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中国非营利组织国内发展3案例分析共22页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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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9年至今的深度发展期。外部环境改善, 环境逐步宽松。2019年世界妇女大会、2019 加入WTO。
二.国内非营利组织的形成路径和分类
1.形成路径
(1)自上而下的非营利组织
由政府创建、推动成立或 从政府机构转变而来
的,与政府保持密切联系的非营利组织。一类是 政策研究型组织,为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和实施提 供帮助,如中国社科院、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一 类是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提供帮助,如工商联、 消协、及各行业协会等;一类是政策执行组织, 在特定的福利领域,如残联、妇联、中华慈善总 会、中国青基会等。
(2)自下而上的非营利组织
基于公民互益需求和弥补政府公共服务
不足,自发组建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此类 组织往往在党政权力不及、政策失灵或政 策默许的边缘地带,依靠精英人物发起成 立,通过各种社会力量,利用民间资源, 瞄准一定的社会问题开展活动。如有广泛 群众基础的地球村、自然之友;独立的思 想库,如天则研究所、天恒可持续发展研 究所、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等;还有的依 托大学、农村、行会等组织。
非营利组织的国内发展
一.解放后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后,非营利组织发展了短暂 发展—停滞不前—曲折增长—深入发展四 个阶段:
1.1949年—1966年的短暂发展期。对旧制度 改造中,独立于政府特征的非营利组织基 本消失。
2.1967—1977停滞期。文革
3.1978—1994曲折增长期。改革开放后发展 迅速,1989年后政府开始整顿。
民办非企业单位分布在社会各行各业中,每个领域都会产生和存在民办非 企业。但其主流分布在以下行事业中:
(一)教育事业,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学校、学院、大学,民办专 修(进修)学院或学校,民办培训(补习)学校或中心等;
(二)卫生事业,如民办门诊部(所)、医院、民办康复、保健、卫生、疗养院 (所)等;
(三)文化事业,如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文化馆(活动中心)、图书馆(室)、 博物馆(院)、美术馆、画院、名人纪念馆、收藏馆、艺术研究院(所)等科技传播或普及中心、 科技服务中心、技术评估所(中心)等;
(五)体育事业,如民办体育俱乐部,民办体育场、馆、院、社、学校等;
案例 官办非营利组织:妇联
中国八大人民团体:妇联、工会、共青团、科协、青联、 侨联、台联、工商联
妇联历史:
成立于1949年,建立初期是负有政治使命的群众组织 (反帝反封,解放妇女、维护妇女儿童权利)。发展时期 政治功能和维权只能并重。文革时期瘫痪。1978年后重建。 1988年第六次全国妇联代表大会上,提出服务对象是“全 国各族各界妇女”,凸显群众性、社会性,大会确认“代 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基本职能”,提出广
2.非营利组织类别
(1)社会团体。 指公民自愿参与,为实现会 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盈 利性社会组织。如工会、共青团、妇联、 工商联、消协、各类学会和研究会等。
(2) 民办非企业单位。指企业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 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社会服务 的社会组织。它的一个明显特征是:不由 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举办。
(六)劳动事业,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或中心,民办职业介绍所等;
(七)民政事业,如民办福利院、敬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民办婚姻介绍所, 民办社区服务中心(站)等;
(八)社会中介服务业,如民办评估咨询服务中心(所),民办信息咨询调查中 心(所),民办人才交流中心等;
(九)法律服务业等;
如何理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非营利性?
(3)基金会。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 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规定成 立的非营利法人。包括可向全社会募集捐款的公 募基金会和不得向公众募捐的非公募基金会。
(4)无须或免于登机的社会团体。分三类:一是 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如中华 全国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二是由国 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批准的团体,如中国 文学艺术联合会、作协、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 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法学会、中国红十字会、欧 美同学会、黄埔军校同学会等;三是机关、团体、 企事业单位内部经本单位批准成立、在本单位内 部活动的团体(如校园组织和学生团体)
(5)挂靠的分支机构。一些不易找到业务主管单位 的民间组织,往往挂靠的形式作为官办社团和基 金会的分支机构获取合法身份,并每年支付给被 挂靠单位一定管理费,如全国行业商会挂靠在全 国工商联系统下,福特基金会北京办事处挂靠在 中国社科院等。
(6)工商注册的民间组织。国内部分比较难以找 到业务主管单位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如各地流浪 狗救助站等);还有一些国际非营利组织的驻华 机构也是采用工商注册的方式。
非营利性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区别于企业的一个基本特征。营利与非营利主要应从两点 来区分:
一是看其宗旨和目的。所有的企业,包括服务类型的企业,其宗旨就是通过其经 营活动而获取最大的利润,营利是一切企业的出发点。而民办非企业单位则不同,其 宗旨是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通过自身的服务活动,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其目的 不是为了营利。社会公益性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最大特征。也正因为如此,国家才会 在税收等方面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一些特殊的减免政策。
二是从财务管理和财产分配体制上来区分。企业的盈利可以在成员中分红,清算 后的财产可以在成员中分配,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盈余和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则只能用 于社会公益事业,不得在成员中分配。
由此可见,民办非企业单位在从事社会服务活动的过程中,可以根据国家的规定 收取合理的费用,以确保成本,略有盈余,这对于维持其生存和发展是非常必要的。 如果以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性的特点来否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依法合理的收费, 那么民办非企业单位就无法生存和发展。国家事业单位还允许自收自支,民办非企业 单位为什么不能呢?因此,我们应当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非营利性特点,理解为不以 营利为目的。如民办学校其宗旨应该是弥补国家教育力量的不足,促进教育事业的发 展为目的。但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又允许其按规定收取一定的费用,并且可以盈 利。但盈利的资金应投入到扩大教育事业中去。其他的民办医疗单位、民办文化单位、 民办科研单位、民办体育单位等,都具有同样的性质。
二.国内非营利组织的形成路径和分类
1.形成路径
(1)自上而下的非营利组织
由政府创建、推动成立或 从政府机构转变而来
的,与政府保持密切联系的非营利组织。一类是 政策研究型组织,为政府公共政策制定和实施提 供帮助,如中国社科院、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一 类是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提供帮助,如工商联、 消协、及各行业协会等;一类是政策执行组织, 在特定的福利领域,如残联、妇联、中华慈善总 会、中国青基会等。
(2)自下而上的非营利组织
基于公民互益需求和弥补政府公共服务
不足,自发组建的民间非营利组织。此类 组织往往在党政权力不及、政策失灵或政 策默许的边缘地带,依靠精英人物发起成 立,通过各种社会力量,利用民间资源, 瞄准一定的社会问题开展活动。如有广泛 群众基础的地球村、自然之友;独立的思 想库,如天则研究所、天恒可持续发展研 究所、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等;还有的依 托大学、农村、行会等组织。
非营利组织的国内发展
一.解放后发展历程 新中国成立后,非营利组织发展了短暂 发展—停滞不前—曲折增长—深入发展四 个阶段:
1.1949年—1966年的短暂发展期。对旧制度 改造中,独立于政府特征的非营利组织基 本消失。
2.1967—1977停滞期。文革
3.1978—1994曲折增长期。改革开放后发展 迅速,1989年后政府开始整顿。
民办非企业单位分布在社会各行各业中,每个领域都会产生和存在民办非 企业。但其主流分布在以下行事业中:
(一)教育事业,如民办幼儿园,民办小学、中学、学校、学院、大学,民办专 修(进修)学院或学校,民办培训(补习)学校或中心等;
(二)卫生事业,如民办门诊部(所)、医院、民办康复、保健、卫生、疗养院 (所)等;
(三)文化事业,如民办艺术表演团体、文化馆(活动中心)、图书馆(室)、 博物馆(院)、美术馆、画院、名人纪念馆、收藏馆、艺术研究院(所)等科技传播或普及中心、 科技服务中心、技术评估所(中心)等;
(五)体育事业,如民办体育俱乐部,民办体育场、馆、院、社、学校等;
案例 官办非营利组织:妇联
中国八大人民团体:妇联、工会、共青团、科协、青联、 侨联、台联、工商联
妇联历史:
成立于1949年,建立初期是负有政治使命的群众组织 (反帝反封,解放妇女、维护妇女儿童权利)。发展时期 政治功能和维权只能并重。文革时期瘫痪。1978年后重建。 1988年第六次全国妇联代表大会上,提出服务对象是“全 国各族各界妇女”,凸显群众性、社会性,大会确认“代 表和维护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的基本职能”,提出广
2.非营利组织类别
(1)社会团体。 指公民自愿参与,为实现会 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盈 利性社会组织。如工会、共青团、妇联、 工商联、消协、各类学会和研究会等。
(2) 民办非企业单位。指企业事业单位、社 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 非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社会服务 的社会组织。它的一个明显特征是:不由 政府或者政府部门举办。
(六)劳动事业,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或中心,民办职业介绍所等;
(七)民政事业,如民办福利院、敬老院、托老所、老年公寓,民办婚姻介绍所, 民办社区服务中心(站)等;
(八)社会中介服务业,如民办评估咨询服务中心(所),民办信息咨询调查中 心(所),民办人才交流中心等;
(九)法律服务业等;
如何理解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非营利性?
(3)基金会。指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 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的,按照规定成 立的非营利法人。包括可向全社会募集捐款的公 募基金会和不得向公众募捐的非公募基金会。
(4)无须或免于登机的社会团体。分三类:一是 参加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人民团体,如中华 全国总工会、共青团、妇联、科协等;二是由国 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核定批准的团体,如中国 文学艺术联合会、作协、中国国际贸易促进会、 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法学会、中国红十字会、欧 美同学会、黄埔军校同学会等;三是机关、团体、 企事业单位内部经本单位批准成立、在本单位内 部活动的团体(如校园组织和学生团体)
(5)挂靠的分支机构。一些不易找到业务主管单位 的民间组织,往往挂靠的形式作为官办社团和基 金会的分支机构获取合法身份,并每年支付给被 挂靠单位一定管理费,如全国行业商会挂靠在全 国工商联系统下,福特基金会北京办事处挂靠在 中国社科院等。
(6)工商注册的民间组织。国内部分比较难以找 到业务主管单位的民间非营利组织(如各地流浪 狗救助站等);还有一些国际非营利组织的驻华 机构也是采用工商注册的方式。
非营利性是民办非企业单位区别于企业的一个基本特征。营利与非营利主要应从两点 来区分:
一是看其宗旨和目的。所有的企业,包括服务类型的企业,其宗旨就是通过其经 营活动而获取最大的利润,营利是一切企业的出发点。而民办非企业单位则不同,其 宗旨是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通过自身的服务活动,促进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其目的 不是为了营利。社会公益性是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最大特征。也正因为如此,国家才会 在税收等方面对民办非企业单位实行一些特殊的减免政策。
二是从财务管理和财产分配体制上来区分。企业的盈利可以在成员中分红,清算 后的财产可以在成员中分配,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盈余和清算后的剩余财产则只能用 于社会公益事业,不得在成员中分配。
由此可见,民办非企业单位在从事社会服务活动的过程中,可以根据国家的规定 收取合理的费用,以确保成本,略有盈余,这对于维持其生存和发展是非常必要的。 如果以民办非企业单位非营利性的特点来否定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依法合理的收费, 那么民办非企业单位就无法生存和发展。国家事业单位还允许自收自支,民办非企业 单位为什么不能呢?因此,我们应当把民办非企业单位的非营利性特点,理解为不以 营利为目的。如民办学校其宗旨应该是弥补国家教育力量的不足,促进教育事业的发 展为目的。但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又允许其按规定收取一定的费用,并且可以盈 利。但盈利的资金应投入到扩大教育事业中去。其他的民办医疗单位、民办文化单位、 民办科研单位、民办体育单位等,都具有同样的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