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中小学党建工作基本标准考核细则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一:
泰州市中小学党建工作基本标准考核细则
注:1.考核学校党建工作的根本依据为《考核标准》栏要求,《评分办法》栏所列扣分项目仅为参考,考评组应针对学校党组织实际,逐项对照《考核标准》评分,如有其他不符合《考核标准》的,应当酌情扣分。
2.检查方式:自评、座谈、查看资料、发放问卷、个别访谈等,逐项打分。
3.本《考核细则》总分为160,经考核达到其85%(136分)及其以上,可以
申报泰州市党建工作合格校;经考核达到其95%(152分)及其以上,并符合有关要求的学校,可以申报泰州市党建工作示范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