所有的产品检验应按检验计划和检验技术文件要求进行,必须做到产品生产一批、检验一批、合格一批、出厂一批,检验结果应予以记录,有每个批次的检验报告单,检验记录齐全。

(3)检验室有专职的经培训合格的检验员,按规定项目,方法开展产品检验。

(4)检验用化学物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产品合格证、许可证;容器包装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2、原辅料、包装物料物资的检验

检验员在进仓检验时,必须进行资格审查,不属于合格供方则不予检验;成批采购的物资到货后由供销部负责指定地点存放,仓库保管员负责通知进货验收员进行验收,合格后才能入库。

3、生产过程检验

检验员必须按照检验文件进行,全面履行预防、把关、报告的检验职能,对生产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及其他重要环节监控,及早发现生产过程中出现偏差的环节,及时采取纠偏措施,对于不能纠偏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处理,并做好记录。

(二)产品出厂检验

检验室负责出厂产品的质量检验。产品在完成过程后进入成品待检状态,化验员按最终成品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合格后办理放库手续。

1、食品出厂前自行对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一致,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具备必备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依法经检验合格和校准,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剂

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2)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经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3)每年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按食品安全标准进行两次的全项目检验。

2、检验时查验产品包装封口是否完好无损,不得有脏污和破损密封不严等现象,若发现类似问题发生,按不合格品论处,检验员在检验过程中应做好详细的记录,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检验合格证号、销售日期以及购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记录应清晰、完整,能准确反应食品的质量状况,并保存好出厂检验的原始记录。

3、出厂检验时,同一班次、同一品种、同一次投料的产品为一个生产批次,对每批产品严格按抽样规则进行抽样,检验完成后,若合格,则出具《出厂检验报告》,经检验员和审核人在报告上签字后方可出库;出厂检验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准出厂,应重新在同批产品中取两倍数量样品进行复验,以复检结果为准,若仍存在不合格,则确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则按照《不合格食品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理。

4、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三)依据或引用的文件、相关记录

本制度所涉及的记录有《过程检验记录》、《出厂检验原始记录》和《出厂检验报告》。

出厂检验管理制度(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出厂检验管理制度(通用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出厂检验管理制度(通用版) 1概述 出厂检验是产品出厂前对其质量状况所进行的全面检查,是全面考核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规定要求的重要手段。本公司实施严格的出厂检验,严把产品质量关,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出厂。 2职责 技术部负责产品出厂检验工作。 3每批成品加工完成后,生产车间或仓库填写申检单,交技术部。 4技术部派人按产品标准和成品检验规程将抽样,留样一并抽齐。 5检验员按产品标准或成品检验规程对产品进行检验,做好检验记录;与半成品检验重叠的项目,可结合半成品检验进行。 6技术部对各项检验记录进行分析,确认规定的检验项目均已完成,且结果符合要求后,出具成品检验报告。

7检验合格,包装、标识符合规定的产品,方可出厂。 8对检验不合格的产品,技术部会同生产部、车间确定需采取的措施(如报废等),由车间组织实施。 9对经返工产品,技术部重新进行检验,并予以记录。经重新检验合格产品,技术部签发产品合格证,方可入库、出厂。检验不合格严禁出厂。 10检验记录、检验报告和产品合格证应齐全、清晰。检验记录、检验报告由技术部保存。 11记录 《出厂检验报告》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1.目的 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我公司食品安全。 2.范围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3.职责 3.1质管部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 3.2质管部组织人员每月两次进行食品生产安全现场检查。 3.2生产部、质管部分别指派1名以上管理人员组成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半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公司管理办公司提交自查报告。 4.食品生产安全检查规程 4.1现场检查规程

一、原辅料(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 检查项目:原辅料存放;专库管理;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制度具备情况;现场记录。 (一)原辅料存放 1. 原辅料存放是否离地、离墙。外包装是否完整,并做好防护。 检查规程:查看原辅料存放情况,是否符合存放要求 重点注释:原辅料堆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并应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 2. 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现场卫生情况。 3.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过期原辅料,过期原辅料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过期原料,是否有处置记录。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危险化学品,是否符合存放要求。 重点注释:需符合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求; 5.生产用原辅料是否与有毒有害物质一起存放。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毒有害物质与原辅料一起存放。 重点注释: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 6.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非生产用原辅料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 检查规程:查看仓库内是否有非生产用原辅料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 重点注释:原辅料仓库内不应堆放非生产用物品,专库专用,防止交叉污染。(二)专库管理 1.食品添加剂是否专库或专柜保存,并有专人管理。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食品添加剂专库,询问管理人员。 重点注释:查看是否有专人专管。 2.内包装材料是否有专库或专门区域存放。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内包装材料仓库。 重点注释:原料、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 (三)标签标识 1.原辅料(除农副产品)标签是否有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藏条件等内容。 检查规程:抽查至少3种原辅料,不足3种的全部检查,查看标签内容。 重点注释:直接向消费者提供的预包装食品标签标示应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和规格、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自查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加强对食品质量的监管,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2、强化食品经营者作为食品消费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建立食品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质量管理员,实施有效管理措施,加强食品质量管理。 3、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台帐制度、承诺制度、协议准入制度、自检制度、退市制度,严禁假冒伪劣食品、国家明令淘汰食品、过期、失效、腐烂变质、有毒、有害食品上柜,以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4、完善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按照国家食品卫生的相关规定,做到专人、专柜;统一着装(白衣、白帽、口罩、手套)、统一防蝇防尘设施、统一售货器具、统一无菌包装。 5、建立完善食品质量管理服务设施,设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复验计量器具,并定期向有关计量检定机构申请检定;依据《武汉市蔬菜农药残留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设立蔬菜检测室,实行当日检测结果公示,发现超标蔬菜农药残留情况及时按规定处置。 6、在场内显著位置设立公示牌(栏),公布经营信用状况、管理制度、食品质量自检情况,商品行情、服务指南以及食品质量管理的有关注意事项。 7、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设立12315消费维权联络站,建立交易纠纷调解处理制度,受理消费者投诉,调解处理一般交易纠纷。公示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投诉机构的工作职责、电话、责任人及照片,方便消费者监督和投诉,并做好详细记载。 8、建立健全协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主体监督机制,杜绝无证无照经营;依法与协

议入场经营者签订《食品质量承诺书》,确保上市食品质量安全;对协议入场食品经营者违反本制度规定,制售假冒伪劣等不合格食品,将依法按照协议规定清退出场。 9、建立对消费者的先行赔偿制度,入场经营者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消费者无法从入场经营者获得赔偿的,有义务根据管理制度和《承诺书》的规定,向消费者承担赔偿责任或利用入场经营者保证金向消费者实施先行赔偿。 10、与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订食品质量管理《责任书》,加强食品质量自律自管,并积极配合工商部门开展执法检查。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第一条为促进食品经营者认真落实《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责任义务,防范经营风险,确保食品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经营者必须按照工商部门的要求建立健全自律档案,并妥善保管,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第三条食品经营者必须按照工商部门制定的自查记录表对自己的经营资格、经营场所、经销食品、经营行为等如实逐项自查,每周一次、每月一表,自查记录存入自律档案妥善保管,随时接受检查指导。 第四条食品经营者对自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未认真履行自查义务,发生食品违法经营行为的,工商部门将从严查处。 第五条本制度自年月日起执行。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的范围和要求 1、健康体检的范围: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参加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本店所有的在职工作人员。 2、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健康管理的组织办法 1、管理职责:对所有进入本店工作的员工将安排其到当地的防疫站进行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本店工作,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2、上岗体检:凡本店每年新招的人员均须上岗体检,到本店制定的市卫生防疫站进行体检,并开展健康知识培训。检查范围包括料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等。 3、根据体检结果上岗:如果体检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进入本店开始上岗工作。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将不予安排进入本店上岗工作。

实用文档之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附自查检查表

实用文档之"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 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三、职责 1 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2 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经理提交

自查报告。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3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4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四、实施程序要求 1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 1.1 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 个月。质量负责人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1.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管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2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 三、职责 1、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2、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3、质保部: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4、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5、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四、要求 4.1 起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 4.1.1 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质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 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4.1.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 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 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4.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保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 施。 4.2 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 4.2.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 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制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4.2.2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4.2.3质保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对 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已发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 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 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用《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综合管理自查表》等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4、制定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 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 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监督、检查员工 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对餐饮部门进行全面现场检 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 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单位盖章:

质量检验员管理制度

质量检验员管理规定 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明确质量责任,维护企业和职工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本公司员工依照本规定承担产品工作质量责任。 一、公司内部质量检验程序: 自检、互检、专检 二、质量事故的类别: 质量事故按造成损失的大小和对本公司声誉影响的不同程度划分为:重大质量事故;严重质量事故;一般质量事故。 1、重大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000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索赔,并有可能终止合作关系的; c、严重影响本公司形象的。 2、严重质量事故的判定 a、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元且不足3000元的; b、因质量问题造成顾客退货或拒收的; c、对本公司整体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3、一般质量事故的判定:凡行为/现象属于2条规定,均判定为一般质量事故。 三、质量事故的处罚 对于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将根据造成事故的归类给予不同程度的处罚,其处罚的办法为下列全部或其中之一 1、行政处分:包括通报批评、警告、降级、严重警告、留职察看、辞退、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2、罚款; 3、停职参加培训班进行教育; 4、对出现重大质量事故者,责任人行政上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罚款100-3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50-1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

5、对出现严重质量事故者,责任人给予通报批评或警告处分,罚款50-100元,部门领导处以罚款30-100元或给予行政处分。 6、对出现一般质量事故者,给予通报批评奖、罚责任人。 四、质量奖励的定性范围 下列行为/现象均属于质量奖励范畴: 1、发现并制止他人违反工艺和操作规程的行为,避免质量事故的发生者; 2、发现图纸编写错误,避免产生严重后果者; 3、发现专检失误,避免或减少质量损失者; 4、积极推进质量改进,使本部门/工序产品质量、工作效率、设备有效利用率提高。材料消耗下降,工作环境改善者; 5、积极向公司提合理化建议,经过采纳,在产品质量提高和材料消耗降低方面有成效的; 6、在技术改造和新产品开发方面做出贡献的; 7、积级搞好本岗位/部门工作,全年工作成绩突出,产品质量优良,未出现质量事故者。 6、奖励的类别: 奖励分为:口头表扬、书面表扬、授予质量标兵、记大功。颁发荣誉证书并发给奖品或奖金。 物质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奖金。 7、质量奖惩的实施 7.1质管处根据有关部门反馈的信息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一般事故或奖励报请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严重事故或重大奖励,须经主管副总经理签署意见批准后执行。 7.2 对质量事故责任者进行的罚款,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的意见为依据,由相应部门向财务部门出具罚款通知,从责任人当月工资中扣除。 7.3 质量罚款由财务部设专帐登记,做为质量奖励基金的补充。 7.4 对受到行政处分/书面表扬的员工,由人事部记入个人档案,并在公司公开场合公布。 检验具体流程 一、进货检验 1、对生产购进物资,由负责保管人员进行核对,确认原材料品名,数量等无误、包装无损后,通知检验员检验。 2、检验员根据《检验标准》进行全数或抽样验证,并填写《原料检验记录》。 3、采购产品的验证方式:

食品企业自查制度

食品企业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 3、职责 3.1 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3.2 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 3.3 质保部: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3.4 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3.5 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4、要求 4.1草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 4.1.1 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质保部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相关部门。 4.1.2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4.1.3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保部提出,质量负责人批准实施。 4.2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 4.2.1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4.2.3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4.2.4质保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4.2.5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安全自查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4.3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 4.3.1召开一次简短的首次会议,组长介绍自查的目的、范围、准则、方式、计划和自查人员分工及日程安排,澄清自查计划中不明确的问题,确定末次会议的时间、地点。 4.3.2在受检部门人员陪同下,由自查组长主持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员采用现场观察、查阅资料、提问等方法进行抽样调查。 4.3.3寻找客观证据,在自查表中记录质量管理体系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的事实。若发现不符合要求时,将不符合事实与受检部门交换意见。 4.3.4自查结束,自查小组成员互相交流分析,确定不符合事实。在编写“食品安全自查不符合项报告”时,须事实描述清楚,证据凿。 4.3.5帮助受检核部门制定并评价纠正措施。 4.3.6对自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确定不合格项,取得受检部门签字认可。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 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 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1、按产品标准规定的产品出厂检验项目配备各种化验仪器、设施、药品和玻璃器皿。 2、对化验仪器、设施、药品和玻璃器皿要经常性维护和保养,仪器设备必须经过检定,使其时刻处于正常状态。 3、化验员经过培训、具有相应资格证明,能独立检验。 4、化验员要对每个班(组)生产的产品,按照产品的规格、型号、班次进行抽样,做到批批出厂检验,产品出厂检验由化验员作好检验原始记录,出具出厂检验报告。 5、检验结果要及时通知主管领导和成品库

管理人员,发现有不合格的产品按规定进行不合格处置,由主管领导签字。 6、检验项目按该产品标注中规定的出厂检验项目进行,不得漏检项目。 7、成品入库时,仓库管理人员要根据检验结果对库存成品按照“合格品”、“不合格品”、“待检产品”进行分类存放,并在合格产品或包装上加贴合格标志。 8、未经出厂检验的产品或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准出厂销售。 9、对未经检验或经检验不合格的产品出厂销售的,要追究责任,对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按奖罚规定进行处理。 这里填写您的企业名字 Name of an enterprise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自查自纠管理制度

酉阳县食品生产加工企业 自查自纠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食品消费安全,进一步规范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经营行为,认真落实食品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细则》、《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制度。 二、自查自纠主体: 全县获证食品生产企业及食品加工小作坊。 三、自查自纠内容: 1:企业资质变化情况:工商营业执照与生产许可证(生产核准证)实际生产方式和范围是否一致,是否发生变化,变化后是否报告。 2: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索证、食品相关产品是否从具有合法资格的企业采购,购进时是否索取了企业相关资质证明、合格证明或检验报告。是否有详细的采购验证记录;生产过程中使用的食品添加剂,是否严格遵照了GB2760的要求,并做了详细的相应记录;食品添加剂存放、使用是否专柜、专人管理,有单独的进货台账。

3:生产过程控制情况:是否安排专人对厂区卫生进行打扫,保持厂区内环境整洁干净;是否定期对生产场所、设备、库房、进行打扫、消毒,保持在加工过程中与产品接触的一切设施、设备、环境的卫生,杜绝一切污染的可能;是否定期养护设备设施,每批产品生产前和生产结束后,是否均对相关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生产人员的个人卫生、工作服帽是否整洁;工作人员洗刷、更换专用工作服后,是否经专用人流通道进入生产车间,验收合格的原料是否经专用物流通道进入生产区域;从原料到成品及成品库是否有防护措施,是否存在交叉污染。 4:食品出厂检验落实情况:是否配备了必备的检验仪器、设备,计量检验仪器、设备是否检定并在检定有效期内;检验辅助设备和化学试剂是否齐备,实验室测量比对情况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一年不少于两次);检验人员是否经过培训,具有检验资格和能力;是否按照国家标准,对生产出的每个单元的每批产品进行检验,是否将检验的原始记录和产品出厂检验报告留存备查,是否对出厂的每批产品留样,并进行登记。 5:不合格品的管理情况和不安全食品召回记录情况:是否有采购不合格食品原料、不合格食品添加剂、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和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情况,对不合格品是否按相关规定进行召回、退(换)货或销毁,并有记录。

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范本

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1、目的: 出厂检验是食品生产中的最后一道工序,是食品生产者能够控制的最后一道关卡。食品生产者如果不能严格把关,就有可能使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流入市场。出厂后出现问题,食品生产企业即使召回食品,也会对其声誉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查验出厂食品,更是对消费者的身体健康负责。企业作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有责任、有义务对自己生产的食品检验,确保出厂食品合格、安全。 通过查验出厂检验记录,第一,可以及时发现没有食品检验合格证的不合格食品,或发现虽有检验合格证,但安全状况明显有问题的食品,防止将不合格食品作为合格食品上市销售,损害公众身体健康;第二,出厂检验并记录是食品召回制度的基础和前提,当发现食品出现问题时,通过查找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可以迅速找到是哪些购货者购买了该批食品,有利于实施食品召回;第三,食品生产者日后如果与购货者因为食品安全、质量等发生法律纠纷,食品出厂检验记录是重要证据。 2、职责: 质管科负责最终产品的检验 相关部门负责协助质量检验员进行最终产品的检验

3、工作程序: (1)最终产品的检验是全面考核产品质量是否满足客户口重要手段,必须严格按产品标准检验要求进行检验。 (2)检验员对最终产品进行检验,并做好检验记录。(3)与最终产品相关的检验未完成或未通过时,不能进行产品的最终检验。 (4)如有合同要求时,应与用户和第三方一起对产品进行检验。检验过程中发生的质量问题必须得到解决后才能发货。 (5)当某些检验和试验项目本单位不能进行时,由质管科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进行检验。 (6)每次检验,质量检验员都应做好检验和试验记录,记录应及时、完整、清晰,能准确地反映出最终产品实际质量状况。 (7)质量检验员应得到质量负责人的授权,并在授权的检验范围内实施质量检验。 4、出厂检验记录: 出厂检验记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验员、检验人等。 5、应在知悉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后1小时内作出初次报告;根据事故处理的进程或者上级的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故处理结束后10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各类食品企业自查管理制度

各类食品企业自查管理制度 1.目的 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我公司食品安全。 2.范围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3.职责 3.1 质管部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 3.2 质管部组织人员每月两次进行食品生产安全现场检查。 3.3 生产部、质管部分别指派1名以上管理人员组成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半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公司管理办公司提交自查报告。 4.食品生产安全检查规程 4.1现场检查规程 一、原辅料(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 检查项目:原辅料存放;专库管理;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制度具备情况;现场记录。 (一)原辅料存放 1. 原辅料存放是否离地、离墙。外包装是否完整,并做好防护。 检查规程:查看原辅料存放情况,是否符合存放要求 重点注释:原辅料堆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20cm以上,并应有防止虫害侵入的装置。 2. 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现场卫生情况。 3.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过期原辅料,过期原辅料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过期原料,是否有处置记录。 4.生产过程中用到的危险化学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危险化学品,是否符合存放要求。 重点注释:需符合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求; 5.生产用原辅料是否与有毒有害物质一起存放。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毒有害物质与原辅料一起存放。 重点注释: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 6.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非生产用原辅料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 检查规程:查看仓库内是否有非生产用原辅料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 重点注释:原辅料仓库内不应堆放非生产用物品,专库专用,防止交叉污染。 (二)专库管理 1.食品添加剂是否专库或专柜保存,并有专人管理。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食品添加剂专库,询问管理人员。 重点注释:查看是否有专人专管。 2.内包装材料是否有专库或专门区域存放。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内包装材料仓库。 重点注释:原料、包装材料等应依据性质的不同分设贮存场所、或分区域码放,并有明确标识。 (三)标签标识 1.原辅料(除农副产品)标签是否有产品名称、规格、净含量、生产日期、保质期和贮藏条件等内容。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产品出厂检验管理制度 1.0目的 为确保公司出厂产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顾客要求,提升公司顾客满意程度,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山泉水和混凝土预制构件生产厂的厂品出厂前检验管理 3.0职责 厂长:负责配置产品质量管理人员和产品检验所需设备;负责签发厂内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质量员:负责按照相关检验检测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开展产品检验检测工作。 4.0内容及要求 4.1厂长应组织、开展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并向厂内员工宣传质量意识。 4.2质量员应搜集国家有关厂内所有生产产品的质量检验检测的标准、技术规范等文件,编制厂内产品的检验检测作业指导书,写明产品检验项目、合格标准、检验方法、检验数量以及采用的设备、仪器等信息。 4.3质量员应按照编制的作业指导书严格开展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内容包括:名称、型号、批次检验数量、检

验方法以及检验结论等信息。 4.4质量员应保证所采用的设备、仪器经过国家相关部门检验、校准,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检验检测设备、仪器开展产品检验检测工作。 4.5所有产品未经检验合格或征得顾客同意,不得出产交付或销售。 4.6 产品出厂前,应由本厂的检验部门按规定逐批进行检验。检验合格后,出具合格证书,并在包装箱内(外)附有签署质量合格证的产品方可出厂。 4.7检验报告由质量员负责编制,经厂长审核并签发;因产品质量检验结果发生争议,需要复查时,应重新梳理检验环节,确定检验标准、方法及要求,重新开展。 4.8质量员应真实记录检验记录,不得随意更改任何数据,需更改时,对更改部位只可划改,不允许涂抹。检验结果一经记录,不允许更改。检验记录与报告一并存档备查。 4.9不合格品的处置 质量员对生产车间的成品或半成品按相应的检验规定进行检验时,对查出的不合格品进行判定,及时记录并向厂长反映,同时提出对不合格品的处置意见。 不合格品的处置分为排放、倾倒、留用、让步等方式。处置要求如下: a) 经厂长批准作排放处置的不合格半制品,应进行排放,不需填写《不合格品通知单》,在相应的检验记录中记录即可;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附自查检查表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一、目的 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 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保证食品的质量以及食品的安全,特制定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保证落实质量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对质量安全有关的管理层及各职能部门和有关人员;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三、职责 1 质量负责人: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工作的协调、管理工作,批准食品安全 自查方案和自查报告。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向公司管理层报告食品安全自查结果。 2 自查组长:提出自查小组名单,全面负责食品安全自查实施活动,食品 安全自查审核方案和食品安全自查报告。负责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组建 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 经理提交自查报告。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实施自查,起草自查报告。对不 合格项目的整改、实施效果进行确认。 3自查小组成员:按照食品安全自查计划及时实施自查,提交自查报告。 4受检部门:在职责范围内,协助自查,负责本部门不合格项目的整改措 施的制定和实施。 四、实施程序要求

1食品安全自查的策划 自查频次:每年不少于1次且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质量负责人每年初起草食品安全自查方案,在每个年度内所进行的安全自查,并覆盖所有的 相关部门。 当有下列情况时,需追加食品安全自查。 a)发生了严重产品质量问题或外界有重大投诉; b)组织的内部机构、生产工艺、质量方针和目标等有重大改变。 食品安全自查方案的准则、范围、频次和方法由质管部提出,质量负责人 批准实施。 2食品安全自查的准备 由自查组长提出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质量负责人批准,经批准生效的 食品安全自查实施计划表中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即被指定为该次食品 安全自查的自查组长和自查小组成员。 自查小组成员不检查自己的工作。 质管部负责向自查小组成员提供自查时所需的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受检 部门负责提供其他支持性文件和相关标准。 自查小组成员按所检查的范围和受检部门的特点,编制有可操作性的食品 安全自查查表,供检查时使用。 3食品安全自查的实施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食品安全自查制度 一、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日常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坚持每天检查卫生状况、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和仓储条件等。 三、每日组织一次卫生检查,单位负责人每月组织考核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 四、发现问题,应安排人员跟踪直至改正。 五、检查内容应包括食品储存、制作、销售等过程;陈列的各种防护设施设备,冷藏、冷冻设施卫生和周围环境卫生等。 六、对损坏的卫生设施、设备、工具应及时维修,有维修记录,确保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 七、各类检查记录必须完整、齐全,并存档备查。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管理制度 一、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上岗位操作。 三、从业人员体检合格证明应随身携带,以备检查。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不得涂改或借用,过期、笔迹不清无效。 四、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并且做到:(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冼手消毒;(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一、为了加强食品经营单位对食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按照法定条件、要求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经营符合法定要求的食品,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1)

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标题: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版本号/修订号:1/0 章节号:4 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1目的 确保终产品合格,维护公司利益和消费者的权益。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对终产品的检验。 3 职责 3.1质量技术部负责对最终产品的检验。 3.2其他相关部门负责协助质检员对终产品的检验。 4 程序 4.1出厂检验是公司对产品的最后一次质量考核,也是判定产品是否满足客户要求的重要手段,因此,出厂检验应严格按照标照要求进行检验。 4.2化验员对最终产品进行检验,并做好详细记录。 4.3若某些项目公司化验室无法完成检验时,应由质量技术部安排有资格的单位进行检验。 4.4终产品检验完成后,由质量技术部人员判断产品是否合格。若合格,则出具《出厂检验报告》,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允许出库;若判定为不合格,则按照《不合格食品管理制度》进行相应的处理。 4.5 每一次终产品检验完成,质检员都应做好详细的记录,记录应清晰、完整,并且能准确反应食品的质量状况。 4.6每批次产品均应有留样,留样应放存于专设的留样库(或区)内,按品种、批号分类存放,并有明显标志。 4.7质检员应得到质量负责人的授权,并在授权的检验范围内实施检验工作。

食品出厂检验记录制度 1、目的及适用范围 为了保证公司产品的质量安全性,保证出厂产品质量,如实记录出厂产品的质量安全状况,依据《中华人民食品安全法》和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对最终产品的检验。 2、职责 2.1品控部化验室负责出厂产品的质量检验。 2.2生产部成品库负责入库产品的质量、数量的验收和出厂产品的记录管理。 3、产品出厂检验及记录 3.1质量管理部必须按照QS3408 1801 0281、QS3408 1701 0033、QS3408 1702 0023、QS3408 0303 0020、QS3408 1601 0157等国家标准、检验要求进行检验和判定。并符合以下规定: (1)化验室具备食品分装企业必备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依法经检定合格或校准,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完好、齐备并在有效期内; (2)化验室检验人员须具备相应检验能力,经国家职业技能鉴定部门培训考核后持证上岗; 3.2质量管理部化验室对公司出厂的每批产品进行出厂质量检验,出厂检验项目与所执行标准规定的相关检验项目一致;有关质量安全指标委托安庆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每年进行不低于两次的质量检验。 3..3每一次检验出厂产品质量检验,质量检验员都应做好检验记录,记录及时、完整、清晰,并能准确的反映最终产品实际质量状况。质量管理部化验室保存好检验记录,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出厂检验记录应该包括以下内容:产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批号、检验员等。 3.4质量管理部化验完成后及时报出检验结果。如产品判定为合格,生产部成品库库管员方可办理产品出入库手续,如判定不合格,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规定进行处理。 4、产品出厂记录 4.1成品库管员按照《成品库管理制度》对成品进行外观质量和数量的验收,对酒的状态(待检、合格、不合格、超期)进行标识。 4.2生产部库管员严格按照营销部开具的提货单上的品种、数量进行发货。

产品出厂管理制度

产品出厂管理制度 第十三章检验管理制度 一、出厂检验项目管理制度 1、在质管科的指导和监督下,化验室负责对本厂生产的产品 检验工作,独立行使检验职权,严格按标准及检验方法对产品逐批次进行检验,严把质量关,禁止不合格产品或产品不经检验出厂。 2、出厂检验时,同一班次、同一品种、同一次投料的产品为 一个生产批次,对每批产品严格按抽样规则进行抽样,经出厂检验合格后开据合格检验报告,化验员和审核人在报告上签字后方可出厂。 3、出厂检验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准出厂,应重 新在同批产品中抽取两倍数量样品进行复验,以复检结果为准,若仍存在不合格,则确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并及时上报厂领导后进行处理。 4、检验时查验产品包装封口是否完好无损,不得有脏污和破 损密封不严等现象,若发现类似问题发生,按不合格品论处。 5、检验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到法定检定机构检验部门检定, 及时维护,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以保证检验数据的准确。 6、严格按企业制定的标准要求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要逐批 次对出厂前的成品进行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可出厂。 7、每年参加一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出厂检验能力对比

试验,保证实验室数据准确有效。 8、建立检验管理台账,并有专人登记核查。 二、“*”号检验项目管理制度 1、带“*”号检验项目由质管科受本厂的委托及时与安阳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检测中心签订委托检验协议,并根据签订协议要求,按规定抽取样品送样检验。 2、检验频次:每年最少不低于两次 3、质管科对检验不合格产品按《不合格管理制度》要求进行处理。 4、化验室要对所有委托检验报告予以保存。在产品出厂检验中出现的不合格及时报质管科负责人,按《不合格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过程检验的不合格立即纠正,对出现的非正常现象进行记录,并总结经验。 三、检验设备管理制度 1、由质管科负责检验设备管理,定期检定校准,检查检验人员对检验设备的维护保养情况。 2、由化验员每天清除每个岗位的工作台、实验台、仪器设备及器皿上的灰尘,保持清洁。检验结束后将仪器、器皿、台面擦干净,一切废物要放入纸篓或废物箱,并及时处理。 3、实验室内各种仪器、器皿、设备按规定放置,不能任意堆放、振动。 4、电热高温炉、高压来菌器等,使用时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质量检验工作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搞好检验工作的管理,特编制如下检验管理制度。 一、检验的组织管理 公司质检部是有限公司的质量管理部门,其职能是代表公司对原材料、工序半成品及成品进行检验和验收,检验人员独立行使检验权力,公司的中心试验室负责原材料的检验和相关产品性能指标的检测,工序检验员负责车间各个工序半成品的检测及质量控制,成品检验员负责成品的出厂检测及成品合格标示。 二、材料的进厂检验制度 1、检验依据 材料检验工作依据公司原材料检验规范进行,相关指标要符合公司的标准要求。 2、检验流程 a.原材料进厂后由物资采购中心人员填写“原材料送检表”,书面通知中心试验室检验人员,检验人员依据原材料送检表去现场抽取样品。 b.被检物品必须有质量证明书,出厂检验报告或相关质量证明,方可取样检验。 c.检验人员如发现材料明显带有质量缺陷可拒绝检验。 d.取回的产品(试样)依据相关试验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

e.试验条件必须符合相关要求,试验方法应规范,以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 f.检验合格的产品,依据检验结果出具检测报告,物资采购中心依据检验合格报告办理相关入库手续。 g.不符合公司原材料检验标准,但质量缺陷对产品影响不大的材料,可做让步接收,让步接收的材料必须履行如下手续: ①让步接收由检验员出具原材料检测报告,并由质检部、技术中 心、生产管理部、物资采购中心主管及以上领导评审签字。 ②原材料检测报告由中心试验室注明不符合项及指标,并记录试 验编号。 ③物资采购中心凭签字通过的原材料检测报告办理入库。 h. 特殊情况因生产急需而无法检验时,可由试验室备案,主管副总批准后方可放行使用,放行材料必须是供货关系较长,质量较稳定的供应商,特殊放行的材料必须及时通知使用单位,做好试用工作,一经使用发现问题及时停止使用。 i. 因结构尺寸或材料密度不符合公司相关要求的,应由中心试验室出具不合格材料、扣料通知单一式叁份报物资采购中心,留存一份由光电复合缆业务单元总监签述意见后转计量人员,计量人员在出具检斤单时,将其重量扣除,仓库多余数量应由材料核算人员以月为单位做涨库核销处理。 3、新进材料厂家的管理 a.新进材料厂家需由物资采购中心提报申请单,由质检部审核,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管理制度1.目的 定期对公司的食品生产安全状况进行自我检查评价,及时发现危害食品安全的不符合情况并立即采取整改措施,确保我公司食品安全。2.范围 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范围包括现场检查、管理制度和质量记录。 3.职责 3.1质管部负责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文件的编制、修改、更新。3.2质管部组织人员每月两次进行食品生产安全现场检查。 3.2生产部、质管部分别指派1名以上管理人员组成食品安全自查小组,每半年度对公司的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检查评价一次,并向公司管理办公司提交自查报告。 4.食品生产安全检查规程 4.1现场检查规程 一、原辅料(包括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进货查验落实情况。检查项目:原辅料存放;专库管理;标签标识;索证索票;制度具备情况;现场记录。 1

(一)原辅料存放原辅料存放是否离地、离墙。外包装是否完整,并做好防护。1. 检查规程:查看原辅料存放情况,是否符合存放要求以上,并应有防止20cm重点注释:原辅料堆放是否离地10cm以上,离墙虫害侵入的装置。2. 仓库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检查规程:查看现场卫生情况。3.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过期原辅料,过期原辅料清理及记录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过期原料,是否有处置记录。4.生产过程中用到的危险化学品,存放是否符合要求。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危险化学品,是否符合存放要求。重点注释:需符合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要求;生产用原辅料是否与有毒有害物质一起存放。5. 检查规程:查看是否有毒有害物质与原辅料一起存放。重点注释:库房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物品。6.原辅料仓库内是否有非生产用原辅料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检查规程:查看仓库内是否有非生产用原辅料和非生产用其他物品。重点注释:原辅料仓库内不应堆放非生产用物品,专库专用,防止交叉污染。(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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