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绩效考核体系框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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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1、目标绩效考核体系框架图
2、业务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办法(试行)
3、机关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4、目标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人员组成
二00五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1
市南区财政局目标绩效考核体系框架图
附件2
市南区财政局业务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办法
(试行)
为进一步完善我局行政效能考核管理工作,加强机关建设,促进机关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和水平,更好地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根据区及市财政局有关考核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年度业务工作目标的设臵与确定
业务工作目标分重点业务目标和业务目标两部分。
重点业务目标(一般2-4项):主要是指区委、区政府下达的我局本年度要完成的重点工作目标及按照局年度工作要点和预算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
业务工作目标(一般4-8项):主要指各科室根据自身职能确定的本年度工作目标。
各科室确定的重点业务目标和业务工作目标经分管局长同意后,由办公室汇总,提交局长办公会研究审定,确定后的目标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依据。这项工作于每年5月完成。
二、业务工作目标考核计分办法
对业务目标的考核(基本分100分),按照重点业务目标60%,业务目标40%的比重。由局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以对单项目标完成情况划档的方式,考核其工作质量。
1、划档办法根据列入目标管理绩效考核的每项业务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按项分别确定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五个档次。
优秀:完成工作目标,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创造性地完成工作目标,产生重大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在全市财政系统或全区属首创工作且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的;主要工作指标完成且在全市系统评比获得一等或优秀等次的;若无法同类比较,反映职能业务水平的重点考核指标超过全市系统内的;参与重点项目建设、重大节庆活动、区政府确定要办好的实事等区重点工作完成年度目标的;获得市系统内、区委、区政府以上表彰奖励的;工作经验在市以上有关会议交流推广或在市以上报刊上登载的;工作中的重要经验、重要研究成果被区级以上领导批示的或被市有关权威机关认可的。
良好:完成工作目标,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创造性地完成工作目标,产生较大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在我局属首创工作且较好的完成工作任务;经济指标完成目标且在全市居前列的;业务指标年终考核在全市财政系统或全区考核列前五名的;若无法同类比较,反映职能业务水平的重点考核指标获得市系统内表彰奖励的。
合格:完成全部业务工作目标,严格执行上级的各项制度、规定,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任务。
基本合格:工作目标完成超过80%,但未全面完成。
不合格:工作目标完成率低于80%的;未完成区委、区政府、本局确定的实事和重点工作年度目标;因工作失误、违法乱纪问题,造成重大损失与负面影响的;被上级点名通报批评或被区级以上媒体批评的;被服务单位或个人投诉,经查属实的;其它造成恶劣影响的。
2、系数与计算办法依据对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确定的档次,得出各项工作目标的系数。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分别得 1.0 、0.85 、0.75 、0.6 、0.4 。
3、因客观原因未能完成的工作目标系数定为0.6。客观原因系数指 : 有关科室在实施原设定的工作目标时,已有工作计划且按职能要求展开了相关工作,但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致使原设定的工作目标不能实施或实施后有负面影响无法调整的;或因相关条件限制,致使原设定的工作目标无法落实。
4、各项工作目标基本分乘所得系数之和,即为各科室业务工作目标的考核得分。
三、业务工作目标考核方式
业务工作目标考核占科室年度考核60%的权重,工作目标考核采取日常考核与集中考核相结合、检查与考试相结合、处罚与奖励相结合的方法,实行每季对重点内容进行通报、年底进行全面考核(第四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一并进
行),考核结果进行公示。考核结果公示后,两天之内各科室对考核情况有异议的,可向考核领导小组提出复核,逾期不提视为无异议。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1、与奖金兑现挂钩
2、作为干部提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五、组织领导
1、业务工作目标绩效考核在局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由局考核办具体组织实施。
2、各科室负责人是业务工作目标绩效考核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对各项主要业务目标层层分解、细化、量化到人,明确目标责任;要按时间进度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作计划和切实可行的工作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圆满完成本年度的各项重点工作目标。
业务工作目标考核计分表
年月日
附件3
市南区财政局机关建设工作考核办法(试行)
为全面加强局机关执政能力建设,按照创建高绩效机关,做人民满意公务员的任务、目标、要求,进一步落实我局《关于加强机关建设的意见》,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综合素质,提升整体执行能力、创新能力和服务水平,营造和谐氛围,增强机关活力和凝聚力,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一)建设学习型科室,不断提升综合素质(15分)全局干部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理念,始终把学习、研究、思考作为一种工作和生活方式。机关建设要落实各项学习制度,积极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市、区政治业务培训,优化知识结构,拓宽视野,增强文化涵养,不断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以建设学习型科室为导向,确保年度“考学”任务的完成,努力建设一支讲政治、懂经济、会聚财、善理财的财政干部队伍。
1、学习培训(7分)
认真执行区干部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文件规定。坚持具有财政特色的“政治业务学习”制度,每月组织全局同志采取科室讲解业务知识,重点发言同志辅导政治学习的方式,就相关政治、业务知识进行学习。此外,还将经常组织科室之间、干部之间开展工作基本常识、基本技能、基本方
法、工作流程等内容的学习交流,不定期邀请相关专业人士就时事政策、廉政法规和区情、社情以及综合知识、业务知识对全局同志进行培训。集中学习期间因故不能参加的,应及时请假。此项考核每发现一人次无故缺勤,扣1分,直至此项分值扣完为止。
2、完成“考学”任务(4分)
为尽快增强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素质和文化素养,提高财政干部队伍的整体水平,全局同志要高度重视市区各级教育培训主管部门下达的更新知识培训、继续教育培训、综合教育培训和各类业务培训任务,积极参加相关知识培训班。全局同志要正确处理好工作、培训、自学三者关系。在全市、全区统一考试中,力争好成绩,对于成绩不合格的,每人次扣所在科室1分。
3、培训“学分制”管理(4分)
公务员培训情况、学习成绩作为公务员考核的内容,各科室要进一步规范我局各类日常培训的管理,认真做好公务员外出培训登记,并留存相关证明材料。考核中,各科室需报送培训“双证”及证明材料(复印件)。每发现缺少一班次认证材料的,扣所在科室1分;弄虚作假、报送假证明材料的,该项不仅不得分,还要按有关规定予以追究责任。
(二)健全和落实各项规章制度,保障科室工作规范高效(1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