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招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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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招生委员会

吴招委〔2007〕4号

关于认真做好2007年吴中区

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的通知

有关中学(学校):

根据省教育考试院苏教考招…2007‟20号文件精神,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是推进高中新课程改革的重要保证,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要措施,也是我省2008年高考方案的重要内容。信息技术考试是学业水平测试必修科目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2008届应届中学生信息技术考试成绩合格方可参加2008年普通高考。为认真做好2007年吴中区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的各项工作,确保考试安全顺利进行,现将本次考试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苏州市吴中区2007年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省级)组织机构:

苏州市吴中区2007年高中信息技术等级考试(省级)领导小组:

组长:陈建华

副组长:陈伟骏

成员:沈维生、徐晓悦、陈泽诞

二、考前准备工作

1.考点建立以学校主要领导为主任的考试领导小组,并指定一名副校长或教务处一位主任主管本次考务工作,同时指定专人做好考务、保密、保卫、后勤保障工作。

2.由区招办根据省教育考试院工作要求对每一个考点进行预查。预查主要内容为:

(1)硬盘空间、硬盘保护卡情况、备用机情况;

(2)学生机和教师机的对联情况,特别是有两个以上考场的考点学生机和教师机的对联情况;

(3)技术人员现场操作情况(重新注册、执行考试管理及程序、学生机死机续考、学生机断点续考、移机考试、教师机重启、UPS等);

(4)内外网络情况;

(5)同考点签订责任状;

(6)学校用电保证;

(7)学校考务工作安排情况。

3.各考点要充分布臵考试环境。

(1)考点应在显著位臵放臵考场分布图、考试场次、时间、考生须知、举报电话(65280337)、违纪处理办法等。设臵教师休息室、医务站、茶水站。

(2)每个考场门口必须有醒目的考场序号和本考场每个场次的考试时间、考生准考证号。

(3)考场内考试用的计算机和备用计算机必须编号。

(4)考场内墙壁上、黑板(白板)上无跟考试有关的内容。

三、考试时间安排

1.本次考试安排在5月19日和5月20日两天进行。

2.每天安排五场考试,每场考试时间为80分钟,每两场考试间隔时间为20分钟。

第一场8:00~9:20 第二场9:40~11:00

第三场13:00~14:20 第四场14:40~16:00

第五场16:20~17:40

四、考试过程管理

1.考生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进场时须在“考场编排表”的“考生签名”栏内签名;并领取草稿纸。开考15分钟之内,考生不允许退出考场。考生在开考15分钟内未能在考试机上登陆并确认,视为缺考。监考机自动在考生考试状态栏注明“缺考”,监考教师在“考场编排表”的“考生签名”栏内注明“缺考”。

2.考生在指定座位就坐并将准考证放在明显位臵。监考教师核对考生准考证:看照片和考生是否一致,考试时间、场次、座

位号是否正确。

3.考生认真阅读《考生须知》后输入准考证号码,计算机显示该准考证号码所对应的考生姓名,考生核对无误,等待下发试卷。

4.考生答题完成后可提前交卷。

5.终场时间到,机器统一收卷。

6.完成机器收卷后,监考教师在监考机上清除考试机内的前场考试内容,做好下一场考试准备。

7.监考教师发现学生严重违纪,经两位监考教师确认后强制收卷,并在监考机上做好情况说明。监考教师在“考场情况纪录”中注明作弊情况,并向考点主任汇报。

8.若考生机器出现严重故障,无法继续进行考试,经两位监考教师确认,启用备用机继续完成考试,并在《考场情况纪录表》“异常情况记录”栏说明。

五、后期考务工作

1.所有考试结束后,考点将考生试卷集中上传至省会考办考试管理中心服务器。考点将“加密狗”上交至区招办。

2.学校在考试结束后的两天内,将需参加续考的学生名单报至区招生办公室。

3.其他后期工作参照江苏省教育考试院“苏教招考…2007‟20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附件:1.考点主任职责

2.监考教师须知

3.考生须知

4.江苏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违纪处理办法

二OO七年五月十一日

主题词:高中信息技术考试通知

苏州市吴中区招生委员会2007年5月11日印发校对:徐晓悦共印:20份

考点主任职责

1.主持本考点的考试,全面负责本考点的工作。

2.考前一天组织对监考和相关考务人员培训。

3.考前一周,指派专人接受试题光盘或指派计算机教师到江苏省中小学信息技术等级考试中心网站下载试题。

4.安排有关人员布臵考场及检查考点各项设施设备的准备情况,做好考前准备工作。

5.严格执行《考试实施细则》、《考务工作细则》和省教育考试院制定的有关考试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证考点有良好的考风考纪。

6.安排有关人员发出考生进场信号。

7.随时掌握考点施考情况,及时处理考试中出现的意外情况。

8.加强安全保密工作,处理考试期间的偶发事件。重大问题要立即报省教育考试院、市、区招办。

9.考试工作全部结束后,指派计算机教师上传考生试卷。收交试题光盘。

10.做好考点工作小结,及时上报市、县(市、区)招办。

监考教师须知

1.监考教师应有高度的责任心,监考中既要严肃地维护考场纪律,又要热情地关心考生,保证考试顺利进行。

2.监考教师必须自觉佩戴监考标志,着装整齐。

3.开考前20分钟,监考教师进入考场,打开监考机和考试机,并做好监考和考前清场工作。

4.开考前15分钟,考生进入考场,在“考场编排表”的“考生签名”栏内签字后,监考教师安排考生按指定座位入坐,监考教师督促考生阅读《考生须知》,检查是否有考生将不允许携带的物品带进考场;核对考生准考证:(1)照片与考生是否一致;(2)考试时间、场次、座位号是否正确;⑶机器显示信息与准考证是否一致。

5.开考前5分钟,监考教师发放试题。

6.开考铃响后,监考教师点击“开始考试”按钮,通知考生开始考试。

7.开考15分钟后,如有考生缺考,监考教师在“考场编排记录表”的“考生签字”栏目中注明“缺考”字样。

8.考试过程中,监考教师要严格维护考试纪律,及时制止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对提出警告后仍不改正的违纪考生,经两位监考教师确认后,及时向考点主任汇报,并强行收卷,在“考场情况记录表”相关栏目写明“作弊”,并附证明材料。

9.监考教师对试题内容不得作任何解释,但考生对考试实施过程中有疑问时,应当众予以答复。

10.监考教师在考场内应集中精力,忠于职守,不吸烟,不阅读书报,不抄题,不交谈,不在考生身边看考生答题。

11.监考教师要处理好考场偶发事件。

12.每场考试结束后,监考教师做好统一收卷工作,并对所有考试机进行清场处理。

13.监考教师要严格管理考生的考试数据,不得丢失、损毁考生试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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