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师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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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和装饰有限公司设计师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
每周工作六天,由分部经理安排休息时间(周六、周日必须上班)。每周例会时间任何人不得休息,装饰市场中的设计分部上下班时间应与所在装饰市场时间一致。
2、考勤标准:
关于考勤的相关项目:考勤包括事假、病假、迟到、早退、旷工、自动离职等,具体规定如下:
A、事假:
(1)一天以内,需提前请假,填写请假单,经分部经理批准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需在上班后半小时内向分部经理请假并经批准,并在上班后补办请假单;
(2)请假两天或以上的,须提前由本人填写请假单,分部经理签属意见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经批准后按事假处理;
(3)未按以上规定办理的,均按旷工处理。
B、病假:
(1)员工休病假需电话告假,三天以内由分部经理批准并登记考勤表;三天以上,分部经理报总经理批准通知人力资源部备案。
(2)病假均需提供医院病假证明及就医记录和买药发票,否则按事假处理。
C、迟到
上班后半小时内未到,为迟到。上班后超过半小时未至的,如电话请假经分部主管批准后补办手续的,记半天事假,未请假的记旷工半天。
D、早退
下班前半小时内离开,为早退。下班提前半小时以上离开、经分部经理批准的,记半天事假;未请假的记旷工半天。
E、旷工
(1)按公司规定未到岗上班的;
(2)超过迟到、早退时限到岗或离岗,且未提前请假的;
(3)以去工地、处理客户事宜等为由未到公司上班,经查不实的;
(4)不服从工作安排,未按规定完成相应工作。
F、自动离职:
未书面报告或公司负责人没有签属意见而缺勤三天者,均视为自动离职。
3、考勤审核:
A、每月31日前各设计分部将考勤表、请假单及医院证明一并交至人力资源部。
B、人力资源部根据部门上报的考勤表、每日考勤检查情况、《请假申请单》,汇总后于次月2 日报财务部,作为工资发放的依据。
C、若考勤结算期遇有法定节假日时,公司另行通知。
D、考勤的奖罚办法详见第二章第四节“考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