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建筑服务涉税业务办理指南(2017年5月版)-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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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类价值文档首发!青岛市建筑服务涉税业务办理指南(2017年5月版)-财税法规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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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广涛总结亮点:青岛市国税局网站5月15日发布的《青岛市建筑服务涉税业务办理指南》(2017年5月版),是一份不可多得,充满创新精神的好文件,它的意义和亮点主要体现在:一是对全面推开营改增一年来,所有建筑服务涉及的增值税政策,进行了系统的归纳和梳理,并形成了一个有机的体系。二是对企业所得税预缴、发票开具、《外管证》办理、境外免税事项办理等进行了明确,可以说是一册在手,办税无忧,青岛国税真正将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在岛城落地生根。三是深刻领会税收政策,充分弘扬创新精神,以服务和有利于纳税人为导向,敢为天下先,对一些国家尚未明确、业内已经基本达成共识、其他省市想说而未说的一些具体政策进行了明确:1、关于同市异地提供建筑服务预缴增值税的问题,青岛市回应17号公告的授权,在全国四个直辖市和五个计划单列市中第一个明确,本市所辖纳税人在青岛市行政区内提供建筑服务,不需要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2、关于总包方为老项目,分包合同在5月1日后签订,分包方是否可以适用老项目政策的问题,青岛国税科学准确的指出,此类合同,分包方提供建筑服务实质是为总包方的建筑老项目提供的服务,从而水到渠成、毫无违和感的得出分包方可以按老项目选用简易计税的结论。
3、关于简易计税方法销售额的确定,继湖北省之后,在全国第二个提出,纳税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在销售额中扣除的分包款包括工程材料款,与湖北省相比,增加了两个限定条件。
地方口径湖北省营改增政策执行最新口径4、关于小微企业免税和异地预缴的矛盾协调问题,明确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