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改革的实施意见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16〕120号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16〕120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8月19日成都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为做好我市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6〕2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2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建设“健康成都”战略目标,以公平可及、群众受益为改革出发点和立足点,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公益性质和主体作用,切实落实政府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推进城市公立医院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价格机制、人事编制、收入分配、监督管理等体制机制改革。
着力破除公立医院逐利机制,建立起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运行新机制,实现人民群众“病有适医”“病有良医”,为全国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积累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
二、基本路径(一)坚持改革联动。
加强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推进区域内各级各类城市公立医院同步改革,强化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与社会办医协调发展,增强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紧密型医疗改革具体措施
紧密型医疗改革具体措施
紧密型医疗改革的具体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探索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医保支付政策: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和提升县域医疗服务能力为目标,实施紧密型医疗联合体医保支付激励机制,实行总额付费,促进形成内部激励机制。
同时,加强对医保基金使用的考核管理,合理设置监测指标,实施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并通过倾斜性医保支付促进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2.统筹推进医保DIP付费试点:全面推进总额预算下以按病种付费、按床日付费、日间病床、中医适宜技术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支付方式改革。
完善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基金按人头总额预算管理机制,扎实开展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按病种分值(DIP)付费方式改革国家级试点和“日间病房”按病种付费支付方式改革省、市级试点工作。
3.构建城市网格化医疗服务新体系:科学规划网格,每个省份选择2-3个设区的市(直辖市的区),统筹区域内医疗资源,科学合理网格化布局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推动医疗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试点城市要完成紧密型城市医疗
集团网格化布局,进一步健全支持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建设发展的配套政策,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功能定位,形成科学有序的就医格局和系统连续的诊疗格局。
4.落实功能定位和管理架构: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应制定章程,明确内部议事决策机制和管理规章制度,落实党的领导,建立内部管理架构。
有条件的地区可探索设立紧密型城市医疗集团法人。
同时,医疗管理、运营管理和信息管理要实现一体化,提升运营效率和服务质量。
这些措施旨在通过改革医保支付方式、构建城市网格化医疗服务新体系、落实功能定位和管理架构等方式,推动紧密型医疗改革的发展,提升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实现更好的医疗保障。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12.18•【字号】成办发〔2018〕44号•【施行日期】2018.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成办发〔2018〕44号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各区(市)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8年12月18日成都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8〕83号)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川办发〔2018〕87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近期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如下。
一、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一)充实医联体组建形式,进一步规范医联体建设和发展,完善医联体管理、运行和考核机制。
发挥城市三级公立医院示范引领作用,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
鼓励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康复、护理等机构参与医联体建设。
[市卫计委、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残联(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各区(市)县政府(含成都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管委会,下同)](二)深化医联体内涵建设,进一步完善医保支付、人事管理、服务价格、财政投入等配套措施,合理拉开不同级别医疗机构报销比例,建立医联体和远程医疗服务长效机制。
推动区域内医疗资源有效共享,完善医联体内各级医疗机构用药目录,加强上下衔接的用药管理,强化医联体内处方流动、药品共享。
[市卫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各区(市)县政府](三)进一步做实做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积极探索中医药融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优先做好重点人群签约服务。
《关于加快推进县级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
《关于加快推进县级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文章属性•【公布机关】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24.09.13•【分类】法规、规章解读正文《关于加快推进县级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政策解读9月11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召开新闻吹风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政司副司长邢超,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党组成员、省中医药管理局局长肖文明,江苏省卫生健康委中医医政处处长任晓波,安徽省太和县中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班文明,四川省射洪市中医院院长杨继芳就《关于加快推进县级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行了解读,主要内容如下:一、《意见》出台的背景是什么?党的二十大作出“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和“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战略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完善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机制”的改革要求,县级中医医院作为县域中医药服务的龙头和我国中医药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满足县域群众中医药服务需求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对于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建设健康中国、促进县域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2021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发布,提出“以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体系创新、技术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提出“公立医院发展方式从规模扩张转向提质增效,运行模式从粗放管理转向精细化管理,资源配置从注重物质要素转向更加注重人才技术要素”的要求。
近年来,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不少医院搬迁了新的院址或者正在建设新的院区,医院基础设施条件有所改善,医院管理水平和医务人员素质有了一定提高。
但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要求仍有较大差距。
为了更好地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解决基础设施和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不够、综合救治能力不足、人才队伍短缺、管理水平和效能相对薄弱等制约县级中医医院高质量发展的问题,国家中医药局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国家药监局联合出台了《意见》。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下基层医疗机构“医防融合”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下基层医疗机构“医防融合”成都市青白江区城厢镇公立中心卫生院四川成都 6103002019年成都市青白江区作为全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试点,在医管委的牵头下建立了以“区级公立医院为龙头、乡镇卫生院为基础”的2家医疗集团,全区11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分别并入到2大医疗集团。
每个医疗集团内部上下贯通,实行人、财、物统一管理,责、权、利融为一体。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建立,给基层医疗机构带来挑战的同时也带来了一些前所未有的机遇,如何能抓住机遇并将其转化为解决工作难点的助力是我们需要一直思考的新命题。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实施健康中国战略,从治病为中心向健康为中心转变”,表明了医疗机构将由过去的单纯提供医疗服务模式过渡到以提供全人口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模式,意味着“医防融合”将是未来工作的新模式也是新要求。
而医防“两张皮”一直是困扰基层的难题,如何在原有单纯医疗和单纯公卫的基础上,打通医防“任督”二脉,实现真正意义的“医防融合”,我院以医共体建设为契机,以慢病防控为切入点,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以信息化手段助力,健全慢性病“管、治、防、教”四位一体的防治模式,推进基层医防深度融合。
1.贯彻新理念,组建医防融合四支队伍基层医院医防融合面临最大的难点是临床医生参与度低,因为专业力量的薄弱导致管理质量不高,群众的信任度、依从性无法提升,久而久之形成恶性循环。
因此要做实医防融合,队伍建设是关键,必须清楚地认识当下面临的新要求,转变医务人员的观念,才能实现真正意义的融合。
一是依托临床组建以“管”为主的家医队伍。
为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我院组建了7个家庭医生团队,实行划片管理,每个团队的团队长由临床一线业务骨干担任,配备有社区护士、公卫人员、村医生及残联专干等。
团队组建后更重要的是团队成员的工作参与度,因此为了有效解决团队长在医疗与家医工作时间上的矛盾,要求各团队长灵活时间分配,尽量选择中午或者下午下班及夜休等休息时间参与团队随访管理等工作。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办公厅•【公布日期】2024.06.03•【文号】国办发〔2024〕29号•【施行日期】2024.06.03•【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4〕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国务院办公厅2024年6月3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聚焦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加强医改组织领导(一)加强医改工作统筹协调。
推动地方各级政府进一步落实全面深化医改责任,巩固完善改革推进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的重大问题。
探索建立医保、医疗、医药统一高效的政策协同、信息联通、监管联动机制。
加强医改监测,及时总结推广地方医改经验做法。
二、深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二)因地制宜学习推广三明医改经验。
各地要按照“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路径,结合实际加大探索,推进改革整体联动,促进服务上下协同,深化以公益性为导向的公立医院改革,推动以治病为中心转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
支持指导三明医改向纵深推进。
(三)推进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提质扩面。
开展新批次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以下简称集采),对协议期满批次及时开展接续工作。
2024年各省份至少开展一批省级(含省际联盟)药品和医用耗材集采,实现国家和省级集采药品数合计达到500个、医用耗材集采接续推进的目标。
四川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管理改革考核暂行办法
四川省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管理改革考核暂行办法对医共体医保管理改革的考核主要包括对“一个总额付费”管理、家庭医生医保服务的考核,考核结果是兑现医保支付和激励措施的主要依据,是实现医共体医保有效管理的主要抓手。
各地必须高度重视考核工作,遵循客观、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考核工作落实到位。
一、考核范围对“一个总额付费”管理以各医共体整体为单位按年度进行考核,考核资金范围不包括家庭医生医保服务部分;家庭医生医保服务以家医团队整体为单位按年度进行考核。
二、考核内容和指标以改革结果为导向,按照少而精原则确定考核指标,并采用100分制进行赋值,使用与上年同期相比、横向比较等作为主要考核方法,注重循序渐进和方向引导。
“一个总额付费”管理考核指标应当包括以下几方面:1.医疗费用指标,评分20分。
基本指标包括门诊、住院总费用和人次平均费用等。
2.医保支出指标,评分20分。
基本指标包括统筹基金、大病保险支出增长率和人次(人均)支出、医保基金县域内支出比例、医共体内基层医疗机构医保基金占比、协议指标的履行情况等。
3.分级诊疗指标,评分20分。
基本指标有牵头医疗机构诊治重大疾病占比(含包括病种数和费用占比)、下级(基层)医疗机构就诊人次占比(含门急诊人次占比,住院人次占比)、转诊率(包括上转转诊率、下转转诊率,转医共体外就诊占比)等。
4.医疗质量效果指标,评分15分。
基本指标有住院率、门诊住院人次比、常见病患病率、住院患者出院非计划再住院率、新生儿患者及低风险患者住院死亡率等。
5.监督管理指标,评分15分。
基本指标有医保系统疑点数据查实率等。
6.个人负担和满意度指标,评分10分。
基本指标有住院费用个人负担比例、参保病人满意度等。
对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考核指标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签约相关指标,评分15分。
基本指标有重点人群签约率、重点疾病签约率、签约居民续签约率、签约居民人均医保支付费用等。
2.家庭服务指标,评分20分。
2024年紧密型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3篇
2024年紧密型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3篇篇一:紧密型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实施方案根据《__县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实施方案》(__委办〔20__〕__号)和《__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医疗保障管理改革的意见(试行)》(__医保发〔20__〕__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考核方案。
一、工作目标深入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简称医共体)建设,加快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推动医疗和预防有效融合,建立医共体利益共享、责任共担机制以及高效运行管理机制,实现专家资源、医疗技术、药品保障、补偿政策、双向转诊、公卫服务上下贯通,打造优质高效、与分级诊疗制度相适应的整合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考核范围__人民医院医共体、__县中医医院医共体。
三、考核内容重点对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重点指标管理等内容开展综合考核,考核内容详见《__县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细则》。
四、考核时间20__年__月。
五、考核方式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分为内部考核和外部考核。
内部综合绩效考核,由医共体牵头医院制定本医共体成员绩效考核方案,报县卫生健康局备案并组织实施;外部综合绩效考核由县卫生健康局牵头组织实施,对医共体牵头医院采取听汇报、查阅资料、采集数据、现场查看等方式进行考核。
六、考核等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85至100分)、良好(70至85分)、合格(60分至70分)和不合格(60分以下)。
七、结果运用年度考核结果将作为医共体财政投入、评先评优和职务任免等工作的重要依据,作为兑现医保支付和激励措施的重要内容。
医保基金实行“一个总额”管理,医共体牵头医院制定基金节余和超支处理措施,提高基金使用效率。
八、工作要求(一)开展自查整改。
各医共体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工作,按照医共体综合绩效考核细则,对标对表、查漏补缺、落实整改。
(二)严格考核标准。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持续推动医保工作创新发展的通知
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持续推动医保工作创新发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医疗保障局•【公布日期】2024.05.20•【文号】医保函〔2024〕25号•【施行日期】2024.05.2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进一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持续推动医保工作创新发展的通知医保函〔2024〕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三明医改取得的经验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给予高度肯定。
各级医疗保障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因地制宜,加大医保改革力度,不断完善政策、强化管理、优化服务,在持续提升医保管理服务水平的同时,有力促进“三医”协同与改革发展,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广三明医改经验,持续推动医保工作创新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深刻领会三明医改精神实质三明医改经验是基层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一以贯之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真实体现。
要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勇于担当作为,深刻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髓内涵,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三明医改经验是基层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持之以恒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不断保障和改善民生、增进人民福祉的生动实践。
要牢记根本宗旨,坚守初心使命,不断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参保群众。
三明医改经验是基层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坚持不懈促进“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的现实成果。
要切实履职尽责,努力创新探索,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巩固和扩展现有改革成果。
二、持续巩固落实三明医改制度性成果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落实好三明医改取得的制度性成果,发挥医保在“三医”协同发展和治理中的基础性作用,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提供有力支撑。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完善日间手术医疗费用医保支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成都市医疗保障局、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完善日间手术医疗费用医保支付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医疗保障局,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3.12.26•【字号】成医保发〔2023〕43号•【施行日期】2023.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成都市医疗保障局、成都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完善日间手术医疗费用医保支付有关事项的通知成医保发〔2023〕43号四川天府新区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成都东部新区文旅体局、各区(市)县医保局、卫健局,各相关医疗机构: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18号)等文件精神,为持续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促进医疗服务模式发展创新,提高医院服务效率,控制医疗费用,提高参保患者就医获得感。
经研究决定,现就完善日间手术医疗费用医保支付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疗机构范围全市符合条件的各级医疗机构均可开展日间手术。
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展日间手术应在市卫健行政部门备案,备案后执行本通知相关规定。
二、日间手术范围日间手术是指患者按照诊疗计划在1日(24小时)内完成入、出院手术或操作(不包括门诊手术),因病情需要延期的特殊病例,住院时间不超过48小时。
遵循诊疗技术成熟、质量安全可控,符合医院诊疗水平和功能定位的原则,各医疗机构可在国家卫生健康委颁布的《日间手术推荐目录》范围内选择病种开展日间手术,也可根据自身业务发展实际,以提供便捷医疗服务为目的,在保证医疗质量、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病人费用的前提下,自主选择病种开展日间手术。
三、医保支付(一)医保支付政策纳入医保住院费用结算的日间手术病种,按住院待遇结算。
我市城镇职工医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的日间手术诊疗费用和药品费用,按规定纳入住院费用结算。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医疗服务整合与协同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医疗服务整合与协同在我国医疗体系不断发展和完善的进程中,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出现成为了提升基层医疗服务水平、优化医疗资源配置的重要举措。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旨在通过整合县域内的医疗服务资源,实现医疗服务的协同发展,为广大居民提供更加优质、便捷和高效的医疗服务。
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的内涵与意义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是指以县级医院为龙头,整合县域内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形成一个紧密的医疗服务共同体。
其核心目标是实现医疗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共享,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和质量,促进医疗卫生服务的均等化。
这种模式的意义在于多方面。
首先,能够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
在过去,县域内的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优质资源往往集中在县级医院,而基层医疗机构的设备和技术相对薄弱。
通过医共体的建设,可以将县级医院的技术、人才、设备等资源下沉到基层,提升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
其次,有助于提高医疗服务的效率。
在医共体内,实现了信息的互联互通和医疗服务的协同,减少了重复检查和不必要的转诊,节省了患者的时间和费用,也提高了医疗服务的效率。
再者,能够促进医疗卫生服务的均等化。
让县域内的居民无论身处何地,都能够享受到相对公平、优质的医疗服务,减少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医疗服务差距。
二、医疗服务整合的关键环节(一)资源整合包括人力资源、设备资源和信息资源的整合。
在人力资源方面,通过建立人才流动机制,鼓励县级医院的医务人员到基层医疗机构挂职、坐诊、培训,同时选拔基层医务人员到县级医院进修学习,提升业务水平。
设备资源整合则是对县域内的医疗设备进行统一调配和管理,提高设备的利用率。
信息资源整合是建立统一的医疗信息平台,实现医疗数据的共享和互联互通,方便患者的诊疗和医疗管理。
(二)服务流程整合优化患者的就医流程,建立“一站式”服务模式。
从挂号、就诊、检查、治疗到康复,实现全程无缝对接,减少患者的等待时间和跑腿次数。
同时,建立转诊的绿色通道,确保患者能够及时、顺畅地在医共体内不同医疗机构之间转诊。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0.08.20•【字号】川办发〔2020〕53号•【施行日期】2020.08.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体制改革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川办发〔2020〕53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0年8月20日四川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为持续推动党中央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以下简称“医改”)各项部署落地落实,统筹推进深化医改与新冠肺炎疫情防治相关工作,深化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20〕2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2020年下半年深化医改重点工作任务。
一、健全公共卫生体系(一)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优化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职能,强化医疗机构公共卫生职责,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疾病防控能力。
健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城乡社区联动工作机制。
加强口岸传染病防控能力建设。
加大疫苗、药物和快速检测技术研发投入,提升核酸检测能力。
(省卫生健康委、省委编办、科技厅、民政厅、财政厅、省中医药局、成都海关负责。
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二)完善重大疫情救治体系。
建设省公共卫生综合临床中心和区域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基地,推进传染病医院(院区)、传染病专科规范化建设。
健全传染病诊疗预约咨询平台和“直通车”制度,落实“三区两通道”要求。
建立健全重大疫情中医药人群预防和早期介入治疗机制。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
国家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国家医疗保障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公布日期】2023.12.29•【文号】国卫基层发〔2023〕41号•【施行日期】2023.12.2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关于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卫基层发〔2023〕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开展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建设,是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率,促进医保、医疗、医药协同发展和治理,推动构建分级诊疗秩序的重要举措。
自2019年县域医共体建设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地不断探索,取得积极进展。
为全面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新时代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公益性,深化“三医”联动改革,围绕“县级强、乡级活、村级稳、上下联、信息通”目标,通过系统重塑医疗卫生体系和整合优化医疗卫生资源,推进以城带乡、以乡带村和县乡一体、乡村一体,加快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大力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让群众就近就便享有更加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等健康服务,为健康中国建设和乡村振兴提供有力保障。
到2024年6月底前,以省为单位全面推开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
到2025年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取得明显进展,支持县域医共体建设的组织管理、投入保障、人事编制、薪酬待遇、医保支付等政策进一步完善;力争全国90%以上的县(县级市,有条件的市辖区可参照,下同)基本建成布局合理、人财物统一管理、权责清晰、运行高效、分工协作、服务连续、信息共享的县域医共体。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75号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7〕75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是指在保持资产归属关系、行政隶属关系、财政投入渠道不变的情况下,由不同级别、类别医疗机构之间,通过纵向或横向医疗资源共享、分工合作所形成的医疗机构联合组织。
推进医联体建设,是深化医改的重要步骤和制度创新,是推进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服务能力、更好实施分级诊疗和满足群众健康需求的重要举措。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改的精神,切实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按照“政府主导、统筹规划,优势互补、双向选择,坚持公益、创新机制,便民惠民、群众受益”的原则,积极稳妥推进医联体建设发展,健全医联体组织管理模式、运行机制、激励机制和监管机制,进一步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和效率提高,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推动分级诊疗政策落实,方便群众更好就医,不断减轻群众就医负担。
(二)工作目标。
2017年,启动以城市医疗集团、县域医疗共同体、专科联盟、远程医疗协作网为主要形式的医联体建设试点,三级公立医院发挥引领作用,探索对纵向合作的医联体等分工协作模式实行医保总额付费等多种方式,引导医联体内部初步形成较为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较为顺畅的转诊机制,基本搭建医联体制度框架。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健全医联体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健全医联体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0.17•【字号】成办函〔2016〕153号•【施行日期】2016.11.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健全医联体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成办函〔2016〕153号各区(市)县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成都市健全医联体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6年10月17日成都市健全医联体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实施方案为全面开展医联体建设,建立有成都特色的分级诊疗制度,切实保障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可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0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巩固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办发〔2016〕4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基本思路。
遵循医学科学规律,按照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统筹城乡、创新机制的原则,在一定区域内,以城市三级医院为核心,联合二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组成责任共担与利益共享的联合体,引导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
坚持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以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分级诊疗为突破口,进一步完善服务网络、运行机制、保障机制、激励机制,在市域范围内形成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科学合理的就医新格局。
(二)工作目标。
2016年内,总结推广2015年试点工作经验,实现纵向性、紧密型、互通式医联体基层全覆盖,县域内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参加医联体,医联体内基本实现人通、医通、财通。
对经基层和家庭医生预约或转诊的患者,上级医院提供优先接诊、优先检查、优先住院等服务。
国卫办基层发〔2020〕12号 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评判标准(试行)
关于印发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试行)的通知发布时间:2020-09-18 来源: 基层卫生健康司国卫办基层发〔2020〕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医疗保障局、中医药管理局: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和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32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中医药局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的通知》(国卫基层函〔2019〕121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县域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引导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以下简称县域医共体)健康发展,现印发县域医共体建设评判标准和监测指标体系(试行)。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聚焦县域医共体建设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定期监测各地县域医共体建设的进展和成效,进一步提升县域和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高医保基金使用效率,增强人民群众就医可及性,着力构建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分工协作的新型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政府主导。
强化政府办医责任,切实维护和保障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
坚持政府主导、资源下沉、群众受益,强化医防融合,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能力,逐步形成服务、责任、利益、管理的共同体,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方便、经济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
(二)加强资源整合。
深化综合改革,创新体制机制,持续完善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整合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人、财、物、信息等优化重组、集约使用,充分调动和发挥县域医共体内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积极性。
(三)加强部门联动。
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探索对县域医共体实行总额付费,加强监督考核,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
加强和完善医保经办机构对定点县域医共体的协议管理。
发挥医保激励、约束作用,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为县域医共体建设创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
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优化医疗资源配置,逐步规范“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秩序,构建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保障健康为出发点和立足点,切实推动医疗卫生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
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深度整合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资源,有效融合公共卫生资源,促进县乡一体、乡村一体管理,进一步密切医共体利益共享、责任共担和高效运行管理机制。
二、工作目标改现行医疗管理体制,按照对群众健康负责的原则,深度整合县域医疗服务资源,有效融合公共卫生服务,促进县、乡医疗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建立利益共享、责任共担机制和高效运行管理机制,促进县域医共体向紧密型过渡和发展,进一步规范就医秩序,健全“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重构与分级诊疗制度相适应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完善行政、人事、财务、设备、药品、医疗、信息等管理长效机制;深化薪酬制度改,充分调动医务人员积极性,切实提升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实现优质医疗资源有序有效下沉,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重点人群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履约质量进一步提升,县域内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能整体提高。
县域内就诊率逐步提高到90%左右,实现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转变,为群众提供全方位全生命周期健康服务。
三、基本原则(一)坚持主导。
加强委、组织领导,按照业务相关、优势互补、双向选择、持续发展等要求,正确处理好与市场、医院的关系。
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强化规划、投入、管理职责,加大对公立医院的管理力度,落实医保、医疗、医药综合管理。
突出管办分开、政事分开,落实公立医院运行自主权。
(二)坚持机制创新。
坚持办医主体不变,积极推动医保、医疗、医药联动改,逐步理顺财政投入、医保支付、药品供应保障、人事管理等体制机制,进一步落实牵头医院人事、经营及财务自主权,实行责、权、利相统的管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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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医疗保障局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医保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9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9〕28号)、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印发<四川省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川卫发〔2019〕32号)要求,就县域医共体医保改革,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积极发挥医保杠杆撬动作用,提高县域医共体内成员医疗机构联动紧密度,推动优质医疗资源、管理资源下层;转变医疗资源配置方式,提升医疗资源配置效率,显著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能力;持续实施医保差异化支付政策,提高基层医疗机构就医的政策吸引力。
以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和政策吸引力的“双提升”,引导患者选择适宜的医疗机构就医,以期形成合理的就诊秩序,缓解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夯实我市美丽宜居公园城市建设的医疗保障基础。
二、重点任务
(一)增强县域医共体医疗机构联动紧密度
1. 建立区域住院总控管理机制。
县域医共体住院总控管理遵循“一个总额,结余留用,超支分担,共同监管”的原则。
已实现人事、资产财务、绩效考核、信息系统建设、业务经办等一体化管理的县域内医共体,医保基金预算住院总控指标时,以县域医共体为一个整体分配额度。
总控指标由县域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负责分配,各成员医疗机构之间同险种可调剂使用。
县域医共体年度医保基金总控指标有结余的,其结余部分由县域医共体结转留用。
县域医共体牵头医疗机构应协同医疗保障部门承担医保基金的监管责任,对医共体内其它成员单位实行协同管理,主动控制医药费用,加强医疗机构绩效管理,激发医院内生动力。
2. 转变医保支付机制。
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医保基金支付引领作用,探索同一疾病治疗使用同一医保支付标准的实现路径,转变县域医共体成员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供给模式,激励大医院收治疑难杂症、重特大疾病,引导常见病、小病留在社区乡镇卫生院等低级别医院。
3. 建立完善县域内医共体医保总控质效考核机制。
县域医共体为医保考核单元。
医保经办机构对县域医共体“服务协议履行”“医疗质量管理”“减轻参保群众负担”等情况予以考核,考核结果与医保总控指标结余结转、下一年度县域医共体医保额度预算等相关联。
(二)创新医疗服务供给模式
1.推动“互联网+诊疗服务”发展。
线下服务已纳入医保支付范围,与其内容相同的“互联网+诊疗服务”可在备案后纳入医保支付。
服务内容相同的医疗服务项目,不分线上线下,按照同一医保标准支付。
新增无对应线下服务的“互联网+诊疗服务”项目,综合考虑临床价值、价格水平、医保支付能力,及时纳入医保支付。
2. 支持医学共享发展。
在县域医共体内共享医学影像、心电监测、医学检验中心,由上级医疗机构出具诊断结论的医疗服务项目,适当提高支付标准。
将基层医疗机构委托第三方开展的常规检验项目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根据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所需,实施动态调整。
(三)促进基层医疗机构向好发展
1. 提高基层医疗机构造血能力。
完善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制度,基层医疗机构按人头付费结余资金,经考核后作为医疗机构收入。
门诊特殊疾病分类差异支付,引导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疾病患者基层医疗机构就医。
医保基金承担部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费,按签约人数增加基层医疗机构门诊统筹总控额度。
实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渐进适度调整基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标准。
2. 优化完善医保目录管理机制。
基层医疗机构与高级别医疗机构执行一致的基本医疗保险药品、项目、医用耗材目录。
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统筹报销限额,扩大报销范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县域医共体对于提升医疗资源配置效率,提高医保基金支出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区(市)县医保部门要加强与卫健部门、人社、财政等部门的统筹协同,督查改革任务高效有序推进,确保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三)强化监督管理。
县域医共体医保改革是医保治理机制的重大变化,区(市)县要加强对医疗机构的调研、督查、评估,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市医保局。
医疗机构执行政策中出现违规行为,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四)注重宣传培训。
区(市)县医保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媒体作用,积极向广大群众和医疗机构宣讲改革政策;各医共体牵头医院要加强对医保医师及相关医务人员的政策培训,交流改革成果,共同营造改革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