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私犯罪证据的特点及收集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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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理查明,1997年上半年,龙庆窑业(浙江)有限公司根据经营需 要,吸纳被告人冯兴建为法定代表人的绍兴县马山福利织造总厂为合资 股东,将公司改组为龙庆纺织(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庆公司),并 划拨550万美元的进口免税额度给绍兴县马山福利织造总厂用于购置进口 纺织设备,冯兴建任副董事长,实际履行董事长、总经理职责。
1999年11月11日上午,黄进武带其雇工朱妃平、林智、何兴、罗庭 全、李献明等人驾驶“粤雷州13060”号渔船从雷州市企水港出海捕鱼。 当天下午3时许,被告人黄进武在海上接到其媳妇邓小娟(又名邓妃娟) 的电话,称有一笔运输香烟的生意,运费人民币一万元,叫黄进武将船 开往东经108、北纬18O(我国北部湾海域,三亚港正西部)处接烟,然后 运往三亚港。被告人黄进武同意。14日凌晨1时许,该船到达邓小娟指 定海域。黄进武按照邓小娟告知的频道及代号用对讲机与送烟船联系后, 一艘载有香烟的铁壳船即靠近“粤雷州13060”号船,被告人黄进武指 挥船员将香烟卸装到“粤雷州13060”号船上,卸装完毕后,该船驶往 三亚港。11月15日凌晨4时许,该船抵达三亚港停泊。5时许,黄进武与 接烟人(身份不明)联系后,将船驶往附近一冰厂购买8吨冰块,用冰块 将香烟挡住以逃避检查。16日上午10时许,海南省武警边防总队第二支 队海警46005艇根据举报将该船查扣,缴获专供出口的“双喜”牌香烟 405箱(价值人民币81万元)。经核算,偷逃应缴税款人民币231.741万 元。
8-9月间,被告人冯兴建根据富丽达公司提供的进口货物起运情况,指 派龙庆公司以人员以龙庆公司名义,先后两次向绍兴海关骗领了共299.74万 美元的进口货物免税证明。富丽达公司则利用龙庆公司提供的进口货物免税 证明,分别于1997年10月和1998年4月,免税进口价值246.1万美元的剑杆织 机50台和价值19.08万美元的倍捻机6台,从而偷逃关税及增值税共计人民币 5827515.98元。
小组成员:常琦 蒋健 王建丰 徐余松 崔文杰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42条规定"证明案件真实 情况一切事实,都是证据。证据有下列七种: (一)物证、书证; (二)证人证言; (三)被害人陈述;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五)鉴定结论; (六)勘验、检查笔录; (七)视听资料。
由于走私犯罪被害人是国家这个特殊主体,所以,走私犯罪 证据只有六类
案发后,被告人冯兴建于1999年9月24日向绍兴海关投案,交代了龙庆 公司的上述走私事实。9月28日龙庆公司向绍兴海关退出非法所得人民币90 万元。9月29日绍兴海关向龙庆公司追缴了走私等值价款中的部分计人民币 310万元。
针对指控的上述事实,公诉机关当庭出示或宣读了下列证据:
1、海口海关查扣的“粤雷州13060”号渔船、405箱香烟(上有专供出口字样)的照片;
2、“粤雷州13060”号渔船船舶登记证书、“粤雷州13060号”渔船船舶所有权证、“粤 雷州13060号”渔船渔业船舶航行签证簿,证明船舶所有人为黄进武;
3、黄进武船长证书; 4、海口海关走私犯罪侦查分局的立、破案报告,查获“粤雷州13060”号船走私香烟 的现场经过; 5、证人李献明、林智、朱妃平、罗庭全、何兴证言,五人证明“粤雷州13060”号船 主、船长都是黄进武;
冯兴建于1997年7月担任龙庆纺织(浙江)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非法 将龙庆公司300取了转让费90万元人民币。同年8-9月间,冯兴建指派公司人员以龙 庆公司的名义,先后二次向绍兴海关为富丽达公司骗领了299.74万美元 的进口货物免税证明。富丽达公司利用龙庆公司提供的进口货物免税证 明,分别于1997年10月和1998年4月,两次实际免税进口共265.18万美元 的纺织设备,从而偷逃应缴税款合计人民币5827515.98元。案发后,冯 兴建投案自首。有关部门从龙庆公司追缴非法所得人民币90万元,追缴 等值价款中的部分人民币310万元。
证据体系庞杂,时间、空间跨度大
走私犯罪案件一般具有时间跨度大、作案范围广、中间环 节多的特点,证据材料分布于诸多单位、个人等主体,有时还 会跨越国家的范围涉及到外国的自然人和法人。走私犯罪案件 每个环节都需要调取大量繁杂的证据材料,各个环节之 间需要以一定的逻辑关系进行关联。走私犯罪的证据体系较一 般刑事案件更加庞杂。
同年7月,萧山富丽达纺织公司在采购进口纺织设备过程中,获悉冯 兴建掌握有300万美元进口免税额度剩余,即要求冯兴建能予转让。后经 双方协商,冯兴建以浙江大永安纺织有限公司(与绍兴县马山福利织造总 厂为一套班子二块牌子)的名义,与富丽达公司签订了转让协议,龙庆公 司的300万美元进口免税额度转让给富丽达公司,并收取了转让费90万元 人民币。同时为逃避海关监管,双方还签订了虚假的联营协议。
走私犯罪案件证据的特点
证据所涉及的对象人数众多,社会关系复杂 证据体系庞杂,时间、空间跨度大 证据专业化程度强、超出普通人的认知范围 视听资料、电子证据等新型证据所占比重大 证据规格要求高
证据所涉及的对象人数众多,社会关系复杂
一个完整的走私犯罪链条往往包括收发货人、报关人员、 运输人员和销售人员。这些人员中有的直接参与了走私犯罪是 共犯要追究其法律责任,有的只是受主犯的雇佣为主犯承担一 定的劳务,对主犯所从事的行为的刑事违法性并不知情,在案 件侦破中可以将其列为证人。走私犯罪案件比一般的刑事案件 有较多的犯罪嫌疑人和大量的证人,且没有明确的被害人,犯 罪嫌疑人往往具有复杂的社会关系和利益纠葛,反侦查能力强。
6、证人黄宏海(海警二支队调查科科长)、林良洲(海警二支队四大队副大队长)证言以 及海警二支队的说明,证明缴获的完好无损的“双喜”香烟共405箱;
7、被告人黄进武的供述; 8、海口海关关税处出具的走私物品偷逃应缴税额核算报告,证明偷逃应缴税额人 民币231.741万元; 9、海南省烟草质量监督检验站出具的检验报告,证明缴获的香烟为正宗烟。