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实务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二、质证规则
• 3.1交叉询问的目的 • 削弱或消除证词在事实裁判者心目中的可信
度。 • 3.2交叉询问的技巧(art) • 1)证人感觉存在缺陷; • 2)证人的 品格; • 3)证人 的精神状态; • 4)证人的重罪前科; • 5)该证人之前自相矛盾的陈述; • 6)证人一方的利益或偏见。
二、质证规则
证据实务
证据法学之四
一、证据保全
(一)含义(证据的固定和保管) 是指用适当的方法或手段将已经发现或提取
的证据予以固定,并加以妥善保管的一种 措施。 狭义:仅指法院在民事、行政和刑事自诉案 件的诉讼过程中,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依 职权采取的证据保全措施。 广义:保全主体包括公、检、法和律师等。
一、证据保全
续。 • 5.内容保密 • 涉密时,保管人应当严格保密。
一、证据保全
• (二)言辞证据 保全方法

1.笔录保全
•wenku.baidu.com
2.录音保全

3.录像保全
二、质证规则
• (一)质证的含义 • 是指诉讼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在审判过程中对
对方举出的证据提出的质疑和质问。 • (二)质证的主体 • 1.含义 • 即有权在审判中对证据提出质疑和质问的人。 • 2.范围: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包括检察官、自
三、认证规则
• (一)含义 • 认证:对证据的认定,是指法官在审判过程
中对诉讼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审查判断,确 认其证据能力和证据效力的活动。 • 注意: • 1)认证主体:只能是法官; • 2)认证的对象:证据; • 3)认证的内容:证据能力和证据效力; • 4)采纳与采信:采纳-认定证据能力;采纳 -认定证据效力。
• 注意:该规则是对关联性规则的补充,英美法诉 讼中常用于质疑证人。
三、认证规则
• 3.2有限采纳规则的目的 • 1)质疑证人陈述的真实性; • 2)证明证人有生理缺陷或品质问题。 • 3.3适用对象 • 1)自相矛盾的陈述; • 2)相似性陈述; • 3)品格证据; • 4)传闻证据; • 5)笔录和音像材料。
诉人、被告人、辩护律师、代理人;原告、 被告及其代理人等。
二、质证规则
• 3.法官是否属于质证主体 • (1)质证主体 • 理由:1)法官是证据和事实的认定者,有责
任保证质证的正确性和有效性,且法官对质 证失误造成的错案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2)法官的审判职责是其质证的动因; • 3)实践中法官有权对证人等进行询问并审查 其真伪,实际上就是行使质证权。
• 3.物证标签 • 提取人员在提取每件物证时,都应当制作
“物证标签”。标签上一般应当标明: • (1)案件名称或者编号; • (2)提取日期和场所; • (3)物证编号; • (4)提取人姓名; • (5)物证的基本特征或主要特征。
一、证据保全
• 4.物证的保管 • 必须有专人保管,移交时应当有完备的手
三、认证规则
• 3.证据的有限采纳规则 • 3.1含义 • 有限采纳规则(limited admissibility rule),或
部分可采性规则( partial admissibility rule ) • 是指:可为某个限定的目的采纳某言词或实物为
证据。
• 如证人先前的矛盾陈述可用来质疑该证人,但不 能用于证明案件事实。
主体,而不是质证主体。
二、质证规则
• (三)质证对象 • 1.也称为质证的客体,即在审判中由一方提出
并由对方进行质疑或质问的证据。 • 2.争议 • 1)质证对象包括所有种类的证据; • 2)质证对象不包括实物证据,理由是质证主
体不能对“哑巴”证据进行质问。
二、质证规则
• (四)质证的内容

1.证据资格

质疑证据的关联性。

2.证据的可采性

1)证据的合法性;

2)证据的真实性。
• 3.证据的证明性
• 1)关联性的形式:直接或间接;
• 2)关联性的性质:必然或偶然(可能)。
二、质证规则
• (五)质证的程序规则 • 1.质证顺序:按举证顺序。 • 刑诉:先质证控方证据,后质证辩方证据; • 民诉:先原告后被告; • 行诉:被告。 • 2.质证的模式 • 1)一证一质:单个质证; • 2)一组一质:分段质证; • 3)一方一质:单方质证; • 4)全案一质:综合质证。 • 3.质证的基本方法:交叉询问
三、认证规则
• (二)认证方式的分类 • 1.当庭认证与庭后认证 • 2.个人认证与合议认证 • 3.单一认证与综合认证 • 4.一步认证与两步认证 • 一步认证:对证据的能力和效力一次性完
成认证; • 两步认证:分采纳与采信两步认证证据。
三、认证规则
• (三)证据的采纳规则 • 1.采纳证据的基本标准 • 1)关联性规则 • 2)可采性规则 • 2.证据排除规则 • 1)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 2)传闻证据排除规则 • 3)意见证据排除规则 • 4)品格证据排除规则
• (二)实物证据保全方法 • 1.原地拍照 • 无论使用何种保全方法,都应当在发现或提取
该实物证据的地点进行拍照,客观记录该实物 证据的原始状态和特征及与案件事实之间的原 始性联系。 • 2.原物优先 • 尽量提取原物进行保全。 • 只有在确实无法或不便提取原物时,才使用其 他方法保全。
一、证据保全
三、认证规则
• 3.4测谎结论的有限采纳 • 测谎结论可在诉讼中采纳为证据,但属于
“有限采纳”,即只能用来审查言词证据的 真实可靠性,不能直接用来证明案件事实。
• 测谎结论所属的证据种类:鉴定结论。
三、认证规则
• (四)证据的采信规则 • 1.一般规则 • 1)真实性 • 2)充分性 • 2.补强规则 • 3.证明力优先规则 • 4.心证公开规则 • 1)在庭审中公开 • 2)在判决文书中公开
二、质证规则
• (2)不是质证主体 • 理由:1)法官成为质证主体影响其公正形象; • 2)法官成为质证主体缺乏法律根据; • 3)质证主体也是举证主体,法官不承担举证
责任,因此也不是质证主体; • 4)法官根据质证主体之间进行的质证认定案
件事实和证据,而不是自己直接质证; • 5)法官只是主持质证并且听取质证,是认证
• 3.3交叉询问的规则 • 1)询问的问题必须与陈述的内容相关; • 2)质疑证人或鉴定人 的资格,可以涉及与个
人信誉和品行相关的问题,但不得有损其尊 严;
• 3)交叉询问中可以使用诱导性提问,但不得 威胁、利诱;
• 4)认为对方交叉询问的提问方式不当或内容 不关联时,应立即向法庭提出异议或反对, 法官应立即作出裁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