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园区大气环境安全风险监控预警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化工园区大气环境安全风险监控预警系

统技术指南》

编制说明

编制组

二○一八年十一月

目录

1项目背景 (1)

1.1任务来源 (1)

1.2工作过程 (1)

2指南编制必要性 (3)

2.1减少环境突发事件的需要 (3)

2.2加强化工园区监管的需要 (3)

2.3规范大气环境安全风险监控预警系统建设的需要.4 3指南适用范围及术语定义 (5)

3.1适用范围确定 (5)

3.2术语与定义 (5)

3.3编制依据 (5)

4化工园区大气环境安全风险识别指标确定 (7)

4.1环境安全风险因素识别 (7)

4.2监控范围识别 (7)

4.3监控因子识别 (7)

5监测网络技术指标的确定 (9)

5.1监测网络分级 (9)

5.1.1点监测 (10)

5.1.2线监测 (10)

5.1.3面监测 (10)

5.1.4域监测 (10)

5.2布点要求 (11)

5.3监测设备选型要求 (12)

5.3.1传输方式 (12)

5.3.2监测分析方法 (12)

6监控平台建设指标确定 (15)

6.1基本原则 (15)

6.2性能要求 (15)

6.3基础数据库指标确定 (17)

6.4监控平台子系统功能指标确定 (18)

6.4.1数据资源一体化子系统 (18)

6.4.2实时监控子系统 (20)

6.4.3预防预警子系统 (21)

6.4.4应急处置子系统 (26)

6.4.5指挥调度子系统 (26)

6.4.6信息公开子系统 (27)

6.4.7大数据分析子系统 (27)

7配套设施建设指标确定 (28)

7.1通讯方式 (28)

7.2硬件设施 (28)

7.2.1视频音频采集及显示 (28)

7.2.2单兵终端及指挥系统 (28)

7.2.3电源 (29)

7.2.4客服专线 (29)

7.2.5网络 (29)

8质量控制和质量保证要求 (30)

8.1数据有效性 (30)

8.2通讯稳定性 (30)

8.3数据传输安全性 (30)

8.4联网稳定性 (31)

前言

为贯彻落实国家针对化工园区规范管理的《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安委办〔2012〕37号)、《关于加强化工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发〔2012〕54号)、《关于加强工业园区环境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发〔2015〕)、《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促进化工园区规范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原〔2015〕433号)、《关于加强安全环保节能管理加快全省化工产业转型升级的意见》(鲁政办字〔2015〕231号)等相关指导意见的要求。规范和指导山东省化工园区大气环境安全风险监控预警系统能力建设,有效防范化工园区环境风险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重大环境风险基本可知可控,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对园区及周边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损害,特制定本指南。

本指南按照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指南由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出。

本指南由山东省环保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指南起草单位:山东省环境规划研究院、山东睿益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本指南主要起草人:

1项目背景

1.1任务来源

为规范山东省化工园区大气环境安全风险监控预警系统能力建设,有效防范化工园区环境风险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重大环境风险基本可知可控,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对园区及周边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损害,山东省生态环境厅提出编制《山东省化工园区大气环境安全风险监控预警系统技术指南》的计划,由山东省环境规划研究院牵头,山东睿益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协作编制。

1.2工作过程

2018年3-4月,成立标准编制组,开展文献资料调研,整理分析国内关于化工园区环境应急管理等相关标准和规范,编制完成标准开题报告和标准初稿,召开标准开题论证会。

2018年5-7月,选择有代表性的园区进行调研,了解化工园区环境安全风险管控手段、管控思路及综合管控系统的建设现状调研。根据调研情况,结合山东省化工园区现状,形成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座谈会稿)。

2018年8-9月,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召开专家咨询会,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形成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征求意见稿。

2018年10-11月,征求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处室、各市环保局及重点园区意见,并根据征求意见反馈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形

成标准文本及修订说明送审稿。

2018年12月,组织专家评审会,根据专家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形成《化工园区大气环境安全风险监控预警系统技术指南》文本及编制说明报批稿。

2指南编制必要性

2.1减少环境突发事件的需要

《山东省化工园区认定管理办法》(鲁政办字〔2017〕168号)正式实施,集中管控、补齐短板、规范管理将成为先决条件。目前山东省相当一部分园区其实只能称作化工企业聚集区,园区配套基础设施不完善,普遍没有专用应急响应中心,环境安全风险防控体系不到位。

如何进一步加强化工园区环境安全管理,强化环境风险预防预警能力建设,有效防范园区环境风险和妥善处置突发环境事件,确保重大环境风险基本可知可控,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环境事件对园区及周边人民群众健康和生态环境的损害就显得尤为迫切。因此,有必要制定化工园区大气环境安全风险监控预警系统技术指南,指导化工园区建立大气环境安全风险预警监控系统,从而有效减少环境突发事件。

2.2加强化工园区监管的需要

建设化工园区大气环境安全风险监控预警系统,有助于进一步强化化工园区大气环境安全风险监管,实现大气环境安全特征污染物排放的追踪溯源,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可以为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决策提供辅助支持。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