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5 2013-8-6
环境法体系
宪法中的环境保护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 ┅人大常委会通过
环境保护 国际公约
环境资源 保护法
污染 防治法
其他法律中的环境保 护条款
环境保护行政法规
┅ 国务院通过
环境保护地方性 法规
┅ 省、市 人大通过
环境保护 部门规章
┅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及有关部、委、办、局 颁布
第55条规定:产生危废的单位必须按 照规定处置,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不 处置的,由环保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 改正的,环保部门制定单位代为处置, 处置费用由产生危废的单位负担。 第58条规定: 收集贮存危废必须按 照危废的特性分类进行,禁止混合。
30 2013-8-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8 2013-8-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第16条规定:“产生固体废物的单 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 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第17条规定:收集、运输、处置固 废,须采取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措 施,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散 固废。
29 2013-8-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2000年4月29日第九届十五次全国 人大常务委员会修订并通过,2000年9 月1日实施。
14 2013-8-6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共7章66条,分别对大气污染防治的 基本原则、监督管理、防治燃煤产生的 大气污染、防治机动车船排放污染、防 治废气、尘和恶臭污染及法律责任等6 个方面作出了规定。
第12条第2款规定:排污单位的大 气污染物处理设施必先保持正常使用, 拆除或闲置要报告环保部门。 第46条第3项规定:排污单位的大 气污染物处理设施不正常使用,或未经 环保部门批准拆除或闲置的,责令限期 改正,处以5万元一下罚款。
17 2013-8-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1984年11月1日实施, 1996年5月15日 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修订,2008年 2月28日第二次修订。内容主要包括总则; 水污染防治的标准和规划;水污染防治的 监督管理;水污染防治措施;饮用水水源 保护;水污染事故处置;法律责任和附则 等8个方面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9 2013-8-6
资源保护法,《草原法》《森林法》等 其他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如《刑 法》《民法》中的有关条款。 我国已签订的国际公约,《生物多样性 公约》《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等 环境保护行政法规《建设项目环保条例》
34 2013-8-6
其他关于环境保护的法律
刑法、民法通则、治安管理法、消 防法、卫生防疫法、清洁生产促进法等 与环境保护要么密切相关,要么有有关 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
35 2013-8-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五十五条规定:“ 下列行为,以走私罪论处, 依照本节的有关规定处罚:
(一)直接向直私人非法收购国家禁止进口物品 的,或者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其他货物、 物品,数额较大的;

10 2013-8-6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规定: “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 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源自文库 护珍贵的动物和植物。禁止任何组 织或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者破坏 自然资源。”
11 2013-8-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是我国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共6章 47条,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 一次会议于1989年12月26日通过并实施。
环境保护地方政 府规章
┅地方政府颁布
中国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结构图
6 2013-8-6
环保法律、法规的关系
1、宪法是根本大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一切 法律、法规都不能与宪法相抵触; 2、我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同我国法律有不 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我国声明 保留的条款除外; 3、环境保护法是国家环境保护的基本法,高于 其他环境法律法规; 4、法律、法规、规章及法律解释具有法律效力;
第22、25条规定:建设项目须经环保部门 审批同意,方能开工建设。 第31条规定:建设项目未经环保部门审批 同意开工建设的,应停止建设,限期补办手 续;逾期不补办的,可处5-20万元罚款。
33 2013-8-6
资源保护法
主要有以下多部法律: 节约能源法、渔业法、矿产资源法、 草原法、土地管理法、野生动物保护法、 水土保持法、煤炭法、水法、森林法、 防沙治沙法、防洪法等。
37 2013-8-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九条 违反国家规定,将境外固体废物进境倾倒、 堆放、处置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造成重大 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1 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许可,擅自进口固体废物用作原料,造 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到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危害人体 健康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 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以原料利用为名,进口不能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的,依照本法第 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996年10月9日八届二十二次全国 人大常务委员会通过,1997年3月1日实 施,共八章84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业 噪声污染防治、建筑施工噪声污染防治、 交通运输噪声污染防治、社会生活噪声 污染防治、法律责任、附则等8个方面 的内容。
环保法律体系及常用条款摘要
1 2013-8-6
环境法的任务
保护和改善人类社会环境和自然环 境;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 体健康;促进社会经济的持续发展。 目前环保部门具体做的工作主要是 “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
2 2013-8-6
环境法律责任
指违反环境法律规范的单位或个人, 应承担法律所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后果。 也就是由有关的国家机关依法对违法环 境保护法的单位和个人,根据其违法行 为的性质、危害后果和主观因素的情况 给予法律制裁,包括追究其行政的、民 事的或刑事的责任。
24 2013-8-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14条规定:“建设项目的环境噪 声污染防治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 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17条规定:“对于在噪声敏感建 筑物集中区域内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 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
25 2013-8-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15 2013-8-6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13条规定:“向大气评分污染物 的其污染物浓度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规 定的排放标准。” 第31条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存 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 灰土等物料,必须采取防燃、防尘措施, 防止污染大气。”
16 2013-8-6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7 2013-8-6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995年10月30日第八届全国人大常 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04年12 月29日修订,共六章91条。内容主要包 括总则、固体废物环境防治的监督管理、 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一般规定、危 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别规定、法律 责任、附则等内容。
7 2013-8-6
5、法律的效力高于法规,行政法规效力高 于地方法规,地方法规效力高于本级或下 级政府规章; 6、环境标准伴随相关法律、法规起法律效 力; 7、新法优于旧法;特别规定优于一般规定; 8、优先执行地方环境标准,但地方标准必 须严于国家标准。
8 2013-8-6
主要环境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污染防治法
(二)在内海、领海运输、收购、贩卖国家禁止 进出口物品的,或者运输、收购、贩卖国家限制进出 口货物、物品,数额较大,没有合法证明的; (三)逃避海关监管将境外固体废物运输进境 的。”
36 2013-8-6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三十八条 违反国家规定,向土地、水 体、大气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 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危险废物,造 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致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 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处3年 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25条规定:“产生环境噪声污染 的工业企业,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 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第30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 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 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26 2013-8-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主管部门的分工:非盈利性的社会 噪声由公安部门负责管理,盈利性的社 会噪声由城管部门负责管理,其他由环 保部门负责管理。(注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33条第1款规定:禁止向水体排放、 倾倒工业废渣、城镇垃圾和其他废弃物。 第57条规定: 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 内,禁止设置排污口。
20 2013-8-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73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 处理设施,或者未经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拆除、闲置 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 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应缴纳排污费数额一倍以上三 倍以下的罚款。 第74条第1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排放水污染物超 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 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按照权限责令限期治理,处应缴纳排 污费数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2002年10月28日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共38条。 我国环境保护的“八项”环境管理制度: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限期治 理制度、排污收费制度、排污许可证制度、 污染集中控制制度、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度、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制度。
32 2013-8-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第68条:共2款,列举了8种常见违法情 形,对一般固废的的违法后果作出规定。 第75条:共2款,列举了13种常见违法 情形, 对危险固废的的违法后果作出规 定。 对上述常见违法情形,要做到心中有数, 在现场见到类似情形,才会有所反应。

31 2013-8-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3 2013-8-6
环境法的方针
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推行可持 续发展战略,贯彻经济建设、城乡建设、 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 展的方针,积极促进经济体制和经济增 长方式的转变,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 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4 2013-8-6
环境法的原则
(1)环境权(公民有在良好、适宜的环境 中生活的权利) (2)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 (3)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 (4)协调发展 (5)可持续发展 (6)公众参与
21 2013-8-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75条第1款规定: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设 置排污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责令限 期拆除,处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逾期不拆除的,强制拆除,所需费用由违法者 承担,处五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并可以责令停产整顿。
22 2013-8-6
18 2013-8-6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第9条规定:“排放水污染物,不得 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 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 第29条规定:“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 酸液、碱液或者剧毒废液。禁止在水体清 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污染物的车辆和容 器。 。”
19 2013-8-6
12 2013-8-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环境保护法确立了经济建设、社会 发展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基本方针, 规定了各级政府,一切单位和个人保护 环境的权利和义务。 环境保护法规定了环境监督管理、 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 公害以及法律责任等方面的内容。
13 2013-8-6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23 2013-8-6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
第13条规定:“新建、改建、扩建 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 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建设项目可能 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设单位必须提 交环境影响报告书,规定环境噪声污染 的防治措施,并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报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