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小学入学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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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小学入学政策解读

2017太原市小学入学政策解读

今年依旧就近入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2017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总体要求,2017年太原

市小学入学工作,一是要严格坚持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二是要严

格坚持学区覆盖辖区的原则,三是要继续坚持随迁子女入学“两为主”原则。

凡2011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年满6周岁的儿童,不分性别、民族、种族等,必须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任何学校不得

接收2017年8月31日前未满6周岁的儿童入学。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报名须提供:《居民户口簿》;《房

屋所有(产)权证》;《出生医学证明》;《预防接种证》。适龄儿童

户籍变更截止时间为2017年4月30日。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登记报名须提供:务工人员及其子女原籍《居民户口簿》;在本市居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6年4月

30日前办理);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

年的证明(2017年4月30日前连续缴纳12个月以上),或一年以上

有效《营业执照》(2016年4月30日前办理);随迁子女《出生医学

证明》和《预防接种证》。

此外,按照全市精准扶贫的要求,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六城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太原市六城区

小学入学的,登记报名时需提供:《居民户口簿》;在本市六城区居

住满一年的《居住证》(2016年4月30日前办理);有效《劳动合同》及个人依法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的证明(2017年4月30日前连

续缴纳12个月以上);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和《预防接种证》;已

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扶贫手册(或其他相关证明)。

公立小学入学方法不一致

从2017年秋季学期起,各县(市、区)义务教育小学起始年级全

部达到标准班额,义务教育小学标准班额不超过45人。学区划分由

各县(市、区)教育局对辖区内所有公办小学(含省、市属学校)划分

学区范围,将在7月15日前公布。

“人户一致”适龄儿童入学:户籍所在地(户主为直系亲属或适

龄儿童本人)与实际居住地(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一致的

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入学:当登记报名人数未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划时,全部安排在学区小学入学;当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区小学招生计

划时,按照适龄儿童户籍落户时间顺序安排入学;超过学区小学招生

计划未能在学区小学入学的,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相对

就近的公办小学入学。

县域内“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但户籍、住址分离(即“人户分离”)的本市

户籍适龄儿童,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相对就近入学,但

不得择校。

跨县域“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不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原则上应回户籍所在

地县(市、区)学校入学;“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确需在实际居住地入

学的,由实际居住地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区小学教育资源情

况和本地区适龄儿童入学需求情况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跨县

域“人户分离”适龄儿童的入学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结

合本县(市、区)实际制定。

本市户籍集体户口适龄儿童入学:无房户凭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由集体户口户籍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有房户凭直系亲属或适龄儿童本人房产证,由实际居住

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但不得择校;本市户籍集体户口

适龄儿童入学具体办法由各县(市、区)教育局根据本地区小学教育

资源情况和本地区适龄儿童入学需求情况,结合本县(市、区)实际

制定。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由进城务工人员居住证所在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照“两为主”(以

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的原则和要求,统筹安排随迁子

女入学,但不得择校;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根据小学入学信息登记

的实际情况,制定随迁子女入学具体实施办法、科学合理确定接收

随迁子女就读小学校,并向社会公布;随迁子女入学工作,按照“统

一安排、分步实施、确保入学”的`原则组织实施。

两县贫困家庭子女入学:阳曲、娄烦两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六城区居住并务工的人员,其子女如需在居住地入学的,参照县

域内“人户分离”适龄儿童入学办法执行。阳曲、娄烦两县教育局

应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本县已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子女入学具体办法。

特殊适龄儿童入学工作:海内外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入学,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文件

执行;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程引进的各类人才随迁子女入学,按

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晋商晋才回乡创业创新工

程的意见》文件执行。其他情况适龄儿童入学,按照相关文件规定

执行。

民办小学摇号入学签协议

民办小学(含九年一贯制、十二年一贯制民办学校)招生实行自主招生、免试入学。民办小学的招生简章及招生广告经教育部门审核

备案后要向社会公布。

全市民办小学应该主要面向太原市行政区域招生。不具备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应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主要面向所在县级行政区

域招生,也可根据办学实际情况适当扩大至本市行政区域内招生;具

备寄宿条件的民办小学,应主要面向本市行政区域招生,需要面向

全省招生的,也可适当面向本省其他市招生,但面向本省其他市招

生人数(不含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不得超过本校招生计划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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