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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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保证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保证电力系统、供配电设备的安全运行,制定本规程。各电气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本规定。
第二条:电气工作人员对本规程应每年考试一次,考试合格后才能工作。
第二章:电工必须具备的条件
第一条:经医生检查无妨碍从事电气工作的病症,如高血压、聋哑、色盲、肢体残废功能受限等。
第二条:必须经过电工专业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特种作业证上岗。徒工和其它非持证电工,必须在持证电工的监护和指导下才准许操作。
第三条:了解岗位责任区域内的供电线路及电气设备的性能。
第四条:熟悉掌握触电急救方法和事故紧急处理措施。
第三章:电工上岗
第一条:必须正确穿戴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如绝缘鞋、工作服。必要时还应戴安全帽,系安全带及其它防护用品。
第二条:必须正确使用和保管高、低压基本、辅助绝缘安全用具及一般防护用具,使用前要认真检查外观及试验日期,并做必要的性能检验。破损、失效的一律禁用。
第三条:对不同电压等级、工作环境、工作对象,要选用参数、性能相匹配的用具,用毕按规定要求存放,所有安全用具及防护用具不许当作其它工具使用。
第四章:电工作业
第一条:在供、配电线路及设备上作业时,必须设持证并有经验人员监护,监护人
不得从事操作或与监护无关的事情。
第二条:任何电气线路、设备未经本人验电以前一律视为有电,不准触及。需接触操作时,应切断该处电源,并经验电(对电容性设施还应放电)确认,方能接触作业。对与供、配电网络相联系部分,除进行断电、放电、验电外,还应挂接临时接地线,开关上锁,防止停电后突然来电。
第三条:动力配电盘上的闸刀开关,禁止带负荷拉、合闸,必须先将用电设备开关断开方能操作。手工合(拉)闸刀开关时,应一次推(拉)到位。处理事故需拉开带负荷的动力配电盘上闸刀开关时,应戴绝缘手套和防护眼镜,或采取其它防止电弧烧伤和触电措施。
第四条:改造电气设施的结构、元件变更,需经电气技术负责人许可和批准。电工不得自行改变电气设施的原有结构、接线方式及元件参数。
第五条:各种电器接线的接头,需保证导通接触面积不小于导线截面积。接线应采用坚固的压接或用工具轧接,不许用手扭接。接头不得松动,防止带电体碰触屏护。
第六条:使用梯子时,用前应检查梯子是否完好,踏步不许有裂纹损坏,且应有防滑措施。梯子与地面之间以75°角为宜,高处要绑牢。站在人字梯子上作业时,应挂好搭勾,并有专人扶持。不准使用钉子钉成的木梯。
第七条:电工必须熟练地掌握万用表、钳形电流表及兆欧表的正确使用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使用前认真检查,合理选择,精心调整。操作时既要注意不损坏仪表,又要确保人身安全。用后妥善保管。
第八条:使用电动工具时应遵守电动工具的操作要求。严禁将电动工具的外壳接地和工作零线拧在一起插入插座,必须使用单相三眼(孔)、三相四眼(孔)插座和三芯或四芯橡皮护套电缆。使用I类手持电动工具时应配漏电保护装置、隔离变压器,操作人员应戴绝缘手套。
第九条:使用虎钳时,虎钳在钳工案子上必须装置牢固,工件必须卡紧,虎口使用行程不超过其最大行程的三分之二。
第十条:配线时必须选用合适的剥线钳口,以防损伤线芯。电线长度要适当,不准有中间接头。
第十一条:使用喷灯时,油量不得超过容积的四分之三,禁止在使用煤油或酒精的喷灯内注入汽油。打气要适当,不得使用漏油漏气的喷灯。在高压设备处使用喷灯时,火焰与带电部分应保持安全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小于1.5m,电压在10KV以上者不少于3m。充油设备及易燃物旁禁止使用喷灯。
第十二条:正确使用电气火灾的常用灭火器材。二氧化碳、1211、干粉灭火器的灭火剂都不导电,可用来带电灭火。灭火时,灭火器本体、喷嘴及人体与带电体要保持一定距离;电压在10KV及以下者不小于0.4m;电压在35KV及以上者不小于0.9m。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应保持通风良好,要离灭火区2~3m,并注意防止干冰沾着皮肤。
第十三条:本规程未涉及之处,请参阅西安市有关电气安全要求的操作规程。
第五章:变配电值班电工
第一条:应严格遵守电气作业安全总则。
第二条:熟悉设备性能和结构、送电前及运行中的项目、内容以及安全用具、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正确采取措施的能力。
第三条:根据调度命令进行倒闸操作,一般情况下开关跳闸后允许试送电一次,再一次跳闸后,不准再送电。
第四条:倒闸操作时必须做到:
1、严格按工作标规定进行操作,有不明知处必须向调度汇报,严禁私自更改工作票。
2、严禁预约时间进行倒闸操作,因检修而停电,在未办工作终结手续和验收前不准送电。
3、倒闸操作必须由二人进行,其中一个监护;单人值班场所允许由一人操作。
4、停电操作时,必须按油开关、负荷侧隔离开关,母线侧隔离开关的顺序。送电时顺序与此相反。
5、变压器送电时,先合高压侧油开关、隔离开关,再合低压侧总开关和分路开关。
6、联络线并列或介并,必须用油开关操作,严禁用隔离开关操作。
7、单极隔离开关或跌落式熔断器停电操作时,必须按中相、下风侧一相和上风侧一相的顺序。送电时顺序与此相反。
8、隔离开关不准带负荷操作,允许的操作范圃为:分合电压互感器和避雷器;分合母线和连接在母线的设备的电容电流;分合变压器中性接地线;分合空载电流不超过2安的空载电力变压器;分合电容器电流不超过5安的空载电力线路;与其它开关并联的旁路隔离开关,当主开关合上后才能分合。
9、装卸高压熔断器的熔体时,必须将熔断器前方的断路器分闸后进行。
10、操作高压开关时,必须用绝缘棒并穿戴绝缘靴和绝缘手套。操作户外高压开关还必须站在绝缘垫上,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11、停电或事故停电后,在未对有关断路器分闸并做好安全措施前。不准进入遮拦或接触设备,不准进行检修工作。
12、静电电容器组的开关分合闸的间隔时间不准少于5分钟。
13、母线停电时,电压互感器必须后停,送电时顺序与此相反。
14、检修电压互感及其回路时,高压侧必须停电外,低压侧熔断器芯子必须取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