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贝因美集团考勤加班及休假管理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考勤、加班及休假管理制度
为维护集团各职能部门正常上下班秩序,便于公司及时掌握所有员工的动向,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适用范围
1.1适用司全体员工。
2 作息时间
全日制人员(办公室、厨房)上班时间9:00—18:00;技师分早晚班,早班11:00—20:00,晚班14:00—23:00。
3 考勤
3.1 集团公司采用设备考勤方法,公司实行上下班打卡登记制度。
3.2 员工上下班均需亲自打卡(经公司办公会议批准实行弹性工作制人员除外),任何人不得代理他
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员工代打卡,按严重违纪处理。由行政人员汇总。
3.4 直接领导负责对直接下属的考勤监督,按员工真实出勤状况审批确认出勤异常证明单。
3.5 考勤卡由本人负责保管,一旦遗失应立即至办公室挂失,未及时挂失者导致出勤记录缺少,视作
旷工。
3.6 员工因漏打、错打等非设备原因或卡遗失导致上、下班出勤记录缺少的,必须在当日或次日填写
《考勤异常说明单》,报直接负责人审批确认,并及时报行政人员备案。未经批准的《考勤异常说明单》无效。无法提供有效《考勤异常说明单》的视作旷工。次月5日后人力资源部不再受理《考勤异常说明单》。
3.7定期对考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未按照本规定执行的异常情况,应及时核实,考勤记录将
作为每月薪资发放的依据之一。
5迟到和早退
5.1 迟到和早退:指在规定上班时间未经允许,不能按时到达或提前离开工作场所的行为。
5.2 员工单次迟到或早退10分钟(含)以内记作迟到或早退一次;单次迟到或早退10~20分钟(含)
以内记作迟到或早退两次;单次迟到或早退20~30分(含)以内记作迟到或早退三次;单次迟到或单次早退超过30分钟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视作旷工。
5.3 员工迟到或早退将扣除当月预发绩效奖金,扣完为止。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除绩效奖金10元,迟
到或早退两次扣除绩效奖金20元,迟到或早退三次扣除绩效奖金30元,依此类推。
6 休假
6.1公司实施以下假期:法定假、公休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前检查假、产假、哺乳假、护
理假、事假、病假、工伤或职业病假。
6.2 法定假
6.2.1 适用于全体员工
6.2.2 假日
元旦:公历一月一日(一天)
春节:农历年初一、初二、初三(三天)
国际劳动节:公历五月一日、二日、三日(三天)
国庆节:公历十月一日、二日、三日(三天)
6.3 公休假
6.3.1 适用于全日制员工,不适用于弹性工作时间制、计时、计件制的员工。
6.3.2 因本公司属服务行业,周六日不得休假,每周星期六、星期日。因工作需要须调整公休假日
时间的部门,须提交申请,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备人力资源部。
6.4 年休假
6.4.1 适用的全日制员工。
6.4.2 公司工作时间累计满一年,可享受年休假三天;
6.4.3 工作时间每满一年,年休假增加一天,最长为十天。
6.4.4 年休假为带薪假期,薪资按正常发放;
6.4.5 年休假需提前十个工作日提交申请,经批准后方可休假。年休假不得分段享受。
6.5 婚假
6.5.1 适用于入司后符合国家结婚规定办理登记结婚的员工。
6.5.2 公司工作时间满一年的员工初婚可享受婚假五天;初婚又符合晚婚年龄(男年满25周岁,
女年满23周岁),享受婚假十五天;不符合以上条件的员工婚假为三天。婚假工资按员工基
础工资发放。年龄计算以结婚证时间为准。
6.5.3休婚假需提前十五个工作日提交休假申请,员工在请婚假时要递交结婚证明的复印件到人力
资源部办理审批,然后填写《请假申请单》申请婚假。婚假不得分段享受。
6.5.4 如因工作需要,在婚假期内提前销假上岗工作,按员工本人婚假期的月基础工资标准折算:
婚假期月基础工资÷20.92×未休婚假天数。
6.6 丧假
6.6.1 适用于所有员工。
6.6.2 员工父母、岳父母、公婆、兄弟、姐妹、配偶、子女死亡,丧假为三天;员工祖父母、外祖
父母死亡,丧假为一天;此外亲属死亡,一律视作事假。
6.6.3 员工休丧假须办理休假手续,如情况紧急可在假后补办休假手续。
6.6.4 需要到外地料理丧事的,可根据路程远近酌情给予路程假,途中交通费由员工自理。
6.6.5 丧假期间员工工资按基础工资发放。
6.7 事假
6.7.1 员工请事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方可休假。因特殊紧急情况,不能在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的,
应向直接主管及时请示,并于请假之日起三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员工因身体不适,无法上班但又未到医院就医的,按照事假处理。
6.7.2 事假扣罚:
(1)一个月以下(含)
扣除(当月基础工资/当月应出勤天数*50%+当月预发绩效奖金/当月应出勤天数)*请假天数(2)一个月以上至三个月(含)
扣除(当月基础工资/当月应出勤天数*70%+当月预发绩效奖金/当月应出勤天数)*请假天数(3)三个月以上
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
(4)事假扣罚后本人实际发放薪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80%,按照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发放6.8 病假
6.9.1 适用于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停止工作进行治疗的员工。
6.9.2 短病假:三个月以内(含)的病假。
6.9.2.1 短病假必须提供休假单及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历证明,一天以内的病假可由医院就诊
证明代替医生的病历证明。因特殊紧急情况,不能在事前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及时向直
接主管请示,并于请假之日起三天内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作事假。
6.9.3 长病假:指三个月以上的病假
6.9.3.1 长病假必须提供请假单及县级以上医院开具的病历证明。无法提供请假单和医院证明的,
一律视作事假。
6.9.3.2 因患非职业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停止工作接受治疗,可根据在公司工作时间,提前申请享
受相应医疗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