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目的论视角看商标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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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目的论视角看品牌名称的翻译
一、引言
随着我国经济实力的大幅上升,人们的生活水平越来越高,购买力不断增强,我们身边也充满了各种各样来国外或者中外合资的商品。
这些琳琅满目的商品名称不仅仅是商品标识符号,其本身还具有唤起公众购买欲的联想意义,以便吸引消费者。
由于语言不同,很多品牌名称需要翻译成中文以便让国人熟知,而译文的好坏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产品的销售业绩。
同样,很多民族产品现在也跻身国际行列,一个好的英文名能更好的打入国外市场,面对全球消费者。
如何让产品得到最大化宣传和促销, 商标的翻译起着重要的现实作用。
目的论从翻译目的出发,从文本功能切入,翻译目的决定翻译手段,从而使翻译方法不拘一格,对品牌名称等一系列应用型文体起着很强的指导作用。
二、目的论
目的论(skopos theory)是德国动能学派代表人物Vermeer提出的翻译理论,是该翻译学派的核心理论。
根据目的论,所有翻译遵循的首要原则就是目的,即目的决定手段。
除了目的原则,目的论还要遵守连贯性原则(coherence rule)和忠实性原则(fidelity rule)。
连贯性原则要求译文必须符合语内连贯(intratextual coherence)的标准,即译文必须能让读者理解;忠实性原则指源文与译文之间应该存在语际连贯一致(intertextual coherence),要求译文与源文保持一定的关系,而忠实的形式和程度则由译文目的和译者对源文的理解来决定。
(Nord,2001:27—32)。
如果翻译目的要求语际不连贯,则语际连贯即忠实性原则不在有效(Nord, 2001:32-33),如果翻译目的要求译文再现源文文本的特点、风貌,则忠实原则与目的原则相符合(卞建华,2008:91)。
如此一来,目的论建立打破了长久以来以原文文本为中心的传统,不一味强调忠实、对等,给予了译者更大的发挥空间。
甚至同一篇文章,如果翻译的预期目标不同,可能导致译本的不同。
不过随后另一位功能学派代表人物诺德在费米尔目的原则的基础上,继而提出了“忠诚原则”(loya),认为译者在翻译过程中既要尊重原作者,也要对译文读者负责,尽量不离原作者意图太远, 协调原文作者目的和作者意图,力求原文作者、翻译活动发起者和译文读者之间的关系在译文中达到一致。
这就修正了目的原则的不足, 克服了翻译的随意性, 避免了把翻译完全当做一种再创作。
根据语言功能的分类,商品广告、商标类语言具有信息功能(informative function)和呼唤功能(appellative function)。
品牌名称包含了产品的性能、属性,体现了产品的特点和作用,好的品牌名称朗朗上口,易读易记,很多消费者会因为名字好听就选择购买。
著名的好丽友
品牌,在出系列产品时均选择了“好”子开头的名称,如“好多鱼”(鱼形饼干)、“好友趣”(薯片),“好丽友派”(巧克力派)等等,有趣好玩的名称很合年轻人的胃口,自然而然也促进了商品的销售。
商标翻译的目的就是要尽量在源语与目的语间实现这些功能的转换,只要服务于这一目的,翻译策略可以多种并用,已达到最佳效果。
三、目的论下的翻译策略
从现行的几种品牌名称翻译策略来看,总共有以下几种方法:音译法、直译法、意译法、音意结合法,不翻译等五种方法。
1.音译法
音译法即在不产生歧义的前提下,用一种语言文字写出或读出另一种语言的词或词组的发音,该译法主要用于英语商标中源自专有名词(地名、人名等)和臆造词汇的品牌名称。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汉字和字母不同,每一个汉字既有含义,也有音律美、形象美的特征,所以商标名称的翻译考察遣词造句的用法,尽量要让语言无论从画面还是音乐还是内容上都做到完美一致。
这样的成功例子如:NIKE[ naiki: ](运动品牌),中文译名“耐克”。
Nike 是希腊胜利女神的名字,按照读音完全可以译成“奈姬”“奈基”等,但只有“耐克”最为大家认同,因为“耐”有结实耐用的意思,“克”有以柔克刚的含义,两字结合有力量之美,又有轻柔之巧,是非常成功的例子。
再如美国三明治快餐企业Subway,中文译名“赛百味”。
既保留了英语发音,又暗示了其制作的三明治好吃赛过了其他美食。
相反如果采用subway “地铁”的意思,就丝毫体现不出与三明治的关系,而且丧失了美感。
音译的例子还有很多:Sony—索尼,Adidas—阿迪达斯,Nokia—诺基亚,Ford—福特,Columbia—哥伦比亚,Dove—德芙,Canon—佳能,Nikon—尼康。
2. 直译法
直译和意译是翻译的基本研究课题和重要翻译理论,两者相互依存,共同存在。
同样在品牌名称这样短小精炼的语言中也有直译意译两种基本方法。
直译既保持原文内容,又保持原文形式。
根据笔者收集来的资料,采用直译法多常见于汽车品牌,和品牌下属的相关车型。
如:Lotus 莲花汽车,Crown 皇冠汽车,Puma 彪马,Blue bird 蓝鸟,Sunshine 阳光,Golf 高尔夫。
3. 意译法
意译法是品牌翻译另一种常见的翻译方法,如果用与原文语言形式相对应的译文语言形
式(直译),就不能忠实地传达原文的思想内容时,就要保持原文的思想内容,而不完全保持与原文语言相对应的语言形式(孟广龄,1990:23)。
这种方法含有一定的再创作,要求译者发挥目的语的优势,翻译符合目的语的表达习惯,从而给消费者留下深刻的印象,有时甚至中文和英文可能并没有直接联系。
这种方法看似不“信”,不“忠”与原文,但从目的论角度看,只要达到了目的,即传达信息、呼吁消费者购买,这样的译本就是可以接受的。
毕竟“照本宣科、全部保留原文形式的翻译方法,在我们这个时代这种社会通常不是理想的策略。
”(周兆祥,1998: 38)
P&G(宝洁)公司的洗发水Rejoice,中文译名“飘柔”。
Rejoice本意是“非常高兴”,作动词,品牌所要体现的含义是用完这款洗发水会身心愉悦、神清气爽。
然而作为中文译名,“喜悦”、“高兴”显然是不合适的,没办法让人记住。
因为该品牌名称的目的就是传达用完洗发水后头发如丝般顺滑,而译者巧妙的选用“飘柔”二字,正好体现了飘逸柔顺之感,实为妙译。
又如西安本土品牌利君制药,英文译名Rejoy。
译者选用了“re-”(重新)前缀和“joy”(快乐)结合生成“Rejoy”,意为让患者重新找到快乐,寓意药效显著、药到病除。
在本土品牌英译中是非常难得的佳作。
4. 音意结合法
这种译法要求译本既要保留一部分或者全部的发音,又要体现出原品牌名称的含义,考察译者过硬的基本功和丰富的想象力。
例如Goldlion,中文译名“金利来”,保留了gold的意思和lion的发音,意味着金钱和名利利通通来,非常吉利适合国人的口味。
还有如Truly(电器)的汉译“信利”中,“信”取Tru-之意,“利”取- ly之音,此译既暗示了这一品牌产品质量可靠, 又带有吉利的含义。
除此之外还有美国著名的日用品企业unilevel,中文译名“联合利华”,同样取了uni-的意思联合,和level的发音“利华”。
5. 不翻译
除上述方法外,品牌名称不翻译也是一种常见的情况。
这种现象多存在于英文品牌是大写字母或首字母缩写,如服装品牌H&M,巧克力豆M&M,内衣品牌CK,西班牙著名平价服装ZARA,服装品牌G&D……这些牌子进入中国后均保留了原汁原味的特点,很有国际感而且会引起消费者的好奇心。
四、结论
以目的论为主导理论的功能翻译理论是翻译标准多元化的理论体系,它比以“对等”为基础的翻译法有明显的进步,表现出较高的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李文革2004:146),它重视译者在翻译过程中的地位,给予了译者一定程度的自由,使其可以根据目标群体和翻译目的选择不同的翻译方法,创作出合适恰当的作品。
对于品牌名称翻译,目的论提供了新的视角,对翻译实践具有积极的指导意义。
参考文献
Nord Christiane. Translating as a Purposeful Activity: Functionalist Approaches Explained.
Shanghai: 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 2001.
孟广龄. 翻译理论与技巧新编. 北京: 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 1990.
卞建华. 传承与超越:功能主义翻译目的论研究. 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8.
李文革. 西方翻译流派研究. 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2004.
周兆祥. 翻译与人生. 北京:中国对外翻译出版社, 1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