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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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消防设施管理规定
1. 消防设施的管理。消防水带、灭火机必须保持正常状态。各部
门、车间主要责任人每月对管辖区域内所有消防器材进行检查、
更换,确保处于良好备用状态,并作好检查记录、签名。对当月
未检查作记录的主要责任人考核50元/次。对检查有签名但消防
器材有异常的考核主要责任人50元/次。
2. 对使用过的灭火机一律送机物料仓库,如灭火机使用后仍放原位
一经查实考核部门主要责任人50元/次,使用责任人考核30元。
3. 任何人不得无故动用消防器材,一经发现考核责任人100元/次。
(如有需要须经专职安全员同意方可使用)
4. 凡安全生产检查小组检查出来的问题由专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整改
到位,否则考核专职安全员100元/次。
5. 连续两次出现部门、车间未对所管辖区域内的消防器材进行检
查、签名、达标的,对厂部安全检查小组成员考核100元/人次。
安全检查小组成员:董亦华、朱根顺、张国栋、陈智洲
6、消防设施区域管理主要责任人:
经编车间:司马宁
印染车间:张忠权
后整理车间:单正伟
成品车间:谢小花
质管部:潘玲花
办公室:朱润生(宿舍、食堂、办公大楼)
仓库:沃惠民、黄阿珍、朱照华、王琴(各自负责本所管辖的仓库)
锅炉房:孙元朝
电工房:张连豪
丹阳永和兴纺织有限公司
2014.7.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