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准则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指导思想
3.强调核心原则,明确 指导目的。
• 在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准则制定过程中需要解决好操 作性和原则性相互协调的问题。经过与相关部门与 专家认真研究讨论,并广泛借鉴其他评估准则的经 验,最终确定了以关注原则性为核心,重点解决评 估人员应该做什么的问题,不作为评估人员的评估 操作手册。
4.立足行业特点与我国 国情,充分考虑行业监
3、2006年12月,财政部和国家林业局发布了《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暂行规定》(财企[2006]529 号),提出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制度,由注册资产评估师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专家共同执行森 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同时,提出小额的集体林森林资源资产可由林业部门管理的具有丙级以上(含 丙级)资质的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林业科研教学等单位提供评估咨询服务,出具评估咨询报告, 评估人员由国家林业局与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共同组织培训及后续教育,从而使执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 业务的评估人员结构发生较大变化。
因此:为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行为,急需制定准则对评估人员的执业行为加以规范。
指导思想
1.遵循基本 准则,关注
其他准则。
2.规范共性 问题,突出
专业特点
3Fra Baidu bibliotek强调核心 原则,明确 指导目的。
4.立足行业 特点与我国 国情,充分 考虑行业监
管协调。
指导思想
1.遵循基本准则,关注 其他准则。
• 资产评估准则体系是一个有机整体,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准 则是适应新形势与新业务发展需要而制定的,属于评估准 则体系中的具体准则。在本准则起草过程中,始终以《资 产评估准则——基本准则》为基础,在基本概念、基本术 语、基本原则上与其保持一致,立足准则体系框架,注重 与已颁布评估准则的相互衔接、相互协调。
2、2003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明确提出“深化林业体制改革,增强林 业发展活力”与“加强政策扶持,保障林业长期稳定发展”,大大促进了我国林业产权制度改革的发展, 涉及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经济行为日益活跃,森林评估技术取得重大突破,森林评估案例的研究成果在 实践中得以尝试。
产评估工作的需求; • 2、森林资源资产的盘活,如转让、抵押等给评估带来机遇; • 3、《企业会计准则第五号---生物资产》的实施,将森林资源资产以公允价
值纳入财务会计,增大评估业务量。 • 以上这些也对评估技术方法和参数等技术经济指标的适用性提出挑战。 • 三、森林资产评估的特点:类型多样、特点复杂、不易把握,由于森林资源
发布意义
• 将评估行业最新的理论成果和实践经验融入准则中,为评估人员开
展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提供了较全面的指导,为森林资源评估人
2.规范共性问题,突出 专业特点
• 《森林准则》在充分总结以往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和管 理实践的基础上,针对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特点,兼顾资产 评估业务和管理工作需要,便于评估人员操作与执行。此 外,《森林准则》在评估准则体系原则性规定的基础上, 充分体现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的特点,以规范森林资源资产 评估业务执行过程中的共性问题为重点,强调森林资源资 产评估的专业性与特殊性。在准则起草过程中,对已发布 准则中有规定的内容,本准则不再重复。重点对森林资源 资产评估业务不同于一般性或其他资产评估业务的独特内 容进行了规范,力求详略得当。
4、2008年6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08]10号)中指出 “加快林地、林木流转制度建设,建立健全产权交易平台,加强流转管理,依法规范流转,保障公平交 易,防止农民失山失地。加强森林资源资产评估管理,加快建立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师制度和评估制度, 规范评估行为,维护交易各方合法权益。”明确提出加强评估管理与规范评估行为。
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无形资产评估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准则技 术委员会委员、联络员,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专业指导及教育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资产评估专业硕士校外辅导教师;参与中评协、北注协多项 课题研究及后续教育教材的编写。
内容提要
森林评估准则的起草说明 森林评估准则的特点说明 森林准则的主要内容介绍
《资产评估准则—— 森林资源资产》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 2013.7.2
简历
毛群,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部。从事资产评估专业研究及行业管理工作 ,主要负责行业内业务质量监督、专业指导、技术援助、问题解答及有关部门的 协调工作。具有注册资产评估师,房地产评估师,土地估价师资格,企业风险管 理师,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等非执业资格。
管协调。
《森林准则》立足于我国的林业发展特点与基本国情, 准则的制定既要考虑我国林业发展与管理的实际问题, 又要考虑我国评估实践的特点。不能简单地模仿或照搬 其他资产评估准则或国外相关准则条款,而是兼顾我国 林业行业管理的需要,以实现林业可持续发展和规范市 场行为为前提,充分考虑评估行业监管的要求,促进我 国森林资源管理与评估行业监管相互协调,促进我国森 林资源资产评估的有序健康发展。
第一部分
森林评估准则 的起草说明 起草背景 起草依据 指导思想 发布意义
起草背景
• 一、《资产评估准则——森林资源资产》以服务国家林权制度改革为目的, 根据现行的森林资源经营管理与资产评估监管体制制定,旨在规范注册资产 评估师执行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的行为。
• 二、现代林业的可持续发展给森林资源资产评估带来挑战和机遇。 • 1、林权制度改革,加速了林业企业的重组和森林资源资产的流转,加大对资
资产评估的专业性与特殊性,使相关评估业务易产生认识偏差与法律纠纷, 有必要进一步规范评估人员执业行为,以有效明确各方责任,维护各方当事 人的合法权益,更好地服务于市场经济。 • 四、原有的《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操作规范》已不适应评估实践的要求。
起草依据
1、1996年,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和林业部发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国资办发 [1996]59号)。多年来,59号文等文件在规范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操作方面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原 有的森林资产评估管理和操作模式已不能满足市场经济与社会形势发展的需要,亟需进行修订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