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潮南区儿童发展规划(2020年)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儿童发展“九五”规划的通知-粤府[1995]77号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儿童发展“九五”规划的通知正文:----------------------------------------------------------------------------------------------------------------------------------------------------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儿童发展“九五”规划的通知(1995年8月29日粤府〔1995〕77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省计委、省妇儿工作委员会根据国发〔1995〕23号文件精神,编制了《广东省儿童发展“九五”规划》,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广东省儿童发展“九五”规划一、前言(一)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今天的儿童是二十一世纪的主人。
为了促进我国儿童健康发展,1992年2月,国务院下达了《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
(二)在进一步改革开放、争取广东二十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实践中,我省各级党委和政府增强了对儿童工作战略意义的认识,加强了对儿童工作的领导,各级儿童少年工作协调机构日益健全,全社会“爱护儿童,教育儿童,为儿童作表率,为儿童办实事”的公民意识不断增强。
省和各市制定并实施了儿童事业发展“八五”规划,现正在按照《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主要目标进行规划和制定措施,为九十年代全面推进我省儿童事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思想基础、组织基础和物质基础。
(三)全省各级政府认真统筹,各行政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大力支持,我省儿童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妇幼卫生事业稳步向前,1993年婴儿死亡率为31.5‰,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为39.7‰,孕产妇死亡率为57.6/10万,以县为单位儿童计划免疫接种率达85%,儿童的健康营养状况也有了一定的改善。
教育事业有了较大的发展,全省有小学24718所,在校学生862万多人,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58%;初中2993所,在校学生273万多人;幼儿园7243所、学前班27747个,3—6周岁幼儿入园(班)率达46%,6周岁幼儿入班率达97%。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汕头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法规类别】老少妇幼残保护【发文字号】汕府办[2013]39号【发布部门】汕头市政府【发布日期】2013.03.26【实施日期】2013.03.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XP10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汕头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的通知(汕府办〔2013〕3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汕头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汕头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业经第十三届2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妇儿工委反映。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3年3月26日汕头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20年)实行男女平等是我国的基本国策,男女平等的实现程度是衡量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
妇女发展是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是实现妇女解放的内在动力和重要途径。
保障妇女权益、促进妇女发展、推动男女平等,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002年1月,汕头市人民政府颁布了《汕头市妇女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确定了妇女与经济、妇女参与决策及管理、妇女与教育、妇女与健康、妇女与法律保护、妇女与环境六个优先发展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各级政府将妇女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妇女生存、保护、发展的社会环境进一步改善,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得到进一步贯彻。
规划的颁布和实施有力地推动了汕头妇女事业的全面发展。
终期监测统计数据显示,妇女发展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
我市在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发展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妇女全面参与经济与文化建设的作用更加显现,妇女享有社会保障的程度普遍提高,贫困妇女状况进一步改善;妇女参政议政水平不断提高,参与社会管理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妇女受教育水平全面提高,各级各类教育性别差异基本消除;妇女卫生保健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健康状况明显改善,人均预期寿命进一步延长;妇女各项基本权益得到进一步落实;妇女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三合小学_企业报告(业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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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24 2023-04-07 2023-0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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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需求趋势
近 3 月(2023-06~2023-08):
近 1 年(2022-09~2023-08):
本报告于 2023 年 08 月 17 日 生成
目标单位: 汕头市潮南区陈店镇三合小学
报告时间:
2023-08-17
报告解读:本报告数据来源于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事业单位等网站公开的招标采购 项目信息,基于招标采购大数据挖掘分析整理。报告从目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供应 商、代理机构、信用风险 5 个维度对其招标采购行为分析,为目标单位招标采购管理、采购效率 监测和风险预警提供决策参考;帮助目标单位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中介机构等快速了解目 标单位的采购需求、采购效率、采购竞争和风险水平,以辅助其做出与目标单位相关的决策。 报告声明:本数据报告基于公开数据整理,各数据指标不代表任何权威观点,报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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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经济特区城镇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和保护条例
汕头经济特区城镇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和保护条例【发文字号】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号【发布部门】汕头市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18.07.27【实施日期】2018.09.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经济特区法规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号)《汕头经济特区城镇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和保护条例》已由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6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9月1日起施行。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18年7月27日汕头经济特区城镇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和保护条例(2018年6月28日汕头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规划建设第三章保护管理第四章法律责任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城镇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和保护,促进教育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的基本原则,结合汕头经济特区(以下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特区范围内城镇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和保护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区(县)人民政府统一领导、组织、协调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和保护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
市、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具体实施工作。
市、区(县)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和保护工作。
第二章规划建设第四条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把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统筹安排用地以及所需资金,合理布局,配套建设,确保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模、数量与城乡发展、人口增长相适应。
中小学校、幼儿园的规划建设实行优先、优惠的政策。
第五条市、区(县)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等行政管理部门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组织编制中小学校、幼儿园布局专项规划(以下称专项规划)。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
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2.12.28•【字号】•【施行日期】2012.1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特殊教育正文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特殊教育事业发展的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特殊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加快完善残疾人教育体系1.继续提高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普及水平,有力保障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
全市适龄视力、听力、智力残疾儿童少年(以下称三类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要逐年提高,力争到2015年达到97%以上。
积极创造条件,多形式对重度肢体残疾、重度智力残疾、孤独症、脑瘫和多重残疾儿童少年等实施义务教育,保障儿童福利机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2.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为残疾学生就业和继续深造创造条件,大力发展针对残疾人职业训练和学历教育。
汕头市特殊学校建成后,先根据需要举办残疾人中等职业技术教育部(班),逐渐完善以职业教育为主的残疾人高中阶段教育格局,积极探索开展残疾人高等职业教育。
普通高中和职业学校要招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学生,汕头职业技术学院、粤东高级技工学校要为残疾学生继续深造创造条件。
3.大力开展面向成年残疾人的职业教育培训,提高残疾人的就业和创业能力。
以就业为导向,扶持汕头市特殊教育学校及职业培训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
积极开展扫除残疾青壮年文盲工作。
4.积极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和康复训练,为残疾儿童康复提供最佳机会。
逐年提高全市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和康复的比例,满足残疾儿童接受学前教育的需求。
鼓励和扶持经规范审批的康复训练培训机构积极举办0-6岁残疾儿童早期干预、早期教育和康复训练机构,积极开展新生儿听力筛查工作。
广东省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V1
广东省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V1作为广东省一项优先发展的事业,儿童友好城市建设一直以来备受关注。
本文将介绍广东省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实施方案,以期更好地推进儿童权益保障和儿童发展。
第一步:建立指导性文件广东省将制定指导性文件,明确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基本原则、目标和指标体系,以及建设的主体责任和工作流程等。
通过文件的制定,结合实际情况,推进儿童友好城市的规划、管理、监察等各个环节的有序运转。
第二步:实行“以儿童为中心”的城市规划建设儿童友好城市,必须从城市规划入手,实行以儿童为中心的城市规划。
广东省将在城市规划时,重点考虑儿童和家庭的需求,保证城市整体规划符合儿童保护和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如:规划需要带有儿童福利设施的社区、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
第三步:促进儿童教育、文化、体育等各方面的发展广东省将大力支持各类儿童教育、文化、体育等方面的发展。
提供丰富多彩的儿童教育和文化活动,保证儿童的全面成长,培养儿童的综合素质。
适当增加儿童文化体育设施,满足儿童的活动需求和兴趣,增加儿童友好城市的吸引力和文化内涵。
第四步: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环节儿童是社会的未来和希望,因此保障儿童身心健康是儿童友好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
广东省将通过制定政策、投入资金、加强管理等多种方法完善儿童医疗卫生服务环节。
建设儿童专业医院、普及儿童保健知识、提供免费儿童体检等措施,满足儿童医疗卫生需求。
第五步:加强儿童权益保护机制广东省将进一步完善儿童权益保护机制。
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加强儿童权利教育和宣传,建立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机构和儿童维权机构,有效保护儿童的权益,维护儿童权益。
儿童是未来的主人翁,构建儿童友好城市是广东省的一项长远任务。
广东省将按照实施方案,规范管理、精细化工作,建设一批儿童友好城市,打造特色明显、管理科学、社会持续参与的儿童友好城市。
汕头市潮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汕头市潮南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
一、规划目的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切实落实“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统筹潮南区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二、规划编制原则
? 依法编制
? 统筹兼顾
? 上下结合
? 充分协调
? 公众参与
三、规划期限和范围
规划以2009年为基期,规划期限为2010-2020年,规划近期目标年为2015年,规划远期目标年为2020年。
本规划范围为潮南区行政范围内的全部陆域土地59986公顷及规划期内围填海增加的土地1公顷,规划总面积为59987公顷。
第二章土地利用现状与形势分析
一、土地利用现状及存在问题
(一)土地利用现状
2009年潮南区土地总面积为59986公顷,其中农用地面积43272公顷,建设用地面积12622公顷,其他土地面积4092公顷。
(二)土地利用存在主要问题
? 耕地锐减,人地矛盾突出
? 基本农田保护任务重
? 建设用地结构布局不合理
? 局部土地污染严重
1。
潮南区近几十年发展变化作文
潮南区近几十年发展变化作文你要是没到过潮南区,那可就亏大啦。
这几十年啊,潮南区就像一个被施了魔法的地方,发生了超级酷炫的变化。
先说说以前的潮南区,那时候的街道啊,就像个乱糟糟的迷宫。
道路坑坑洼洼的,一下雨就成了小水塘,走在路上就像玩跳格子游戏,一不留神就踩一脚泥。
房子也是破破旧旧的,好多都是矮矮的平房,墙上的漆都掉得差不多了,看起来灰扑扑的。
可是现在呢?哇塞,简直是鸟枪换炮啊!街道变得宽敞又整洁,就像一条条闪闪发光的丝带。
柏油马路平平坦坦的,汽车在上面跑得可欢了。
路边还种满了各种各样的花草树木,像一个个绿色的小卫士,又给城市增添了不少色彩。
以前潮南区的商业啊,那叫一个落后。
买个东西得跑好几个地方,而且选择特别少。
现在呢?商场就像雨后春笋一样冒了出来。
大型的购物中心里,啥都有。
从时髦的衣服、酷炫的电子产品,到世界各地的美食,应有尽有。
每次走进商场,我都感觉自己像是走进了一个宝藏世界,眼睛都看不过来啦。
再说说教育吧。
以前的学校,教室破破的,教学设备也很简陋。
现在可不一样喽。
崭新的教学楼拔地而起,教室里配备了先进的多媒体设备。
老师们的教学方法也越来越多样化,孩子们能学到的东西可多了。
这就像给孩子们打开了一扇通向广阔世界的大门,让他们能在知识的海洋里畅游。
还有那工业的发展,也是杠杠的。
以前潮南区的工厂没几个,而且规模都不大。
现在呢,好多现代化的大企业都在这儿扎根了。
这些工厂不仅生产出各种各样的优质产品,还带动了很多人就业。
人们的腰包都鼓起来了,脸上的笑容也越来越灿烂。
潮南区的环境也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以前的河沟里,污水横流,垃圾漂浮,那味道简直能把人熏晕过去。
现在呢,经过治理,河水变清了,还能看到小鱼在里面游来游去呢。
河边还修了漂亮的步道,晚上很多人在那儿散步、聊天,可惬意了。
这几十年啊,潮南区就像一个努力奋斗的孩子,一路成长,一路蜕变。
从一个毫不起眼的小地方变成了一个充满活力、魅力四射的地方。
我相信,在未来,潮南区还会继续它的神奇之旅,变得更加美好呢!。
《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2017年修订)》
《汕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2-2020年)(2017年修订)》主要内容作者:来源:发布时间:2017年04月13日【字体:小大】【打印文章】一、规划范围与空间层次1、本规划分市域、中心城区两个层次:(1)市域范围为汕头市行政辖区,包括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潮阳区、潮南区、澄海区、南澳县,总面积约2245平方千米。
(2)中心城区范围由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以及塔岗围填海片区组成,总面积约483平方千米。
2、城市规划区是汕头市行政辖区范围。
二、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6-2020年。
三、城市发展目标结合汕头特点,坚定改革创新,探索根植性发展、精致型开发、包容性增长发展模式,承担好在新一轮发展周期中,试验转型发展、科学发展的国家特区职能,将汕头市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文明、环境优良和潮汕文化特色浓郁的潮人都会、精致汕头、滨海国际化山水人文都市。
四、发展策略以人为本、城乡统筹,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推进新型城镇化。
具体包括:1、以“组团式生态带形都市”和“有机生长”为核心的空间发展策略;2、“精益经济”产业发展策略;3、“精巧系统、精细人性、精明精准设施和精密智慧管理”的交通发展策略;4、基于现代化治理模式的规划实施策略。
五、城市性质与职能城市性质为“海上丝绸之路重要门户,国家经济特区,粤东中心城市”。
城市职能为:海上丝绸之路重要的交通枢纽;面向海外华侨华人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基地;粤东新兴产业和精细制造业基地;粤东金融、商贸、信息、会展、物流等现代服务业中心;粤东文化、教育、科技研发和医疗、体育中心;粤东旅游服务中心。
六、城市规模规划期末全市常住人口控制在650万人左右;中心城区常住人口222万人,其中城市人口212万人。
规划期末全市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720平方千米左右,其中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约501平方千米。
中心城区城市建设用地规模约205平方千米。
七、市域城乡空间布局规划规划市域城乡空间结构为“1心6组团”生态带形都市+“3个生态与乡村片区”,其中:“1心6组团”以金平-龙湖城区为核心,依托带形都市交通走廊串联和构建濠江、潮阳、潮南、澄海、东里-盐鸿和南澳六个紧凑型的城市建设发展组团;“3个生态与乡村片区”指澄海西部、潮阳西部和潮南南部三个片区。
构筑区域教育新高地
构筑区域教育新高地作者:韦英哲魏文琦房小铃来源:《广东教育·综合》2020年第09期作為国家经济特区、广东省域副中心城市,汕头市近年来经济社会保持平稳较快发展,这给推进教育现代化打下了坚实基础。
近几年,汕头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加大教育投入和改革力度,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倾力构筑区域教育新高地。
在推进教育现代化过程中,汕头教育多项改革创新举措走在粤东西北乃至全省前列,比如教育立法、推进义务教育质量监测结果应用、教育督导创新、乡村小学全科教师培养等。
2019年,汕头在粤东西北地区中首批获得“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市”称号。
强保障,夯实发展根基汕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地位,坚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人民群众谋求教育实惠,让人民群众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坚持大手笔投入,不断优化办学条件,通过立法确保教育优先发展,从而夯实教育现代化发展根基。
1.优先发展,立法保驾护航经济要腾飞,教育须先行。
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挑战,汕头市委、市政府深刻认识到,推进教育现代化的过程,实质上是一个加快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过程,是一个加快培养人才、储备人才的过程,也是一个积蓄竞争优势、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的过程。
在这样的宏观思考之下,汕头从打造区域科教中心、构筑教育高地的高度推进教育现代化工作,认真贯彻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教育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位置,始终坚持做到“四个优先”,即优先规划教育发展、优先保障教育投入、优先满足师资需求、优先解决教育发展实际问题,并审时度势推出一系列教育改革发展新举措。
近年来,先后编制了《汕头市教育发展“十三五”规划》《汕头市教育设施专项规划(2016-2030年)》《汕头市创建广东省教育现代化先进市实施方案》《汕头市教师“学历提升工程”实施办法》《关于推进汕头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汕头市发展学前教育第三期三年行动计划》《汕头市促进学前教育普惠健康发展行动方案》《汕头市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行动方案》《汕头市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实施方案》《汕头市打造文明示范校园工作方案》《汕头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办法》《汕头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等系列工作规划及文件,前瞻性地科学引领汕头教育跨越发展,全面提高教育的质量和品位。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汕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公告-汕府[2013]129号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汕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的公告正文:---------------------------------------------------------------------------------------------------------------------------------------------------- 汕头市人民政府公告(汕府〔2013〕129号)《汕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下称《市级规划》)已于2012年7月8日通过国务院审批(批准文号:国函〔2012〕80号)。
根据国务院的批复,我市应再增加耕地保有量800公顷,基本农田1847公顷,并在《市级规划》的指导下,尽快完成区(县)、镇(街道)两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目前我市已全面落实了国务院的要求,更新完善后的各区(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由省国土资源厅发文进行了确认(确认文号:粤国土资规划函〔2013〕2224号),我市也相应对《市级规划》中涉及的相关规划成果进行了更新完善。
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条例》的规定,现将《市级规划》的主要内容及相关图件予以公布,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
《市级规划》是汕头市至2020年土地管理的重要依据,凡在汕头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土地利用活动必须符合本《市级规划》,其他有关规划的编制应与《市级规划》互相衔接。
附件:1.《汕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汕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略)3.汕头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略)汕头市人民政府2013年11月12日汕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汕头市人民政府二〇一三年十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一节规划编制目的第二节规划编制依据第三节规划期限与范围第二章规划背景第一节土地利用基本情况第二节上轮规划实施评价主要结论第三节土地利用存在主要问题第四节面临的机遇与挑战第三章土地利用战略与目标第一节土地利用战略第二节规划编制原则第三节规划主要目标第四章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一节用地总体结构调整第二节合理调整农用地结构第三节优化建设用地结构第四节其他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第五章土地利用布局优化第一节保障生态用地第二节严格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第三节保障基础设施用地第四节优化城乡建设用地第五节拓展城乡生产和绿色空间第六章土地利用区域调控第一节土地利用综合分区第二节土地利用功能分区第三节各区(县)土地利用规划导引第七章保护和合理利用农用地第一节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及质量建设第二节整理开发补充耕地第三节其他农用地保护第八章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1第一节各类建设用地的节约集约利用第二节新增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第三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第九章协调土地利用与生态环境建设第一节优先安排生态建设用地第二节构建良好的土地利用生态格局第三节构建生态功能区第十章中心城区土地利用控制第一节规划范围与用地规模第二节用地布局第三节用地空间管制分区第四节土地利用用途分区第十一章土地利用重大工程与重点建设项目用地第一节土地利用重大工程第二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安排第十二章规划实施保障措施第一节树立规划的权威性,保持规划的稳定性第二节强化规划执行力度,落实规划目标第三节运用经济手段,促进规划有效实施第四节利用现代科技,提高规划管理水平第五节加大公众参与力度,营造良好的用地氛围附表1 汕头市规划主要控制指标表附表2 汕头市规划期土地利用结构调整表附表3 汕头市各区(县)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指标表附表4 汕头市建设用地指标表附表5 2006-2020年汕头市新增建设占用耕地及补充耕地表附表6 各区、县现代标准农田建设计划表附表7 汕头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表附表8 汕头市中心城区建设用地管制分区表附表9 汕头市基本农田调整表附图1.汕头市区位图(略)2.汕头市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略)3.汕头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略)4.汕头市基本农田保护规划图(略)5.汕头市建设用地管制分区图(略)6.汕头市土地整治规划图(略)7.汕头市重点建设项目用地布局图(略)8.汕头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现状图(2005年)(略)9.汕头市中心城区土地利用规划图(略)第一章总则第一节规划编制目的汕头市位于广东省沿海东部,台湾海峡西岸,地处潮汕平原的核心地带,是经济特区、著名侨乡、粤东城市群中心。
南澳县儿童发展规划().doc
南澳县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儿童时期是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
为儿童提供良好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机会和条件,最大限度地满足儿童的发展需要,发挥儿童潜能,培养儿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奠定重要基础,是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儿童是人类的未来,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的人力资源。
儿童发展是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改善和优化儿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促进儿童事业发展,造就高素质的一代新人,对建设美丽幸福南澳具有重要意义。
2002年6月,南澳县人民政府颁布实施了《南澳县儿童发展规划(2001—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确定了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法律保护和儿童与环境四个优先发展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十年来,我县不断完善保护儿童权利的法规政策体系,强化政府责任。
各级政府把儿童发展规划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有力推动了我县儿童事业的全面发展,《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已经实现。
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条件明显改善,儿童健康水平明显提高。
未来十年,是我县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美丽幸福南澳,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关键时期。
这将为我县儿童健康成长提供前所未有的政策保障和良好机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以《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11—2020年)》、《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和《汕头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为指导,按照我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与要求,结合我县儿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我县加快转型升级、建设美丽幸福南澳和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总体要求,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切实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以优先保护、平等发展、扶贫济困、普惠福利为重点,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0.10.29•【字号】中府办〔2020〕43号•【施行日期】2020.10.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妇幼健康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中山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卫生健康局反映。
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0年10月29日中山市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20〕5号)精神,促进我市3岁以下婴幼儿(下称“婴幼儿”)照护服务事业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发展目标(一)总体要求。
坚持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属地管理、分类指导的基本原则,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将婴幼儿照护服务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政策法规、标准规范、服务供给和监督管理体系,形成管理规范、主体多元、布局合理、服务优质、满足多层次需求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体系,婴幼儿照护服务水平、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逐步满足人民群众对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需求。
(二)具体目标。
2020年底,全市建成2家及以上具有带动效应、可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率先启动规范化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试点工作,打造不同类型样板示范机构。
到2022年,每个镇街至少建成1家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单位;有条件的镇街至少选择一所幼儿园开设托班试点,招收2-3岁的幼儿。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新型城镇化规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汕头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7.12.03
•【字号】汕府〔2017〕124号
•【施行日期】2017.12.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规划
正文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6—
2020年)》的通知
汕府〔2017〕124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汕头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16—2020年)》业经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市住建局、市发改局反映。
汕头市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3日。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9.22•【字号】新政发〔2022〕22号•【施行日期】2022.09.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未成年人保障正文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宾满族自治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的通知新政发〔2022〕2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宾满族自治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新宾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2年9月22日新宾满族自治县儿童发展规划(2021-2030年)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当代少年儿童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生力军。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儿童事业发展,先后制定实施了三个周期的儿童发展纲要,为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权利的实现提供了重要保障。
党的十八大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儿童事业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坚持儿童优先原则,注重儿童全面发展。
儿童健康水平大幅提升,儿童教育普及程度不断提高,儿童福利覆盖范围不断扩大,儿童享受社会政策福祉权利得到保障,儿童生存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等弱势群体得到更多关爱和保护,儿童发展和儿童事业取得显著成就。
截至2020年底,全市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
受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制约,我县儿童发展仍存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还不能完全适应实现加快新宾振兴发展的新要求和儿童及家庭的新期盼。
儿童思想引领的时代性和实效性有待加强,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和群体差距需要进一步缩小,保障儿童权利的法治建设需要持续推进,基层儿童社会保护服务网还需织密织牢,全社会儿童优先意识有待全面提高。
汕头潮阳区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
汕头市潮阳区儿童发展规划(2011-2020年)儿童时期是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
为儿童提供良好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机会和条件,最大限度地满足儿童的发展需要,发挥儿童潜能,培养儿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奠定重要基础,是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儿童是人类的未来,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的人力资源。
儿童发展是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改善和优化儿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促进儿童事业发展,造就高素质的一代新人,对建设幸福潮阳具有重要意义。
2003年,潮阳区人民政府颁布实施了《汕头市儿童发展规划(2003-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确定了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法律保护和儿童与环境四个优先发展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近十年来,我区不断强化政府责任,把儿童发展规划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有力地推动了我区儿童事业的全面发展,《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已经实现。
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条件明显改善,儿童健康水平明显提高,儿童教育普及程度持续提高,家庭教育创新发展。
孤儿、贫困、残疾、流浪、受艾滋病影响和单亲特困家庭等困难儿童群体得到更多的社会关怀和救助,儿童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由于我区正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时期,受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制约,儿童发展仍面临不少问题与挑战。
儿童优先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保护儿童的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完善;城乡、区域之间儿童发展不平衡,欠发达地区、农村地区和流动人口中的儿童公平享有文化教育、卫生保健、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水平偏低;流动、留守、流浪等困境儿童的生存发展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残疾儿童的康复和教育需要加快推进;学前教育公共投入不足,规范化管理有待加强;社会文化环境中仍然存在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消极因素。
未来十年,是我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美丽幸福潮阳,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关键时期。
汕头市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升级打造新时代美丽乡村样板地
汕头市乡村振兴“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升级打造新时代美丽乡村样板地打造全国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区,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深入推进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努力创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先行示范区,率先高质量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一)打造新时代乡村经济发展高地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全面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培育现代种养产业、乡土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等“八业千亿”乡村产业体系。
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菜篮子”市长负责制,提高粮、肉收储能力。
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禁耕地非农化、遏制粮食功能区非粮化。
整治优化高标准农田和粮食生产功能区,提高粮食复种指数。
加快构建“以规模场为主,中小型生态牧场为补充”的生猪生产体系,生猪自给率达到50%以上。
大力提升现代种植业、绿色渔业和生态牧业发展水平,着力发展水产、畜禽、茶叶、果蔬、林木花卉等主导特色优势产业。
加强种质资源保护和利用,扩大湖州湖羊等种质资源开发保护力度。
加快构建农产品现代市场流通体系,支持建设分拣包装、冷藏保鲜、仓储运输、初加工等设施,确保农产品流通有序、供应充足、价格基本稳定。
推动高效生态农业发展。
实施产业提升“双千工程”,打造高能级农产品特色优势区、农业产业强镇、现代农业园区、农业科创平台。
深化现代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推广高效集约现代渔业模式和绿色防控技术,加快“肥药两制”改革,率先实现县域全覆盖。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动态保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规模化主体全覆盖。
深入实施品牌振兴计划,做大做强区县区域公用品牌,推进“品字标浙江农产”品牌建设。
推进农业科技研发中心、农业科技孵化器等建设,提升发展市农业科研示范基地,打造一批“农业硅谷、科创高地”。
提高科技、资金、青年以及乡贤对乡村经济发展的支撑力,打造“两进两回”示范区。
全面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实施开展高素质农民“万名培育计划”,支持返乡创业园、实习实训基地和产学研示范基地等“双创”平台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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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潮南区儿童发展规划(年)儿童时期是人生发展的关键时期。
为儿童提供良好的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机会、条件,最大限度地满足儿童的发展需要,发挥儿童潜能,培养儿童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儿童的健康成长奠定重要基础,是政府和社会的共同责任。
儿童是人类的未来,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的人力资源。
儿童发展是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重要的组成部分,改善和优化儿童生存和发展的环境,促进儿童事业发展,造就高素质一代新人,对建设美丽幸福潮南具有重要意义。
年汕头市区域规划调整,潮南区正式建立后,区人民政府在仔细分析研究我区儿童事业发展现状的基础上,紧密结合潮南实际,于年月正式颁布实施《汕头市潮南区儿童发展规划(-年)》(以下简称《规划》),确定了儿童与健康、儿童与教育、儿童与法律保护和儿童与环境四个优先发展领域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
建区以来,我区积极落实儿童优先原则,把儿童发展规划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强化政府职能,加强统筹协调,加大资金投入,广泛宣传教育,动员全社会积极参与,有力地推动我区儿童事业的全面发展。
至年,《规划》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儿童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健康状况持续改善,儿童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保护儿童权益的法律法规体系逐步完善,儿童合法权益得到了基本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环境和条件进一步优化。
受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儿童发展和权利保护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儿童各项权益有待进一步落实。
基层妇幼保健网络建设亟待完善;儿童享有的社会福利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城乡区域间儿童发展不平衡;幼教经费投入水平与加快学前教育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义务教育发展不够均衡;流动、留守、流浪等困境儿童的生存发展问题仍然比较突出;残疾儿童的康复和教育需要加快推进;社会文化环境中仍然存在不利于儿童健康成长的消极因素等等。
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维护儿童合法权益,仍然是今后一个时期儿童事业发展的重大任务。
未来十年,是我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建设美丽幸福潮南,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的关键时期。
这将为我区儿童健康成长提供前所未有的政策保障和良好机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以《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年)》、《广东省儿童发展规划(年)》和《汕头市儿童发展规划(年)》为指导,按照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与要求,结合我区儿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我区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美丽潮南和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总体要求,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切实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以优先保护、平等发展、扶贫济困、普惠福利为重点,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
(二)基本原则、依法保护儿童原则。
在儿童身心发展的全过程,依法保障儿童合法权利,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
、儿童优先原则。
在制定法规、政策、规划和配置公共资源等方面,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儿童成长的需求。
、儿童最大利益原则。
在处理与儿童相关的事务时,充分考虑儿童身心发展特点,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
、儿童平等发展原则。
为所有儿童创造公平的社会环境,确保儿童不因户籍、地域、性别、民族、信仰、受教育状况、身体状况和家庭财产状况受到任何歧视,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发展的平等权利与机会。
、儿童参与原则。
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鼓励、支持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特别是参与儿童自身事务。
畅通儿童表达渠道,重视吸收采纳儿童意见。
二、总目标进一步完善覆盖城乡儿童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促进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保障儿童享有更高质量的教育;建立和完善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体系;提高儿童工作社会化服务水平,创建儿童友好型社会环境;完善保护儿童的法规政策体系和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儿童合法权益。
到年,儿童整体素质明显提高,儿童发展水平处于全市中等以上水平,为构建美丽幸福潮南,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宏伟目标,提供可持续的人力资源和强有力的智力储备。
三、优先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一)儿童与健康主要目标:、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下降,重症地中海贫血、重度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症等高危出生缺陷发生率以年为基数下降。
——低出生体重儿发生率控制在以下。
——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降低到‰以下。
——加大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项目的宣传力度,提高筛查率,以每年的增加率,力争到年筛查率达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以上。
——逐步降低艾滋病、乙肝、梅毒的母婴传播率,通过母婴传播的儿童艾滋病感染率下降。
、降低儿童死亡率,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
——婴儿死亡率控制在‰以下。
——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以下。
——降低流动人口中婴儿和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以年为基数下降。
、提高儿童健康水平。
——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以下,中小学生贫血患病率以年为基数下降。
——提高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
——控制中小学生视力不良、龋齿、肥胖和营养不良等儿童常见多发性疾病和结核病、艾滋病、乙肝等传染性疾病。
4、儿童卫生保健水平大幅提高。
——-个月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以上。
——纳入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以镇(街道)为单位达到以上。
——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达到以上,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达到以上。
——保障流动儿童获得与户籍儿童同等的儿童保健和计划免疫接种服务。
——中小学生每年进行一次免费体检。
建立学生健康档案。
、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
、提高适龄儿童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
、减少环境污染对儿童的伤害。
策略措施:、加大妇幼卫生经费投入。
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增加农村和欠发达山区妇幼卫生经费投入,进一步提高儿童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促进儿童均等享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加强妇幼卫生保健服务体系建设。
加强妇幼卫生保健机构建设,落实相关人员编制政策,按照妇幼保健机构等级建设标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人才建设。
儿童保健专业技能培训每年覆盖的乡镇、社区以及的儿科和儿童保健科医护人员。
加强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和学校卫生室的建设,落实校医和保健教师的配备。
加强农村乡镇卫生院、村卫生站和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建设,增强基层妇幼卫生服务能力。
加强综合性医疗机构妇幼保健相关科室建设。
、完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
加强婚检知识宣传,规范婚检内容,改革婚检服务模式,逐步实现免费婚检,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
加强孕产妇保健管理。
推行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开展产前筛查、产前诊断服务,不断提高产前筛查和诊断水平,重点针对重症地中海贫血、重度先天性心脏病、唐氏综合症设立专项防治项目,为高危人群提供免费筛查和诊断。
健全新生儿疾病筛查网络,在所有助产机构中落实采血和听力初筛,加强筛查实验室规范化建设和质量控制,落实阳性患儿的转诊、确诊、治疗及随访,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逐步扩大筛查病种,并为贫困患儿提供救助。
加大力度宣传出生缺陷防治知识,服务对象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知晓率达到。
建立全区性的出生缺陷和儿童残疾信息网络,实现各部门、各系统之间数据的互通、共享。
、加强儿童疾病防治。
扩大国家免疫规划范围,加强疫苗冷链系统建设和维护,规范预防接种行为。
以城乡社区为重点,普及儿童健康基本知识。
规范儿科诊疗行为,积极防治儿童常见病和多发病。
加强儿童健康相关科学技术研究,促进成果转化,推广实用技术,降低新生儿窒息、肺炎和先天性心脏病等死亡率。
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及先天梅毒综合服务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中,孕产妇艾滋病、梅毒检测率分别达到和,对感染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以上。
、加强儿童卫生健康管理和服务。
实施-岁儿童健康管理基本公共卫生项目,保障流动儿童享有与本地儿童同等水平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为-岁儿童提供出生缺陷筛查与诊治、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接种、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基本保健服务。
实施-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工程。
实行早期发现、早期诊断和早期干预,提供以社区为基础的康复服务。
为-岁残疾儿童提供康复医疗服务。
、加强儿童健康档案管理。
将-岁儿童列入居民健康档案管理项目重点人群,到年儿童健康档案建档率达到,健康档案使用率达以上。
开展中小学校儿童年度体检考核,体检资料纳入居民健康档案管理范畴,逐步提高学校儿童年度体检执行率。
、加强儿童成长规律心理研究和心理卫生保健服务。
针对儿童特点,开展健康科学的娱乐、体育、科普等活动,缓解学习压力。
加强青春期心理和情感教育,调适青春期儿童心理需求。
推进以社区为基础的心理卫生保健工作,在学校开设心理健康指导课程,在中小学校逐步设立心理咨询室,落实教育师资、心理咨询师、社会工作者的配备和培训,为儿童开展不同时期行为心理问题的筛查、咨询、辅导和干预。
在妇幼保健院、儿童医院以及精神专科医院中建立儿童心理门诊。
、加强儿童健康教育、指导和干预。
加强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卫生保健管理,将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对儿童开展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提高儿童身心健康素养水平。
帮助儿童养成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
加强儿童视力、口腔和听力保健工作,以幼儿园、中小学为重点,开展牙病防治和控制屈光不正的工作。
实行儿童膳食、体育锻炼和用眼卫生指导,培养良好卫生行为习惯,防治中小学生肥胖、近视和龋齿。
预防和制止儿童吸烟、酗酒和吸毒。
、积极推动改善儿童营养状况。
加强爱婴医院建设管理,积极推行母乳喂养。
开展科学育儿教育,培养儿童健康的饮食习惯。
预防和治疗营养不良、贫血、肥胖等营养疾病,实施贫困地区学龄儿童营养与健康干预。
制定和推动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提高儿童身体素质。
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
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和锻炼时间,保证学生睡眠时间,保证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
完善和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体质监测制度。
、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
控制和治理大气、水、土地等环境污染以及工业、生活和农业面源污染,加强饮用水源保护。
加强监管,确保主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主要重金属(铅、镉等)暴露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二)儿童与教育主要目标、发展儿童早教教育,促进-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建立-岁儿童早期教育、康复指导与服务体系。
到年,全区的镇(街道)办起个-岁教养支持中心。
、到年,全区基本普及学前教育。
——年全区常住人口幼儿学前年毛入园率达到以上,年全区学前年毛入园率达到以上。
——到年底,全区以上的镇(街道)建成所规范化公办性质中心幼儿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