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印鉴及证照管理办法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公司印鉴及证照使用管理办法
公司印鉴管理
一、目的
为加强公司印鉴管理,保护公司合法权益确保印鉴使用的合理性、有效性和可控性,特制定本办法。行政综合部负责公司印鉴管理工作,发放、回收印鉴,监督印鉴的保管和使用。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中所指印鉴是在公司发行或管理的文件、凭证文书等与公司权利义务有关的文件上,因需经公司名义或有关部门名义证明其合法作用而使用的印鉴,包括:公司印鉴、合同专用章、人事专用章、财务专用章、董事长、总经理职章等公司或部门专用章,各部门未经总经理不得刻制印鉴。
三、印鉴管理细则
1、印鉴的刻制、启用由行政综合部负责,如有需要更换印鉴,应由规定的印鉴管理人员将旧印鉴交还行政综合部。
2、行政综合部应将每个印鉴登入印鉴台账。印鉴更换实行先交后发的原则。
3、公司印鉴、合同专用章、董事长、总经理职章由行政综合部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负责保管。
4、公司用印依照以下原则进行:公司名章用于以公司名义行文时;职务名称印鉴在以职务名义行文时使用。
四、公司印鉴使用程序
1、需使用公司印鉴,应先填写“公司印鉴使用申请表”,写明申请使用理由,征得部门领导或行政综合部负责人签字同意,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连同需盖章文件一并交印鉴管理员。经审核手续齐全,印鉴管理员方可给与盖章。
2、需使用公司合同专用章,盖章合同应有“公司合同会签单”,并经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人签字后,连同需盖章合同一并交印鉴管理员。
3、印鉴管理员应建立印鉴使用台帐,并由使用印鉴人签字。
4、印鉴管理员应保管好印鉴使用申请单。
5、公司印鉴不准带出公司,如确因工作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并由申请人填写单据并注明借用时间和期限,方可借出。借出的公司印鉴,应由印鉴管理员负责携带并盖章,盖章应符合经批准的用印事项。
6、任何人不得开具空白介绍信或在空白纸上盖章,如确因工作需要,经总经理批准,并由申请人写明理由,方可用印。
五、印鉴使用方法
1、盖印文件必要时盖骑缝印;
2、公司文件、对外介绍信、证明材料及其它以公司名义出具的材料盖公司印鉴。
3、以公司名义对外出具凭证,需要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署名或用职章;
4、除有发文卡、总经理签字或直接盖章外,其它用印需填写用印申请单。
5、所有盖章的对外材料必须由印鉴管理员留存一份。
6、如违反本办法未按程序用印者,一经证实,公司将对用印人及印鉴管理员给予严肃处理;如造成严重后果,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六、印鉴的废止
如需废止公司印鉴,由印鉴保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公司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综合部出具正式文件予以废止。行政综合部应将废止印鉴保存三年。三年后移送公司档案部门管理。
公司证照管理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营业执照等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的使用管理,避免因管理不善给公司带来的风险,防止遗失并保证按时年检,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及企业各类证件的原件、电子档及复印件等。
三、证照资料的保管归档
证照原件、电子档以及复印件统一由行政综合部保管和传送。
四、证照资料的使用管理
1、需要借阅、借用、复印证件资料,须到行政综合部填写《公司证照使用申请单》写明事由及拟用证照资料名称、件数、归还期限等,经部门负责人审批,分管副总签批确认后,可到行政综合部办理相应手续;
2、行政综合部仅凭分管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签批的申请单办理借用、借阅、复印等业务,其它任何人员提出的任何要求,均不予受理;
3、凡借阅、借用证照资料,必须在申请日期内归还,不能按时归还的应申请延期,手续与上述1相同,但最长不得超过15天;
4、公司证照不得丢失、损坏。如出现损坏或丢失,除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并立即与发证机关联系,及时办理证照的挂失和补办手续;
5、不许擅自使用公司的证照进行各种担保;
6、除印鉴管理人员其他人不得擅自保存证照电子版和复印件;
五、证照的年审、到期、变更
证照的年审、变更、延期等相关手续,行政类证照(如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由行政综合部负责办理,财务类证照(如税务登记证、统计证、外汇登记证、贷款卡、开户许可证等)由财务部门负责办理,其他证件由最初办理证件的部门办理年审、变更、延期等手续,证件归属部门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手续办理和申报的具体工作。
六、相关责任
1、证件管理人管理的所有证件都应有清单和目录,确保证件数量的准确性,对于借阅和归档都应有相应人员的签字确认,证件管理人负有登记的及时性和完整性的责任;
2、证件借阅人负责借阅期间的文件保管,确保公司证件的完整性和整洁性,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档。借阅后不得将证件转借其他人使用。
七、注意事项:
凡违反上述规定而私自复印文件或转借者,经行政综合部每发现一次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50-500元罚款处理,如果导致公司损失的,应赔偿公司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由公司送交相关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本规定自2015年7月21日起执行。
附:使用流程图
蒙羊牧业(兴安)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七月二十日
印鉴(证照)使用流程
印鉴(证照)借用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