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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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堂县水务局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
为贯彻《中共金堂县委、金堂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金堂县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的通知》(金委发[2006]35号)精神,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水务系统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全面推进水务系统依法行政进程,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深入开展水务法制宣传教育,大力推进水务系统依法治理,为实施工业强县战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造天府花园水城,构建和谐金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水务法治环境,提供有力的水务法制保障。
(二)主要目标
“十一五”期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时期,也是水务事业发展的关键时期。我县水务系统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十分重要,要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公民的水法律意识和水忧患意识,营造自觉遵守水法规和珍惜水、保护水的良好社会氛围;增强全县水务系统领导干
部、公务员和水行政执法人员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增强依法行政,依法治理和依法管理的自觉性,提高水务系统的法治化管理水平,加快法治社会建设进程。
(三)工作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县委中心工作,安排和落实好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为坚持改革开放,加快科学发展服务;为巩固团结稳定,建设和谐金堂服务。
2、突出重点,分类落实。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对象,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研究切实有效的法制宣传教育的方法,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3、与进俱进,求实创新。要结合形势和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形式,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注重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
4、学以致用,推进管理。要在学法用法,规范执法上下功夫。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检查、依法管理,逐步实现管理法制化。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
要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国家的基本法律以及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理论、方针和政策,努力提高全县水务系统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培养民主法制观念、
执法为民理念,强化有权必有贵、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侵权需赔偿的观念,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
(四)深入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和规范市场经济秋序的法律法规
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知识产权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县水务系统干部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深入开展以整顿和规范河道采砂、水利工程建设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维护正常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五)深入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
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促进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遵守法律、崇尚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要加强对有关水事纠纷调处、水资源与水能资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政策、法律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要加强依法信访宣传教育,引导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依法表达自己的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
(六)重点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
要把水法律法规以及从事本职工作需要掌握的法律知识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培训计划,做到有安排、有落实、有检查;建立和落实公务员学法制度,逐步实现水法律知识考试考核工作规范化;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把依法行政水平和效果作为工作考核内容;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把水务法制宣传教育融入到水行政管理和服务的全过程。
(七)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专题活动
要大力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水土保持、打击非法采砂和非法捕捞以及加强河道管理等专题宣传教育活动,使水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在全社会不断掀起宣传学习水法律、法规的热潮,开创水务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新局面。
三、对象和要求
(一)对象
水务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重点加强对全市水务系统干部职工以及水行政管理相对人的水务法制宣传教育。
(二)要求
1、坚持水务法制宣传教育和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相结合。把树立社会主义
荣辱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为普法工作的重要内容,大力弘扬“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弘扬“献身、负责、求实”的水务行业精神,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促进各项水务事业健康发展。
2、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要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城市节水宣传周”、水法等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水务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我国面临的水资源短缺、洪涝灾害、水土流失和水环境恶化等问题,增强全社会、全体公民的水忧患意识,促进用水观念的转变。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水务法制宣传教育。
3、坚持普法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大力推进依法治水。认真贯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加快水法律、法规体系建设、规范行政许可行为、建立健全水管理制度、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水行政执法体制。开展专项执法活动,加强对涉水事务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
4、加强水务法制宣传制度化建设。继续坚持和完善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公务员法律知识培训考核制度、水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法律顾问咨询制度等多项普法工作制度,使普法工作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