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关于如何优化“纳税服务”的思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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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如何优化“纳税服务”的思考关于如何优化“纳税服务”的思考
纳税服务,是我们税务机关的核心业务之一,随着时代的发展,纳税人的人性化、合理化需求也越来越高。如何满足他们的各项合理要求,换句话说,如何确保"始于纳税人需求,基于纳税人满意,终于纳税人遵从"顺利实现,始终是摆在各级税务机关面前的重要课题。
近年来,我们在优化纳税服务方面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实践,从服务环境、服务效能、服务手段和服务机制入手,为纳税人提供了优质、高效、便捷的纳税服务。
(一)服务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近年来,按照省局及市局关于加强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要求,大力加强办税服务厅标准化建设,严格落实"一窗式"服务,合并、优化窗口职能,全面实现了"一窗办结",彻底解决纳税人在各部门来回跑、多头跑的现象。设置了、咨询辅导区、自助办税区和等候休息区等功能区域。
(二)服务质量得到有力提升
区局在纳税服务工作中不断转变观念,以程序性服务为基础,以权益性服务为重点,以职能性服务为根本,全力打造"效率最高"品牌。通过建立纳税服务群和咨询电话、办税服务厅咨询台、导税台等多种形式,满足不同类型的纳税咨询,及时为纳税人答疑解难。在办税服务厅统一安
装电子监控、排队叫号、纳税服务评价和自助办税服务等系统,为纳税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并有效地对服务进行监控和评价。
(三)服务范围得到不断延伸
针对纳税人的需求,积极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等多种服务方式,开始初步尝试设立坐席模式。开展送税法"进街道、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税法宣传活动,及时向纳税人宣传新政策,拓宽了宣传视野,使税法宣传更具灵活性、辐射力和渗透力。通过加强办税公开的平台建设,依托以办税服务厅为载体,在保证内容全面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公开的渠道和形式,确保了办税公开的全面、规范、及时,促进了办税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
二、纳税服务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
近年来通过不断地探索和实践,在优化纳税服务方面取得了显著成绩,但同时还存在发展不够平衡,纳税服务观念尚未牢固树立等问题,纳税服务层次、手段、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具体表现在:
(一)纳税服务还停留在浅层次上
1.服务针对性不强。虽然,在改进和优化纳税服务方面相继推行了一窗式服务、在线咨询、延时服务、首问负责制等服务举措,但是在服务手段和服务形式上仍是"千人一面"。纳税服务大多固定在共性化服务方面,缺乏个性和针
对性,机械、呆板、没有特色,无法满足不同对象纳税人多层次多方位个性化服务的需求。
2.形式多于内容。纳税服务有时还是停留在"一声问候、一张笑脸、一把椅子、一杯热茶"这些浅层次方面,部分税务工作者认为笑脸相迎、语言文明、办税环境舒适就是纳税服务,根本没有从提高办税效率和降低纳税成本等深层次上进行优化和改进,总是停留于追求表象化服务,过多注重形式性服务,尚未形成大格局、一体化服务体系。
(二)纳税服务质量考核评价还存在局限性
1.纳税服务质量考评不够全面。目前,虽然建立了纳税服务质量评价考核机制,而考评的对象主要是针对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现有的服务质量考评指标缺乏科学性。
目前的服务质量考评指标基本上只是针对办税服务厅人员的考勤、卫生、着装、工作纪律、工作量等情况进行设计,况且有些评价指标设计比较简单和单一,指标内容与个人工作实绩联系不紧密,不能对服务质量进行科学的统计和量化分析,造成指标体系缺乏一定的科学性。
(三)奖惩机制不完善
目前没有一个规范明确的奖惩机制,普遍存在着学与不学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工作态度基本全靠自觉。导致税务人员主动学习、主动干事的动力不足,税收政策不
学习、不钻研,满足于一知半解,对新形势下纳税服务工作没有深入的思考和探究,从而降低了服务质量。
(四)过分强调服务而淡化管理
税务部门因担心被投诉、发生舆情等各种因素,对于一些素质差的纳税人可能选择妥协,从而放弃了严格执法,削弱了依法治税的刚性。
三、进一步优化基层纳税服务工作的思考
针对目前纳税服务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应着重从以下几方面进一步加强和完善。
(一)要进一步牢固树立正确的纳税服务观念
正确处理好纳税服务与依法治税之间的关系。纳税服务与依法治税两种行为是税收工作的两个主要方面,二者寓于同一职责当中,始终贯穿于税收工作的全过程,但依法治税是税务机关的神圣职责,是开展纳税服务首先应遵循的前提,如果离开执法,忽略以法治税,就无从谈起纳税服务。因此,在税收实际工作中既不能混淆,也不可偏废,既要把纳税人当作执法客体,更要把纳税人当作服务对象,只有确立纳税人平等的法律地位观念,才能在"平等、真诚、尊重"的基础上心甘情愿地为纳税人提供服务,在严格执法中优化服务,以优质服务促进执法。
(二)要进一步拓展和深化纳税服务层次
为纳税人提供深层次、高质量纳税服务,重点是要在服务手段、服务形式和服务内容上实现新的突破。
1.积极探索个性化服务,实现纳税服务形式的新突破。要把纳税人满意度作为纳税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完善首问负责制、承诺服务制等行之有效的服务方式的同时,把工作的主导方向从以满足自身的管理需求为主,转向以纳税人的纳税需求为主,由一刀切服务向分类服务转变,突出纳税服务的针对性和差异性,努力为纳税人提供个性化需求,切实解决纳税人的办税后顾之忧。
2.拓宽服务的内涵,实现纳税服务内容的新突破。在服务内容上,要不能停留在过去常见的纳税辅导、税法宣传、政策咨询等方面,而要根据形势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站在纳税人的角度想问题,及时了解纳税人盼望什么、想着什么、需要什么,从纳税人不满意的地方做起,从纳税人的实际需求做起,不断充实税收服务新的内容,赋予税收服务新的内涵。
(三)要进一步健全纳税服务质量考核评价机制
建立健全纳税服务质量考核评价机制,是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的保障机制,是建立为纳税人提供优质的纳税服务的长效机制,是有利于形成切实有效的服务监督机制。
1.建立健全系统的纳税服务质量评价体系。要建立健全系统、科学和可操作性的纳税服务质量评价体系,应从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